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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的实现。

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在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直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输变电工程施工。

2.编制依据

2.1国家(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

2.2《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版修订)》

2.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国家电网基[2005]255号

2.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8]288号

2.5《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XX年版

2.6《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

2.7《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674)

2.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创优指导意见》(基建[2006]110)

2.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送变电)》电建质监[2005]57号

2.9《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增补版》

2.10业主《现场建设管理纲要》

2.11《±8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报批稿)》

2.12《±8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报批稿)》

2.13国家电网公司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

3.工程质量目标

按照《±800kV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8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进行检查,本工程质量目标实现:

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规程优良级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达标投产和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同时确保实现:

单元工程合格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品率不低于98%;

分部工程优良品率100%;

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

3.1施工设备(车辆、大中型机械设备)完好率达85%以上;

3.2新工人上岗前培训合格率达100%;

3.3特种作业人员取证上岗率达100%;

3.4在用计量器具100%合格,并在周检有效期内;

3.5工程中用到的材料(设备)100%合格;

3.6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控制由于轻微不合格品造成的返工。

3.7本工程要求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

3.8自购的材料、加工预制件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其制品达到国家标准、专业部颁标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技术要求。

4.项目部人员岗位质量职责

4.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宣传并贯彻公司管理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并负责项目部管理体系的运行和文件的实施。

(2).确定本工程质量目标,确保达标投产工程的实现。

(3).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抓好质量改进工作。

(4).按照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制定施工方案并按工程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

(5).参加产品要求的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6).批准本工程的质量文件。

(7).审批项目部的采购计划。

(8).负责例外采购物资的审批。

(9).批准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

(10).采取措施,保证监理人员的指令得以贯彻执行。

(11).搞好质量培训,强化各级人员的质量意识。

(12).参加质量回访,组织质量保养。

4.2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

(1).对自行采购的地方性材料组织对分承包方的评价,并建立名录、档案。

(2).参加公司组织的产品要求的评审,并将合同中的要求传达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3).组织物资的验证和进货检验以及进货不合格品的评审并提出处置意见。

(4).组织制定并实施供应、机具科的纠正措施,对公司和项目部确定的有关预防措施组织落实。

(5).负责对分管科室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并填写记录、上报。

(6).负责对内工程定额测算。

(7).组织工程分阶段检查和验收及整体自检验收。

(8).对过程发生的一般不合格品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制定处置办法。

(9).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方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10).负责对工程的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跟踪检查,并填写记录、上报。

(11).按照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和其它工程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并协调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关系,保证安全、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

(12).执行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和要求并支持他们的工作。

(13).组织项目部范围内的竣工验收和工程交付。

4.3项目总工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地技术工作,处理工地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2).按照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具体负责管理体系的运行,经常检查运行情况并责成有关单位整改运行中的不符合项。

(3).参与施工图纸预审和上级召开的施工图会审;组织技术交底工作,主持重要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

(4).组织编制并审定施工组织措施及重要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做好过程策划记录。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负责项目部内部审核中有关质量管理工作。

(5).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及时指导、解决施工技术问题,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原始记录。

(6).审定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的意见;负责设计变更的记录实施和检查。

(7).主持工地级的质量检查验收;参加重要工序验收;督促、指导班组消除质量缺陷。

(8).做好项目部工地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9).参加主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10).组织编制并审定工地的技术革新计划;推广施工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审查合理化建议;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11).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技术业务。

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12).参加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定工作,参加制定生产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

(13).组织编制并审核施工技术总结,组织建立施工技术档案。

(14).组织制定分部试运方案、措施;参加工程分部试运、整套起动和竣工移交的组织工作。

(15).监督工地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检验和维护工作。

4.4专职质检员职责

(1).学习和掌握各种工程文件中关于工艺和质量的要求。

(2).对工艺文件或施工手册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工序质量、并做出等级判定,填写质量检查返工记录。

(3).参加工程最终检查和验收。

(4).参加工程分阶段检查和验收、整体自检验收并记录。

(5).对进货物资做必要的外委试验并记录。

(6).参加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置并记录。

(7).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培训,及时传递质量信息。

(8).对一般和轻微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9).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监督实施监理通知或整改要求。

(10).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的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有关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11).按本工程工作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2).深入施工现场,落实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3).对工程进行分阶段检验和验收,整体自检验收并记录。

