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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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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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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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保护职工的一项重要国策,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全体员工必须以《安全生产法》为准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炼钢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改善劳动条件,促进炼钢厂的发展,针对炼钢厂生产的特点,制定本规程。
二、通用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炼钢厂全体员工、外来检修、施工安装、实习和参观人员及其它人员。
各岗位的安全规程,应符合本规程。
管理人员应是执行安全规程的模范,严禁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全厂职工必须执行本厂的厂规、厂纪和员工守则,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换岗复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且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培训教育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挽入帽内;尘毒现场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毒面具。
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严禁违章操作;工作中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不准擅自把设备交于他人操作,工作场所不准打闹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设备启动前,对设备及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要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任何人不准跨越和触及设备的运转、旋转及移动部位。
电器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地(零)装置并保持连续性,非电器人员不准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行灯要采用安全电压,容器和危险潮湿的地点行灯不准超过12V。
设备出现故障时,“检修、作业牌”谁挂、谁取。
非停电状态的抢修,操作按扭要挂“禁止操作”牌,同时派专人监护。
设备检修前,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牌管理制度》,确认无误后方可检修。
检修后要对安全设施(保护装置、围栏、盖板等)进行恢复。
停机检查处理设备时,必须拿停电牌和操作牌,检查运转设备时,必须站在安全位置。
主控室、操作室、变电所、液压站、天车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所有液压设备不得以捅阀的操作方式进行操作。
变电所、液压站能源介质管网及压力容器不准私自动火,如需动火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电器设备着火时严禁用水扑救。
消防器材不准随便移动或挪为它用,存放地点的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手用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使用前对电动工具要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学徒及实习期人员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操作人员在开动前,必须发出启动警告信号,听从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必须采用国标手势指挥,严禁多人指挥。
高空作业或多层作业时,要设专人指挥和警戒。
厂房内行走要走安全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在吊物下通过或停留。
安全、防护、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严禁在铁路两侧1.5米以内行走,横过铁路时,应先看明来往车辆,严禁抢过道口,严禁在铁路上行走或逗留;各种原材料堆放应离开铁路1.5米。
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同时口头交接。
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气(汽)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同时立即上报领导和有关部门。
搞好生产作业区的环境和卫生,保持厂区、车间的安全通道畅通。
现场物料要堆放整齐、稳妥,实行定置管理。
全厂员工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各种开关、外来人员不准乱动。
对高压、液压、管道、风、水检修时,在控制开关处要挂禁止操作牌,并有人监护
三、炼钢厂职工安全通则
煤气区域禁止吸烟,禁止非操作人员行走、逗留。
有毒区域的工作人员要佩戴好特殊的防护面具,防止中毒。
