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瓮峪旅游公路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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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瓮峪旅游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华山瓮峪旅游公路监理办

 

监理实施细则

 

审批人:

编制人:

日期:

 

西安华兴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华山瓮峪旅游公路监理办

二○○九年三月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规范合同与信息管理,满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要求,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工程管理水平。

使本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从而达到任务明确、标准统一、程序合理的目的,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2000年1月10日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划等号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年2月13日国办发16号),以及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依据

1.2.1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文件;

1.2.2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

1.2.3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1.2.4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1.2.5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施工和试验检测规程;

1.2.6在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会议记录、函电、指令和其它文件;

1.2.7项目办根据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签发的新有施工图纸和指令等;

1.3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认真负责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1.4工程项目概况

华山瓮峪旅游公路工程起点K0+000位于西潼公路K115+200处,终点K13+050至华山巨灵索道下站,全长1305公里,其中三级公路9.04公里(K0+000~K8+100、K3+060~K8+100),四级公路4.01公里(K8+100~K12+110),路基宽度分别采用7.5m和6.5m,水泥混凝土路面,工期24个月,其主要工程量为:

路基工程:

路基土石方199250立方米,涵洞40道。

桥梁工程:

其中大桥52米/1座;中桥156.9米/6座。

混凝土路面工程:

92906平方米。

隧道工程:

1112米/1座。

路线交叉:

立交1处,平交3处。

附属工程:

收费设施1处

1.5工程项目特点

该项目具有以下几大特点:

1.5.1该项目在瓮峪隧道进口处山高谷深,施工单位应先进行便道工程施工,注意安全。

1.5.2该项目地处华山风景旅游区,自然景观神奇美妙,所经过山区植被茂密,森林覆盖率高、风景秀丽,被国务院批准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环境保护是施工中注意的第一要素,用尽可能的减少公施工对沿线自然景观的破坏。

1.5.3路线在K0+667处下穿陇海铁路,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及时和铁路有关部门沟通,作好相关数据的交接复核,避免工程施工后出现标高错台或坐标偏离现象。

1.5.4隧道工程是制约本路段总工期的关键工程,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合理安排工期,加快进度,尽可能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协调性和均衡性。

第二章监理工作要求

2.1良好的个人素质和团体精神

2.1.1新有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技术素质。

2.1.1.1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敬业意识,职业道德。

2.1.1.1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广泛的知识面及工作经验,具有管理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新有监理人员具有虚心学习不断进取的意识。

2.1.2各部门各专业要有机配合,落实各自的职责,具有集团的荣誉感。

2.2建立建全各项保证体系

2.2.1质量保证体系

2.2.2安全保证体系

2.2.3环境保护体系

2.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

2.3.1明确各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2.3.2制定各项制度

2.3.3编制各项管理措施

2.4监理人员应知应会

2.4.1尽快熟悉施工设计文件和图纸,做到针对本项目工程心中有数。

2.4.2学习掌握总监办制定的监理大纲,监理计划;掌握管理办法、监理工作程序及管理措施。

2.4.3贯彻执行项目管理处及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

第三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3.1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3.1.1监理人员进场:

履行监理合同,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派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其进场人员及人员更换必须征得项目组同意。

3.1.2监理设备:

按合同协议规定的由监理单位自备的监理设备应在实际开工期以前基本完善,保证工作使用。

包括办公用品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交通车辆及通讯设备等。

3.1.3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应查证清楚,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报项目组及总监办。

3.1.4现场复查:

要求承包人对施工合同文件中提供的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

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和方案性问题,应提出报告报项目组及总监办。

3.1.5施工环境调查:

要求承包人对工程占地范围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它障碍物、施工前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占地及有争议的工程占地进行调查,并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措施报项目组及总监办。

3.2施工准备的主要监理工作

3.2.1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提出审查初步意见报项目组、总监办审批;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驻地建设。

3.2.2检验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

3.2.2.1按施工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备规定的专业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3.2.2.2督促承包人装备自己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其建筑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能满足本工程各项试验的需要。

3.2.3.3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新有试验仪器都必须检验合格并按期进行标定,其试验室应有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合法性资质。

新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重要试验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监督。

