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资质申报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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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资质申报示范文本
工程设计资质申报示范文本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
示
范
文
本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示范文本编制目录
一、资质申请资料编制说明;
二、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三、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局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首次申请设计资质的,要求提供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等),与原聘用单位解聘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四、人员资料:
1、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毕业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2、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任职文件、毕业证、职称证等复印件,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3、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资质的,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4、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五、业绩资料:
1、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
2、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一、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资料编制说明
1、企业申请工程设计资质时,需如实填报《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在申请表上签名,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表样见附件)及相应附件材料、企业信息采集表(报部批资质还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表)(含电子文档),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3、企业申请一个工程设计行业或一个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时,对于省住建厅核准的资质应提供二份《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由住建部审批的资质应提供三份《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部门,需在原提交材料基础上增加一份《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
4、附件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其中资质证书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缺页,复印件应加该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应加盖个人有效期内的执业印章。
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5、资质申请资料的初审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初审部门在每个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印章。
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资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需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6、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逐页编写页码,建议采用软封底、封面胶装。
企业申请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
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7、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二、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申报企业:
XXXXXXXXXXXXXXX(公章)
填报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表格上交受理部门的日期)
填表须知
一、《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系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括综合、行业、专业(含事务所)和专项工程设计]资质核定、升级、增项、延续等的专用表格。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格式规范,不得涂改。
三、申请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括综合、行业、专业(含事务所)和专项工程设计]资质时需提交本表,并须提交相应附件材料,所需提交材料内容和份数按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为便于档案管理,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表必须和标准申请表的规格一致,纸张应为A4纸。
申请表应与附件材料分开,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统一收集在附件材料中。
附件材料要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于查询。
四、申请企业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在附件材料中说明。
各页如纸张不够,可加附页。
五、申请企业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审查部门所做结论必须客观、明确,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申请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填写一、三、四、六、九、十、十一表。
申请工程设计行业、专业(含事务所)、专项资质的企业填写一、二、三、五、六、十、十一表。
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填写一、二、三、六、七、八、九、十、十一表。
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企业名称
此次申请
内容
现有资质等级范围
核定□升级□
增项□延续□
其他□
指标
类别
序号
考核指标
审查标准
审查认定值
达标情况
综合指标
1
注册资本
2
机构章程
------
------
3
资质证书
------
------
4
办公场所或房屋租赁合同
------
------
5
其他(改制证明、设备等)
人员指标
6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7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8
设计综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数