工作区域与仓库内的原材料和设备的备品、备件等原材料必须做到定置管理,合理规划,保持整齐,不准超高、超重放置,
吊钩、钢丝绳、链条必须符合规定,并做到经常检查、定期鉴定,严禁使用报废的索、吊具。
员工发现隐患要及时汇报处理。
各种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活有效,警示标志必须确保完好。
不得随意触动电气、煤气设备和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装置,未经检验严禁使用。
天车严禁超负荷起吊,严禁歪拉斜吊,严禁吊物上站人或在吊物下停留和行走。
检修、点检和清扫设备时,严格执行挂牌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存放、搬运,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变电所,液压站等场所严禁存放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
钢水包、铁水包、中间包、渣罐、事故槽内以及事故坑应保持干燥,严禁将液体金属和液体渣倒入有水或潮湿的地方。
凡超过6.86×104帕的受压窗口,必须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装置,煤气低压报警器和其它报警装置必须保持灵敏可靠。
禁止在仓库、油库、煤气区域、除尘风机房等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吸烟,灭火器材要配置到位;动火作业,要办理动火证后方能动火,安全防护措施要到位。
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特殊危险区域要加防护网,穿戴好防护用品,并要避开高压线路,禁止上、下扔东西,要将物料、物品放置平稳,使用工具要采用安全措施,多层作业,要上下联系好,方能作业。
场内机动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违章驾驶,,不超速度行驶,不乱停乱放。
电缆沟内不准有积水,所有通口架设钢丝网,防止小动物进入咬断电缆,造成短路。
乙炔瓶要求单独存放,禁止和其它物品混放,乙炔瓶和氧气瓶存放使用,禁止暴晒。
电器设施所用的保险必须根据电器的负荷安装保险,严禁使用铜丝铝丝铁丝代替。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女工严禁长发外露
工作中,注意力要集中。
原材料和备品备件必须定置摆放,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运行程序,了解设备构造,掌握工作流程及工艺技术要求。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各操作室和值班室,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各种开关按钮、仪表,当操作室位置比较高时,在操作室内站在玻璃窗前向下观察时不能用手扶,脚踩玻璃,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特别是窗台位置较低的操作室,不准在窗前停留聚集,更不能打闹,上下楼梯要用手扶住栏杆,楼梯上不能有油污及污水,避免滑道、摔伤。
使用氧气处理冷钢渣时,氧气胶带不能有漏气事处,吹氧管不能小于1米,氧气阀门、吹氧管、手套均不得有油污。
操作时必须戴好保护镜和面罩,手不得握在氧气胶带与吹氧管接头处,接头要牢固,防止回火伤人,开氧、烧氧应两人配合作业,氧气由小到达大,并随时注意关闭,工作完毕要并将氧气阀门关闭。
工作牌使用规定:
停电时,操作人员要电话通知配电室停电,停电后去配电室取回工作牌,检修负责人见到工作牌后方可作业,否则不得检修作业。
检修完毕,操作人员在接到检修负责人明确指令后,并确认设备正常,人员安全后方可给设备送电。
多工种同时处理同一设备事故时,根据处理时间最长的的工种,确定检修完毕时间。
工作牌丢失,应立即报告安全科,由值班调度长开出当班临时工作牌,方可送电操作。
安全人员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在发现引起事故可能时,有权拿走工作牌,并及时通知值班调度长。
四、车间要害部位及危险区域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主要包括:
要害部位:
(1)转炉
(2)混铁炉(3)除尘风机(4)行车(5)气化冷却(6)水泵房(7)配电室(8)连铸机
危险部位:
(1)行车区域
(2)转炉16米平台以上(3)煤气区域(4)氧气管道附近(5)铁道附近(6)转炉区域(7)连铸机区域(8)渣跨翻渣区
1、炼钢厂安全生产通则
为使全厂职工能够明确了解全厂范围内通用性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职工安全卫生与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1适用范围
1.1.1凡本厂职工及其它外来人员(参观、实习、代培人员)进入厂区,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1.1.2各种外用工、外包工、外企业职工进入厂区,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1.2通则
1.2.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厂规厂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1.2.2认真遵守执行厂内公路、铁路交通安全规定,严禁非司机驾驶各种车辆。
1.2.3凡进入厂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侧通行,不准在马路上玩耍打闹,并注意危险标志,倾听各种车辆的鸣笛警示。
1.2.4一切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和道口,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准钻杆抢道。
1.2.5非调车人员严禁爬运行机车,不准私自随乘机车和运货车辆,不准随意搬动道岔和其它装置。
1.2.6行人走铁路两旁时,必须离开铁路1.5m以外,不准爬车或跳车、不准钻车、不准在车辆下和轨道上休息、睡觉、乘凉、避雨等。
