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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讲解

第三章集装箱货物及其组织

本章要点

Ø掌握集装箱货物的分类;

Ø掌握集装箱货物装箱方式;

Ø掌握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

【开篇案例】

1997年8月15日,东方公司接受土畜产公司的订舱,开具了一份已装船正本提单,该提单注明货物的品名为二氧化硫脲,船名“鳄鱼坚强”号,起运港青岛,卸货港洛杉矶,托运人为土畜产公司。

1997年8月19日晚,当“鳄鱼坚强”轮停泊在上海港时,船上发现二舱冒烟,经消防部门及港务公司共同检测,倒箱166个,将货物自燃冒烟的OOLU3360121集装箱卸下船,堆放在港区的危险品码头,同时卸下的还有编号为OOLU3429526的集装箱,因该箱散发浓烈的气味,开箱检查时,有6名工人发生轻微中毒。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到场检查,认定是OOLU3360121集装箱内装载的货物二氧化硫脲自燃。

“鳄鱼坚强”轮将OOLU3360121集装箱滞留在码头,其他集装箱装船后于1997年8月21日起航,同年8月23日到达日本神户港,船到日本后,东方公司聘请海鸥海事(横滨)有限公司对船上的污染进行检查,结论是装载OOLU3360121集装箱的二舱有污染,25个集装箱的表面有化学污染痕迹。

船上的集装箱在日本的横滨港、东京港进行了倒箱、清洗。

船舶开航后,船员又对船舱进行了清洗。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发生了多起收货人因货物受损引起的索赔,东方公司聘请美国的FREEHILLHOGAN&MAHARLLP处理索赔事宜,发生了大量的费用。

事故发生后,东方公司即委托了上海中衡咨询有限公司于1997年8月26日和1998年8月对出事的集装箱进行检验,后一次检验东方公司还委托了香港专家EDMONDSON、新加坡专家MULLEN一同参加,几份检验报告的一致意见是货物是由于装载不当引起自燃的。

东方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中化公司和土畜产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

另查明,1997年5月,中化公司与土畜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外贸代理协议书”,约定由中化公司自行对外签约,办理涉案货物出运的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中化公司自己解决,被告土畜产公司提供全套的出口单据,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

思考题:

对于特殊货物应该怎么装载才能确保安全?

3.1集装箱货物

集装箱化后,由于各种不同的集装箱适合装载各种不同的货物,所以货物分类的方法与普通货船运输时有所不同。

1.按货物的性质分类

一般可分为普通货物和特殊货物。

(1)普通货物(GeneralCargo)

一般通称为杂货,是指不需要用特殊方法进行装卸和保管、可按件计数的货物。

其特点是批量不大,单价较高,具有较强的运费负担能力,经常用定期船运输。

杂货根据其包装形式和货物的性质又可分为清洁货和污货两类:

①清洁货(CleanCargo)

又称“细货”(FineCargo)或“精良货”,是指清洁而干燥,在积载和保管时本身无特殊要求,如与其他货物混载,不会损坏或污染其他货物的货物。

如纺织品、棉纱、布匹、橡胶制品、陶瓷器、漆器、电气制品、玩具等。

②污货(DirtyCargo)

又称“粗货”(RoughCargo,TroublesomeCargo),是指按本身的性质和状态,容易发潮、发热、风化、融解、发臭,或者有可能渗出液汁、飞扬货粉、产生害虫而使其他商品遭受损失的货物。

这类货物包括可能渗出液汁的兽皮;飞扬粉末的水泥、石墨;污损其他货物的油脂、沥青;生虫的椰子核、牛骨、干燥生皮;发生强烈气味的胡椒、樟脑、牛皮等。

(2)特殊货物(specialcargo)

是指在性质、重量、价值、形态上具有特殊性,运输时需要用特殊集装箱装载的货物。

它包括冷藏货、动(植)物、重货、高价货、危险货、液体货、易腐货和散货等。

①冷藏货(RefrigeratedCargo)

是指需用冷藏集装箱或保温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如水果、蔬菜、鱼类、肉类、鸡蛋、奶油、干酪等。

②活动(植)物(Livestockandplants)

指活的家禽、家畜和其他动物以及树苗等植物。

③重货(HeavyCargo)

