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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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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1.0目的

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构建和谐文明家园。

为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厂(公司)、部室环境保护管理。

3.0环保职责

3.1总经理职责

3.1.1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1.2总经理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3.2集团安环部职责:

3.2.1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3.2.2建立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3.2.3严格《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

3.2.4加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各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2.4负责环保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3.3各分厂(公司)、部门职责:

3.3.1负责本单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并认真落实公司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措施;

3.3.2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改进;

3.3.3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环境污染因素的识别和控制管理;

3.3.4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操作技能、环保操作规程等进行教育培训;

3.3.5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3.4分厂(公司)安环科:

3.4.1按照集团公司环保工作要求,认真将本单位各项环保治理工作进行有效落实;

3.4.2积极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检查和接待工作;

3.4.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各部门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4.4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有关环保各类台账、运行记录、人员培训的建立、考核;

3.4.5负责编制本单位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5质量控制部职责:

3.5.1负责每周对公司各污水处理车间出水水质进行抽查检测,并将结果报送集团安环部;

3.5.2负责每周对锰厂的锰渣含水率进行抽查检测,并将结果报送集团安环部;

3.5.3负责对园区周边水质监测点进行定期检测,并报送集团安环部;

3.5.4负责做好各废旧试剂瓶、危化器皿的妥善处置工作。

3.6物资部职责:

3.6.1负责固废的保管和固废再利用的处置管理工作;

3.6.2负责固废堆场及周边环境的防污治理工作。

3.7运输部职责:

3.7.1采用有效措施,保证转运各类污染物不产生二次污染,不四处洒落;

3.7.2加强本单位废机油、旧电瓶等废弃物、垃圾的有效管理。

3.8能源管理部职责:

3.8.1考核各分公司、部门的能源消耗。

3.8.2负责水资源的使用管理、废水再利用和排放管理。

3.8绿化队负责园区植被管理、美化工作及公司公共绿化带区域环境治理工作。

3.9总务部负责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浴室等公共区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管理工作。

3.10污水处理车间负责对公司相关区域的生产污水、生活污水进行有效达标处理。

3.11其他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环境污染因素的识别和控制管理。

4.0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

4.1集团公司安环部根据公司环境管理总体规划,于每年年初制定集团公司本年度的环境管理目标,并负责与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签订集团公司与分厂级的《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

《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公司安环部一份,各单位一份。

4.2各单位依据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环境目标,将该目标按职责及业务范围层层分解为可具体执行操作的目标,与本单位各部门签订《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

4.3各部门依据上述要求,层层签订部门与班组级、班组与员工级的《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

4.4各分厂(公司)内部《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由分厂(公司)安环科监督实施,各部门的《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由分厂(公司)安环科进行备案。

5.0环境保护运行管理

5.1废水污染防治控制:

5.1.1公司废水主要为: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5.1.2所有生活污水的排放均通过统一管网排入厂区内的污水处理车间进行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5.1.3生产和化验过程产生的废水,经生产车间和化验室的排放口,通过生产废水管网,集中排入厂区内的污水处理车间进行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得随意排放。

5.1.4化验分析过程产生的废液,由化验室集中收集后作为生产废液循环利用,不得随意倾倒。

5.1.5污水处理车间人员要严格按照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污水进行处理,前一工序必须处理达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

污水处理过程填写的各项记录要准确、规范,字迹要工整清晰,易于辨认,按月装订标识后存档。

5.1.6各单位要定期对污水排放管道、阀门、泵、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及现场5S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保持相关的记录,严防污水在输送过程中各类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5.1.7各单位要严格控制水量,减少污水产生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5.2废气污染防治控制:

5.2.1废气的来源

a)工艺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

b)工业炉窑产生的烟气;

c)料场、工地及临时作业现场产生的粉尘等属无组织排放废气。

5.2.2废气的控制管理:

a)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须经过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须处理达标后排放。

b)工业炉窑产生的烟气必须经脱硫、脱硝、除尘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c)对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必须采取降尘措施(如洒水)进行控制,并不断改进工艺,以减少废气的产生。

d)粉状物料运输及存放地,须有防风、防雨等措施,以防粉尘飞扬,污染环境。

5.3噪声污染管理控制

5.3.1依据《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噪音排放标准为:

白天:

65dB(A);夜间:

55dB(A)。

5.3.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能通过工艺改进进行处理的,须经工艺处理减噪;能通过设备设施改进的,须经技术改进进行减噪,以有效降低生产噪音。

