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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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

江苏省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

(试行)

 

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

目录

导言

一、机构设置(200分)………………………………………………1

(一)机构建立(100分)………………………………………………1

(二)机构性质(30分)…………………………………………………1

(三)处(科)室设置(30分)…………………………………………………2

(四)人员编制(40分)…………………………………………………2

二、人员管理(110分)………………………………………………2

(一)学历要求(20分)…………………………………………………2

(二)人员录用(20分)…………………………………………………3

(三)卫生监督员聘任(10分)…………………………………………3

(四)经常性培训(20分)………………………………………………3

(五)行为规范(20分)…………………………………………………3

(六)人员考核(20分)…………………………………………………4

三、经费保障(180分)………………………………………………4

(一)人员经费(60分)…………………………………………………4

(二)公务费(30分)……………………………………………………4

(三)业务费(50分)……………………………………………………5

(四)基本建设投资(40分)……………………………………………5

四、设备装备及信息化建设(200分)………………………………5

(一)房屋建设(80分)…………………………………………………5

(二)现场快速检测和防护设备(30分)………………………………6

(三)车辆配备(40分)…………………………………………………7

(四)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20分)…………………………………………7

(五)信息化设备(30分)…………………………………………7

五、履行职责(170分)…………………………………………………7

(一)卫生许可(20分)……………………………………………………8

(二)经常性卫生监督(30分)……………………………………………8

(三)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抽检(30分)………………………………………8

(四)行政处罚(20分)……………………………………………………9

(五)宣传与培训(20分)…………………………………………………9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20分)………………………………9

(七)其他工作(30分)……………………………………………………10

六、机构管理(140分)…………………………………………………11

(一)制度管理(50分)……………………………………………………11

(二)目标管理(50分)……………………………………………………11

(三)稽查工作(40分)……………………………………………………11

评估结果判定标准……………………………………………………13

附录一、主要业务处(科)室设置目录……………………………14

附录二、设备装备标准………………………………………………15

附录三、主要规章制度(规范)参照目录………………………………………20

导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卫办发〔2000〕16号)、《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卫办发〔2001〕112号)、《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39号)、《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05〕76号)、《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卫监督发〔2006〕223号)、《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卫监督〔2006〕24号)精神,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估标准。

本标准既是评估标准,也是建设发展标准。

 

江苏省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评估项目

标准分

评估要点

评估方法

扣分内容

一、机构设置

(一)机构建立

1、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2、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人事、编制部门审核批准

3、建立独立的卫生监督机构

4、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按规范命名

5、机构行政级别不低于同级人民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机构性质

卫生监督机构是卫生行政执法机构

 

(三)处(科)室设置

设置综合管理、许可受理、监督检查、稽查等处(科)室

 

(四)人员编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核定所需行政执法人员编制

二、人员管理

(一)学历要求

1、提高卫生监督员的学历层次

2、新录用专业人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二)人员录用

严格人员准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管理规定进行

 

(三)卫生监督员聘任

卫生监督员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

 

(四)经常性培训

实行卫生监督员培训制度

 

(五)行为规范

1、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2、卫生监督员着装统一管理

 

(六)人员考核

实行卫生监督员考核制度

三、经费保障

(一)人员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内全额核拨

 

(二)公务费

纳入财政预算内全额核拨

 

(三)业务费

1、纳入财政预算内全额核拨

2、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

(四)基本建设投资

1、新、改、扩建工程经相关部门立项,财政安排建设资金

2、限额以上的设施设备购置经有关部门核定,由同级财政预算内安排

四、设备装备及信息化建设

(一)房屋建设

1、具备满足卫生监督执法、办理许可、投诉举报等事务的各类用房

2、用房面积符合标准

3、各类用房功能分布合理,配套设施齐全

 

(二)现场快速检测和防护设备

1、配备与职责相适应的现场快速检测和防护设备

2、数量和性能符合标准

3、使用、保管规范

 

(三)车辆配备

1、配备卫生监督执法车和现场快速检测车,数量符合标准要求,性能良好

2、执法车外观标识规范

(四)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

1、配备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

2、数量、种类符合标准要求

(五)信息化设备

1、信息化设备、软件适应政府信息化建设要求

2、建设本级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

 

五、履行职责

(一)卫生许可

1、依法实施卫生行政许可

2、公示卫生行政许可范围、条件、程序和实施情况

 

(二)经常性卫生监督

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三)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抽检

1、对关系民生的重大健康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对健康相关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抽检

