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处担保设立变更设立流程修改3[1].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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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处担保设立变更设立流程修改3[1].29.doc

(修改稿)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申请)

申请单位(拟成立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月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制

一、设立担保机构申请材料清单

目录

(一)设立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公司章程(包括注册资本、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等)

(五)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发起人基本情况

1、各法人股东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各300字左右,附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贷款卡复印件)

(2)最近3年有关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的综合报告(500字左右,附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信用记录资料(附信用记录查询授权书)

2、各自然人股东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各200字左右,附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2)入股资金来源、个人财产收入证明材料复印件

(3)无犯罪证明和信用记录资料(附信用记录查询授权书)

(八)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情况介绍(各200字左右,附相关证书)

2、任职资格申请表(表格附后)

3、股东会关于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4、无犯罪证明和信用记录资料(附信用记录查询授权书)

(九)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文件

(十)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等文件

湖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审批流程

 一、审批依据

  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依据国家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应提交的文件及证件

申请单位填写

(一)原始材料:

目录

1、申请报告(拟成立担保公司的名称、成立背景、设立的优劣势分析、拟成立时间、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介绍等)

2、基本情况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筹建方案

4、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内部部门设置和主要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5、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等文件

6、主要发起人近三年有关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报告(三年审计报告)

7、持有注册资本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名册、出资额和资信证明等

(二)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目录

1、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2、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原件)

3、拟任公司高管人员证明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

4、发起人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5、有关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资格评审意见情况

初审机构填写

(一)市、州、直管市、林区、县经信委初审意见或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流程:

 1、申请人按《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按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一式二份;

  2、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拟设融资性担保机构或分支机构当地县市区经信局,县市区经信局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申请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所辖市州经信委。

  3、市州经信委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或分支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经信委(含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查表)。

  4、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后,审核同意的,下达设立批复,并发《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

  5、申请人持《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6、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到辖区县(市、区)经信局和市(州)经信委备案。

 四、融资性担保分支机构变更应提交的文件及证件

  

(一)名称变更

目录

1、变更请示(含变更原因);

2、加盖企业公章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事项变更申请表》;

3、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经营状况;

  4、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章程修订案;

  7、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8、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二)注册资金变更(原股东不变)

目录

  1、变更请示(含变更原因);

2、加盖企业公章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事项变更申请表》

  3、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经营状况;

4、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出资比例有变化的法人股东当年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如融资担保机构减资不需要出资能力证明);

  6、资金变更后的经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融资担保机构验资报告及《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金变更表》;

  7、公司章程修订案;

  8、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9、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注册资金变更中,如股东有变化,还须符合股东变更条件的要求。

(三)总部或分支机构所在地变更

目录

  1、变更请示(含变更原因);

2、加盖企业公章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事项变更申请表》;

3、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经营状况;

  4、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经营场所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如租赁还需提供产权人的产权证);

  6、经营场所平面图、位置图、安全防范设施安装图;

  7、公司章程修订案;

8、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9、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四)调整业务范围

目录

1、变更请示(含变更原因);

2、加盖企业公章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事项变更申请表》;

3、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经营状况;

4、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公司章程修订案;

6、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7、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调整业务范围必须符合国务院《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变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目录

1、变更请示(含变更原因);

  2、加盖企业公章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事项变更申请表》;

3、提交公司更换董事、监事、经理的证明(即股东(大)会关于董事、监事免职和选举的决议,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关于经理解聘和聘任的决议或者决定);

  4、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法人股东)或简历(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法人股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

  5、公司章程修订案;

  6、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7、融资性担保新股东会决议;

  8、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六)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目录

1、变更请示(含变更原因);

2、加盖企业公章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事项变更申请表》;

3、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经营状况;

  4、原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或者发起人向发起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的,还应当提交经公证或鉴证的转让协议(国有资产转让的,同时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文;非国有资产转让的,可提交产权单位的批准文件,但转让协议仍需公证或鉴定);

6、新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的资格证明是指: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内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由登记地工商部门盖章方为有效);B、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外国自然人及港澳台胞同时须提交与其投资额相当的银行资信证明);C、社团法人登记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编制批文;D、其他开业证明。

]

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股东投资资格有特别规定的,还应提交股东的投资资格证明。

7、公司章程修订案;

8、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暂定)、营业执照复印件;

9、融资性担保新股东会议决议;

10、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七)修改章程

目录

1、变更请示(含变更原因);

2、加盖企业公章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事项变更申请表》;

3、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经营状况;

  4、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公司章程修订案;

  6、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暂定)、营业执照复印件;

  7、融资性担保新股东会议决议;

  8、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五、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分支机构变更审批流程:

  1、申请人将变更申请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局。

  2、县(市、区)经信局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申请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州)经信委。

  3、市经信委受理变更申请材料,审核同意的,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经信委(含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查表)。

4、省经信委审核同意的,下达变更批复并出具《融资性担保(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办理换发《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手续

4、企业变更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部门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上述手续完结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到辖区县(市、区)经信局和市(州)经信委备案。

  上述材料一式二份报,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房产证、银行对帐单可提供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应提供原件。

×××市(州)经济和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设立(变更)×××担保公司的请示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担保公司发起人申请,(含设立(变更)简单情况)经我委初审,符合《》([200]号)要求,现予以上报,请批复。

附:

1、关于设立与变更×××担保公司的请示

2、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筹建方案

4、基本情况表

5、近三年经营情况

6、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简表

7、持有注册资本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名册、出资额和资信证明等

8、主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9、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10、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原件,专业技术证书、信用记录等复印件)

(申请变更事项的按变更内容需提供的材料附)

×××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盖章)

200年月日

附件1:

申请报告格式

关于设立(变更)×××担保公司的请示

×××市(州、县)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为××××××××××××××××××××××××××××××××××××(含设立(变更)简单情况),特申请设立(变更)×××担保公司。

一、拟成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市场主要分析

三、拟开展的主要业务情况

四、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情况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特此报告,请审查。

附:

1、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筹建方案

2、近三年经营情况

3、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简表

4、持有注册资本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名册、出资额和资信证明等

5、主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6、营业场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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