指单件重量特别大的货物,如重型机械等。

我国对水路运输中笨重货物规定有以下三个标准。

一是交通部沿海直属水运企业规定:

重量超过3t;长度超过12m。

二是长江航运和各省(市、自治区)沿海水运企业规定:

重量超过2t;长度超过10m。

三是各省(市、自治区)内河水运企业规定:

重量超过1t;长度超过7m。

在国外,一般平均每件重量超过3.6m的货物,按笨重货处理。

④高价货(ValuableCargo)

是指按容积或重量来计算,其价格都比较昂贵的货物,如生丝、绸级、丝织品、照相机、电视机,以及其他家用电器等。

⑤危险货(DangerousCargo)

是指本身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货物。

危险货物装箱时必须有特别的安全措施,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装船时,也必须有特别的安全措施,以保证运输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⑥液体货(LiquidCargo)

指需装在罐、桶、瓶等容器内进行运输的液体或半液体货。

许多液体货还具有一定程度的危险性。

液体货易泄漏和挥发,经常会出现污损或污染其他货物的情况。

⑦易腐货(PerishableCargo)

指在运输途中因通风不良或温度高、湿度大而易腐败变质的货物。

⑧散货(BulkCargo)

指粮食、盐、煤、矿石等无特殊包装的散装运输的货物。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水泥、糖等也可用集装箱散装运输。

2.按适箱化程度分类

根据集装箱运输的特点,并不是所有的货物都适合集装箱化。

按国际贸易分类的货物品目来划分,把运输中所有的货物可归纳为56种,其中最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有32种,占总数的57.1%,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有6种,占总数的10.7%,其余的为可装箱但不经济的或不适合装箱的货物。

(1)最适合装箱货

最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系指货价高,运费也较高的商品。

这些商品按其属性可有效的装载集装箱运输,所谓货物属性是指商品的大小,以及容积与质量的关系。

最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有针织品、酒、医药品、打字机、各种小型电器、光学仪器、电视机、收音机、小五金之类等。

(2)适合装箱货

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系指货价、运费较最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为低的商品,该类商品有纸浆、天花板、电线、电缆面粉、生皮、碳精、金属制品等。

(3)可装箱但不经济的装箱货

这种货物可用集装箱来装载,但其货价和运价都很低,用集装箱来运输,在经济上不合算。

而且,该类货物的大小、重量、包装也难于集装箱化,如钢锭、生铁、原木等。

(4)不适合装箱货

不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这类货物是不能装载集装箱运输的,而且,有的在大量运输时可使用专用船反而能提高效率,这类货物有废钢铁、大型卡车、桥梁、铁塔、发电机等。

其中通过集装箱运输的主要是前两类,即最适合装箱货和适合装箱货。

3.2集装箱装箱方式

集装箱是一个容器,它装载货物的数量较多,而且是在封闭情况下进行运送的,一旦箱内货物装载不良或变质而危及运输安全和货物完好时,不易被及时发现,即使发现了,为时可能已晚,且要纠正不正当的积载也比较困难。

3.2.1集装箱装箱前的检查

开展集装箱的国际多式联运,应以实行门到门运输为原则。

因此,在选用集装箱运输时,还必须注意到内陆运输的条件。

选用集装箱时,主要考虑的还是根据货物的不同种类、性质、形状、包装、体积、重量以及运输要求采用其合适的箱子。

首先要考虑的是货物是否装得下,其次再考虑在经济上是否合理,与货物所要求的运输条件是否符合。

集装箱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

一只有缺陷的集装箱,轻则导致货损,重则在装卸中有可能发生严重人身伤亡。

所以,对集装箱的检查是货物安全运输的基本条件之一。

通常,对集装箱的检查应做到:

(1)符合集装箱国际标准(ISO)和国际安全公约标准(CSC),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2)集装箱的4个角柱、6个壁、8个角要外表状态良好,没有明显损伤、变形、破口等不正常现象。

板壁凹损应不大于30mm,任何部件凸损不得超过角配件外端面;

(3)箱门应完好、水密,能开启270°,栓锁完好;

(4)箱子内部清洁、干燥、无异味、无尘污或残留物,衬板、涂料完好;