(四)行政处罚

1、依法及时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2、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宣传与培训

1、培训管理相对人

2、向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知识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建立应急处置队伍

2、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3、应急处置规范

(七)其他工作

1、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2、投诉举报处理

⑴有专门的投诉举报受理“窗口”

⑵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机构管理

(一)制度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并加强管理

2、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目标管理

1、建立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工作任务细化

2、建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机制

 

(三)稽查工作

执行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

 

200分

100

 

30

 

30

 

40

 

110分

20

 

20

 

10

 

20

 

20

 

20

 

180分

60

 

30

 

50

 

40

 

200分

 

80

 

30

 

40

 

20

 

30

 

170分

20

 

30

 

30

 

20

 

20

 

20

 

30

10

 

10

 

10

 

140分

50

 

50

 

40

 

 

1、当地政府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并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卫生建设规划

2、机构的名称和设置按人事、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

3、机构独立设置,人、财、物实行独立管理

4、机构名称按规范命名

5、机构行政级别应不低于同级人民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卫生监督机构是行政执法机构

2、人员应参照公务员管理

 

1、根据承担的职责设置综合管理、许可受理、监督检查、稽查等相应职能的专业处(科)室

〔主要业务处(科)室设置目录见附录一〕

2、处(科)室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行协调

 

1、辖区人口(常住人口)500万以上,不少于100人

2、辖区人口(常住人口)300-500万,不少于70人

3、辖区人口(常住人口)300万以下,不少于60人

 

1、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卫生监督员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

3、近两年内新进专业人员均为本科以上学历

4、卫生监督员人数不低于本机构在职在编人数的85%

1、新录用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管理规定进行

2、有录用管理制度,并发布招考公告,进行考试考核

3、发布录用公示

1、实行卫生监督员聘任制度

2、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

 

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员经常性培训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监督员管理规定

3、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纪律严明,持证上岗,着装符合规定

1、建立人员考核制度

2、健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和要求,有考核记录

 

人员经费按照当地人事、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内实有人数、政府规定的工资、补贴标准,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内全额核拨

 

公务费按照当地财政部门核准行政执法机关的定额标准,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内定额核拨

 

1、年人均业务经费不低于2.5万元

2、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

 

1、建设项目由相关部门立项

2、建设项目由同级财政安排建设预算资金

3、限额以上的设施设备购置经有关部门核定,由同级财政预算内安排

 

1、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总面积不少于2400平方米

3、具有相应的功能用房,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4、拥有相应的房屋产权证明或长期使用权证明

5、无危房或临时搭建房

 

1、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监督等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数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设备装备标准见附录二)

2、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制度健全

3、设备使用正常,完好率100%

 

1、执法车辆每4-6名卫生监督员配1辆

2、配置1辆现场快速检测车,车载设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

3、车辆性能良好

4、执法车和现场快速检测车外观标识符合卫生部统一要求

 

按标准要求配置录音、照相、摄像等相应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设备装备标准见附录二)并能正常使用

 

1、按标准要求配置信息化设备并能正常使用(设备装备标准见附录二)

2、编制业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软件并正常运行

 

1、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开展相关卫生行政许可事项

2、公示卫生行政许可范围、条件、程序和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3、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资料完整,文书规范,按时办结率100%

4、公示许可信息

1、制定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2、年度卫生监督覆盖率为100%

3、有卫生监督检查记录,文书规范,有年度工作总结

4、检查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质量

 

1、完成省下达的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抽检任务

2、制定年度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行政处罚适当

2、行政执法文书完整、准确、规范

 

1、有工作计划,有相应的工作记录和宣传培训资料

2、平均每季度在本级以上媒体刊播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次;平均每季度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3、平均每两个月举办管理相对人培训班不少于1次

1、有队伍、有预案

2、年度内开展培训演练不少于1次

3、处置规范,有相应的处理记录

 

有具体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实施,有工作记录

 

1、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2、有专门部门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

3、规范处理,记录完整,及时反馈,按时办结

按要求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卫生监督行为,完善内部制约机制

2、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规章制度(规范)参照目录见附录三〕

 

1、市卫生局对卫生监督机构实行年度目标管理

2、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目标管理考核

3、有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目标管理的实施细则

4、职工满意度达85%以上

 

1、设置专门处(科)室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2、制定稽查工作制度、计划

3、执行省卫生厅“六条禁令”,对本单位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稽查,每年不少于2次

4、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稽查,每年不少于1次

 

 