(14).参加工程最终检查和验收。

4.5工程科长职责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手册、施工专项技术措施。

(2).负责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和控制。

(3).负责整理和移交竣工验收资料。

(4).负责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

(5).负责施工技术交底。

(6).负责对工程的技术数据的计算、检查和监督。

(7).对工艺文件的实施进行监督。

(8).负责工程统计技术应用和资料上报。

(9).组织外委试验工作。

4.6计量员职责

(1).负责检验、测量和各试验设备的保管、收发、检定、使用、启封。

(2).向公司上报下年度的年检报告。

(3).所有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装置,都必须有检验报告或国家认可的合格标志,合格证明。

(4).未到检验期,但已怀疑失准或损坏的监视、测量装置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当地计量部门进行检修、校准。

(5).检验后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在明显处标识,校准状态及有效使用期。

(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保管应按监视和测量装置说明的检规进行,严禁将监视和测量装置与工器具混放,以免失准或损坏。

4.7技术员(兼职质检员)职责

(1).组织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学习;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技术措施;主持技术交底。

(2).处理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问题。

(3).深入现场指导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

(4).编制队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协助填写事故报告。

(5).制定施工队或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技术活动。

(6).主持施工队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整理汇总施工技术记录;提供竣工移交技术资料及竣工图。

(7).每月向公司报工程进度月报表。

(8).施工工程量的收集和整理。

(9).进行外委试验。

(10).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4.8档案专职职责

(1).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和控制。

(2).负责各相关单位的日常信息管理的传递

(3).工程竣工移交资料按施工检验及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类、立卷、录入、并提交监理审查。

(4).原材料试验报告,要求报告字迹清楚、内容规范、数据准确,原档归档,并做好跟踪记录。

(5).负责质量记录的收集、保管和传递。

(6).监督工程有关文件的发放、更改和作废。

(7).编制有效文件清单。

(8).负责竣工图纸的修改和移交

4.9供应科长、付科长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分承包方物资的合格证明资料,对自行采购的地方性材料进行供方评价,并建立名录、档案。

(2).编制工程材料计划及采购计划。

(3).保存采购合同。

(4).负责对采购物资组织检验并填写记录,如发现不合格品,填写不合格品报告。

(5).对顾客提供的实物组织检验并记录,填写顾客提供实物明细表,顾客提供的产品如有缺陷,应填写顾客提供产品缺陷报告并上报有关部门。

(6).对顾客提供的实物作必要的外委试验。

(7).负责组织对材料站物资的标识。

(8).负责对进货物资进行检验,产品证明文件查检、收集并记录。

(9).负责组织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物资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保证产品包装完好。

(10).对供应科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进行有关仓库管理、工地材料站管理、物资发放管理、物资保管、检验、搬运、贮存、防护交付等标准、程序和规定进行质量培训。

(11).参加对进货和采购物资出现的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并记录。

(12).负责本部门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跟踪检查并记录。

(13).编写施工工器具的保养计划,并监督工器具管理员按计划对工器具进行保养并记录。

4.10采购员职责

(1).按照工程采购计划、合格供方名录购置工程材料。

(2).负责对工程物资做必要的外委试验。

(3).收集供方的质量记录(如资质、产品认证、用户反映等)。

(4).办理例外采购的审批手续。

(5).执行公司关于物资装卸和运输的规定,确保所购物资的质量不受损伤。

4.11材料站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工艺文件、技术标准、验收规范、作业指导书、施工手册、图纸等要求加工工程所用的半成品材料,保证其合格。

(2).做到材料堆放整齐,便于收发和盘点,标记明显,名称、材质不混,不同规格分别堆放。

(3).按规定要求进行物资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保证产品的包装和质量。

4.12机具科长职责

(1).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满足施工过程中的需要。

(2).对所用机械按规定定期检查,确保机械灵敏、有效,为施工生产提供保障。

(3).配合分管领导合理调配车辆,均衡施工生产。

(4).学习掌握公司有关机械的管理标准。

(5).根据有关计划,组织对机械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6).编制年度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计划、报废、转让、购置计划。

(7).建立施工机械台帐、中型机械技术档案。

(8).及时上报公司机管处机械使用情况、月报表及有关资料。

4.13、机具统计员:

