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考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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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考勤制度
农业局考勤制度
农业局考勤制度
农业局考勤制度为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市政府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
准时上下班,除尘滤布不随意迟到、早退、溜班、缺勤。
2、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
签到时间截止在作息时间规定上班后10分钟,签退时间截止在作息时间规定下班前10分钟。
签到、签退时,均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违者双方都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若下乡工作或特殊原因不能到局签到者,事前后向办公室说明。
3、凡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旷工扣30元,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论处。
4、干部职工请假时,应事先写请假条,副局长请假须局长批准;各中心副主任、主任助理及局各科室、直属站(校)、公司负责人请假1天由分管局长审批,2天及2天以上须局长批准;中心各科室、站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由副主任审批,3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以内报中心副主任审批,7天以内需分管局长审批压滤机滤布厂家,请假超过7天以上须局长同意。
婚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条须交局政工科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各分管局长、中心副主任、主任助理及局各科室、直属站(校)、公司负责人因办理公事离匀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以无故旷工处理。
5、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实施,政工科进行汇总,在每周一的局务会上给予公布。
6、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除予经济处罚外,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附送:
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了贯彻中共xx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依法治市的方略,实施依法治农战略,加强农业法制建设,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根据《xx市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制订《xx市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的职责,用责任制的形式分解落实到所属工作部门、执法单位、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制度和措施,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严格管理、考评和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活动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现行农业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认真落实依法治农战略,从农业系统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明确农业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责任,建立农业行政执法和岗位责任制度,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考评机制,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
保证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1、汇集现行涉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理顺内部关系,分解确定执法责任;
2、明确执法依据、法定职责、执法管理目标,拟定实施一系列保障制度;
3、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4、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为农业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掀起学法、普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热潮,提高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市农业局建立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李国生任组长,章连法、陆小东、章跃鸣任副组长,祝素琴、黄鸿鹏、丁荣法、郎新杭、章丰伟、胡建平、吴君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日常工作由局政策法规科会同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部负责。
三、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及职能部门根据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中共xx市委(201X)49号文件及农业执法机构设置现状,xx市农业局的法定职责和管理目标及分解落实职能机构分别是:
(一)法定职责市农业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农垦等工作的组成部门,是全市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主要执法机关和牵头协调单位,具体承担下列行政执法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杭州市及本市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和发布农业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管理。
即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草种,下同)发展建设规划;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农业植物新品种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核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资格,核发常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农作物种子违法案件。
3、依法指导和监督我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xx市植物检疫所负责全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详见《〈植物检疫条例〉执法责任制》)。
依法实施农药监督管理。
即依法制定农药使用规划;组织推广安全、高效、低毒农药;组织开展施药技术和农药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农药质量的检测工作;依法审批和管理《农药经营人员上岗证》,监督检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依法查处农药管理违法案件。
5、依法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即依法开展划区定界及其验收工作\规划调整工作;对基本农田的质量进行管理,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地力进行检测和分等定级;对基本农田环境进行监督、评价;依法查处基本农田保护的违法案件。
6、主管全市动物防疫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动物计划免疫工作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审批和管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等动物防疫证、章、标志;负责动物饲养、滤布厂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等建设工程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批和验收;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及兽医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动物检疫员的管理;依法查处动物防疫违法案件。
7、依法实施兽药管理。
即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活动;核发和管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除外);对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和兽药质量开展监督和检测;依法查处兽药管理违法案件。
8、依法实施种畜禽管理。
即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使用活动;负责审批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公畜使用证明》;依法查处种畜禽管理违法案件。
9、依法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
即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条件审核和备案登记;开展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检测;依法查处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违法案件。
10、依法开展蚕种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蚕种经营许可资格审核,查处蚕种管理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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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开展肥料登记的监督管理,查处肥料登记、肥料标签管理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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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制作转基因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档案和假冒、伪造、转让或买卖转基因有关证明文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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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开展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
即依法对全市的农业机械进行技术检验,核发牌照、行驶证;对驾驶人员进行技术考核、核发驾驶证,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进行异动登记管理;负责全市农机事故的勘查、定性、调解工作;负责落实农业机械的报废制度;依法查处农业机械管理违法违章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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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开展渔政管理。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压滤机滤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协调本地区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严格实行渔业捕捞许可制度,控制发放范围、数量;依法实施渔业船舶检验,负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渔船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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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负责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的初审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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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法开展渔业水域环境污染防治,负责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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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水产种苗监督管理,实施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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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和落实责任制机构
