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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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征求意见稿)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危险目标的确定

事故分级

工作原则

预案体系

.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组织体系

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预测与预警

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

预警级别及发布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响应程序

安全防护

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社会救助

保险理赔

总结与评估

事故调查

.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

队伍保障

装备保障

物资保障

经费保障

医疗卫生保障

交通运输保障

治安保障

.监督管理

宣传

培训

演练

奖惩

.附则

预案管理

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预案发布

 

.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建立统一指挥、灵活适用、科学高效的事故应急体系,进一步增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充分预防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公众安全利益,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胶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

危险目标的确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分为三类:

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和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

初步调查,我市拥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家),其中生产企业家,经营企业家,涉氨企业家。

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叠氮化钠、油漆、农药、丙烯、汽油、氨、氯等。

其中,涉氯单位家分布在洋河镇,涉丙烯单位家分布在九龙街道办事处,涉氨单位主要分布在九龙、胶莱、胶东、胶北、三里河、洋河镇,各镇办均有加油站进行汽油储存经营。

事故分级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死亡,或者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以上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虽无人员伤亡、但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注: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救援工作中,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镇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各镇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责任制,全面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领导和指挥,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市、镇办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尊重科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规范和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与平时预防相结合。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原则,重点做好常态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风险评估、物资和经费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及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预案体系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组成如下:

 

.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设办公室和个工作组。

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2.2.1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公安局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供电公司、市广播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镇办负责人组成。

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求,由总指挥决定增、减成员单位。

具体职责如下:

()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指定现场抢险救灾组的负责人;

()协调解决事故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

()研究解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等重大决策;

()必要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建议启动上级预案;

()协调驻胶部队的应急救援行动。

2.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主任由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供电公司、市广播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镇办职能机构负责人组成。

具体职责如下:

()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请示总指挥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迅速下达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决策,督查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情况;

()按照总指挥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统一事故的宣传报道;

()按照总指挥的决定请求上级援助;

()建立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联络人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值班电话档案及专家联系方式;

()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订及预案演练工作。

2.2.3指挥部下设个工作组。

()警戒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事故发生地镇办及事故单位参加,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现场秩序维持。

()抢险救灾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事故发生地镇办负责人以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

负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参照事故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研究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包括抢救伤亡人员、灭火、堵漏、排险等);迅速确定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围,根据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提出疏散周边人员等相应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防化学伤害、用电管制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在事故抢救结束、综合分析确认危险已经消除、本预案可以终止时,向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泄漏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

()技术保障组。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和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分析事故信息和灾害情况;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服务;提出救援技术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控制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环境监测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以及事故发生地镇办、事故发生单位参加。

负责迅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监测,提出检测数据、事故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及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应安全数据,及时报告指挥部及现场抢险救灾组;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坚守岗位,随时监测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污染程度,发现超标立即报告现场抢险救灾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测评价,确认危险物质浓度降到安全值以下,将检测评价结果及时报指挥部;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在救援结束、实施事故现场处理过程中,派人进行现场监测。

()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计局牵头,市“”急救中心、青岛胶州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其他医院急救网络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等单位参加。

负责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各新闻媒体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后勤保障组。

由事故发生地镇办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及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应急救援人员食宿保障。

()善后工作组。

由事故发生地镇办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供电保障组。

由市供电公司负责,根据需要与有关部门配合。

负责保障事故应急抢救处理期间的供电;根据抢险救灾组的决定,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区的电力管制;提供在特定条件下所需供电设备及人员明细,提出保证电力供应的技术方案。

 预测与预警

 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镇办安监办负责收集本辖区或可能对本辖区造成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并及时报告市安全监管局和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全监管局统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接收工作,并负责向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加强对事故信息监测、报告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体系。

 市、镇办安监部门应掌握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规数据检测、风险分析等制度,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通报其他成员单位。

 预警

 市、镇办安监部门对收集到的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靠性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级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接警部门按照权限进行处警,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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