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7部分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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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概述
ICS29.240
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1248.7—2015
代替Q/GDW248.7—2008
□□□□-□□-□□发布
□□□□-□□-□□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7部分: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Managementregulationforenforcingthecompulsoryprovisionsofstandardsoftransformersubstationengineeringconstruction—
Part7:
Constructionofpowertransmissionlines
目次
前言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部分。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标准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
通则;
——第2部分:
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设计;
——第3部分:
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
——第4部分:
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设计;
——第5部分:
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施工;
——第6部分:
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第7部分: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第8部分:
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
本部分为《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标准的第7部分。
本部分代替Q/GDW248.7—2008,与Q/GDW248.7—2008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架空输电线路土建施工部分引用有强条内容的标准18个,共55条(均为新增部分);线路安装部分引用有强条内容的标准5个,共24条(原Q/GDW248—2008版标准引用的有强条内容的标准4个,共33条);
——电力电缆工程为本部分新增内容。
其中,电缆管沟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见本书第三部分:
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电缆安装部分引用有强条内容的标准4个,共14条(均为新增部分);
——修改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及强制性条文汇总方式。
——增加了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时,识别强制性条文执行条号的规定。
——增加了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记录表。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国网山西供电工程承装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郝志刚、李强、王承一、景晓琦、韩晓斌、王志茜、王少辉。
本部分于2009年6月30日首次发布,2015年11月第一次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7部分: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计划、执行、检查及相关记录
本部分适用于各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管理
2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2.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编制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后执行。
执行计划表应与“项目验收范围划分表”基本一致,并应涵盖所有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不得漏项。
2.2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见表1。
表1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
执行表号
强制性条文
执行条号
单位
分部
分项
施工项目部
监理
项目部
业主项目部
1
(施工标段)
***至*****kV输电线路工程
√
√
√
1
土石方工程
√
√
1
施工准备
√
表3
2
路径复测
√
表4
3
拉线基础坑分坑
√
表4
4
掏挖式基础坑分坑
√
表4
5
普通基础坑分坑
√
表4
6
其它基础坑分坑
√
表4
7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
√
2
基础工程
√
√
1
施工准备
√
表3表5
2
现浇铁塔基础
√
表6
3
现浇拉线塔基础
√
表6
4
预制装配式基础
√
表6
5
混凝土杆预制基础(三盘)
√
表6
6
掏挖基础
√
表6
表1(续)
工程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
执行表号
强制性条文
执行条号
单位
分部
分项
施工项目部
监理
项目部
业主项目部
7
岩石嵌固基础
√
表6
8
岩石锚杆基础
√
表6
9
大板基础
√
表6
10
灌注桩基础
√
表6表7
11
贯入桩基础
√
表6
12
人工挖孔桩基础
√
表6
13
其他特殊基础
√
表6
3
杆塔工程
√
√
3.1
施工准备
√
表3表8
3.2
自立式铁塔组立
√
表9
(1)角钢塔
√
表9
(2)钢管塔
√
表9
3.3
拉线铁塔组立
√
表9
3.4
混凝土杆组立
√
表9
3.5
烟囱塔组立
√
表9
4
架线工程
√
√
4.1
施工准备
√
表3表10
4.2
导地线展放
√
表11
4.3
导地线连接管
√
表11
4.4
紧线
√
表11
4.5
附件安装
√
表11
4.6
间隔棒安装
√
表11
4.7
引流线安装
√
表11
5
接地工程
√
√
表12
5.1
表面式接地装置
√
表12
5.2
深埋式接地装置
√
表12
6
线路防护设施工程
√
√
7
竣工投产
√
√
√
表13
注:
√表示施工项目部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责任主体单位,并负责填写执行记录表;监理、业主项目部为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核查主体单位,并对执行记录表进行签证。
2.3电力电缆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见表2。
表2电力电缆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
执行表号
强制性条文
执行条号
单位
分部
分项
施工项目部
监理
项目部
业主项目部
1
电缆管沟※
√
√
√
1
电缆沟※
√
√
1
地基基础※
√
2
沟道结构※
√
3
沟道装修※
√
4
沟道盖板※
√
5
电缆沟防水※
√
2
电缆隧道工程※
√
√
1
地基工程※
√
2
电缆隧道结※构
√
3
电缆隧道防水※
√
4
隧道装饰装修※
√
5
动力照明安装工程※
√
6
电缆隧道通风※
√
7
隧道排水※
√
3
盾构工程
1
盾构法隧道
2
进出洞施工与洞口防护
3
管片模具安装
4
钢筋安装
5
混凝土制作
6
推进及管片拼装
7
井接头
8
手孔封堵及嵌缝
4
顶管工程
1
顶管工程
5
水平定向钻进工程
1
水平定向钻进工程
表2(续)
工程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
执行表号
强制性条文
执行条号
单位
分部
分项
施工项目部
监理
项目部
业主项目部
2
施工准备
3
导向孔施工
4
扩孔与清孔施工
5
管道连接及敷设施工
