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监狱扩建项目围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tstxzsg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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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监狱扩建项目围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tstxzsgs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福晖招字[2006]012号

项目名称:

福建省莆田监狱扩建项目围墙工程

招标人:

___________福建省莆田监狱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______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授予合同

(七)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福建省莆田监狱扩建项目围墙工程

2

建设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2089号

3

建设规模

784米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土建、电气等

7

要求工期

施工总工期:

150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8、9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06年8月12日17:

00 时前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06

年8月15日17:

00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13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

 伍万 元

15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6

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

时间:

2006年8月21日17:

00前

17

2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8

2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时间:

2006年9月6日9时00分

19

26

开标

开标时间:

2006年9月6日9时00分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20

27

评标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21

30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5现场踏勘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8日前以不署名方式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

2投标文件份数

23.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

23.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

23.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封上注明原件清单)。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招标人协商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应在市招投标中心网上查询投标人招投标的不良行为诚信记录情况,对投标人曾因无正当理由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被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不诚信的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自不良行为记录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

如采用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6 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监察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并随带身份证备验。

投标单位应派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理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在开标会上接受有关部门查验身份,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施工工期、质量等级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内容,招标代理单位作唱标记录。

开标程序: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单位;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共同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的身份,并公布查验结果;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逆顺序,当众拆封外包封以及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修改通知以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各投标单位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唱标完后拆封点验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原件内容。

 计算工程最低限价

 计算投标报价市场平均值(T)。

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管理参考价以下的所有投标报价(不包括等于工程管理参考价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不因后续评标具体情况而调整),计算投标报价市场平均值T(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到个位数),经招标人、投标人核对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及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对计算结果无异议又不签字确认的视为已默认,开标程序完成后有关部门不再受理相关投诉。

 计算合理低价期望值(P)。

所有评标专家进入评标专家休息室后,招标代理单位组织投标人退场。

商务标评标专家应认真分析招标项目基本概况及相应的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及工程管理参考价,并各自独立填写工程合理低价期望值,该值上限为工程管理参考价。

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收集并计算评标委员会合理低价期望值(P)。

计算方法为:

各评标专家合理低价期望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再将余下的进行算术平均,经各商务标评标专家共同签字确认后即为P值(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到个位数)。

 计算工程最低限价(D)。

D=T×(1-Q)+P×Q

其中,Q为评标专家合理低价期望值的平均值的加权系数,暂按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到个位数,经各商务标评标专家共同签字确认后即为工程最低限价。

若所有投标报价都不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则不设最低限价。

 招标代理单位按以下规定列出投标人名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不低于工程最低限价的7名投标人提交评审,不足7名的全部选取。

 若所有投标报价都不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则不设最低限价,由招标代理单位直接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选择5名投标人提交评审,不足5名的全部选取。

上述名单经商务标评标专家共同签字确认后,招标代理单位将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7  评标和定标

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在截标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分为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委员会。

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单数组成,其中包括招标人代表1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人单数组成。

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商务标评审,评标专家除招标人代表外全部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家,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与招标项目主要专业相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参加评标时出示相关证件)。

招标人代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相应专业中抽取替代。

资格审查委员会独立负责资格审查评审,评标专家不分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特殊项目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招投标办书面认可后可从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

抽取记录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市招投标中心存档。

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

评标专家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评标原则

商务标评审与资格审查可以同时进行。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区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其核心就是判断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若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应当作为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补正。

拒不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除招标文件以醒目方式专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应视为“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以废标处理:

(1)签章存在遗漏,但漏签部分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

(2)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的表示方法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表示不一致的;

(4)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或者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位数,但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序的。

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评标专家不得随意作出废标结论,确需废标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要求投标当事人作相应的说明,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记名表决;

(3)若表决通过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写明废标的理由、依据、说明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注明)。

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属于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不应向投标人进行质询,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正,但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属明显笔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记名投票。

初步评审

商务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对招标代理单位提交评审的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特别规定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特别规定的作为废标评判依据的格式填写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

(6)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和承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人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小数点以后的作为细微偏差);

(8)投标文件中不选用招标文件中备选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的;

(9)投标文件中承诺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其技术性能指标、数量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的,以及没有型号规格的;

(10)投标文件缺少下列内容之一(仅指大项内容,不包括每项中具体内容不完整)的:

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除外);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

4)投标总价;

5)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不必提供);

6)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7)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须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各个分部、分项,但不包括每个分部中的分项具体内容不完整);

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0)其它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1)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12)规费分析计算表;

13)设备清单计价表(招标项目没有该内容或招标文件不要求该项目单独报价的除外);

14)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招标项目没有该内容或招标文件不要求该项目单独报价的除外);

1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须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各个分部、分项,但不包括每个分部中的分项具体内容不完整);

16)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7)主要材料价格表;

18)其它招标文件或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交的表格。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分为商务标详细评审和资格审查详细评审。

商务标详细评审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降低不可竞争费用标准(含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最低取费标准的临时设施费、规费与税金);

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相比差价超过15%的(具体内容及单价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报价为负数的;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款的;

(2)确定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

对无重大偏差未被废标的初始投标报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细微偏差修正,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即为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拒绝修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即为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

(3)将进入评标程序的各投标人的初始投标报价替换为最终投标报价,再与未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已被直接否决的除外)一起重新排序,若出现未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排序在个别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之前,则按条款规定重新选择投标人进行评审,直至不再出现上述现象为止。

资格审查详细评审

(1)资格审查一律采用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

(2)符合《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标准》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要求的,资格后审时将确定每个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条件标准(附件1和附件2)并回答资格后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时,即为合格投标人,否则为不合格。

(3)投标人应对附件1、附件2的真实性负责。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定标

(1)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详细评审后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最低限价、资格审查合格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照从低到高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选择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2)若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应按条款规定补充投标人进行评审。

经补充投标人评审后,若有效投标人仍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据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否决所有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理由与依据,否则,应推荐一至二名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人应于评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评标报告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市招投标办备案。

评标报告按七部委第12号令第四十二条规定内容进行记载。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将相关评标资料封存在市招投标中心,并将评标结果在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

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工程最低限价、中标候选人的名称及排序、初始投标报价、最终投标报价、项目经理、低价风险保证金以及废标原因。

流标公示注明流标原因。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和监督部门投诉。

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未接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发出该招标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待查的书面通知,可以依法从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市招投标中心依据中标通知书退还招标人的封存资料。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时,中标人还应赔偿招标人的损失,赔偿数额为其最终投标报价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最终投标报价的差额部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按以上办法处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

重新招标后,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最终投标报价高于上述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则可要求上述第三中标候选人对差额部份给予赔偿。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按上款赔偿招标人的经济损失外,招标人应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不良诚信行为记录,并在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评标过程保密

凡是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对任何违纪者均将按“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罚。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不得串标围标。

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准以任何方式行贿受贿。

违者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招投标法》、《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

(六)授予合同

28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为维护国家利益,如果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

29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如不按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废除投标,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按条款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现此种情形,在报请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招标人可授标予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招标人如不按条款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0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担保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若中标价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

低价风险保证金数额为工程管理参考价与中标价的差额。

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方式转帐。

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

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低价风险保证金在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50%(含预付款)时返回50%给中标人,余下的待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返回。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已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数额的,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中标人无法按时开工超过二个月的,招标人应退还中标人已提交的低价风险金数额的50%;超过三个月无法开工的,招标人应全部返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招标人还应承担中标人的损失。

中标人在开工前必须重新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

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耽误中标人施工的,可根据施工进度计划酌情返还低价风险金,具体返还办法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

中标人不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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