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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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阜阳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

会议文件(十一)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阜阳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德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阜阳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和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姿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检察业务稳步推进,取得新成绩。

一、着力保障改革发展

促进优化环境。

深入把握、主动适应中心工作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综合发挥职能作用,助推发展第一要务。

坚决查办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组织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经济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02人,提起公诉257人。

加大对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开发等领域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权钱交易犯罪53人。

参与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办案,对重点领域案件成因、特点进行对策分析,提出净化营商环境的检察建议,得到市委高度重视。

维护民生民利。

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自身权益保护的关切,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重点查处涉及国计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立案侦查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国民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34人。

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55人。

服务城乡发展。

密切关注城镇化建设进程,参与对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依法打击侵犯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

突出查办破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贪污挪用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等涉农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9人。

持续开展“督促行政履职、预防国有资产流失”专项监督,发出督促行政履职检察建议88件,被相关部门采纳85件,协助催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0.2亿元,收回商业用房2853平方米、住房37套。

二、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

严厉打击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900件2662人,提起公诉3355件4542人。

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嫌疑人141人,提起公诉167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545人,提起公诉770人。

以临泉为中心的全市禁毒攻坚战打响之后,两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协作、重拳出击,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涉毒案件,批准逮捕503人,提起公诉381人,形成了震慑声势和遏制态势。

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检法办理涉毒案件证据标准问题研讨会和典型案例评析会,对于统一执法尺度、实现精准打击起到重要作用。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着眼修复社会关系,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捕前促调工作,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29人。

创新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模式,运用心理疏导、法制引导、帮教回访、犯罪档案封存等方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8人,不起诉47人,附条件不起诉38人,上述人员无一再犯罪。

试点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80名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的人员,提出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建议,办案部门采纳78人。

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

健全检察长包案、接访、下访以及责任倒查机制,做好积案评查、预警评估和释法说理、排忧解难工作,努力促成上下结合、部门协同的信访工作格局,推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1365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750人次,检察环节初访化解率达到90%。

注重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46.2万元。

坚持有错必纠,决定给予赔偿22件,支付赔偿金123.7万元。

深化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市检察院控申处连续四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3、着力促进反腐倡廉

加大办案力度。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8件210人,同比上升12.9%。

在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大案率为98.5%,县处级领导干部8人;在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案件中,行政执法人员19人,司法人员14人。

着眼源头治理,坚决惩治行贿犯罪,立案侦查行贿案件32件35人,同比上升1倍。

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抓获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2人,占全省三分之一,同比上升1倍;追缴赃款赃物合计3993万元,同比上升1.5倍。

市检察院依法对临泉县原县长郁杉、阜南县原副县长李德刚、市卫生局党委原副书记高学忠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

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为100%。

完善侦查机制。

组建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发挥市检察院办案主导作用,通过领办、交办、督办方式,运用“系统抓、抓系统”方法,在城建、医疗、涉农等领域组织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了规模效应。

抓住发案重点环节,深挖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82件105人,占立案数的65.6%。

加快侦查信息平台建设,着力提升自行发现和查办案件能力,提升侦查科技含量和办案质量,提升执法办案震慑力和警示效果,促进侦查办案工作转型升级。

深化预防工作。

结合办案,发出堵漏建制、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196件,均被发案单位采纳。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86次,首次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向干部选任方面延伸。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活动340场次,市院检察长为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中层以上干部、颍上县党政领导干部作廉政教育报告,扩大了执法办案社会效果。

创新预防形式,拓展预防工作覆盖面,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爸爸去哪儿了》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最受欢迎奖、全国检察系统优秀奖。

四、着力加强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0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0件;纠正漏捕158人、漏诉40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33件,侦查机关已纠正216件。

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3件;法院审结抗诉案件27件,采纳抗诉意见24件;书面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意见18件,法院已纠正15件。

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

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399件,提出抗诉15件、再审检察建议2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5件。

推进“民行检察官服务站”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工作,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接受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为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注入新动力。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39件,已纠正237件,及时发现和处置监管安全隐患30起。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2名监管人员依法立案侦查。

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对全市5249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专项检察,发出书面纠正意见236份,建议收监30人,己收监执行21人。