1.2.7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区域逗留、吸烟和动火。
1.2.8非岗位人员,不准擅自开关风、水、电、汽等各种阀门,不准擅自开关机、电、仪器设备。
1.2.9不准跳跃栏杆及围墙,不准穿越各种危险区域,不准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岗位、凡需要进入必须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1.2.10在工作现场要走安全通道,应注意各种警示标志,严禁在天车吊物下通过或停留,非岗位人员严禁在铸坯旁逗留,厂房内严禁存放、骑摩托车、自行车。
1.3岗则
1.3.1新入厂员工和实习、代培、调转岗位以及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进入炼钢厂从事生产劳动上岗前都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1.3.2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有关制度,严禁违章蛮干、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1.3.3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将长发露在帽外,除专项规定外,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风衣、不准赤脚、不准敞怀,任何人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1.3.4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长围巾,其它佩饰物不得悬露。
1.3.5从事对双目有伤害的作业,必须戴护目镜和防护面具。
1.3.6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
1.3.7在有易燃、易爆区域的作业场所应穿戴好防静电衣服。
1.3.8作业前要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检查所用工具,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了解周围的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1.3.9严格遵守劳动(工艺)纪律,班前、班中不准饮酒,不准在工作时间及生产区域内睡觉,生产现场不准打闹、开玩笑或擅自离开工作现场。
1.3.10岗位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准随意串岗、离岗或将工作转交他人,不准将小孩、无关人员带到工作场所。
1.3.11工作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度,采光部分不允许有遮挡,局部照明应符合安全要求。
1.3.12机器设备在运行中,转动部位不准清扫和维修,不准隔机传递工具和物品,严禁在各种转动的设备上行走或跨越。
1.3.13危险场所、要害部位和临时施工的沟、坑、架要有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行人必须注意其遵守警示标志规定。
1.3.14各种多层作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确认制》、联保互保制度及有关安全规定,搞好协作,做好呼唤答应,确保人身安全。
1.3.15不准随意拆除和破坏各种设备、设施上地电气装置、线路、阀门、仪表以及安全防护装置。
1.3.16各种氧、氢、氮、氯、乙炔等气瓶,必须标记清楚,防震圈、瓶帽齐全,使用中轻放、不得冲碰,不得混放、混运、混储,不准放在烈日和高温场所,必须时应有防护措施。
1.3.17不准随意攀登高空架设的通廊、管道、罩棚等,不准在石棉瓦类屋顶上行走和作业。
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
1.3.18非电工、电气焊工、天车工、锅炉工、汽化冷却工、起重工、爆破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一律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和私自动用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的设备和工具,特种作业的徒弟不准单独操作。
1.3.19在厂房架设横过通道、铁路、公路上空的管道、线路、栈桥等按规定高度架设,妨碍车辆安全通行的必须立即拆除或架高。
假设临时电源线路必须经所辖趋于主管部门和安技部门批准。
1.3.20生产(施工)要做到安全文明、现场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各种物料要符合定置管理要求,不得妨碍正常生产操作和通过。
1.3.21严禁在运行的机器、设备、仪表、阀门、线路及各种开关上搭挂衣服和各种物品。
1.3.2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如:
电钻、手砂轮、无齿锯等设备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戴绝缘手套。
地面潮湿要垫木板,非电气人员严禁擅自维修电气设备。
1.3.23认真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并不断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1.3.24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1.3.25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并组织及时排除,在隐患未排除或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职工有权拒绝生产。
1.3.26在进行特殊的危险作业前,不向职工交待清楚工作内容、作业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职工有权拒绝作业。