将以上检查的监理意见汇总报项目组及总监办审批。

3.3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3.3.1自检各个分项工程的开工条件,向监理办提供自检资料;

3.3.2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3.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3.3.4及时检测工程各部的位置、标高和几何尺寸,提供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查,以获得认可;

3.3.5对每道工序(工艺)或分项(单件)工程交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3.3.6对每项工程质量进行规定的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3.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3.4.1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产地、功率、出厂日期、完好率与投标书新填列的是否符合;

3.4.2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

3.4.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

3.4.4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人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应限期撤离工地;承包人要求替代或更换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3.4.5进入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征得同意不得运出工地。

3.5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

重要材料应通过业主招标并由业主推荐,其它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新有材料必须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验收。

3.6验证承包人的标准试验

3.6.1所有配合比由承包人试验室试验,满足规范要求后由施工单位以正式报告上报监理办,监理办审核并做平行验证试验合格后批复。

3.7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定线

3.7.1向承包人提供恢复定线控制点并检查承包人的恢复定线;

3.7.2对业主提供的图纸上的原始资料进行复核或校证,重大问题报告项目组及总监办,由项目组要求原设计单位澄清,确保数据无误;

3.7.3发现基准点损坏或丢失,当丢失控制点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通过项目办由原设计单位补充;一个点失控时,由承包人补充,监理工程师复核认定;

3.7.4对承包人为加密控制点、定线和施工放样的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复核认定;

3.7.5审核承包人对新有测量控制点进行保护的方案,并检查是否对其进行了有效的保护,直至交工验收结束。

3.8认定承包人测量的地面线

要求承包人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的原始地面进行实际测量,并对测量工作进行复核,签署意见后报总监办验收,并报项目组备案。

3.8.1承包人的测量工作应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以前进行,测量使用的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符合勘测设计要求与规定;

3.8.2检查与复核测量应伴随承包人的测量同步或平行进行;复测频率应能判定承包人测定结果是否其真实可靠;

3.8.3应对承包人在影响土石方工程数量的任何纵向加桩及横向测点的不合理性加以纠正,使纵向的中桩连线和横向的测点连线与实际地面线相符合;

3.8.4应要求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文件中标准横断面图、纵断面图及实际测定的地面线资料,提交用于施工放样的横断面施工图和用于确定实际土石方工程数量的土石方计算表以供审核;

3.8.5对于业主未经移交工程场地占用权,但承包人尚不施工或尚未测定的施工段落,应要求承包人对工程场地的地面线进行有效的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由此而增加的工程数量或工程量用地不应认可。

3.9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对承包人依据合同规定完成并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核,附上监理意见报总监办审核。

3.9.1要求承包人在未进行施工测量之前或施工测量的过程中,对合同图纸中种类结构物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必要时就地补充测量,以保证原始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3.9.2新有施工图的图幅应符合规定,竣工图应与其一致

第四章施工阶段的监理

1.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1.1测量监理依据

⑴陕西省太华旅游索道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与西安华兴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签定的施工监理合同;

⑵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⑶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范围及图纸设计文件要求;

⑷本省有关法规;

⑸国家的法律、法规;

⑹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在工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它文字记载及业主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所有指令等。

1.2施工准备阶段测量监理要求

⑴承包人的测量负责人必须具备独立计算、复核、组织各项测量工作的能力(其资质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组建二级复测机构。

⑵测量仪器配备及检校要求:

各标段所配备的测量仪器,每年检一次,检核单位具有国家承认法定检验资质,同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单或证明原件。

水准仪和经纬仪各项检验和校正,承包人可视实际情况作定期与不定期检验和校正,检验结果要有详细记录资料。

⑶有关标准:

1首级平等测量控制导线复测技术要求(设计院提供资料,承包复测):

测角中误差:

±5″,导线角度闭合(或附合)差:

±2×5√n

点位中误差:

±5cm,最弱边或导线相对精度1/(2万),J2级经纬仪(全站仪)或相当于J2级经纬仪(或全站仪)测角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1。

表一

仪器类别

测回数

2C互差

半测回归零差

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

J2级

3

13″

8″

9″

注:

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超过±3°的范围时,该方向的2C互差可按同一观测时段内的相邻测回同方向进行比较。

②平面控制边长测量主要技术指标

表二

平面控制网

等级

测距仪精度

等级

总测回数

一测回读数较差(mm)

单程各测回较差(mm)

一级

2

≤10

≤15

4

≤20

≤30

二级

1~2

≤10

≤15

2

≤20

≤30

③准测量闭合(或附合)差限差要求为20n(L为长度,单位km)。

⑷承包人认真组织对设计部门提供的首级测点的复测,若发现控制点丢失或损坏,或不足以控制,请自行加密,对合格成果资料请测量监理工程师签认,必要时监理可去现场复核。

以上原件承包人存档,给监理部提交一份复印件。

对于设计部门或承包人加密的首级测量控制点,在施工期间承包人有义务妥善保护,并定期进行复测。

⑸要求承包人组织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认真审核,项目部技术人员除对本段工程中桩和桩界施放外,还应在原始地面被扰动前全部工程或欲开工的部位进行原始地面线的标高进行实际测定,并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去现场验收并签认,作为路基横断面施工图、土石方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的依据,否则将无法计量或不予变更(横断面图一般要求间距为20m,如遇地形变化比较大时可适当加密,资料复印件报测量监理工程师一份)。

⑹对于业主已经移交了工程场地占用权,承包人尚不施工或尚未测定的施工部位,要求承包人对工程场地的地面线进行有效的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否则,由此而增加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测量监理工程师无法认可。

⑺在施工过程中,凡与工程计量相关的高程、断面、几何尺寸等数据,施工单位均应事前通知测量监理工程师,经测量认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如在施工中途拆迁移交的施工场地的原始高程,池塘去污的污泥层厚或换填前后标高测定)。

1.3施工过程及验收测量的监理工作

1.3.1路基工程

(1)凡施工定位放线(或清表后)测量,均应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签认,重要点位,测量工程师应予以复测。

(2)路基中线、边线每三层恢复一次,纵、横断面每层均须测定,并报检,测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签认(中线偏位≤5cm)。

(3)为保证路基边坡压实度符合规定要求,要求路基施工时,宽度两边各增加0.5m,边坡不允许亏坡或浮土现象。

(4)94区、96区顶由监理部门组织测量验收,验收标准采用交通部路基工程验评标准(新版本)。

(5)承包人沉降观测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埋设、测量并加以保护,否则,不予计量。

1.3.2桥涵工程

测量首级控制点误差较大时,须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控制点基础上,可布设独立加密导线闭合环,技术指标要求按一级导线实测(平面和高程),并报测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认。

桥涵工程:

凡重要测点放样(如桩落点等),必须报测量监理验收外,其它工程放样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的技术指标施测,桥涵施工前,承包人还必须对桥涵的方向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桥涵进出口标高与实地标高、流水线坡度是否与实地相符合,若有偏差,请立即报测量监理工程师(或写一份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去现场复核,据测量结果和实地情况再作适当的调整。

1.3.3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中间交工或总体工程交工验收时,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自检测量资料(如实物的几何尺寸、高程、中心轴线位置等)进行现场复核或复测,然后签认。

1.3.4在工程交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将整理完整的测量资料一份或多分交监理部作为工程质量评估和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1.3.5测量记录必须手写认真,填写齐全,填写内容不得任意涂改,更不允许连环涂改,不准用不同颜色的笔在同一份资料上填写。

为使资料存档后日久不褪色,统一规定:

1原始记录统一用铅笔或黑色碳素笔填写。

2计算资料及测量成果用黑色碳素填写。

1.4测量监理程序:

承包人必须建立二级复测制度,即每道工序施工队测量,项目部复测,然后将自检资料报测量监理工程师(报检),测量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去现场复核,并签认资料。

为直观方便,后附测量工作程序框图。

重测

施工队测量放样

项目经理部复测

承包人报批

施工

监理审查资料

必要时复测

施工放样测量流程

 

N

 

Y

 

验收测量流程

施工队自检测量

项目经理部复测

N

 

承包人报批

签认作为

中间交工验收依据

监理复核或复测

 

Y

 

