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393145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地确权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土地确权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土地确权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土地确权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土地确权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土地确权实施方案.docx

《土地确权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确权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土地确权实施方案.docx

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篇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城峰镇石圳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建立符合“长久不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城峰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开展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

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

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

通过对现有土地进行实际测量,把实际测量的面积如实记录在登记簿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上。

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地被征占导致面积减少的、因分户及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或合并的、经营权转让或互换的、承包地灭失以及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确权登记时直接变更或注销。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四签两不准”和“四榜定案”(即:

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并加盖当事人手印;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五)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

严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块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三、目标任务

(一)开展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

以生产队为单位,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利用国土二调资料,在逐户查清承包地块、

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对所有承包农户重新颁发新的经营权证书。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对承包地因被征用、占用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或注销登记。

(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

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土地清查、集体土地发包、档案管理、经营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实行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步骤

各村民小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进度,制定工作规划,逐步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一)摸清承包底数,编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

(二)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

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由村小组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

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镇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实地测量地块,形成地籍草图。

根据基础工作底图,以村

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图。

(四)进行公示确认,形成电子数据。

由村(居)实施小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两次公示期均不少于5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图。

由村将地籍图报镇经管站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上报市农业经营管理局。

(五)建立登记簿,妥善保管登记资料。

登记资料报市经管局后,市里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

登记簿采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保存,电子文档定期备份,防止登记资料遗失破坏。

(六)颁发经营权证书,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市里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市政府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收回原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统一进行销毁。

石圳村民委员会

20XX年10月30日

篇二: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

旬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依法保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XX?

6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

20XX?

5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依法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强化耕地保护机制、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农村集体土地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是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理顺土地产权关系、明确产权主体、明晰国家和集体之间权属界线及集体土地权利义务的有效手段。

二、工作目标

依照《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地籍调查规程》和《土地登记办法》,依法界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关系,20XX年底把全县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村,20XX年底将土地所有权确认到组,20XX年底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完善

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的申报机制,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全覆盖和登记资料的数字化管理。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

按照《调查技术规定》和此次登记发证的要求,以村为单位进行调查(个别界线范围过大的按规定分割处理除外),权属界线的确定,需经界线双方的所有权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并经公告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登记发证。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土地登记办法》要求进行实地调查、测量、勘丈。

调查资料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查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登记发证。

(三)建立信息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地籍调查资料越来越多,原来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便于资料的管理、防止丢失,通过此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调查、登记发证后,按照国家要求将所有资料全部录入电脑,建立地籍档案网络平台,实现地籍信息网络化管理。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登记的原则。

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严把登记关口,依法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

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集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才能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一户一宅的原则。

农村村民包括农转非后的城镇居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的不予登记,但依法继承的除外。

(三)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

(四)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

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标准。

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针对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于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的,镇(社区)人民政府对于申请的重要内容要在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确认无误后才准予上报,由登记发证机关给予登记发证。

(六)符合规划的原则。

凡不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登记不发证。

四、确权和登记发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四)《土地登记办法》;

(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地?

籍?

字第26号);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对象和范围

(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对象为全县186村。

范围是指各村所辖区内被权属界线封闭除国有土地、国有建设用地、国有河流、滩涂外属于该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集体划给农民经营的自留山和不属于国家建设用地以外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农民的宅基地。

(二)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登记对象有两种:

一是对20XX年大发证时已经登记发证的宅基地,要进行核查,并造册登记,收回原证进行年检。

凡发生变化的,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二是经批准但未登记发证的,主要是指村、组的村级活动室和集体建造的加工作坊等以及村民修建住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

六、方法和步骤

(一)组建领导机构。

组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和国土、财政、民政、发改、司法、公安、农业、林业、档案、住建、各镇(社区)

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管副局长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审核实施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对于该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和政策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二)确定技术协作单位。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县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门办公室”)选择有资质、信誉高、责任心强,对我县情况熟悉的技术协作单位承担测量、制图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以技术协作单位为骨干、镇(社区)调查初核、县级审核发证的原则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其中技术协作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调查、测绘、宗地制图、面积量算、分类汇总、表格填写、收集资料以及建立数据库。

各镇(社区)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动员、争议调处、指界签字、初审公告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宣传培训、权属审核、制证发证、资料整理等工作。

县财政部门及时审核拨付专项工作经费,公安、司法、民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及时督促所属基层单位参与镇(社区)组织的此项工作,发改、档案、住建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有关土地权属资料,确保土地登记发证顺利进行。

篇三:

某镇XX村XX组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定稿)

XX村XX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

按照某某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发[20XX]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结合本组实际,经村民集体讨论确定本组实施方案。

一、本组基本情况

1、20XX年二轮延包土地情况:

计户,人,耕地面积亩,农户家庭承包地亩,机动地亩,集体堰塘口。

2、本次摸底调查情况:

全组现有户,人,其中:

系本村户口人,外挂户口人;全组耕地面积亩其中:

水田亩,旱地亩,地块块。

摸底农户家庭承包地亩,地块数块,集体机动地亩,地块数块;集体堰塘口,面积亩;无家庭承包地户。

二、确权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文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