(5)箱子所有焊接部位牢固、封闭好、不漏水、不漏光;

(6)附属件的强度、数量满足有关规定和运输需要;

(7)箱子本身的机械设备(冷冻、通风等)完好,能正常使用。

在使用前应对集装箱进行仔细全面的检查,包括外部、内部、箱门、清洁状况、附属件及设备等。

通常发货人(用箱人)和承运人(供箱人)在箱子交接时,共同对箱子进行检查,并以设备交接单确认箱子交接时的状态。

3.2.2集装箱货物装载要求

集装箱适于装运多种品类的货物,但这些货物并非都是能够互相配载的,装箱前如没能根据货物的性质、特点、规格等加以合理挑选组合,运输过程中就容易发生货运事故。

为了确保集装箱货运质量,必须注意集装箱货物的合理装载和固定,集装箱货物的装载应满足以下两个基本要求:

(1)确保货物的完好和运输安全,不断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2)集装箱载重量和内容积应得到充分利用,不断提高集装箱的利用率。

货物集装作业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货物完好与运输安全,在装箱作业进行之前,应对集装箱的卫生条件和技术条件进行认真的目测检查。

1.集装箱装载货物的一般要求

(1)质量和载荷

在货物装箱时,任何情况下箱内所装货物的重量不能超过集装箱的最大装载量。

根据货物的体积、质量、外包装的强度,以及货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把外包装坚固和质量较大的货物装在下面,外包装脆弱、质量较轻的货物装在上面,装载时要使货物的质量在箱底上平均分布。

箱内负荷不得偏于一端或一侧,特别是要严格禁止负荷重心偏在一端的情况。

如箱子某一部位装载的负荷过重,则有可能使箱子底部结构发生弯曲或脱开的危险。

(2)衬垫

装载货物时,要根据包装的强度决定衬垫。

夹衬采用缓冲材料,防止装载下面的货物压坏,并使负荷平均分布,特别是包装脆弱货物或易脆商品,以及湿货(包括桶装或罐装液体货)等,更应注意采用适宜的隔热物料,装箱时不要用不同包装的货物填塞集装箱的空位,除非这种包装的货物,是完全适合拼装的。

(3)固定

货物与货物之间,集装箱侧壁与货物之间如有空隙,在运输中由于摇摆而会使货物移动,造成塌货和破损,还有可能损坏其他货物,破坏集装箱的侧壁,甚至损坏其他集装箱,有时集装箱到达目的地打开门时,由于装在箱门附近的货物倒塌,还会引起人身伤亡和货物损坏,因此货物需要进行充分的固定。

使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在集装箱内不产生移动的作业叫做“固定”,通常有如下几种方法:

①支撑:

用方形木条等支柱使货物固定。

②塞紧:

货物之间,或货物与集装箱侧壁之间用方木等支柱在水平方向加以固定,或者插入填塞物、缓冲垫、楔子等防止货物移动。

③系紧:

集装箱内的系紧就是用绳索、带子等索具把货物捆绑。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货物直接固定在集装箱内部任何一个平面上,因为把集装箱钻孔会破坏箱子的水密性。

由于集装箱的侧壁、端壁、门板处的强度较弱,因此在集装箱内进行固定作业时要注意支撑和塞紧的方法,不要直接撑在这些地方使它承受局部负荷,而必须设法使支柱撑在集装箱的主要构件上。

此外,为了使货物能有效地固定并保护货物,有时也将衬垫材料、扁平木材等,制成栅栏来固定。

(4)缓冲材料

为了填补货物之间和货物与集装箱侧壁之间的空隙,防止货物的破损、湿损、污损,有必要在货物之间插入木板、覆盖物之类的隔货材料,这些材料多半为货板、木框、缓冲垫等填塞物。

最新的方法是使用合成橡胶制的空气垫。

它是利用牵引车上的压缩空气把气垫吹膨起来,除了能固定货物外,同时还起着缓冲作用,但有价值昂贵的缺点。

(5)货物的混载

把许多种货物装在同一集装箱内时,要注意货物的性质和包装,如有可能会引起事故时就要避免混载,例如有水分的货物与干燥货物;一般货物与污臭货物及粉末货物;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两种以上不同的危险货物等。