2.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为使受监路段工程满足合同和设计图纸要求,达到部颁标准,符合国家和交通部、建设部有关规范、规程,特制定本监理细则。

2.1试验监理人员的主要任务

(1)完成《规范》、《技术设计》规定的试验任务。

(2)监督承包人的室内试验,使其操作符合试验规程的要求,检查承包人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3)对承包人所做的标准试验进行复核性试验,包括各类土、各类稳定集料的最大干密度、强度及配合比,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等。

(4)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查;会同现场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有疑问项目进行抽样检测。

2.2现场试验监理人员的主要任务

(1)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现场取样,以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

(2)随时检查进场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取样试验并进行监督以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符合要求。

(3)对承包人施工控制试验进行监督,确保工序质量符合《规范》、《技术设计》的要求。

(4)对“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检验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5)承包人应派出自己的试验人员,在试验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合同规定的试验,以证明提供的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是合格的,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6)在承包人在进行取样和试验之前,必须通知现场监理试验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并对试验结果双方签字,方可有效。

2.3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或进场后验收试验,以决定是否可以用本工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材料或商品构件定货之前,应有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实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的设备、工艺及产品合格进行现场考察,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对现场材料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应清退出场,不准用于工程。

(3)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随机抽样试验,做符合性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2.4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按合同规定或在试验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合理时间内,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试验室审查批准。

试验监理工程师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地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作复核试验。

2.5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的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办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做出选定。

3.监理办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做出详细记录。

4.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办审查批准。

2.6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复核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地驻办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2.7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做出评定。

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办应派出试验检测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的结果;

3.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3、路基工程的现场监理

3.1路基土石方

1.审查开工报告

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开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路段位置、长度、路基类型、原材料的开采、运输、数量和试验资料、施工方案和自检系统等,最重要的是施工组织计划及保证措施。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即可开工。

2.测量放样

测量放样由承包人进行,报监理办复核审批。

3.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由监理办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如果达到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通知承包人进行下一步工作。

4.原材料的试验

承包人对原材料进行相关的试验,原材料符合要求后,报由监理办进行随机抽检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5.路基挖方

路基挖方必须保证挖方深度及碾压遍数。

6.路基填方

路基填方主要对松铺厚度、压实度及混合材料含水量进行控制。

7.路基工程的验收

当路基完工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合格后,将自检资料及检验申请单报监理办,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填写中期支付报表。

总监办接到中期支付报表后,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如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则要求返工,返工后重新检查。

8.监理程序

 

1)、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开工前准备

 

图3-1

2)、导线水准点交接监理

有问题

 

图4-13

3)、路线放样监理

承包人保护所

有桩志不受损坏

 

图4-14

4)、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监理

合格

合格

 

图4-15

5)、挖方路基监理

批准单位工程开工

 

图4-16

 

6)、路基填料监理

批准各土场各层次的标准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

 

图4-17

7)、填方用土质量监理

不合格

 

不合格

 

图4-18

(1)、填方路基准备监理(监理办)

批准上土

 

图4-19

(2)、填方压实监理(监理办)

不合格

 

图4-20

 

8)、路基整修监理(监理办)

合格

 

图4-21

·药室布置

·药量计算

·起爆设计

·安全措施

9)、石方爆破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图4-22

3.2结构物回填

结构物回填是指结构物完工后,用符合一定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遗留部分。

结构物主要指通道、箱涵、挡墙、桥台等。

1.审查开工报告

回填开始前,承包人应提交开工报告。

监理办首先要审查回填技术方案是否可行,基底处理是否完毕、合格,回填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按规范要求频率予以抽查。

同时检查压实机具是否适用及运转调试情况等。

如具备开工条件,即可批准开工。

2.检查确定回填范围

任一结构物回填之前,承包人都应约请监理办检查确定回填范围。

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图纸注释和总监办、监理办、监理办下发的函件,检查各种类型结构物的回填范围及填前整修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3.旁站监理结构物回填施工及抽查

旁站应对回填材料、施工期限、压实度、压实厚度、施工工艺、施工工序及对结构物影响进行旁站监理。

4.回填工作的验收

回填工作的验收由监理办负责,检查承包人的自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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