1、农作物种子管理目标:
全市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检每年不少于2次10个品种20个样品;农作物种子标签、包装、档案规范率达80%以上;农作物种子管理各类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植物检疫所。
2、植物检疫管理目标:
祥见《植物检疫条例》执法责任制。
3、农药管理目标:
《农药经营人员上岗证》发放率达90%以上;完成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药质量检测任务;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4次以上,不少于10个品种300个样品,农药标签、包装规范率达80%以上;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禁销禁用工作;农药管理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安率、办案正确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植物检疫所。
4、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目标:
科学规划,确定规划期末基本农田保护率;协同国土资源局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调整工作;划定基本保护区,把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田块、农户和图纸上,落实率100%;开展耕地质量勘验和监测工作;基本农田保护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植物检疫所。
5、肥料登记管理目标:
肥料登记证持有率达100%;肥料标签规范率达80%以上;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植物检疫所。
6、动物防疫目标:
主要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量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计划免疫率(以免疫证和免疫标识为准)达到90%以上;动物产地检疫率达80%以(种用动物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场屠宰动物宰前、宰后检疫率达100%,其他动物、动物产品受检率达95%以上;主要动物疫病疫点拔除率100%;主要动物疫病发生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内;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和疑似染疫的动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建立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和对屠宰上市的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章的制度;动物检疫员持证上岗率100%,检疫规范率90%以上;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7、种畜禽管理目标: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种畜禽质量合格证》持证率达100%;种畜禽系谱持有率达100%;公畜使用许可证持证率达90%以上;转基因种畜禽档案规范率80%以上;种畜禽管理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8、兽药管理目标:
《兽药经营许可证》持证率90%以上;年检率达100%;兽药质量检测2次以上,不少于10个品种(应有鱼药、蚕药、生物制品)20个样品;兽药标签、包装和转基因兽药档案规范率80%以上;兽药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9、蚕种管理目标:
《蚕种经营资格证书》持证率达100%,《蚕种质量合格证》持证率达100%;蚕种经营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10、农业机械管理目标:
全市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的上牌发证率达95%;对农业机械的年度检验率和驾驶人员的年度审验率达90%;农机事故四项指标:
农机事故发生率不超出6,农机事故死亡率不超出1.5,农机事故重伤率不超出3,农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出30元/台;全市农机维修厂(站、点)持证率达98%,年度审验率达95%;农业机械管理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结案率、办案正确率均达98%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农机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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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渔政管理目标:
严格渔业捕捞许可制度,控制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发放范围及数量,打击无证捕捞行为。
渔业捕捞人员持证率95%以上;行政渔业增殖保护费90%以上。
加强渔政执法检查,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
每年组织2次以上渔政执法检查。
重点对炸、毒、电鱼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全市渔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渔业船舶安全航行事故,死亡事故控制在0人,重大事故控制在0指标;全市渔业船舶(机动、非机动船)受检率95%以上;全市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持证率95%以上;全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95%以上;安全告示张贴率95%以上;全市渔船职务船员持证率95%以上;全市渔船船员救生设备配置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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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目标。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包括《捕捉证》、《驯养繁殖证》、《运输证》、《经营利用证》)的初审率达90%以上;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违法行为的案件立案率、结案率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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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水产种苗的监督管理。
依法实施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水产种苗管理案件结案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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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污染防治目标。
加强全市渔业水域的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各类渔业水域污染防治违法案件的查处率和结案率达95%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渔政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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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目标。
加强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管,特别是农业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各类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中的违法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达95%以上。
责任落实机构为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部四、保障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农、依法治市战略的需要,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保障农业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的有力措施,是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树立农业行政执法权威的实际步骤。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高、涉及面大、任务重,是一项全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系统工程,农业执法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详见责任表)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组、到人。
2、奖惩挂钩,落实责任。
局与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签订农业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执法依据、法定职责、年度执法目标和考评计分办法。
同时,严格按照考评计分办法进行考评,并与奖惩挂钩。
3、明确重点,集中整治。
按照省、杭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本局农业行政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确定年度执法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抓出成效。
4、建立制度,规范执法。
为确保农业行政执法的合法、规范、有效,逐步建立农业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法制学习、宣传、培训制度;行政审批项目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农业违法案件受理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报告和备案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涉嫌犯罪农业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管理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和使用制度等。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依照本局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农业法制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农业法制工作机构依法履行执法监督、应诉、理赔等职能,农业规范性文件和农业执法文书审核正确率达90%以上,依法开展农业行政处罚听证、植物检疫行政复议等工作、听证报告和复议决定书规范率达95%以上;切实加强农业执法人中资格管理,《农业行政执法证》持证率、验审率达100%。
五、方法步骤实施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分成以下5个阶段进行:
1、加强学习。
召开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会议,学习省、杭州市农业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领会其精神实质;对本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审核进行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2、宣传发动。
召开行政执法人员全体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听取各项执法责任制度初稿的意见。
3、制订方案。
制订或修订xx市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经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4、组织实施。
根据审查同意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召开签约会议,并组织实施。
5、考评总结。
年终结合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综合考评,按考结果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