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555468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39 大小:40.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竞争性谈判文件

云南民族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

采购编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

玉溪九龙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日期:

2016年7月4日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

第二章谈判须知4

谈判须知前附表4

一、总则5

二、谈判文件6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9

五、谈判与评审10

六、成交结果11

七、其他事项12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3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18

第五章评审办法31

第六章采购要求34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九龙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云南民族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

2.2采购编号:

2.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4采购内容:

本采购为云南民族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采购内容分包如下:

第一包:

大米类(需求量约96吨/每年);面粉(需求量20吨/年);食用油(需求量约3079桶/每年,每桶20升);

第二包:

鲜米线(需求量约80.2吨/每年)、鲜卷粉(需求量约22.95吨/每年)、面条(需求量约6.97/每年);

第三包:

食用盐(需求量约3335.5每年)、调味品类(酱油需求量约3861升/每年、鸡精需求量约1012.5每年、味精需求量约958.5每年);

第四包:

肉类食材(需求量约22.95吨/每年)。

注:

以上需求量为暂定量,一切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供应商可对以上第一~四标包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竞标,投多个标包的应独立编制各标包响应文件。

2.5供货服务期限:

三年(与成交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除外)、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参加第一、二、三包的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参加第四包的供应商提供的肉类产品须具有: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猪定点屠宰收费专用收据。

3.4供应商须在玉溪市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办事机构(以营业执照住所地址为准,或分支机构办事处的租房协议为准);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所投标包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

3.5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自行作出声明函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6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00时至12:

00时,下午14:

00时至17:

00时,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应于2016年7月7日17:

00前交纳谈判保证金¥10000.00元正(大写:

壹万元正),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

名称: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玉溪支行

账号:

22103

4.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3.2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代理机构收存),并持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7月8日14:

30时~15: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

谈判时间:

2016年7月8日15:

00时。

地点: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

7.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玉溪九龙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箱地址:

163联系人电话:

传真:

、2026817联系人:

彭海静、刘斐

日期:

2016年7月4日

第二章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玉溪九龙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云南民族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

采购编号:

2

采购内容

本采购为云南民族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

具体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要求

3

供货服务期限及供货地点

供货服务期限:

三年(与成交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供货地点:

云南民族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内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除外)、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中须含本次采购项目货物相关的经营范围。

(2)参加第一、二、三包的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参加第四包的供应商提供的肉类产品须具有: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猪定点屠宰收费专用收据(由供应商在竞标函中做出承诺)。

(4)供应商须在玉溪市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办事机构(以营业执照住所地址为准,或分支机构办事处的租房协议为准);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所投标包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

(5)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作出声明函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

谈判文件澄清要求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6

备选方案

不接受

7

竞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8

响应文件份数

文本标书: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9

谈判保证金

参加此次谈判的供应商,请在谈判(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7日17:

00前交纳谈判保证金¥10000.00元。

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

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响应文件中应装订收据复印件。

名称: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玉溪支行

账号:

22103

1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年7月8日15:

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许家湾路49-7号)

1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

同竞标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许家湾路49-7号)

12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以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13

公证费

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本项目的公证费1200元(若有)。

14

其他

1.因采购人没有仓库,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人的需求供货,以满足采购人的日常需求。

2.本项目的竞标报价将写入采购合同中,并保持在签订合同后的近一个学年内其供货价格保持不变。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如下证照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除外)、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参加第一、二、三包的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3)近三年(2013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所投标段内容类似的供货业绩合同至少1份原件。

(4)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注:

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应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在谈判时一次性出示,若以上证件、书因年检或遗失等原因不能带到谈判现场,供应商应出示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由公证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公证文件原件(出具时间在谈判公告之后,竞标截止之前),否则竞标被拒绝责任自负。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详见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前附表”。

2.采购范围

2.1本项目采购范围:

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供货服务期限:

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合格的供应商:

3.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

3.2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竞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竞标费用

4.1不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4.2成交人还须承担本项目的公证费1200元(若有)。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5.1本项目谈判文件由以下所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评审办法

第六章采购要求

5.2根据项目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谈判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发现表中服务要求(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到“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7.谈判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7.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但至少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服务内容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竞标被拒绝。

8.2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9.谈判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9.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0.1报价一览表

10.2竞标函部分格式

Ø竞标函

Ø谈判保证金

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Ø授权委托书

10.3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Ø竞标报价明细表

10.4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Ø服务方案

Ø投标人规模与业绩

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Ø其他承诺:

由竞标人自行承诺

10.5相关资料

Ø竞标人基本情况

Ø近两年(2014、2015)企业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除外)

Ø声明书

Ø其他材料

11.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1.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提供格式的各供应商自拟。

12.报价说明

12.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各自情况,考虑风险因素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应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价,包含产品采购成本、包装费、运输装御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的现场)、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费用、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12.2漏报的单价或每项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竞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2.3本项目的竞标报价将写入采购合同中,并保持在签订合同后的近一个学年内其供货价格保持不变。

12.4本次采购在谈判过程中,各合格供应商均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

13.竞标货币

13.1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必须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

15.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5.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5.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竞标。

15.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名处逐一签名;要求盖公章处应盖单位的公章。

15.5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并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文件的副本。

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

16.谈判保证金

16.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16.2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6.3供应商应将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16.4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相关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退还。

16.5下列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

17.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并装入密封袋中,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17.3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7.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8.1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8.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提交到“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五、谈判与评审

19.谈判

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会,如供应商未出席谈判会,视为其默认现场竞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9.2谈判程序:

(1)谈判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谈判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谈判会议的有关部门;

(3)公证人员或供应商代表检验响应文件密封性,公证人员或工作人员开启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封包的响应文件;

(4)采购人接受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报价不公开)

(5)谈判的顺序按提交响应文件时签到的顺序进行;

(6)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进行最后报价;

(8宣布谈判期间的有关事项;

(9)谈判会议结束。

19.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0.评审

20.1评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成员负责。

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含3人)组成,由熟悉相关业务的采购单位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3评审工作程序

谈判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1.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1.1谈判时,响应文件中竞标函内容与竞标报价表中内容不一致的,以竞标函为准。

21.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竞标将被拒绝并且其谈判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六、成交结果

23.成交人的确定

23.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每个标包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3.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每个标包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成交,依次类推。

24.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服务要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或条件做任何改变。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6.签订合同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质疑

27.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27.1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3)质疑对象;

(4)联系电话和地址;

(5)质疑日期;

(6)质疑人署名。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件。

2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谈判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立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八、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

(此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谈判时签订为准)

(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

(采购人全称)

乙方:

(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采购编号为(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产品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

产地

单价(元)

1

2

3

4

5

注:

1.按照甲方供货通知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并送达指定地点;

2.以上价格将保持在签订合同后的近一个学年内其供货价格保持不变。

二、服务要求及质量评价

1、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2、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不提供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食堂坚决清退。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合法有效)、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食堂管理人员必须遵守食品原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货送到时进行验收,由食堂保管员、厨师长及食堂质量总监同时在单据上签字认可。

2、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变色、变味、变质等现象,除有权拒绝接收本批次问题食材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不支付所涉批次货物的货款,乙方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0元。

3、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交货或乙方所供食品原材料数量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正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力水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