5.3.4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减少噪音对人体的伤害。

5.4固体废弃物管理控制

5.4.1固体废弃物分类

a)危险废弃物:

指在生产活动中所产生的,被列入国家危险固体废弃物名录的污染物。

公司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为:

含铬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含铬污泥、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墨盒、含汞日光灯管、干电池、含PCB(多氯联苯)废变压器油、机动车废机油等。

b)一般固体废弃物:

指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锰渣、阳极泥、铬铁渣、硫铵渣、建筑垃圾等。

c)生活垃圾:

指在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非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厨房垃圾、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5.4.2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a)各单位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按规定分类包装、收集并单独存放在有明显标示的收集区域。

b)各单位应将危险废弃物建立危废台账,并按要求包装后,从收集区域妥善转移到专用危废库,单独隔离存放,并进行标示。

c)危险废弃物储存场所必须有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

d)危险废弃物由集团安环部专人管理,待达到规定数量后申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移交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将转移联单、过磅单等凭证存档。

5.4.3一般生产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a)各单位将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物资公司统一处置。

b)物资公司应根据废弃物种类进行分类存放,并进行标识。

c)废弃物收集区域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应急收集池等。

d)报废不能使用的有关环保设备、废旧材料要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处置。

e)一般生产固体废弃物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f)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交由公司公司统一保管。

g)凡是外部消纳固体废物由销售公司、物资公司处理。

销售公司要建立外销台账,索要相关方资质证明,对外部消纳固体废物相关方进行评价。

h)各类废弃物在转移、运输过程中,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5.4.4生活垃圾收集、存放和处理

a)生活垃圾按照厨房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b)由各单位将垃圾拉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后,由物资公司负责,统一进行焚烧或填埋,集团安环部监督执行。

6.0环保设施设备管理

6.1各分厂(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环保设施设备台账清单,并制定相应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

6.2对环保设备的运行,必须严格控制其工艺参数,严肃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岗位记录。

对误操作、不投运造成治理效果差或环境污染的,严格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6.3各单位应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做好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严防各类环保设施设备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确保环保设施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率达90%以上。

6.4各单位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清理出来的废渣、边角废料等,要按公司有关固体废弃物管理要求,运到指定地点,避免污染环境。

6.5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备。

除公司计划检修外,环保设备停运,须说明停运原因、恢复时间及停运期间采取的污染预防措施,并经集团安环部批准。

各单位私自停运、闲置环保设备,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一经检查发现,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6生产主机设备停车时,环保设备必须在主机设备各系统停车后方可检修。

同时,环保设备要在生产主机设备开车前检修完毕,期间产生的废料应及时处理。

6.7设备检修期间,每天必须清理检修现场,不能乱堆乱放,作业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6.8各分厂(公司)安环科应按照年度调校计划,对本单位环境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并保存校准记录或报告。

7.0环保教育培训管理

7.1分厂(公司)安环科于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环保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中应包括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及效果评估方式及频次,并严格按计划进行培训。

7.2环保培训内容主要有:

公司环保管理现状、操作规程、公司环保制度、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ISO14001基础知识等。

7.3凡是新进、转岗、复工员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岗前环保培训。

8.0公共环境控制

8.1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存放点、垃圾箱要有明显的标示、明确的标志,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

8.2生产垃圾按照生产要求,按区域定时定点集中堆放。

堆放地点尽量远离员工,并及时处理。

9.0环保标识(警示)牌管理控制

9.1按照本单位水、气、声、尘、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因素,制作统一的标识(警示)牌,对污水排放口、污水入口、废气排放口、固体废物储存堆放场所、噪声排放源及环保设施设备进行标识。

9.2各单位应加强对环保标识(警示)牌的规范化监督管理,对不规范、不合格的标识(警示)牌进行及时替换;对于损坏或破旧的标识(警示)牌及时更新。

10.0监督检查与考核

10.1环保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日常巡查、现场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外部机构的检测检查。

10.2集团安环部在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现场检查、专项检查、综合(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依据《XXXX集团公司环保、5S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10.3按照上款检查结果每周进行汇总打分,将得分情况在生产运行管理中心周会上进行通报,并作为月考核评比成绩,计入年终考核结果。

10.4对于违反国家环保相关规定的单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1.0应急管理

11.1各单位应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与救援组织,明确各应急机构职责。

11.2依据本单位重要环境污染因素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应急演练过程要进行记录,拍照,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的效果和预案进行评审修订,并保持记录。

