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详解.docx
《二手车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详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手车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详解.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手车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详解
二手车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详解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一辆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即完全重置成本。
简称重置全价),减去该被评估车辆的各种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车辆现时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
(一)基本计算公式:
(1)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是购买一辆全新的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车辆所支付的最低金额。
重置成本有两种形式:
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复原重置成本指用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材料,制造标准、设计结构和技术条件等,以现时价格复原购置相同的全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指利用新型材料,新技术标准、新设计等,以现时价格购置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全新车辆所支付的全部成本。
在进行重置成本计算时,应选用更新重置成本。
如果不存在更新重置成本,则再考虑用复原重置成本。
影响车辆价值量变化的因素:
(1)机动车辆的实体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也叫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的价值损耗,即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
(2)机动车辆的功能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的车辆贬值,即无形损耗。
(3)机动车辆的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造成的车辆贬值。
外部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通货膨胀、环境保护等。
外界因素对车辆价值的影响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对车辆价值影响还相当大,所以在旧机动车的评估中不可忽视。
(二)重置成本法的估价计算
1、估价模型
模型1: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更新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模型2: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更新重置成本×成新率
模型3: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更新重置成本×成新率×(1-折扣率)
模型1中,除了要准确了解旧机动车的更新重置成本和实体性贬值外,还必须计算其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而这二者贬值因素要求估价人员对未来影响旧机动车的运营成本、收益乃至经济寿命有较为准确的把握,否则难以评估旧机动车的市场价值。
因此,模型1让估价人员很难操作。
模型3是在模型2的基础上再减去一定的折扣,从而估算出被估价机动车的价值。
模型3较模型1而言,较充分地考虑了影响汽车价值的各种因素,可操作性强。
2、重置成本的估算方法
(1)重置成本的构成
更新重置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购置全新的同种车型时直接可以构成车辆成本的支出部分。
它包括现行市场购置价格,加上运输费和办理入户手续时所交纳的各种税费,如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入户上牌费、保险费等。
间接成本是指购置车辆时所花费的不能直接计入购置成本中的那部分成本。
如购置车辆发生的管理费、专项贷款发生的利息、洗车费、美容费、停车管理费等。
在实际的评估作业中,间接成本可忽略不计。
(2)重置成本的估算
直接询价
A.直接询价法:
查询当地新车市场上,被评估车辆处于全新状态下的现行市场售价。
B.帐面成本调整法:
对于那些无法从现行市场上寻找到重置成本的车型,如淘汰产品或是进口车辆,也可根据汽车市场的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得到旧机动车的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帐面原始成本×(车辆鉴定估价日的物价指数/车辆购买日的物价指数)
重置成本=帐面原始成本×(1+车辆购买日到鉴定估价日的物价变动指数)
3、成新率的估算方法
成新率是指被评估车辆新旧程度的比率。
旧机动车成新率是表示旧机动车的功能或使用价值占全新机动车的功能或使用价值的比率。
它与有形损耗一起反映了同一车辆的两方面。
成新率和有形损耗率的关系是:
成新率=1-有形损耗率
成新率的估算方法
(1)使用年限法
(2)综合分析法
(3)行驶里程法
(4)部件鉴定法
(5)整车观测法
(6)综合成新率法
(1)使用年限法
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车辆已使用年限是指从车辆登记日到评估基准日所经历的时间(进口车辆登记日为其出厂日)。
车辆规定使用年限是指《汽车报废标准》中规定的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计量的前提条件是车辆的正常使用条件和正常使用强度。