查阅相关文件、规划、编制、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及劳动工资报表

 

查阅人事、编制部门文件

 

查阅人事、编制部门批复、本单位有关内设处(科)室职责的文件、人员名录以及工作台帐等

查阅人事、编制部门文件,人员名册及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基础资料

 

查阅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机构人员人事档案、学历证明

 

查阅相关公开招考制度、招考公告及相关材料

 

查阅卫生监督员聘任前培训和考试记录、有关管理制度、证件及相关资料

查阅培训计划和记录等资料,随机抽考卫生监督员

 

查阅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相关文件、暗访、座谈、问卷调查,检查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

 

查阅考核制度、考核指标、要求和档案

 

查阅人事、编制部门的文件、年度预决算报告等

查阅规定公务费定额标准的财政部门文件及年度预决算报告等

查阅年度预决算报告;财政部门的卫生事业经费预决算报告等

 

查阅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及相关资料

 

查阅有关建设资料、房屋产权证或长期使用权证明文件;实地查看

 

查阅固定资产台账、凭证,使用记录和规章制度;现场核查设备储存场所、调试相关设备,性能完好;随机抽查5—10名卫生监督员操作仪器设备的技能

查阅车辆行驶证明,现场核查车载设备及使用记录;现场察看执法车、现场快速检测车外观标识

查阅固定资产台账,随机抽查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查阅固定资产台账,现场查看设备配置及运行情况

 

查阅许可档案,抽查10份审批材料;查看许可“窗口”公示材料和告知制度;明查暗访发证单位

查阅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台账,按卫生监督类别各抽查10份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查阅年度卫生监督工作总结;明查暗访被监督单位

查阅年度专项整治和卫生监督抽检相关资料

抽查不同类别行政处罚案卷共15件

 

查阅相关材料和台账

 

查阅相关台账;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现场考核

 

查阅方案和记录

查阅相关台账,暗访投诉举报受理“窗口”,回访投诉举报人

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查阅相关台帐

查阅资料,发放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

 

查阅目标责任书和相关资料;找职工个别谈话;召开职工座谈会;发放单位职工满意度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

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管理相对人;召开座谈会

 

 

1、未成立独立机构不得分,并不得参加本评估

2、机构独立但人、财、物管理未独立的,不得分

3、未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卫生建设规划,扣40分

4、机构未按规范命名扣10分

5、机构成立未经同级人事、编制部门审批扣10分

6、机构行政级别不符合要求的扣40分

 

1、机构行政执法职能未明确不得分

2、人员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扣5分

3、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未向人事、编制部门申报参照公务员管理,不得分

1、处(科)室设置与履行职能不相适应的,扣10分

2、处(科)室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合理扣10分

3、处(科)室无工作规范扣10分

 

1、未经人事、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不得分

2、人员编制未达到最低标准要求,每少1人扣1分

 

1、无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扣10分,内容不完善按比例扣分

2、学历构成每下降1%扣1分

3、近两年内新进专业人员中无本科以上学历有1人扣1分

4、卫生监督员人数所占比例每下降1%扣1分

1、无录用管理制度扣5分

2、招考公告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

3、未进行考试考核扣5分

4、无录用公示扣5分

1、无卫生监督员聘任制度扣5分

2、制度不落实扣3分

3、未经培训和考试聘任的有1人扣1分

 

1、无培训计划扣5分

2、无培训记录扣5分

3、未达到培训学时要求的每1人扣1分

4、抽考不合格,每1人扣5分

1、每缺一个行为规范扣5分

2、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不得分

3、每发现1名无证执法的扣5分

4、每发现1名着装风纪不规范的扣1分

5、暗访发现并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扣分,情节严重的不得分

1、无考核制度扣10分

2、考核指标和要求不健全扣5分

3、无考核记录扣5分

 

预算内未按标准全额核拨不得分

 

经费核拨低于定额标准,每降低1%扣1分

 

1、年人均业务经费低于2.5万元扣2分,低于2万元扣5分,低于1万元扣15分,低于0.5万元扣40分,无业务经费不得分

2、增长幅度低于同级财政卫生事业经费增长幅度的,每降低1%扣1分

1、未立项不得分

2、已立项但同级财政未安排预算扣30分;预算不到位,每减少1%扣1分

3、对核准的设施设备购置,预算内安排的资金每降低1%扣1分

 

