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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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合同范本
移动通信管道工程
市委东侧路延伸段(凤城八路—凤城五路)通信管道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乙方:
远卓通信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分公司
乙方:
远卓通信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与远卓通信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建设《移动通信管道工程市委东侧路延伸段(凤城八路—凤城五路)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双方进行了认真的磋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在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汇和用语,除非根据本合同中的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应具有下面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双方”系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2)“一方”系指甲方、乙方的任何一方。
(3)“本合同”指甲乙双方商谈的有关建设《移动通信管道工程市委东侧路延伸段(凤城八路—凤城五路施工合同》。
(4)“生效日”是指合同双方签署合同之日。
(5)“付款日期”是指双方汇出款的日期。
(6)“本工程”是指建设《移动通信管道工程市委东侧路延伸段(凤城八路—凤城五路施工合同》签署工程。
(7)“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指工程初验合格日起壹年时间。
2.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只供方便之用,不应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将不限制、变更或影响本合同的含义与解释。
第二条保证
1.双方保证:
各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政策以及该方的公司及企业章程,也没有同对该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或协议)发生抵触之处。
2.双方保证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和执行不会与各自的主管部门的任何有约束力的文件相矛盾或抵触;本合同无须经任何政府机关或部门(包括军事机关或部门)的审查、批准、审核、许可、登记或备案,即可生效。
3.双方保证:
双方分别系独立的法人,其及其任何财产均不享有任何性质的豁免权。
如果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赋予双方任何性质的豁免权,则双方于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在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最大围,放弃上述权利。
4.乙方承担在施工建设中的事故及损失责任,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维护方面为甲方提供方便和优惠。
第三条工程围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移动通信管道工程市委东侧路延伸段(凤城八路—凤城五路施工合同》签署工程施工建设任务。
2、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方式详见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
3、工程施工包括:
双方认可的设计文件中全部工作容。
4、主要工程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施工测量
km
1.349
2
开挖管道沟及人(手)孔坑(普通土)
100立方米
30.801
3
回填土方(夯填原土)
100立方米
18.737
4
回填土方(夯填灰土)(3:
7)
100立方米
6.068
6
混凝土管道基础B型0.08米(725宽)(C20)
100m
2.82
8
敷设塑料管道15孔(4×3+3)
100m
1.349
9
管道混凝土包封C20
立方米
87.201
10
砖砌人孔(现场浇灌上覆)小号直通型
个
12.000
12
砖砌人孔(现场浇灌上覆)小号四通型
个
5.000
13
砖砌人孔(现场浇灌上覆)小号15°斜通型
个
9.000
14
砖砌人孔(现场浇灌上覆)小号45°斜通型
个
1.000
第四条工程工期
1、工程开工日期定为2011年7月15日,2011年8月30日竣工。
2、由于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工、误工至使工期顺延,需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得顺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工程初验日期为乙方提供本次工程竣工报告和全套竣工资料后十五日。
4、工程终验日期为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壹年。
第五条工程施工承包形式
乙方采取包工、包材料方式承包本次工程建设任务。
第六条工程造价
工程费按相关设计文件预算由乙方大包,其中包括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材料质量需由甲方认可)、机械使用费、赔偿费。
不含建设单位管理费、定额编制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建设货款利息、设计费、预备费。
合同总价款为中标价:
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计波纹管孔公里造价35608.79元,梅花管孔公里造价46636.43元,PE管孔公里造价54989.98元,顶管孔公里造价93901.85元。
单位工程造价由乙方包干使用,超资不补。
工程施工结束后按照实际测量核计工程量,重新计算合同价款。
(合同外部分详见签证或设计变更单。
)
第七条双方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1、甲方工地代表:
委派郝俊等同志为工地代表和相关工程监理公司代表,共同负责审查乙方施工质量,监督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签证隐蔽工程,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及设计变更单,处理协调施工过程中相关事宜。
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合法权益不受到危害。
如果施工中出现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事件,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公司代表首先需要出面阻止。
严重情况应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乙方将负责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2、乙方工地代表:
委派毅等同志为工地代表,具体组织施工,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隐蔽工程通知书、工程事故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程结算及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协调工作。
保障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受到人为的干扰,否则造成的停、窝工和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及施工人员进驻工地后,甲方拨付乙方合同预算总价款的20%即150000.00元。
2.工程累计完成进度超过已付工程款后,依据工程月进度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3.工程款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即450000.00元,时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
4.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100%并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地面测量长度重新核算合同价款后,按实际决算审计价款支付至工程费的95%。
5.所剩5%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工程初验合格后壹年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6.上述款项均以银行转帐支票方式付款,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应出具等额的收款凭证,工程初验完成后,由乙方提供决算资料,乙方根据决算提供工程总造价100%税务发票。
7.合同双方将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税等行为,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华人民国相关税务法规足额交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筑业发票。
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卖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8.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费用结算结果,如果审计后审核认证的金额和该金额有差异,双方约定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送审工程施工费用在10万元以的,审计结果差距在10%以上;
(2)、送审工程施工费用在10-50万元以的,审计结果差距在5%以上;
(3)、送审工程施工费用在50-200万元以的,审计结果差距在3%以上;
(4)、送审工程施工费用在200万元以的,审计结果差距在2%以上;
符合上过情况之一时,双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款结算时扣除审计审减金额。
第九条工程质量标准
1、符合原邮电部(1989)391号文《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2、符合原邮电部颁YDJ39—90《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
3、工程设计文件相关要求。
第十条工程检查及验收
1、乙方按照双方认可的设计文件、及设计会审纪要、邮电及通信行业现行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规程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的检查检验。