1.3.27上班前,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应当布置当班安全工作,交待清楚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到班前、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工作,不对职工进行安全交底、互保措施不落实,工人有权不作业。
1.3.28对劳保用品穿戴不齐伙穿戴不符合劳动保护规定者,工人有权制止其进入作业现场。
1.3.29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1.3.30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4附则
1.4.1对不遵守安全守则者,根据经济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对因违反守则造成事故的要加重处罚,对故意破坏安全生产的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1.4.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100吨转炉顶底复吹安全操作规程
2.1复吹储气罐区,阀门站安全技术规程
2.1.1储气罐区、阀门站由专人负责。
2.1.2储气罐区、阀门站不得堆放任何与其无关的物品。
2.1.3阀门站严禁吸烟,严禁带入火种和易燃易爆品。
2.1.4进入阀门站必须二人同行,进门首先开通风机,确认通风良好,方可进入阀门站,如通风机有故障,要及时处理修复。
2.1.5当阀门站发生大量氮气泄露时,不得进入作业。
2.1.6储气罐区、阀门站及其附近不得逗留休息。
2.1.7储气罐区、阀门站应保持整洁,照明良好。
2.1.8储气罐区、阀门站内各种阀门不准无关人员擅自开闭,需要开闭时,由指定工作人员与炉前操作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进行。
2.1.9储气罐区、阀门站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原理和操作程序。
2.1.10如发生窒息事故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将窒息者移至通风良好处,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直至医务人员到来为止。
2.1.11在生产、调试过程中,要缓慢开闭各阀门,防止损坏设备。
如发现阀门、管道、仪表等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1.12复吹停止时,将本炉底吹供气系统N2、Ar气管进、出口手动截止阀关闭。
2.1.13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2.2主控室、炉前安全操作规程
2.2.1严格执行顶吹转炉吹炼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2.2.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复吹设备各工艺要求后方可进入岗位操作。
2.2.3主控室底吹供气系统由摇炉工及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供气工艺参数,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交接班时要交接清楚。
2.2.4底吹供气系统报警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2.2.5兑铁、倒炉、测温、取样时,必须注意喷渣,以防发生人身事故。
2.2.6吹炼过程中不得停止底吹供气,即使出现底吹供气元件堵塞情况,也不要关闭底吹气源。
这时要经常观察,底吹供气元件可能自动恢复正常供气。
2.2.7炉底维护操作结束后,注意观察炉内残渣情况,残渣多应倒掉,以防兑铁时发生喷溅。
2.2.8复吹开炉头一炉要在兑铁前坐好钢包,开到转炉下。
2.2.9如发生转炉底吹供气元件附近漏铁、漏钢时,要立即停止底吹供气,要及时将炉体摇到适当位置,露出漏钢位,查明漏钢部位再进行处理。
2.2.10如发生炉内严重积水时,要立即停止再进行处理。
2.2.11旋转接头应注意维护,严禁碰撞底吹供气旋转接头,检查其运转情况。
非有关人员不要在旋转附近久留。
2.2.12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3、转炉车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转炉炉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1接班前必须详细检查转炉的倾动和控制系统,检查炉况、出钢口及本班组所使用的工具和各种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各部位积渣要清理干净。
3.1.2氧气管道、氧气阀门、及附近不准吸烟和动火,不准有易燃易爆物,不准敲击,不准缠扰电线,更不准把电焊机二次线接在上面,氧气阀门不准接触油污。
3.1.3炉体检修必须断电、挂牌、设专人监护。
3.1.4用吹氧管烧出钢口或处理废钢时,手持胶管与吹氧管联结处,以防回火烧伤。
3.1.5渣道下有积水严禁炼钢,渣盆内潮湿禁止倒渣,以防放炮伤人。
3.1.6开炉前要与汽化冷却系统、一次、二次出尘风机房等工序联系好,检查好风、水、电、气。
开新炉以“烘炉”为主,终点提枪后,应先向出钢侧倾炉,再缓缓倒炉倒渣,遇长火焰时应及时起炉,终点可以不取样不测温。
3.1.7开新炉堵出钢时,先将转炉摇到-90°位置,切断电源并派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3.1.8补炉第一炉,炉前工进行测温、取样、扔挡渣球操作时必须戴防护面罩。
雨、雪天气废钢潮湿时必须先加废钢后多摇几次炉,然后兑铁水,所有人应避开炉口正前方并设立禁止通行标志牌在条件允许的时候设立监护人,防止其余人员在不知情况时通行。
3.1.9兑铁水、倒渣、出钢或加废钢时,渣道内不得有人作业,如需清渣时,必须先与炉长联系,炉长要进行确认并做好监护工作并做到及时联系。
3.1.10正常情况下禁止向炉内、钢包、铁包、渣盆内注水或投掷潮湿物料。
3.1.11出钢后应将炉内余渣倒净,严禁留有强氧化性渣兑铁,如炉内剩有余钢,应加入白灰稠化,并且检查效果后,方准兑铁,以防喷溅伤人。