(1).负责机动车辆有关证件的收发及审验。

(2).负责零配件出、入库的各种手续。

(3).统计中、小型机械的消耗费用,每月25日移交机具科长核实,并一式五份,交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财务、机管科长各一份,统计员留一份,逐月保存。

4.14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公司程序文件标准和机械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机械,对该机械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

(2).准确填写本单位所使用的机械使用记录。

(3).参加对该机械的维修、保养。

4.15施工队长、付队长职责

(1).严格按照公司标准、程序和工程文件组织施工,并对文件妥善保管,及时更改。

(2).对安全工作命令票中的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3).负责对进入工地的物资进行检验。

(4).填写工程不合格品报告,并报送处有关部门。

(5).参加不合格品的验证、评审和处置。

(6).参加工程交付。

(7).组织人员参加公司和项目部的培训。

(8).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管员对机械及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4.16.施工人员质量职责

(1).理解和贯彻公司、项目部的管理方针和目标。

(2).严格按照国家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程序、标准、工程文件进行施工。

(3).学习并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

5.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5.1目的

为确保本工程建设中施工测量的准确、确保和本工序有关的建设项目质量的可靠和保证下道工序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测量管理制度。

5.2范围

本测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等级的输电线路工程测量及复测定桩工作。

5.3职责

5.3.1项目部工程科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定位坐标、线路平断面图、航拍图负责本输电线路的复测定桩工作。

5.3.2项目部施工线路的测量由工程科专业测工负责,同时负责施工现场测量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5.4程序

5.4.1线路开始施工之前,要对线路上各杆塔桩档距,高差等进行一次全面复测。

复测内容包括:

5.4.1.1校核直线杆塔桩的直线,转角杆塔桩的度数,水平档距,杆

塔位置高差,危险点标高(导线对地距离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塔位间跨越物的标高),风偏距离等。

5.4.1.2对重要交叉跨越(如铁路、公路、电力线、Ⅰ级和Ⅱ级通讯线、输气管道、民房等)的标高,也需复核。

5.4.1.3若复测结果与设计资料不符超出允许范围,应汇报设计部门处理。

若发现有丢失的桩位,应即补上,补定后的桩位应与原桩号一致。

在补桩时,对其档距,高差,转角度数,危险点,交叉跨越点都要复查。

5.4.1.4在复测中发现由于地形条件限制,位置不适宜施工时,规程上规定直线杆塔位允许前后少许移动,其移动值不大于相邻两档距最小档距的1℅。

项目部要求不得擅自移动直线杆塔位置,确实是需要移动杆塔位置时,必须上报监理或设计单位,经同意后方可移动,未经许可擅自移动者,将追究其责任。

5.4.1.5调查施工方法、运输方式、道路条件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5.4.1.6设计图纸提供的水文、气象、岩土等资料是否准确、可靠、齐全。

5.4.2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

5.4.2.1测量用仪器和量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

经纬仪最小角度读数不应大于6″;

5.4.2.2复测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a)以两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

b)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塔位中心桩间的距离

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档距的1%;同时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

测值之差超过测距的5‰。

c)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两测回角度值之差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

5.4.2.3如下地形危险点处应重点复核:

a)导线对地距离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

b)塔位间被跨越物的标高;

c)相邻塔位的相对标高。

d)实测值与设计值相比的偏差不应超过0.5m,超过时应由设计方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e)认真执行国电网《输变电工程质量投产达标考核评定标准(20XX年版)》与设计文件

5.4.2.4线路复测应按下表的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对全线逐基逐点进行检查。

线路复测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转角桩度数

1′

全站仪复测

2

档距

1%L

GPS或全站仪复测

3

直线桩横线路偏移

30mm

经纬仪测线、钢卷尺量

4

地形凸起点高程

0.3m

全站仪复测

5

被跨越物高程

0.3m

全站仪复测

6

杆塔位高差

0.3m

全站仪、塔尺复测

7

被跨越物与临近杆塔距离

1%L,

经纬仪、塔尺复测

8

地形凸起点、风偏危险点与临近塔位距离

1%L,

经纬仪、塔尺复测

注:

1、L—为档距;L,—为被跨越物或地形凸起点、风偏危险点与临近塔位的水平距离。

5.4.3图纸经过现场测量核对后,项目部工程科应将现场测量核对中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需及时解决的建议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填写线路复测评级记录)。