市检察院完成派驻市看守所、监狱检察室建制,全市所有检察室均通过省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考核评审,一个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五、着力锻造过硬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

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践行‘三严三实’,锻造靠得住、过得硬的检察队伍”要求,倡导增强“本领之忧、敬畏之心、担当之志”,突出检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作风积弊,扎实推进整改,教育干警端正价值取向,砥砺职业操守。

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文化育检,市检察院机关被评为全省第三届优秀基层党组织,市检察院及颍东区、阜南县检察院被评为第十届省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有28个集体和4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阜南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狠抓业务能力建设。

以全面推进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契机,加强人才体系建设,在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倡导“精心、精细、精致”工作法,启动实施业务尖子、办案能手三年倍增计划,组织开展公诉观摩、案例研讨、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活动,激励优化素能结构。

通过竞赛评比,选拔全市业务尖子7名、办案能手31名,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业务竞赛中,市检察院有4人分别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刑事申诉检察十佳办案能手”、“电子数据取证业务标兵”称号。

狠抓执法规范建设。

强化案件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以办案督查、文书检查、质量评查、责任追查为抓手,实现对办案工作的硬性监管、刚性制约。

成立高规格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个案、类案的专项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问题。

以“目标引导、阶段推进、流程监督、终端评价”为核心内容,修订完善业务考评标准,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与办案督查、责任追查有机链接,明晰导向,倒逼规范执法。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基础环节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积极建章立制,同时加大检务督查、效能检查、办案评查的力度和密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以此强化干警廉洁从检的意识,养成遵章守纪的自觉。

对两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巡视活动,着重整治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受利益驱动办案等方面的问题。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检纪处分3人,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

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先后就6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听取人民监督员评议意见,并均予采纳。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院领导走访、邀请观摩庭审等方式,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市检察院5名检察员向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接受评议。

积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调研,对审议意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过去的一年,我市检察工作总体上保持了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态势。

成绩的取得,有赖于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

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还有差距;业务工作发展不够均衡,尚有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干警的大局观念、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检察改革的要求;任务重、压力大与检力相对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短缺;个别检察人员品行不端,耍特权、逞霸道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损害了队伍形象和检察公信。

对此,我们将严肃对待,认真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我市承前启后、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部署和市人大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执法办案,狠抓质量效果,提升规范水平,锻造过硬队伍,维护司法公信,推动我市检察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全面深入健康发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一、适应新常态,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皖北争一流、全省赶平均、同步达小康”的目标,深入研究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提升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

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导性意见》,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新执法理念、把握工作重点、改进办案方式、讲求监督效果。

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精心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对涉企案件,慎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的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切实做到执法不忘稳定、办案促进发展。

二、把握新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责。

牢记维稳第一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平安阜阳建设。

进一步畅通涉检信访渠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

坚持凡腐必反、有案必查,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突出查办领导机关、重点领域的大案要案以及新形势下仍“不收手”、“不收敛”的案件。

高度重视“小官大贪”问题,组织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树立敢于监督、理性监督、注重质效的理念,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维护司法公正;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建设,依法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促进依法行政。

三、采取新举措,更加注重源头预防。

坚持办案与预防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广泛开展检察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重在以案释法、重在警示教育,促进增强全民法治信仰,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廉政意识,自觉奉公守法。

立足本职,采取预防共建等形式,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岗位职务犯罪风险点的预测预警和事前防控,深入分析发案单位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亡羊补牢。

大力提高专项对策报告、综合预防报告的质量和份量,突出针对性、注重前瞻性、增强实效性,促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四、对接新任务,全面提升规范水平。

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铁案”意识,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办案不规范问题。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律师的执业权利。

探索实行全员定岗定责,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权责统一、明晰。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构建科学的办案工作监控、评价体系,促使检察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职尽责,严把案件质量关,严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五、回应新期待,致力加强队伍建设。

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教育活动,引导检察干警秉持职业良知和操守,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围绕实施骨干人才三年倍增计划,强化分类培训、实践磨炼,提升业务素能,加快锻造执法办案中坚力量。

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强力整风肃纪,坚决查处检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实行检察长接受人大代表约谈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并接受审议。

深化检务公开,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倾力打造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阜阳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秘书处2015年2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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