3.1.12套、修出钢口必须搭牢架板,做到上面不准打枪,炉下清渣人员不准清渣、站人如特殊情况必须向炉长请示,炉长做好监护方可进行。
3.1.13补炉时主控室必须断电,不能随意动炉,如需动炉,必须提前与炉下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进行。
3.1.14补炉操作时,严格执行补炉制度,做到高温快补、补炉料摊平、保证氧气烘烤和烧结时间,防止塌料事故的发生再补完炉时必须设立补炉第一炉禁止通行做好防护工作。
3.1.15补小面时,炉长要组织人员将有可能掉落的炉坯渣子清掉。
捅出钢口操作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3.1.16处理下料管系统堵料、氧枪粘钢、烟道及下枪孔粘钢、炉身及转炉前后积渣时,要与炉下人员联系确认后再进行操作。
3.1.17出钢后向钢包加降温冷料或补加合金料时,应和钢包车工、炉下操作人员联系好,并注意过往行人打开警报,防止其余人员被溅出钢水烫伤。
3.1.18到16m以上平台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并携带煤气报警仪,以防煤气中毒并严禁吸烟。
3.1.19冶炼过程中,发生炉内进水事故时不能摇炉,待确认炉内无水后,方可动炉处理。
3.1.20发生氧枪漏水应立即更换,如漏水大应立即先停水,后停氧气,停止吹炼并按事故处理。
3.1.21禁止违章指挥,禁止强令班组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3.1.22在样勺内拨渣时要慢,避免用力过猛红渣飞溅伤人。
3.1.23不准用潮湿物压渣,压渣人员必须避开炉口正前方,避免放炮伤人。
3.1.24作业前先确认辨识作业环境及危险源,落实好防范措施。
3.1.25对临时换岗人员合理安排工作,作好安全监护,保证安全。
3.1.26炉前倒炉倒渣,炉后出钢,路口正前方禁止有人通过。
雨雪天气废钢生铁块潮湿必须先加废钢,向后摇炉,烘烤后摇回确认,喊开炉前所有人员后再兑铁操作。
3.1.27打样时手要握住样板,防止样板飞出伤人和钢样飞溅烫伤眼睛。
3.1.28补炉、喷炉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3.1.29严禁低氧压操作。
3.1.30重力脱水器防爆板爆破后,严禁下枪吹炼。
3.2摇炉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2.1了解氧枪、转炉与活动烟罩的各种连锁装置是否良好,要掌握确认好在用枪和备用枪是否具备炼钢条件。
3.2.2溅渣护炉时杜绝开错气源和压泡沫时必须用氮气,并确认氧枪防坠落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2.3吹炼100秒钟内加废钢,以防吹炼炉况在吹炼加废钢时喷溅伤人。
兑铁时摇炉工要服从兑铁工指挥,按指挥手势进行兑铁加废钢操作。
3.2.4倾动机构有故障时不得强行动炉,渣道内、炉上有人工作时禁止倒炉,要严格执行摘、挂牌制度。
3.2.5必须佩戴煤气报警仪2人以上到16m、21m平台氮封口进行作业。
3.2.6倒炉测温取样和炉后出钢时,不准用氧气或氮气吹扫积渣,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确认关闭挡火门并且做到周围不得有人以防伤人。
3.2.7禁止氧枪主令和转炉主令同时操作,严禁主控室内直接倒操作。
3.2.8出钢前摇炉工将转炉手柄回零后,方可将控制信号转到炉后。
3.2.9发生爆炸性喷溅或异常情况,及时将煤气回收开关打到“不允许回收”位置,并与回收人员联系确认,确保安全。
3.2.10检查氧枪喷头时,不准戴有油污手套。
3.2.11兑铁时摇炉工要服从兑铁工指挥,按指挥手势进行兑铁加废钢操作。
3.2.12吹炼中遇如下清况,应立即提枪停吹处理:
A、有关部门要求立即停炉时;
B、发生漏水时;
3.2.13供氧系统的事故预防与处理:
A、不准掳枪处理粘钢;
B、氧枪升降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C、吹炼中氧枪突然下降,应立即关闭氧气和高压水;如氧枪漏水,严禁动炉,待炉内水蒸发尽,检查无误后方可提枪摇炉处理。
吹炼中氧枪突然下降或氧枪漏水,应立即关闭氧气和高压水,快速将氧枪提至换枪位,如氧枪不能提至,及时通知调度协调检修、仪表共同处理,通知电工处理。
D、吹炼中途发现断氧,而氧枪又处于吹炼位置,排除故障时应先将氧枪提出枪外,检查氧枪孔是否灌入钢渣,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下枪吹炼,以防氧枪孔灌渣,氧气受阻回火造成事故。
3.2.14氧枪张力报警后,严禁私自解除联锁、强行提枪。
应立即通知调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2.15集中精力,杜绝操作主令时接听电话,和其它人员说话等。
3.2.16停止冶炼时,不能随意动炉,如需动炉,必须提前与炉下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进行。
3.2.17作业前先辨认作业环境及危险源,落实防范措施。
3.3兑铁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3.1每炉兑铁前要检查炉况和溅渣效果,观察炉内余渣是否倒净。
并把溅完渣后的余渣倒净,方可指挥兑铁。
3.3.2需留渣作业时,确认渣干后方可按工艺要求兑铁。
3.3.3兑铁前要检查板钩,包耳是否挂牢,确认板钩、包耳、副钩有无异常,无误后方可兑铁,严禁提前挂副钩。
3.3.4兑铁工必须站在转炉侧面五米以外的安全区域指挥兑铁,站位明显,指挥时作到手势准确,口哨清晰,指挥摇炉工、天车工协调一致。
3.3.5每炉加废钢前,确认废钢斗所用吊器具是否安全可靠。
3.3.6炉前倒渣操作前确认渣车和转炉控制信号是否到位,无误后方可进行倒渣操作,点动操作,倒渣要缓慢。
3.3.7出钢前确认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钢包车是否到位,无误后方可进行出钢操作。
3..4合金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4.1通过合金区注意天车吊物情况,确认作业环境。
3.4.2开合金车速度不能过快,注意前后是否有障碍物,以防伤人伤己。
3.4.3开合金车途经转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