为了防止发生货物事故,需要采用与该包装相适应的装载方法,利用集装箱装载的典型货物油箱装货、波纹纸板箱货、捆绑货、袋装货、货板(托盘)货、危险货物等。

集装箱货物的现场装箱作业,通常有三种方法:

(1)全部用人力装箱;

(2)用叉式装卸车(铲车)搬进箱内再用人力堆装;

(3)全部用机械装箱,如货板(托盘)货用叉式装卸车在箱内堆装。

这三种方式中,第三种方法最理想,装卸率最高,发生货损事故最少。

因此集装箱内进行货物装卸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有关的操作规程,应尽可能采用相应的装卸搬运机械作业,例如手推搬运车、输送式装箱机、叉车等,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装卸作业效率。

2.特殊货物的装载要求

对一些特殊货物和特种集装箱进行货物装载时,除上述一般要求与方法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这些货物和集装箱装载时,必须充分保证满足这些特殊要求。

(1)超尺度和超重货物装载要求

超尺度货物是指单件长、宽、高的实际尺度超过国际标准集装箱规定尺度的货物;超重货物指单件重量超过国际标准集装箱最大载货量的货物。

国际标准集装箱是有统一标准的,特别在尺度、总重量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集装箱运输系统中使用的装卸机械设备、运输工具(集装箱船、集卡等)也都是根据这一标准设计制造的。

如果货物的尺寸、重量超出这些标准规定值,对装载和运输各环节来说,都会带来一些困难和问题。

①超高货

一般干货箱箱门有效高度是有一定范围的,如货物高度超过这一范围,则为超高货,超高货物必须选择开顶箱或板架箱装载。

集装箱装载超高货物时,应充分考虑运输全程中给内陆运输车站、码头、装卸机械、船舶装载带来的问题。

内陆运输线对通过高度都有一定的限制(各国规定不甚一致),运输时集装箱连同运输车辆的总高度一般不能超过这一限制。

集装箱船舶装载超高货箱时,只能装在舱内或甲板上的最上层。

②超宽货物

超宽货物一般应采用板架箱或平台箱运输。

集装箱运输下允许货物横向突出(箱子)的尺度要受到集装箱船舶结构(箱格)、陆上运输线路(特别是铁路)允许宽度限制,受到使用装卸机械种类的限制(如跨运车对每边超宽量大于10cm以上的集装箱无法作业),超宽货物装载时应给予充分考虑。

集装箱船舶装载超宽货箱时,如超宽量在150mm以内,则可以与普通集装箱一样装在舱内或甲板上;如超宽量在150mm以上,只能在舱面上装载,且相邻列位必须留出。

③超长货物

超长货物一般应采用板架箱装载,装载时需将集装箱两端的插板取下,并铺在货物下部。

超长货物的超长量有一定限制,最大不得超过306mm(即1ft左右)。

集装箱船舶装载超长货箱时,一般装于甲板上(排与排之间间隔较大);装在舱内时,相邻排位须留出。

④超重货物

集装箱标准(ISO)对集装箱(包括货物)总重量是有明确限制的,所有的运输工具和装卸机械都是根据这一总重量设计的。

货物装入集装箱后,总重量不能超过规定值,超重是绝对不允许的。

(2)冷藏(冻)货装载要求

装载冷藏(冻)货的集装箱应具有供箱人提供的该箱子的检验合格证书。

货物装箱前,箱体应根据使用规定的温度进行预冷。

货物装箱时的温度应达到规定的装箱温度。

温度要求不同或气味不同的冷藏货物绝不能配入一箱。

运往一些宗教(特别是伊斯兰教)国家的集装箱货,不能把猪肉与家禽、牛羊肉配装在同一箱内。

货物装载过程中,制冷装置应停止运转;注意货物不要堵塞冷气通道和泄水通道;装货高度不能超过箱中的货物积载线。

装货完毕关门后,应立即使通风孔处于要求的位置,并按货主对温度的要求及操作要求控制好箱内温度。

(3)危险货物装载要求

集装箱内装载的每一票危险货物必须具备危险货物申报单。

装箱前应对货物及应办的手续、单证进行审查,不符合《国际危规》的包装要求或未经商检、港监等部门认可或已发生货损的危险货物一律不得装箱。

危险货物一般应使用封闭箱运输,箱内装载的危险货物任何部分不得突出箱容。

装箱完毕后应立即关门封锁。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其他性质与之不相容的货物拼装在同一集装箱内。

