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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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安全文明校园创建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W20110184)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评选安全文明校园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教社政〔2004〕7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建平安校园、迎精彩大运”活动方案〉的通知》(深教〔2011〕121号)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市2011年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以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工作为抓手,促进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深圳市2011年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评选安全文明校园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教社政〔2004〕7号)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迎大运、创建全国文明标兵城市活动和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创建活动进程
7月部署市级“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12月底前,验收一批市级“安全文明校园”。
三、总体目标
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能力,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努力实现以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校园秩序良好和校园环境优美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创建活动内容
见附件3:
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考评标准。
五、组织机构
深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全市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对本区创建工作的全面部署和具体指导,各学校具体落实创建工作。
六、申报范围
深圳市各级各类学校。
七、申报条件
(一)建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二)建立了各项制度,资料齐全。
(三)落实了工作机构,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四)近两年内(含申报当年)没有发生因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问题而被“一票否决”的现象。
(五)近两年内(含申报当年)没有发生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
八、申报程序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达到“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考评标准”的学校,填写《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上申报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必备资料(见附件2),在区教育局(新区在公共事业局)推荐的基础上,向市教育局申报。
九、考评和命名
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专家按照《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考评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
考评以查看资料、座谈、社区民意调查、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
考评综合意见提交市教育局,对符合条件的学校命名“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可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开展区级的命名活动。
十、检查复评
市教育局每两年对被命名为“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的学校进行一次检查复评,对不符合条件的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限期为半年。
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取消“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附件:
1.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
2.申报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必备资料
3.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考评标准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
学校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所在区(新区):
学校基本情况
(可另附页)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学校自荐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月日
街道教育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局意见
年月日
附件2
申报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必备资料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校舍楼房分类及数量。
(二)教职工、学生、合同工、临时工情况。
(三)校内家属住户、人口数;住宿生人数;外来人口、暂住人数。
(四)消防审验情况。
(五)校舍危房改造情况。
(六)学校楼舍建筑审验。
(七)校车数量、证件等情况。
二、管理机构
(一)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架构。
(二)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责任人。
(三)注册安办主任的配备。
(四)安全机构配备情况。
三、落实情况
(一)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护校队、义务消防队、德育队伍建设情况。
(三)安全经费保障情况,安全设施情况。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五)文化、宣传设施情况。
四、安全稳定
(一)学校内部政治稳定情况。
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情况。
(二)学校内部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案情况。
(三)发生师生人身财产受侵害案件情况和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
(四)师生员工(包括临时工)违法犯罪情况,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帮教工作情况。
(五)校务公开,依法治校情况。
法制副校长聘任和发挥作用情况。
(六)校园文化、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情况。
(七)与社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共建情况。
附件3
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考评标准
一、组织落实(20分)
(一)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领导和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并层层落实责任。
(二)明确注册安办主任,确保安全经费到位。
(三)签订《安全责任书》、《反恐责任书》。
(四)制定了创建深圳市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五)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包括:
1.制定并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治安巡逻和巡逻制度,各类值班、巡查记录详实、清楚,文件档案资料齐全;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反应机制;
3.建立畅通的信息收集渠道和严格的信息报送反馈机制;
4.制定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和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和认真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六)建立学校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对学校安全隐患有排查、有整治、有落实。
(七)建立了校园护卫、义务消防等群防群治队伍。
学校法人代表、防火责任人、仓库管理员、危险(化学)品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电工等岗位工作人员通过相关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八)积极配合所在社区、乡镇及有关部门开展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做到共建有签约(协议),工作有目标、有方案,创建有行动、有成效,形成校内外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应急避险(6分)
(一)制定本校事故应急避险预案。
(二)将应急避险安全知识纳入教育课程,列入教师工作职责,融进有关教育教材,增强学生公共安全意识。
(三)将应急避险安全防范教育经费纳入学校教育经费预算。
(四)组织预防安全事故、防灾害应急避险的演练。
三、安全教育培训(10分)
(一)组织校长、安办主任、班主任参加校园安全防范应急管理培训。
(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
(三)组织安全知识讲座或报告会。
(四)组织观看安全图片或参观深圳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基地。
三、治安良好、维稳及时(24分)
(一)无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无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二)校园及周边无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点、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档等非法商业场所。
(三)校内无违章建筑物,道路规划合理、交通标识完备,运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防火、疏散通道和防范其他灾害事故设施、标识齐全有效。
教学、生活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良好。
(四)校园周边治安良好,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五)建立了人防、物防、技防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设立了校园报警点或警务室。
校园及周边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到位。
校园出入口安全设施完备,交通标识清晰,交通秩序良好。
(六)能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
(七)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处置化解内部矛盾纠纷,无发生3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八)建立了维护稳定工作小组,开展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
(九)加强了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和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及讲坛、校园网的管理,无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
四、校园文明(16分)
(一)积极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形成风尚。
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二)努力创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开展诚信教育和社区义工工作,师生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尊师爱生、尊老爱幼、扶困助弱蔚然成风。
(三)重视开展师生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没有发生因心理问题而出现的安全事件。
(四)卫生绿化达标,环境优雅。
五、成效显著,群众满意(24分)
(一)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同比明显下降,学生违法犯罪率同比明显下降。
(二)经民意调查,师生员工、家长及周边群众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和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满意率均达到80%以上。
(三)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对学校创建工作认可。
六、工作创新(加分项2分)
某项工作有特色,成效显著,其经验做法在全省学习推广的,加2分,在全市推广的,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