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559895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28.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docx

《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docx

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

建筑专业图审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

关于总图:

序号

图审常见问题

违反的规范

解决办法

1

总图中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

强条:

《住宅建筑规范》第4.3.4条:

居住用地内应配套设置居民自行车、汽车的停车场地或停车库

“总图(未设置非机动车位)已经过规划局的审批”和“由景观公司按照景观条件设置”都不能成为理由。

方法:

至少应在总图中划定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且应适当分散,注意布置的均匀性。

2

总平面建筑定位图、道路定位及竖向设计图缺制图比例或比例尺;

平面与总图轴线编号不符(图中标注有误或未标注都归这一类);

总图中缺绿地率指标;

施工图容积率比规划审批容积率值大0.39;

总平面图上增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等);

宜标注项目主入口处市政道路红线、宽度及名称,建筑物的层数及建筑高度。

等等

规范: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规范: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应严格遵守设计深度

3

总平面图中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第3.14条、5.2.1条、6.2.1条、7.3.3条、8.1.2条、8.6.2条、8.10条;

第7.3.3.3条:

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设置在非首层的车库应设无障碍通道与无障碍电梯或无障碍楼梯连通,直达首层。

方法:

不同类型的建筑,无障碍车位的设置要求相同,但是设置比例不同:

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体育建筑、公共停车场(库)各不相同;

注意:

地下车库也要设置,当交通核心筒地面与外围地面有高差时,应特别小心。

 

一、关于无障碍设计

1

无障碍坡道不能达到所有商铺,不满足规范JGJ50763-2012,第7.3.1条

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第7.3.1条:

居住区内的居委会、卫生站、健身房、物业管理、会所、社区中心、商业等为居民服务的建筑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设有电梯的建筑至少应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未设有电梯的多层建筑,应至少设置一部无障碍楼梯。

方法:

别遗忘了无障碍楼梯。

2

建筑总说明中请按《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3.1.1条规定补充要求(公共绿地,儿童活动场地高差处缘石坡道要求)。

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方法:

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计范围:

道路、建筑出入口、公共绿地、休闲场所、游戏场所等,严格执行规范确定的范围。

3

宿舍应设男、女残疾人住房各一间。

二层平面中应注明房间位置。

由于无障碍居室的卫生间是共用的,仅设两间是不够的,应设四间。

本工程为宿舍建筑,但首层未设置1间无障碍居室,违反《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4.1.5条规定

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第7.4.3条:

居住建筑应按每100套住房设置不少于2套无障碍住房;

第7.4.5条:

宿舍建筑中,男女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宿舍,每100套宿舍各应设置不少于1套无障碍宿舍;当无障碍宿舍设置在二层以上且宿舍建筑设置电梯时,应设置不少于1不无障碍电梯,无障碍电梯应与无障碍宿舍以无障碍通道连接。

方法:

应设计无障碍住宅、宿舍、客房大样。

在武汉,图审要求无障碍住宅同步按比例报审。

4

施工说明中卫生间完成面较楼、地面低50mm,无障碍卫生间不符,楼地面门内外高差不得大于15mm;

办公楼入口台阶、门内外高差0.015m,未按《无障碍设计规范》注明门口高差处应以斜面过渡.

方法:

当设计有无障碍时,楼地面最大高差只能是0.015M,且要注明“斜面”;当设计无无障碍时,楼地面最大高差可以是0.030M~0.050M。

二、关于消防

序号

图审常见问题

违反的规范

解决办法

1

配电室门M4未采用防火门,不符合《电气设计规范》对建筑专业的有关要求

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8.3.2条:

1、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4、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第4.9.2条:

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配变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5配变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6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方法:

按照相关规范,防火门的级别就高不就低。

当采用变压器室专用门(门上设有通风小窗)时,也应同时注明相应级别的防火门。

2

疏散用门不应设计成推拉门、应采用平开门;

楼梯不应采用防火卷帘分隔

强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12.2条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第7.4.12.3条仓库的疏散用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首层靠墙的外侧可设推拉门或卷帘门,但甲、乙类仓库不应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强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6条:

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转门。

第6.1.11.6条高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厅的疏散门,应采用推闩式外开门;

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2条: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10.4条:

3双面弹簧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装透明安全玻璃;4旋转门、电动门、卷帘门和大型门的邻近应另设平开疏散门,或在门上设疏散门;5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时,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6全玻璃门应选用安全玻璃或采取防护措施,并应设防撞提示标志;7门的开启不应跨越变形缝;

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3条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

方法:

当楼梯口需要采用防火卷帘时,应另设平开防火门疏散

3

GB50016-2006,不同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低于表5.1.1的规定,综合楼屋顶承重构件为钢结构耐火极限不符;

钢构件防火涂料应按耐火时限注明涂料类别及厚度;