当危险货物仅占箱内部分容积时,应把危险品装载在箱门附近,以便于处理。

装载危险品货物的集装箱上,至少应有4幅尺度不小于250mm×250mm的危险品类别标志牌贴在箱体外部4个侧面的明显位置上。

装箱人在危险货物装箱后,除提供装箱单外,还应提供集装箱装箱证明书(ContainerPackingCertificate),以证明已正确装箱并符合有关规定。

装载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卸完后,应采取措施使集装箱不具备危险性并去掉危险品标志。

(4)干散货物装载要求

用散货集装箱运输干散货可节约劳动力、包装费、装卸费。

散货集装箱的箱顶上一般都设有2~3个装货口,装货时利用圆筒仓或仓库的漏斗或使用带有铲斗的起重机进行装载。

散货集装箱一般采用将集装箱倾斜使散货产生自流的方法卸货。

在选定装载散货的集装箱时,必须考虑装货地点和卸货地点的装载和卸载的设备条件。

运输散装的化学制品时,首先要判明其是否属于危险货物;在运输谷物、饲料等散货时,应注意该货物是否有熏蒸要求。

因此,在装货前应查阅进口国的动植物检疫规则,对需要进行熏蒸的货物应选用有熏蒸设备的集装箱装运。

在装运谷物和饲料等货物时,为了防止水湿而损坏货物,应选用有箱顶内衬板的集装箱装运。

在装载容易飞扬的粉状散货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围圈作业。

(5)液体货物装载要求

液体货物采用集装箱运输有两种情况。

一是装入其他容器(如桶)后再装入集装箱运输,在这种情况下货物装载应注意的事项与一般货物或危险货物(属危险品)类似;二是散装液体货物,一般需用罐式箱运输,在这种情况下,货物散装前应检查罐式集装箱本身的结构、性能和箱内能否满足货物运输要求;检查应具备必要的排空设备、管道及阀门,其安全阀应处于有效状态。

装载时应注意货物的比重(密度)要和集装箱允许载重量与容量比值一致或接近。

在装卸时如需要加温,则应考虑装货卸货地点要有必需的热源(蒸汽源或电源)。

(6)动、植物及食品装载要求

运输该类货物的集装箱一般有两类:

密闭和非密封式(通风)。

装载这类货物时应注意,货物应根据进口国要求经过检疫并得到进口国许可。

一般要求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事先向港监、商检、卫检、动植物检疫等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装箱。

需做动植物检疫的货物不能同普通货装在同一箱内,以免熏蒸时造成货损。

各类特殊货物装箱完毕后,应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

3.3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

集装箱运输实现了“门到门”的运输。

这些变化必然引起集装箱运输系统中货物的交接和流转方式发生变化。

为使集装箱运输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集装箱货物的交接和流转方式都具有鲜明的特点。

1.集装箱货物的交接形态

在集装箱运输中,货方(发、收货人)与承运方货物的交接形态有两种,即整箱货交接与拼箱货交接。

整箱货(FullcontainerLoad,FCL)交接,是指发货人、收货人与承运人交接的货物是一个(或多个)装满货物的整箱货。

发货人自行装箱并办好加封等手续,承运人接收的货物是外表状态良好、铅封完整的集装箱;货物运抵目的地时,承运人将同样的集装箱交付收货人,收货人自行将货物从箱中掏出。

拼箱货(LCL)交接,一般发生在发货人一次托运的货物数量较少,不足以装满一个集装箱,而针对这些货物的贸易合同又要求使用集装箱运输,为了减少运费,承运人根据流向相同的原则将一个或多个发货人的少量货物装入同一个集装箱进行运输。