6
工作井施工
7
密实注浆
8
拉通试验
9
管口排序
2
电缆安装
√
√
√
1
电缆管配制及敷设
√
√
表14
1
电缆管配制及敷设
√
表14
2
电缆架制作及安装
√
√
表15
2
电缆架安装
√
表15
3
电缆敷设
√
√
表16
3
电缆敷设
√
表16
4
电缆附件安装
√
√
表16
4
电缆附件安装
√
表16
5
电缆接地安装
√
√
表17
5
电缆接地安装
√
表17
6
电缆防火与阻燃
√
√
表18
6
电缆防火与阻燃
√
表18
7
交接试验
√
√
表19
7
交接试验
√
表19
注1:
√表示施工项目部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责任主体单位,并负责填写执行记录表;监理、业主项目部为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检查、核查主体单位,并对执行记录表进行签证。
注2:
※表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参见标准第三部分:
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
3架空输电线路工程
3.1开工前施工准备
3.1.1本条适用于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3.1.2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3。
表3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5235—2010
1
3.0.1±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
设计文件已经过批准
初设审查批复文件编号
工程设计文件编号
设计施工图已经有关方会审
施工图会审纪要编号
变更设计已经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编号
2
3.0.4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采用合格产品,并在其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GPS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编号
经纬仪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编号
全站仪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编号
钢卷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编号
台秤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编号
塔尺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编号
游标卡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编号
扭力扳手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编号
接地电阻仪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编号
(其他检定器具)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编号
3.1.3架空线路工程分坑测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4。
表4架空线路工程分坑测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5235—2010
1
4.0.2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对线路进行复测。
以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不大于50mm
路径复测记录表
(线记1)编号
顺线路方两相邻塔位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设计档距的1%
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1′30″
3.2基础工程
3.2.1基础工程施工准备
3.2.1.1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3.2.1.2基础工程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5。
表5基础工程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2014
(序号1~2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1
3.2.3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3混凝土拌合用水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海水。
混凝土拌合用水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海水、
配合比报告编号
2
6.1.1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混凝土拌合严禁掺入氯盐
外加剂检验报告编号
配合比报告编号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序号3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3
6.1.2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基础混凝土严禁掺入氯盐
外加剂检验报告编号
配合比报告编号
《±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5235—2010(序号4~7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4
3.0.5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
检验单位资质满足要求
检验单位资质文件编号
表5(续)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4
规定:
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资料;
3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
资料的原材料应经抽样并交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合格证齐全有效
地脚螺栓出厂质量合格证编号
插入角钢出厂质量合格证编号
预制构件合格证编号
基础钢筋质量合格证编号
合格证书及批次复检报告齐全有效
钢筋批次复检报告编号
基础钢筋焊接工艺检验报告编号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编号
水泥批次进场复检报告编号
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编号
碎石批次进场复检报告编号
外加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编号
原材料跟踪管理台帐编号
5
3.0.8浇制混凝土用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2不得使用海砂。
严禁使用海砂
配合比报告编号
6
3.0.10混凝土浇制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2不得使用海水。
严禁使用海水
配合比报告编号
7
6.1.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严禁掺入氯盐
外加剂检验报告编号
配合比报告编号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1153—2012(序号8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8
6.1.2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基础混凝土严禁掺入氯盐
外加剂检验报告编号
配合比报告编号
3.2.2基础工程施工
3.2.2.1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3.2.2.2基础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6。