参观走道吊顶未显示为混凝土板,作为分隔防火分区的环绕参观走道的防火窗上部的防火墙未砌筑到顶,不能形成真正的防火分区。

防火墙直接砌至钢屋面板底时,防火墙两侧的钢屋面板应要求个刷1.0m宽的耐火极限≥1.0h的防火涂料(或将防火墙砌筑出屋面0.4m以上,但这种做法有时影响屋面排水)。

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1.1条。

强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第7.1.1条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底面基层。

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H,高层厂房(仓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H时,防火墙应高出不燃烧体屋面0.4米以上,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0.5米以上。

其他情况时,防火墙可不高出屋面,但应砌至屋面结构层的底面;

方法:

当民用建筑中设置钢结构构件时应特别注意,要作出专项钢结构防火说明。

4

有裙房的一层住宅入口未设雨棚,不满足《住宅建筑规范》第5.2.4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7条规定

强条:

《住宅建筑规范》第5.2.4条:

阳台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7条:

建筑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防火挑檐。

方法:

凡住宅公共出入口和高层建筑出入口,一律设置雨棚

5

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强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3条:

当建筑物的外墙为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但装有固定窗扇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时,该距离可不限。

7.1.4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

如设置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1条:

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

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5.2.2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方法:

注意内转角时是4米。

6

住宅单元与单元之间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强条:

《住宅建筑规范》第9.1.2条:

住宅建筑中相邻套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方法:

住宅单元与单元之间的门窗洞口间距2米;单元内相邻套型的门窗洞口间距1.2米

7

防烟楼梯间的合用前室采用自然排烟,六层平面的外窗可开启面积小于3平米,七层平面的外窗可开启面积小于2平米,不满足规范。

窗的排烟面积是指可开启外窗面积,不是洞口面积GB50045-95第8.2.2

强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2.2条: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2;

3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5%;

4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2.2条: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8.2.2.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

8.2.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8.2.2.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8.2.2.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8.2.2.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方法:

前室和合用前室要核实每一层的可开启外窗面积均不能少;楼梯间要核实任意5层的可开启外窗面积。

否则不能采用自然排烟。

 

8

公共建筑的水、电管井门不应开设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内。

电梯机房门开向楼梯间,不合防火规范。

地下设备用房直接向楼梯开门不妥,《高规》6.2.5条。

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5.1条: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强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3.5条:

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住宅的楼梯间前室除外);

强条:

《住宅建筑规范》第9.4.3.4条:

住宅建筑中竖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电缆井和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时,其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方法:

只有住宅对管井门的设置位置放宽了要求,公共建筑的管井门应严格执行防火规范。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在每一层的性质均不应改变。

9

消防电梯井底的集水和排水做法,请予说明。

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3.3条: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3.3.11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方法:

当井道不是钢筋混凝土时,注意2立方米的的排水井应采用抗渗混凝土

10

倒班楼:

二层至五层宿舍楼梯间未封闭,不满足规范

强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1条:

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当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超过表5.3.11规定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2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通向平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当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当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应设置电梯候梯厅并采用防火分隔措施。

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7条:

除本规范第6.1.1条第6.1.1.1款的规定以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外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

方法:

居住建筑的楼梯最好通至屋顶,当采用坡屋面时,设置一小块平屋面也可以

11

发电机机房内储油间未限定储油量。

强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3条: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3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00h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

强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3条: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8h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方法:

既然是“应”,而且还是黑体字,就不要不设置,且还要注明总储存量。

12

商业营业厅只有一个出口通道,另外出口通过防烟前室连通,不合理,应另僻第二通道。

商店营业厅的出入门、安全门净宽不应小于1.40米。

强条: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3.1.6条:

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

第4.2.2条:

商店营业厅的出入门、安全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并不应设置门槛。

方法:

记得“1.4米”宽。

13

二层商铺最远点离一层出入口距离大于20m,一层仅一个出入口,不满足规范要求。

GB50045-95,6.1.4,6.1.5条

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4条: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方法:

当商铺较长时,楼梯一层可开敞,二层应封闭,可不开防火门,二层的疏散距离就从楼梯间门算起

14

地下室及商业一层平面图中,每防火分区示意图简图,没有安全出口位置示意表示

 

方法:

有2个及以上防火分区的“防火分区示意简图”,应与平面图中的实际形状一致,面积标注一致,且应表示楼梯间等安全出口的位置、方向,应有主要轴号,应有能判断出大致疏散距离的长、宽尺寸。

 

三、关于节能

1

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25厚聚苯板保护层,因被挤压变形或损坏,不得用作保温层使用。

方法:

如果将聚苯板计入节能,则一定要设置砖保护层。

2

节能计算书、节能设计说明、节能备案表中的相关数据、材料名称等不一致;

节能备案表应使用新版。

方法:

1、和专业负责人预先确定初步的建筑装修构造做法(包括保温材料和厚度);

2、建模,严格按照初步确定的装修构造做法的层次输入默认材料;

3、如计算未通过,相应调整保温材料和厚度,直至通过计算;