在实际评估中,运用已使用年限指标时,应特别注意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而不是简单的日历天数。
例如,对于某些以双班制运行的车辆,其实际使用时间为正常使用时间的两倍,因此该车辆的已使用年限,应是车辆从开始使用到评估基准日所经历时间的两倍。
(2)综合分析法
综合分析法是以使用年限法为基础,综合考虑车辆的实际技术状况、维护保养情况、原车制造质量、工作条件及工作性质等多种因素对旧机动车价值的影响,以系数调整成新率的一种方法。
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综调系数×100%
综合调整系数可参考表5.2中推荐的数据,用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
使用综合分析法鉴定评估时要考虑的因素有:
车辆的实际运行时间、实际技术状况;
车辆使用强度、使用条件、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
车辆的原始创造质量;
车辆的大修、重大事故经历;
车辆外观质量等。
综合分析法较为详细地考虑了影响二手车价值的各种因素,并用一个综合调整系数指标来调整车辆成新率,评估值准确度较高,因而适用于具有中等价值的二手车评估。
这是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3)行驶里程法
车辆规定行驶里程是指按照《汽车报废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
(老标准中规定为45万公里。
此方法与使用年限法相似,在按照行驶里程法计算成新率时,一定要结合旧机动车本身的车况,判断里程表的记录与实际的旧机动车的物理损耗是否相符,防止由于人为变更里程表所造成的误差。
由于里程表容易被人为变更,因此,在实际应用中,较少采用此方法。
(4)部件鉴定法
部件鉴定法(也称技术鉴定法)是对二手车评估时,按其组成部分对整车的重要性和价值量的大小来加权评分,最后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法。
基本步骤为:
①将车辆分成若干个主要部分,根据各部分建造成本占车辆建造成本的比重,按一定百分比确定权重。
②以全新车辆各部分的功能为标准,若某部分功能与全新车辆对应部分的功能相同,则该部分的成新率为100%;若某部分的功能完全丧失,则该部分的成新率为0。
③根据若干部分的技术状况给出各部分的成新率,分别与各部分的权重相乘,即得某部分的权分成新率。
④将各部分的权分成新率相加,即得到被评估车辆的成新率。
在实际评估时,应根据车辆各部分价值量占整车价值的比重,调整各部分的权重。
部件鉴定法费时费力,车辆各组成部分权重难以掌握,但评估值更接近客观实际,可信度高。
它既考虑了车辆的有形损耗,也考虑了车辆由于维修或换件等追加投资使车辆价值发生的变化。
这种方法一般用于价值较高的车辆的价格评估。
(5)整车观测法
整车观测法主要是通过评估人员的现场观察和技术检测,对被评估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鉴定、分级,以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法。
运用整车观测法应观察、检测或搜集的技术指标主要包括:
①车辆的现时技术状态;
②车辆的使用时间及行驶里程;
③车辆的主要故障经历及大修情况;
④车辆的外观和完整性等。
运用整车观测法估测车辆的成新率,要求评估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相当的评估经验。
这是运用整车观测法准确判断车辆成新率的基本前提。
整车观测法的判断结果没有部件鉴定法准确,一般用于中、低价值车辆成新率的初步估算,或作为利用综合分析法确定车辆成新率的参考依据。
五种成新率估算方法的应用场合:
使用年限法、行驶里程法一般适用于价值量较低的车辆的评估;
综合分析法一般适用于中等价值的车辆的评估;
部件鉴定法适用于价值较高的机动车辆的评估;
整车观测法则主要用于中、低等价值的旧机动车的初步估算,或作为综合分析法鉴定估价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
(6)综合成新率法
前面介绍的使用年限法、行驶里程法和部件鉴定法(也称技术鉴定法)三种方法计算的成新率分别称为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和现场查勘成新率。
这三个成新率的计算只考虑了旧机动车的一个因素。
因而就它们各自所反映的机动车的新旧程度而言,是不完全也是不完整的。
为了全面的反映旧机动车的新旧状态,我们在对旧机动车进行鉴定评估时,可以采用综合成新率来反映旧机动车的新旧程度,即将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和现场查勘成新率分别赋以不同的权重,计算三者的加权平均成新率。
这样,就可以尽量减小使用单一因素计算成新率给评估结果所带来的误差。
因而是一种较为科学的方法。
其数学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N=N1×40%+N2×60%
其中:
N1为机动车理论成新率;
N2为机动车现场查勘成新率;
N1=η1×50%+η2×50%
η1为机动车使用年限成新率
η1=(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100%
η2为机动车行驶里程成新率
η2=(机动车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机动车规定行驶里程×100%
N2由评估人员根据现场查勘情况确定。
可见,综合成新率的确定,必须以现场技术查勘、核实为基础。
实际操作时,把被评估车辆的基本情况、技术状况的主要内容和查勘鉴定结论编制成《车辆状况调查表》,由评估人员查勘后填写。
有了《车辆成新率评定表》,就可以根据车辆成新率评定表,确定综合成新率。
例:
使用综合成新率法评估车辆综合成新率N的确定:
N=N1×40%+N2×60%
=91%×40%+83%×60%
=36.4%+49.8%
=86.2%
4、折扣率的估算
上述成新率的估算方法往往只是考虑了一种因素,如使用年限法计算的成新率仅仅考虑了使用年限因素对车辆的实体性损耗的影响。
行驶里程法仅考虑了行驶里程因素所导致的损耗,部件鉴定法虽然考虑了各个部件的损耗情况,但却没有充分考虑到年限以及行驶里程对车辆价值的影响。
因此如果采用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计算得到的数值作为被评估车辆的价值,显然是不准确的。
为了避免单一因素成新率计算的不足,我们以一个折扣率来衡量其他因素对车辆价值影响的大小。
折扣率的估算根据市场同种车型的供求关系、宏观经济政策和对车价变化的未来预期以及市场实现的难易等因素,由旧机动车估价师依据评估经验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