检验不合格,属乙方原因导致返工修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到现场检验。
检验合格办理签证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验收不合格,在乙方返工合格后重新验收。
如甲方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在得到通知后24小时之未能到现场进行隐蔽工程检查,乙方将视为甲方随工人员放弃本次隐蔽工程的监督权。
3、乙方在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四份(甲方签证后退乙方一份)。
甲方在收到乙方初验申请报告和核实竣工资料齐全后十五日组织初验。
初验合格并提交验收报告后10日签署竣工验收文件。
4、如初验不合格,乙方在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再次书面申请甲方对工程进行初验复查。
甲方收到乙方要求进行初验复查的书面申请后十日组织进行初验复查。
5、经甲方初验复查合格后10日签署验收证书,工程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
6、验收中发生的业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7、工程验收依据:
(1)设计文件。
(2)本次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有关施工工艺标准。
(3)原邮电部管道施工验收规。
(4)双方认可的有关文件。
8、竣工报告和竣工技术资料
(1)竣工报告包含以下容:
工程概况、甲方认可的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分析等。
(2)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以下容:
竣工图纸、竣工测试资料、全部工程中的隐蔽工程签证、设计变更通知、开、停、复、竣工报告、已安装的设备清单等有关资料。
9、验收报告容
(1)工程名称、容及建设概况;
(2)技术指标测试结论;
(3)工程质量和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意见等;
(4)投资执行情况,物资消耗情况;
(5)投入使用准备情况和意见;
(6)所有竣工图纸、资料的整理情况;
(7)固定资产的清理情况;
(8)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及时派遣工地代表,协调相关工程施工事项,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2、组织工程验收、协助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甲方供应材料需按乙方要求按时提供到位。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进行现场勘察,并对施工图设计相关方案进行确认,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2、严格按甲方审定认可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3、杜绝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若有发生,后果自负。
4、提供开工报告、工程进度报告、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存在问题报告。
5、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四套。
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合法的、完整的各种手续和取证证书或批准文件。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在双方合作期间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按照本合同的方式24小时或部分义务的理由的有效文件,上述通知与本文应由事件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公证证明,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合理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
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的执行超过30日,则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如果为实现本合同的期限和条件,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适当的关心,合理的替代措施,但在上述情况下,该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仍然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则不应该认为该方是对本合同的违约。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当负责采取一切措施来消除其影响,并尽力地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日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万分之四的滞纳金。
2、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工程,从应交付之日起每延迟一日甲方扣除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延迟超过十日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在工程完成后的验收中,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根据情况,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
如乙方在整改期整改仍不符合标准,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违约金、滞纳金若不能补偿对方的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工程设计变更
1、工程设计文件需经甲乙双方认可,方可施工。
2、乙方必须按审定的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3、属于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设计变更,经双方协商,由双方工地代表签证“工程变更单”后。
方可变更。
乙方按变更后的容施工。
4、属于通信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变更,由双方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后,乙方按变更后的容施工,变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保修
1、保修围:
本工程起点至终点。
2、保修容:
乙方在本工程承包围的所有容,按有关甲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会审纪要文件中的相关容执行。
3、保修时间: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壹年。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终止和失效
本合同因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且造成履行之不可能而终止;
(2)本合同因一方的严重违约而终止;
(3)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4)本合同因有效期满而终止。
本合同在本工程终验合格后自行失效。
第十九条合同适用法律和标准
1、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2、适用围:
施工图甲方认可的设计文件,邮电及铁路现行光缆施工及技术规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修改
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与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成,并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
上述修改与补充生效后即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重新办理政府审批手续,则双方应当共同办理上述手续。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费用由双方平均负担。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在协商无效时,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之间的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所有通知、请求或其他联系,均应以中文书写,用航空挂号或采取发电报、电传、传真方式送达对方。
第二十三条其它
本合同条款未详细说明的容,在征得甲乙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是双方之间就本项目事宜达成唯一完整的协议,附件是正本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与正文不符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乙方:
远卓通信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二零一一年月日二零一一年月日
乙方:
开户行:
浦发银行分行营业部
附件一:
甲乙双方保证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条款,如有违反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如向甲方领导或经办人行贿、给回扣、提供免费旅游或其他消费娱乐等)谋求甲方同意签订合同。
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事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按合同总价15%以拒付余款。
2、甲方领导或经办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为个人提供金钱、物品、免费旅游或其他消费娱乐等不正当利益。
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事实,乙方应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如实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应依纪依法予以追究查处,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措施,维护乙方正当的市场销售权益。
甲方:
乙方: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