图纸现场核对记录上应填写单位工程名称、主持人及参加测量核对人员名单等。

对现场核对提出问题,设计单位变更修改的,应请求设计部门尽快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时按“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

6.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1目的

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本工程整体质量。

6.2范围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

基础坑开挖后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基础浇筑、导地线液压连接;以及接地射线的埋设等。

6.3职责

6.3.1项目部质量科负责隐蔽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隐蔽签证记录的收集整理,及时向项目监理申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隐蔽工程的验收。

6.3.2项目部施工队兼职质量员负责填写隐蔽工程签证记录,并提前通知项目部质量科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配合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6.4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6.4.1施工队技术人员配合项目部质量科质检人员应核对设计图与地质情况是否相符,其隐蔽工程尺寸,设计要求等测量数据复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签证记录,提前一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6.4.2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在施工队及项目部完成自检工作后,技术负责、质量员签写意见后,方可申请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例如基础浇筑施工前,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同意浇筑施工,才可以进行基础浇筑施工。

6.4.3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施工队质检人员无权处理者,应及时呈报项目部工程科解决,报请设计、监理进行解决。

6.4.4隐蔽工程验收内容

6.4.4.1检查隐蔽工作项目已施工完备,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

6.4.4.2现场实地抽查施工记录。

抽查时施工单位应认真配合。

6.4.4.3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6.4.4.4经查隐蔽项目工作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整或失真时,隐蔽验收工作暂缓,待整改自检后重新申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4.5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6.4.5.1被确定为见证点的项目,监理单位未按约定的检查时间按时派员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在等候八小时后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

被确定为停工待检点的项目,必须等待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隐蔽。

6.4.5.2施工队未按规定向项目部报验而自行隐蔽,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开挖、剥露或解体,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按要求办理。

7.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7.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7.2范围

适用于送变电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

7.3职责

7.3.1项目部工程科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

7.3.2项目部供应科负责有关设计变更的物资购置;

7.3.3项目部技经专责负责设计变更所涉及的费用的统计和结算;

7.3.4项目部工程科在发现施工中存在问题或在不影响质量和功能情况下更有利于施工时,应提出变更申请,并负责变更后的施工。

7.3.5设计变更的分类

7.3.5.1小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申请单):

不涉及原设计原则的变更、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概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例如:

图纸尺寸差错更正、原材料等强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等。

7.3.5.2一般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申请单):

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7.3.5.3重大设计变更:

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

7.3.6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申请单)的办理程序

7.3.6.1小型设计变更由工地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单,经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由现场设计、建设(监理)单位签字同意后生效。

7.3.6.2一般设计变更由工地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单,经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审签后,送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经设计单位同意后,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并经建设(监理)单位会签后生效。

7.3.6.3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研究、论证后,提交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论证、审核,决定后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还应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会签后生效。

7.4设计变更的管理程序

7.4.1项目部工程科直接办理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申请单),在接到变更后,应即以正式文件,下发到项目部各相关科室及施工队。

7.4.2设计变更如涉及材料变更,项目部工程处科应在三天内做出物资修订计划,经公司施工处审核后,报供应处办理变更订货合同并组织采购。

7.4.3未经签证、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执行,应按原设计施工。

7.4.4项目部工程处科接到设计变更后,需修改《作业指导书》时,按原编审程序执行。

7.5移交

项目部工程科在工程竣工移交时,应将设计变更作为正式设计资料移交生产运行单位。

7.6项目部工程科负责设计变更的收文、发文记录,同时相应修改施工作业指导书,对施工现场设计变更执行进行检查监督,落实设计变更的执行情况。

8.单位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

8.1目的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工程总体验收的基础,是实现工程质量目标,保证工程达标投产,建设一流送电线路工程的重要环节。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前提。

从分项、分部工程开始,做好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对保证工程质量十分重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8.2质量检验依据

8.2.1国家(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

8.2.2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与技术文件;

8.2.3《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送变电)》电建质监[2005]57号

8.2.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增补版》

8.2.5国家直流电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向家坝—上海、锦屏—苏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现场建设管理纲要》

11.2.6《±8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报批稿)》

11.2.7《±8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报批稿)》

8.3质量检验的要求

8.3.1工程质量验评必须严格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8.3.2工程质量验评采用“三级自检”及“四级验收”的方式。

分班组自检(一级自检)、项目部复检(二级质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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