表6基础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5235—2010(序号1~4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1
6.2.9试块应在浇制现场浇制过程中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试块制作符合规范要求
试块报告编号
试块养护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试块报告编号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编号
2
6.2.10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角、耐张、终端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按大跨越设计的铁塔基础,每腿应取一组。
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见表A.1)及试验报告编号
3
6.3.10灌注桩基础混凝土强度检验应以试块为依据。
试块的制作应每桩取一组,承台及联梁试块的制作应每基一组。
灌注桩基础整基尺寸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见表A.2)的规定。
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见附录A表A.1)及试验报告编号:
整基基础尺寸施工允许偏差检查记录编号:
4
6.4.4混凝土或砂浆的浇灌应符合下列规定:
3对浇灌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检验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的制作应每基取一组。
试块制作及养护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试块符合规范要求
混凝土或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编号
表6(续)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Q/GDW1153—2012(序号5~8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5
6.1.8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般铁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当单腿超过100m3应每腿取一组。
b)按大跨越设计的铁塔基础,每腿应取一组;单腿超过200m3时,每增加200m3应加取一组。
c)现浇桩基础,应每桩取一组。
d)当采用承台及联梁时,承台及联梁每基应取一组,单基超过200m3时,每增加200m3应加取一组。
e)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见附录A表A.1)及试验报告编号
6
6.3.3钢筋骨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主筋间距:
±10mm
b)箍筋间距:
±20mm
c)钢筋骨架直径:
±10mm
d)钢筋骨架长度:
±50mm
按规范要求制作
隐蔽工程(基础浇前、支模)签证记录编号
7
6.4.4混凝土的浇灌应符合下列规定:
a)浇灌混凝土时,应分层浇捣密实,并应按现场浇制基础混凝土的规定进行养护;
b)孔洞中浇灌混凝土的数量不得少于施工技术设计的规定值;
c)对浇灌钻孔式岩石基础,应采取措施减少混凝土收缩量。
按规范要求制作
隐蔽工程(基础浇制)签证记录编号
8
6.4.5岩石基础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孔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b)成孔尺寸:
对嵌固式应大于设计值,且应保证设计锥度;
对钻孔式的孔径允许偏差:
±20mm,0。
c)整基基础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附录A表A.2的规定。
按规范要求制作
隐蔽工程(基础浇制)签证记录编号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序号9~11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9
8.1.1在湿陷性黄土场地,对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进行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
防(排)水措施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9
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或基坑内)引起湿陷。
防(排)水措施
施工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10
8.3.1浅基坑或基槽的开挖与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基坑或基槽挖至设计深度或标高时,应进行验槽。
验槽
隐蔽工程签证单编号:
11
8.3.2深基坑的开挖与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深基坑的开挖与支护,必须进行勘查与设计。
勘查情况
勘测报告编号:
设计情况
施工措施编号: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序号12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12
5.2.2膨胀土地基上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不应小于1m。
验槽
隐蔽工程签证单编号: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序号13~14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13
3.1.4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冻剂和防水剂,严禁用于下列混凝土结构:
1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混凝土结构;
2有外漏钢筋预埋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混凝土结构;
3使用直流电源的混凝土结构;
4距高压直流电源100m以内的混凝土结构。
外加剂使用
施工记录编号
14
3.1.5含有氯盐的早强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剂、防水剂和氯盐类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钢纤维混凝土结构。
外加剂使用
施工记录编号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序号15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15
6.1.2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和浇筑成型过程中严禁加水。
严禁加水
施工技术措施编号
旁站记录编号
《土方和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序号16~20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
16
4.1.8基坑、管沟边沿及边坡等危险地段施工时,应设置安全护栏和明显警示标志。
夜间施工时,现场照明条件应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技术措施
施工措施编号:
护栏、标志、照明
检查记录表编号:
17
4.5.4土方回填应填筑压实,且压实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采用分层回填时,应在下层的压实系数经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上层施工。
压实系数
试验报告编号:
18
5.1.12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爆破设计进行装药,当需调整时,应征得现场技术负责人员同意并作好变更记录。
在装药和填塞过程中,应保护好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