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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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
国土资发[2006]266号关于印发《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的通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油气地质资料立卷归档工作,我部组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单位研究制定了《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现印发你们。
为确保《要求》能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请你们对油气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并在工作中严格按本《要求》的规定做好油气地质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
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
为统一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实现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的规范化,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规定,并结合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地质工作实际,制定本要求。
一、术语和定义
1.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
指在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科技文件材料。
2.勘探与开发实物地质资料
指在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岩心、岩屑,测试样品,各类标本,光片、薄片等实物。
3.勘探与开发地质档案
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
4.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指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地质工作中,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的文件。
5.勘探与开发地质电子档案
指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6.项目
指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地质科研课题或子课题、生产任务或工程等某一项具有特定内容的工作。
二、归档范围与分类
(一)归档范围
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地质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分类
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地质资料,根据其内容性质、形式特征和内在联系分为八类,分别由八个类别代字或代号表示。
归档类目见附录A。
1.综合类(代字/代号:
综/01)
包括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关的,具宏观性、综合性的科技文件材料和其他难以归入代号02-08类中的文件材料。
2.测绘类(代字/代号:
测/02)
包括地形、地理测量、地质测量及导航、定位等测绘成果报告,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资料、成果图件,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3.地质勘探类(代字/代号:
地/03)
包括地质勘探各阶段地质工作中所形成的勘探报告、评价报告和储量报告等成果报告,野外地质观测资料,样品分析、鉴定成果资料,综合性成果资料,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4.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勘探类(代字/代号:
物/04)
包括地震、重力、磁法、电法、遥感等地球物理勘探与酸解烃、吸附丝、蚀变碳酸盐等地球化学勘探所形成的成果报告,野外原始记录,仪器观测记录,样品分析、鉴定成果资料;资料采集、数据处理和解释等综合性成果资料及其数据体,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5.油气田开发类(代字/代号:
开/05)
包括油气田开发各阶段工作中所形成的开发方案、油气藏描述等成果报告,开发数据、图册、报表和开发试验及效果分析等综合性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动态资料,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6.单井类(代字/代号:
井/06)
包括每一口单井的钻井地质、钻井工程、测井、试油及试采等成果报告,地质录井资料,样品分析、鉴定成果资料,各种仪器测井资料,试油、试采、采油和井下作业的原始记录、动态资料,井史等钻井工程原始记录,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7.科学技术研究类(代字/代号:
研/07)
包括石油天然气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勘探方法和解释研究,计算机在勘探、开发中的应用研究,钻井、试油、试采工艺技术研究,地球物理测井研究,油气田开发研究和采油工艺研究等科研成果报告,研究实施的各项原始记录,样品分析、鉴定成果资料,重要的依据性资料,合同书、评审意见书等有关管理性文件。
8.实物地质资料类(代字/代号:
实/08)
包括岩心、岩屑,测试副样,各类标本,光片、薄片等及有关文字说明。
三、编号与编目
(一)编号
1.档号
档号由全宗号、分类号.类别号、案卷号、件号四部份组成。
(1)全宗号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指定给立档单位的编号。
(2)分类号
企业根据本单位档案的分类,指定给勘探开发地质档案类的标识符号。
(3)类别号
本要求归档范围与分类中给出的类别代字或代号。
(4)案卷号
案卷排列的顺序号。
(5)件号
案卷内文件的顺序号。
(6)档号的结构
全宗号-分类号.类别号-案卷号-件号。
地质勘探类示例:
65118-K.地–0066-008或65118-K.03–0066-008
件号件号
案卷号案卷号
分类号.类别号分类号.类别号
全宗号全宗号
2.电子档案号
电子档案号是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整理电子文件时赋予的一组符号代码。
电子档案号可与对应的纸质地质资料的档号相同。
其结构为:
全宗号-分类号.类别号-案卷号-件号。
3.载体编号
载体编号是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对光盘等载体排列顺序的编号。
当多个案卷在一个载体上存储时,采用载体编号排架。
其结构为:
类别号-年-顺序号。
(二)编目
1.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参照地质资料档案著录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则进行档案著录。
2.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建立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档案总目录和细目(参见附录B)。
3.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应对归档的电子文件进行登记。
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向国家汇交的地质资料,其电子文件登记表,按照国土资源部电子文件汇交要求执行。
非汇交的地质资料电子文件登记参照本要求执行(参见附录C)。
4.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在对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中,应填写实物地质资料登记表(参见附录D)。
四、立卷归档要求
(一)立卷归档责任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地质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计划管理、生产管理和科研管理的责任范围。
做到下达计划任务与提出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同步;检查计划进度与检查地质资料的形成情况同步;评审、鉴定、验收项目成果与验收归档地质资料同步;上报登记、评审奖励项目成果以及生产、科研人员考核与档案部门出具项目归档情况证明材料同步。
(二)立卷归档责任人
1.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或个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地质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立卷和移交等工作。
2.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负责地质资料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并负责验收和归档、编目等工作。
3.协作项目由协作单位负责其承担部分地质资料的立卷,由主办单位归档,或按合同(协议)约定办理。
4.合同项目由乙方负责其承担部分地质资料的立卷,由甲方负责归档,或按合同约定办理。
(三)建档单位
以项目、井为单位立卷归档。
(四)地质资料的鉴定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协同项目承担单位对归档地质资料的完整性、保密等级和保管期限作出判定。
(五)组织保管单位
地质资料在系统整理过程中,按建档单位将每件资料组装成袋、盒等形式进行保管。
(六)立卷归档质量要求
地质资料立卷归档应符合完整、准确、系统、规格、清晰、载体质量、整饰七个方面的质量要求,见附录E。
(七)立卷归档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立卷归档要求,按生产、科研阶段收集、整理地质资料,缺漏的要及时补齐,不合格的要及时整饰。
2.成果报告终审之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将地质资料系统整理、造册,初步立卷,提供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初步验收。
3.成果报告终审之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本规定将地质资料分类、整理、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组长审查、签字,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移交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正式归档验收。
归档地质资料应填写交接清单,履行交接手续,双方签字,一式两份。
4.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对归档的地质资料,按“立卷归档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不合格的则限期修改、补充,直至合格。
5.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在接收归档地质资料后,应及时整理、编目。
6.项目成果奖申报、评审、奖励材料,专利申请、评审、批准材料,项目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技术推广应用材料和技术转让材料等,应及时向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补交。
(八)立卷归档时间
项目成果报告终审前完成初步立卷。
项目成果报告终审后90日内完成最终立卷,向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移交归档地质资料。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在接收并验收归档地质资料40日内完成归档。
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在接收补交归档地质资料20日内完成补充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