这一般意味着承运人以货物原来的形态从各发货人手中接收货物,由承运人组织装箱运输,运到合适的地点时,承运人将货物从箱中掏出后,以原来的形态向各收货人交付。

拼箱货物的交接、装拆箱可在码头集装箱货运站、内陆货运站或中转站等地进行。

在集装箱运输中,有时也会出现这两种交接形态结合的情况,即承运人从发货人处以整箱形态接收货物,而以拼箱形态交付货物(针对每个箱中的货物只有一个发货人,多个收货人的情况)或相反(针对每个箱中的货物有多个发货人,而只有一个收货人的情况)。

2.集装箱货物的交接地点

在集装箱运输中,集装箱货物的交接地点一般有三类,即发、收货人的工厂和仓库(Door)集装箱码头堆场(CY)和集装箱货运站(CFS)。

(1)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接(Door交接)

是指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接收货物或在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付货物。

Door交接的集装箱货物都是整箱交接。

一般意味发货人或收货人自行装(拆)箱。

运输经营人负责自接收货物地点到交付货物地点的全程运输。

(2)集装箱码头堆场交接(CY交接)

集装箱货物码头堆场交接,一般意味着发货人应自行负责装箱及集装箱到发货港码头堆场的运输,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码头堆场接收货物,责任开始。

货物运达卸货港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码头堆场上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责任终止。

由收货人自行负责集装箱货物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和掏箱。

在集装箱码头堆场交接的货物都是整箱交接。

在有些资料中和有些情况下,“CY交接”一词的含义要更广泛一些。

除在码头堆场交接外,还包括在内陆地区的集装箱内陆货运站的交接(即内陆CY交接)。

在内陆CY交接情况下,与货主交接货物的集装箱运输经营堆场的交接一般是联运经营人,他还要负责从接收货物的堆场到码头堆场间的运输。

集装箱货物内陆CY交接也是整箱交接。

(3)集装箱货运站交接(CFS交接)

一般包括集装箱码头的货运站、集装箱内陆货运站或中转站。

CFS货物交接通常是拼箱交接,因此CFS交接一般意味着发货人自行负责将货物送到集装箱货运站,承运或其代理人在货运站以原来形态接收货物并负责安排装箱,然后组织海上运输或陆海联运。

货物运到目的地货运站后,运输经营人负责拆箱并以货物的原来形态向收货人交付。

收货人自行负责提货后的事宜。

3.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

在集装箱运输中,根据实际交接地点不同,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有多种方式,在不同的交接方式中,集装箱运输经营人与货方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同,集装箱运输经营人的运输组织的内容、范围也不同。

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1)CY/CY

是FCL——FCL的交货类型。

承运人从出口国集装箱码头整箱接货,运至进口国集装箱码头整箱交货的一种交接方式。

(2)CY/CYS

是FEL——LCL的交货类型。

承运人从出口国集装箱码头整箱接货,运至进口国指定的集装箱货运站,拆箱后散件交收货人。

(3)CY/DOOR

是FCL——FCL的交货类型。

承运人从出口国集装箱码头整箱接货,运至进口国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

(4)CFS/CY

是LCL——FCL的交货类型。

承运人从出口国指定的集装箱货运站散件接货,拼箱后运至进口国集装箱码头整箱交货。

(5)CFS/CFS

是LCL——LCL的交货类型。

承运人从出口国指定的集装箱货运站散件接货,拼箱后运至进口国指定的集装箱货运站,拆箱后散件交收货人。

(6)CFS/DOOR

是LCL——FCL的交货类型。

承运人从出口国指定的集装箱货运站散件接货,拼箱后运至进口国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

(7)DOOR/CY

是FCL-FCL的交货类型。

承运人从出口国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运至进口国集装箱码头整箱交货。

(8)DOOR-CFS

这是FCL——LCL的交货类型。

承运人从出口国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运至进口国指定的集装箱货运站,拆箱后散件交收货人。

(9)DOOR/DOOR

这是FCL——FCL的交货类型。

承运人从出口国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运至进口国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

以上9种交接方式是集装箱运输中集装箱货物基本的交接方式。

除CY/CY交接方式适用于海运单一方式运输(包括海上转运和海海联运)外,其他交接方式都是集装箱货物多式联运下的交接方式。

最方便货主并体现集装箱综合运输优越性的是DOOR/DOOR。

【复习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1、细货2、污货3、整箱货4、拼箱货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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