1、无相应的房屋产权或长期使用权证明文件及该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的不得分

2、办公用房属危房或临时搭建房的不得分

3、总面积不足2400平方米的,每少100平方米扣10分

4、总面积达标,但人均面积不足40平方米,每少1平方米扣5分

5、功能用房不齐全扣10分,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扣10分

1、每少1种必备设备扣0.2分

2、设备未正常使用,每件扣0.1分

3、设备不完好,每有1件扣0.1分

4、使用记录和规章制度不健全扣5分

5、操作不合格每1人次扣1分

1、每少1辆执法车扣5分

2、无现场快速检测车扣10分

3、现场快速检测车车载设备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扣5分

4、每有1辆车不能正常运行扣5分

5、车辆外观标识不规范扣5分

 

1、每缺少1种扣2分

2、每种少1件扣0.5分

3、不能正常使用每件扣0.5分

 

1、硬件配置不达标,每少1件扣0.5分

2、未建立内部局域网络系统不得分

3、无10M以上宽带接入扣10分

4、未建立门户网站扣10分

5、未编制并使用业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软件扣10分

 

1、未公示相关材料扣2分

2、资料不齐全或文书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

3、每发现1份未按时办结的扣1分

4、未公示许可信息扣5分

5、未依法实施许可扣10分

6、暗访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扣分

1、无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台账各扣10分

2、每发现1家发证单位未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扣1分

3、文书不规范每份扣1分

4、无工作总结扣5分

5、暗访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扣分

 

1、无计划扣10分

2、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每项扣5分

3、每项未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扣5分

1、每有1件案卷不符合要求扣2分

2、每有1起案件行政复议变更扣5分

3、每有1起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撤消行政处罚决定的扣10分

1、无工作计划或工作记录或宣传培训资料扣5分

2、宣传报道每少1篇次扣2分,宣传活动每少1次扣2分

3、培训班每少1次扣2分

 

1、无预案或无队伍扣10分

2、处置不规范扣10分

3、年度内未进行培训演练的扣5分

4、根据应急处置现场考核情况扣分

 

1、无方案扣3分

2、记录不完整扣2分

3、未按要求完成卫生监督保障任务扣5分

1、无专门部门受理扣3分

2、无处理制度扣1分

3、记录不完整、处理不规范各扣1分

4、未按时反馈处理结果扣1分

5、未按规定办结的,有1起扣1分

6、暗访发现上述问题时,结合回访投诉举报人了解的情况扣分

1、未及时完成任务每项扣1分

2、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每项扣1分

 

1、各项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完善,扣10分

2、未按政务公开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每有1项扣5分

3、满意度低于85%的,参照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和暗访情况扣分

 

1、市卫生局未对卫生监督机构实行目标管理,不得分

2、卫生监督机构未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扣30分

3、考核奖惩未落实的,扣10分

4、满意度低于85%的,参照职工座谈会和职工个别谈话情况扣分

 

1、无专门稽查处(科)室扣20分

2、未制定稽查工作制度或计划扣10分

3、未按规定开展稽查工作扣10分

4、暗访并经查实有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根据情节扣分,情节严重的不得分

 

评估结果判定标准

本标准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经费保障、设备装备及信息化建设、履行职责、机构管理等六大项,总分为1000分。

评估得分800分以下或有一项关键项(不得分项目为关键项)不合格的为不达标;评估得分800–869分为基本达标;评估得分870–949分为达标;950分以上为达标示范,但每大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总分的90%。

 

说明:

1、评估时各大项指标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2、原则上检查上一年度及本年度的相关资料。

附录一:

主要业务处(科)室设置目录

1、综合业务处(含信息管理)

2、稽查处

3、许可受理处(有关职能统一归入当地审批中心的地方可不设此处)

4、监督一处(餐饮、学校卫生等)

5、监督二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

6、监督三处(健康相关产品等)

7、监督四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

8、监督五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等)

注:

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或分设相应业务管理处(科)室

附录二:

设备装备标准

1、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装备标准

项目

仪器设备

技术参数

基本装备

推荐装备

备注

固态、液态食品中各类高浓度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测定

便携式红外固液分析仪

定性,15秒内产生结果

1台

酒类中甲醇测量

便携式甲醇速测仪

半定量

1台

必备

食品中心温度测量

食品中心温度计

-50℃-150℃

3套

必备

食品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测量

微型激光测温仪

-20℃-200℃

3台

必备

食品酸碱度测量

食品酸度计(带校准试剂)

pH=1-14

1台

必备

紫外线强度测定

便携式紫外线强度计

10-1-199.9×103µW/cm2

2台

必备

物表洁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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