初级以上职称人数
500
注册和高工人数
200
注册人数及专业数量
40(5个)
业绩指标
9
工程业绩
诚信记录
1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是□否□核验人签字:
(此栏内应填写明确意见)
负责人(签字):
初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
1、单位的印章应为本单位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2、本表综合指标和诚信记录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经初审部门审查后,不再报建设部,由初审部门在有效期内保管;人员和业绩指标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初审后上报建设部审查;
3、有关专业部门自接到建设部资质材料至初审完毕并送达建设部时间为20日,逾期建设部将视为同意。
本人郑重声明: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
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资质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名)(公章)
年月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申请情况
现有资质及
承接
业务
范围
(此处填写全部现有工程设计资质情况)
如:
工程设计:
XX行业(XX工程)X级证书编号(AX42XXXXXX)。
(有效期至:
X年X月X日)
此
次
申
请
内
容
核定□升级□增项□延续□其他□
一、根据申请内容,选定上述项目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其中:
1、核定:
在新成立企业或改组企业提出资质申请时选择;
2、升级:
在企业已具有该项资质,申请由低级别升入高级别时选择;
3、增项:
在企业扩大业务范围时选择,包括:
(1)原工程设计已具有该申请行业中的某些专业资质,现申请增加该行业中的其他专业资质;如单位原已具有市政(给水、排水)甲级资质,现申请市政(道桥)乙级资质时就选择“增项”一栏;
(2)企业申请其他工程设计行业的资质;如原企业已具有“化工”行业甲级资质,现申请“市政(排水)”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时就选择“增项”一栏。
4、延续:
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续期时就选择“延续”一栏。
5、其他:
在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况时选择,如专项设计资质换证即可选择“其他”一栏。
二、此栏要求企业详细填写所申请的资质类别及其等级,并加盖公章,并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写内容一般应包括“申请行业”、“申请该行业中的某一个或某些专业”的内容(如企业申请该行业的全部专业,此项可不填写)、“申请资质的等级”三项内容。
如填写“申请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填写说明:
名称应与“工商营业执照”及首页“申报企业”的名称必须一致;如企业申报材料同时发生名称变化时,按新名称申报材料,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有关工商预核准材料、验资报告等材料,首页“申报企业”一栏可填写工商预核准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XXX
职务
XXX
总工程师
XXX
学历
XXX
职称
XXX
工程勘察
设计工龄
XXX
所学专业
XXX
执业资格
XXX
填写说明:
“总工”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复印件及个人业绩表等相关材料
通讯地址
填写说明:
按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内容填写
邮政编码
XXX
电话
XXX
企业上级主管
填写说明:
此栏是指企业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填写。
如无主管部门,此栏可不填写。
隶属关系(国资委、地方、其他)
XXX
最早成立时间
填写说明:
按工商营业执照填写
营业执照注册号
填写说明:
按工商营业执照填写
企业类型
填写说明:
按工商营业执照“经济类型”内容填写
工商注册时间
资质证书编号
XXX
注册资本(万元)
填写说明:
按工商营业执照填写
60岁及以下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填写说明:
此栏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人员总数:
X人
其中:
1、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X人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X人
3、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X人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注册人员总数:
X人
非注册人员总数:
X人
填写说明:
此栏指资质标准中规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范围内的注册和非注册人员。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注册人员情况
注册建造师:
X人
注册监理工程师:
X人
填写说明:
此栏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注:
本表有关人员情况的栏目均按企业实际人员情况填写
二、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所学专业
执业资格
工程设计工龄
身份证号
负责行业
XXX
X
XX
研究生、本科或大专
正高职高工、高工或工程师
与毕业证书上专业一致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从事工程设计实践的工作年限
二代身份证号
所申报行业
填写说明:
一、“主要技术负责人”是指企业中对所申请行业的工程设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并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任命文件、职称证书(或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个人业绩是指作为所申请行业某个大型项目的工程设计的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即设总,所完成的项目业绩)。
二、本表中的人员为与所申请行业资质有关的人员,与所申请行业资质无关的人员可以不填写。
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
号
姓名
年龄
从事
专业
注册专业及
等级
执业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
是否离退休
身份证号码
备注
xxx
x
建筑
一
(二)级注册建筑师
xxx
否/是
二代身份证号
xxx
x
结构
一
(二)级注册结构师
xxx
否/是
二代身份证号
xxx
x
电气
注册电气工程师
xxx
否/是
二代身份证号
xxx
x
给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
xxx
否/是
二代身份证号
xxx
x
暖通
注册公用设备(暖通)工程师
xxx
否/是
二代身份证号
xxx
x
造价
注册造价师
xxx
否/是
二代身份证号
填写说明:
一、此表填写的注册人员是指资质标准规定中要求的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关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与所申请资质等级无关的人员可不必填写。
二、注册人员应按照不同行业资质标准确定的注册专业填写。
填写中应专业相对集中,其中设立级别的,应按“一级”、“二级”顺序填写。
三、本表中注册人员须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凡未提供执业人员执业印章或注册执业印章有效期已届满的,按无效人员认定。
(首次申请资质的,还需提供社保证明。
)