4、打印“节能计算书”;

5、对着“节能计算书”,反过来修改建筑装修说明;

6、对着“节能计算书”,填写建筑设计说明中的节能设计说明;

7、对着“节能计算书”,填写最新版的“节能备案表”;

3

11层住宅未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武建【2008】5号《武汉市建委关于在新建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指导意见》:

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医院病房楼、学校宿舍楼、宾馆饭店、健身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以及政府机关和政府投资的建筑、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居住用房等建筑工程,自2008年4月1日起,应与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方法:

注意12层。

4

阳台门为推拉门,不满足节能要求《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2009,4.2.4;外平开窗仅适用于多层建筑,高层应改为内平开窗或满足07EJ10IP82注3要求,采用加强型五金窗经机械性能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标准图集:

《建筑节能构造用料做法》07EJ101第82页:

注1:

节能建筑不宜采用推拉外窗、阳台门,不得采用断热铝合金(或彩钢)型材推拉外窗、阳台门(因窗、门框与扇框及扇框与扇框不在同一平面上,其传热系数与非断热型材的K值近似);

注3:

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宜采用外平开塑料窗(采用加强型五金窗并经机械性能检验合格的除外);

注5:

公共建筑无外遮阳设施外窗的遮阳系数SC≈窗玻璃的遮阳系数×窗的玻璃面积÷窗洞面积(其中:

多层玻璃的遮阳系数等于各层玻璃遮阳系数的乘积)

方法:

应在门窗表下注明:

1、当推拉窗不能满足气密性要求时,施工前应通知设计院修改开启方式;

2、所有外平开窗,应采用加强型五金窗并经机械性能检验合格。

四、关于其他

序号

图审常见问题

违反的规范

解决办法

1

户内楼梯应画出平剖面;

住宅户内卫生间未画大样

规范: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3.7.2条:

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注明相关的轴线和轴线编号以及细部尺寸、设施的布置和定位、相互的构造关系及具体技术要求等

方法:

商网和住宅户内的楼梯大样均不能省略或是注明专业公司设计。

即使毛装修住宅,也应设计洁具和排水

2

住宅各户型技术经济指标应计算并列出

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第4条: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型阳台面积,套型总建筑面积,住宅楼总建筑面积

方法:

只计算这5个指标即可

3

商业营业厅卫生间应设前室;

餐厅不应与卫生间入口相对;

空调机房不得直接开门于商店营业厅内

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3.2.13条:

大中型商店顾客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男女厕所应设前室,内设污水池和洗脸盆,洗脸盆按每6个大便位设1个,但至少设1个;如合用前室则各厕所间入口应加遮挡屏;

规范: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第3.2.7条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厕所位置应隐蔽,其前室入口不应靠近餐厅或与餐厅相对;

强条: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3.1.11条设系统空调或采暖的商店营业厅的建筑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营业厅与空气处理室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兼隔音构造,并不得直接开门相通。

方法:

不仅要设置盥洗间,当其位于商业营业厅和餐厅时,还要设置短走道加以遮挡。

大中型商店的定义要按照百货商店、商场,菜市场类和专业商店的建筑面积区分。

当商店营业厅内设有空调机房时,应为甲级防火门(高层建筑)或乙级防火门(多层建筑),并且门前也要设置短走道。

4

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门窗洞口,厨房又为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万一着火,影响安全疏散

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5条:

室外楼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作为疏散楼梯: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3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

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

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10条:

室外楼梯可作为辅助的防烟楼梯,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当倾斜角度不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0m时,室外楼梯宽度可计入疏散楼梯总宽度内。

室外楼梯和每层出口处平台,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在楼梯周围2.00m内的墙面上,除设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

5

卫生间无直接自然通风,应采用机械通风,图中未留机械通风口

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7.2.4条:

无外窗的浴室和厕所应设机械通风换气设施,并设通风道。

方法:

当建筑专业未采取措施时,建筑图上一定要注明详通风专业图纸,或拷贝通风专业图到建筑图上

6

屋面栏杆应设构造柱,加强稳固;

图中所选用护栏只适用于宽度≤1800,而图中宽4000

强条: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6.3条: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强条: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第4.5.2条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应取0.5kN/m;

2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应取1.0kN/m。

方法:

建筑师应将栏杆详图提请结构专业核实荷载要求;当栏杆超长时,应该设置构造柱(钢或混凝土),一定要核实扶手的水平扰度是否满足。

要注意区分护窗栏杆和临空栏杆的高度区别,封闭阳台的栏杆高度同开敞阳台处理。

7

四层平面图中,客房卫生间位于三层餐厅的上方,不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5.1.1条。

中餐厅卫生间下方为咖啡厅,不满足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5.1条1的规定

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5.1条:

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的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医药、医疗、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方法:

除了配电和食品外,不要忘了医药和医疗。

尽量不要采用双层楼板的形式。

8

住宅卧室的窗地比不满足规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