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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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沙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及时公开。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办、市政府各部门

2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

市审改办

3

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市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办、市政府各部门

4

建立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市发改局

5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

6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督促指导全市各部门,准确、及时、全面将其行政执法信息上传至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公开。

市政府法制办

(二)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7

结合“双创双服”活动,及时主动公开创新创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优化环境的配套政策及惠民惠企举措。

及时公开“降费减负”及落实“降税减征提标”等措施的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公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完善要素供给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等方面的创新性政策措施,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市发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8

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市财政局

9

做好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市财政局

10

做好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信息公开。

邢台市环保局沙河分局

11

依据职责范围主动公开土地征收信息,重点公开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

12

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构建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市行政审批局

13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许可信息、抽检信息、处罚信息、科普信息公开。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14

做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农产品市内批发市场价格及市场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推动乡政府及时公开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各乡镇办

15

做好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主要是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编制完成并公开服务指南。

大力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不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市卫计局

16

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公开;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市教育局

17

贯彻落实《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沙政办字〔2018〕16号)要求,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城管局等有关部门

18

贯彻落实《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沙政办字〔2018〕24号)要求,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19

贯彻落实《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沙政办字〔2018〕41号)要求,做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保、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卫计局、邢台市环保局沙河分局、市安监局、市文广新体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20

围绕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任务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21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各部门

22

密切关注银行信贷、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信息,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及时公布涉嫌违规交易场所涉及企业名单,为群众解疑释惑,避免上当受骗。

及时公开合法金融机构名单,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市金融办、市发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沙河支行、沙河银监办、市政府新闻办

23

突出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市发改局、市扶贫办、邢台市环保局沙河分局、市政府新闻办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24

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针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市网信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25

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网信办等有关部门

26

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

27

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28

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8年底前实现我市50%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2018年6月底前,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要将我市已上线的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和需要运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功能的政务服务事项报送邢台市政府办公室,并于12月底前开发推广一批移动端热点应用。

市行政审批局

29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和发布,12月底前完成乡镇政务服务页面素材的收集汇总工作。

市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各乡镇办

30

2018年底前完成电子证照历史数据的入库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在网上审批业务中的应用;编制并发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实时更新交换本地、本部门数据共享资源,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要重点做好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的共享维护和数据更新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

31

按照《河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维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网民互动栏目留言回复工作,咨询、建议、投诉、网站纠错要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结,不断提升回复留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

做好清单指南动态调整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取消、调整、下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的调整更新。

市行政审批局、市编办

32

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要定期向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定期向市行政审批局报送“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市行政审批局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33

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力争实现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统一出件。

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34

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扩大办事服务范围,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尽可能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35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要加强文明诚信服务建设,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贯彻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要求,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承诺。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开展窗口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36

强化服务意识,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诚心、热心、耐心、细心”服务人民群众。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37

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环节,对办理事项的流程进行优化再造。

科学缩短办事时限,积极推进各类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38

推行和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和措施,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39

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使用即时服务、预约服务、提示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40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要求,相关部门要逐项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难点,积极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大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41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动“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内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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