四、本表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的顺序填写。
五、对申报不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五、从事工程设计非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主导专业)
序号
姓名
性
别
年龄
职称
学历
所学
专业
所在专业技术岗位
工程设计工龄
身份证号码
备注
一
XX行业
(一)
XXXX工程
x
xxx
x
xx
正高职高工、高工或工程师
研究生、本科或大专
与毕业证书上专业一致
与资质分级标准确定的配备专业名称一致
从事工程设计实践的工作年限
二代身份证号
(二)
XXXX工程
XXX
XX
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三)
XXXX工程
二
XX行业
填写说明:
一、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二、本表中的人员为与申请资质等级有关的人员,与所申请资质等级无关的人员可不必填写;
三、本表中非注册人员应按照资质分级标准确定的专业配备;
四、本表中非注册人员是指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规定的2项或3项大、中型
项目专业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建筑行业资质中建筑、结构专业的非注册人员,也可是作为主要设计人完成所申请行业某个大、中型项目中建筑、结构专业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本表中非注册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六、对申报不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五、从事工程设计非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非主导专业)
序号
姓名
性
别
年龄
职称
学历
所学
专业
所在专业技术岗位
工程设计工龄
身份证号码
备注
一
XX行业
(一)
XXXX工程
x
xxx
x
xx
正高职高工、高工或工程师
研究生、本科或大专
与毕业证书上专业一致
与资质分级标准确定的配备专业名称一致
从事工程设计实践的工作年限
二代身份证号
(二)
XXXX工程
(三)
XXXX工程
二
XX行业
填写说明:
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二、本表中的人员为与申请资质等级相关的人员,与所申请资质等级无关的人员可不必填写;
三、本表中非注册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四、对申报不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六、企业业绩
序号
工程勘察专业或工程设计类型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复杂程度
项目技术
指标
工作始末时间
建成时间
备注
此栏按照申请的工程设计资质行业及行业类型确定并填报。
如: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此栏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要能反映项目的类型、所在地点。
大型/中型/小型
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注明的规模计量单位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独立完成的,符合规模计量单位要求的建设项目设计规模指标。
如某矿井,600万吨/年;某电厂,600MW;XX机械厂工程,5500万元;XX净水厂,15万立方米/日;某工业厂房,跨度≥30米等。
指设计工作的起止时间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
填写说明:
一、工程设计四个序列资质标准中对企业业绩有考核指标要求的需填写此表;
二、本表中企业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包括:
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
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三、项目咨询、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文件等不作为企业业绩认定;
四、新申请、增项、延续企业不需要提供企业业绩;
五、企业申请以下事项时不需要填报企业业绩:
(1)丙级升乙级不需要业绩;
(2)若某设计类型只设甲级一个资质等级的,企业申请其甲级资质也不需要企业的业绩,如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公路行业(特大桥梁)。
七、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注册
专业
注册类别及等级
执业印章号或注册证书号
是否离
退休
身份证号码
备注
X
XXX
XX
XXX
XXX
XXX
X
XXX
填写说明:
一、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二、本表中的人员为与申请资质等级相关的人员,与所申请资质等级无关的人员可不必填写;
三、本表中所填的注册人员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申报设计资质的企业注册的人员。
注册人员执业印章中的注册单位名称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不一致的,属非本企业注册人员,按无效申报人员认定;
四、本表“注册专业”栏按国家有关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划分填写,“注册类别及等级”栏中的注册类别指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与该类别无关的注册人员不必填写;
五、本表所填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凡注册制度规定颁发执业印章的,应在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印鉴,未提供执业人员执业印章印鉴者,按该执业人员无效认定。
八、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
别
年龄
职称/注册专业
执业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
所学
专业
身份证号码
备注
XXX
XX
X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此栏为注册人员填写内容,其他人员不需填写
与毕业证书上专业一致
二代身份证号
填写说明:
一、本表为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时填写;
二、本表中所填的专业技术人员指本企业具有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表所填注册人员需提供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本表中人员按注册人员、正高职高工、高工、工程师、助工的顺序填写。
十、技术装备概况
序号
技术装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主要性能
备注
本表所列为从事工程设计所需要配备的基本技术装备,按不同型号分类填写。
计算机
XXX
XX
XXX
软件
XXX
XX
XXX
绘图仪
XXX
XX
XXX
打印机
XXX
XX
XXX
复印机
XXX
XX
XXX
十一、企业简历
企业名称变化:
企业资质变化:
注:
本页主要填写企业成立时间、企业名称变化情况及时间、企业资质变化情况及时间(包括资质范围、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等情况的变化),其他无关情况不必罗列。
二、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资料
(综合资料部分)
(申请资质行业、类型、等级如: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申请单位:
××××××××××××××××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综合资料目录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