11.3各单位准备足够适用的应急资源,按要求对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

12.0其他

12.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职能部门,做好检查、接待工作。

12.3各单位环境管理工作要符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对不符合者依据《内部审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13.0相关文件

13.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13.2《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运行控制程序》

13.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3.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3.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13.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4.0记录

15.0附表

附表1:

《XXXX集团公司各单位污染物排放要求》

附表1

XXXX集团公司各单位污染物排放要求

单位

项目

其他

XX厂

XX车间

--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

粉尘:

<120mg/m3,3.5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一级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XX车间

生产废水排入生产废水下水道

H2S<0.06mg/Nm3

氨气<1.5mg/Nm3

含水率<30%

硫酸雾:

≤45mg/Nm3,≤2.6kg/h

--

XX车间

含铬废水排入含铬废水处理间

氨气<1.5mg/Nm3

--

--

--

污水处理车间

出水排放指标:

总铬<1.5mg/l;六价铬<0.5mg/l

pH6~9;总锰:

2mg/l

氨氮:

<15mg/l;CODcr<100mg/l

BOD5:

<20mg/l;SS<100mg/l

含铬废渣单独储存、单独运输、移交专门危废处理公司处置、由专人管理。

--

--

XXX厂

原料场

--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地面硬化,

防渗漏措施

--

挡风墙

XX车间

废水不外排

SO2:

<960mg/l,

35kg/h

统一收集运送至料场/渣场

硫酸雾:

≤45mg/Nm3,≤33kg/h

--

XX车间

--

NOx:

240mg/Nm3

7.5kg/h

SO2:

960mg/m3

25kg/h

烟尘<200mg/m3、

烟气黑度1级

--

附表2

XXXX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分项内容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奖励与处罚标准

奖励与处罚对象

备注

环保基础管理

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

总公司→分公司→车间→班组→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每少签一级安全目标责任书处罚500元

未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级的管理人员

 

环保管理组织人员保证体系

按照“三个支撑”的要求建立,总公司→分公司→车间→班组→岗位五级管理;总公司→分公司→车间→岗位四级技术管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培训教育管理

未按要求建立者处罚100元

未按要求建立的各级管理人员

 

环保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

各项台账、记录齐全,记录真实完整

每项不符合处罚5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各种计划、总结、报表的上报

统计报表数据真实准确,计划、报表、总结按要求时间及时上交

每项不符合处罚5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环保管理制度

各分厂/部门依据本部门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缺少一项制度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环境运行控制

废水

1.废水处理过程严格按工艺执行;

2.废水处理后Cr6+、总铬、总锰、氨氮、SS、pH等各项指标达标;

3.化验分析过程产生的废液,由化验室集中收集后作为生产废液循环利用,不得随意倾倒;

4.含铬废液必须单独压滤,不得与工业废水、雨水混合处理;

5.杜绝污水处理各环节跑冒滴漏;

6.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循环使用,禁止外排。

第(4)(6)项不符合处罚5000元

(1)

(2)(3)(5)每项不符合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废气

1.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2.在厂区周围不得闻到异味,周围植物不得有枯死现象。

3.因废气处理设备设施维修等原因无法达标排放,必须向公司安环部、环保局进行申请备案;

4.进入公司的各种车辆(包括外单位车辆)在停车时必须熄火。

每项不符合处罚500元

(1)(3)项同时不符合处罚50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噪音

1.噪音排放标准:

白天:

65dB(A);夜间:

55dB(A)

每次不符合处罚2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附表2

XXXX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分项内容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奖励与处罚标准

奖励与处罚对象

备注

环境运行控制

固体废弃物

1.可回收利用与不可回收利用废弃物必须分类存放;

2.废弃物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长期存放的场所,必须要有防风、防雨、等措施;

3.危废储存场所必须有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

4.金属锰厂含铬污泥必须单独处理、保存,并进行标示;

5.各类废弃物在转移、运输过程中,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6.废渣存贮场所必须有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各废渣导流渠必须保持畅通,确保集中收集;

7.外部消纳各类废弃物必须建立台账。

8.办公室打印机废弃墨盒、含汞废弃日光灯管、必须放置于指定收集区域,由统一集团公司处置,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

9.含有PCB(多氯联苯)废弃变压器,必须放置于指定收集区域,由统一集团公司处置,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

每次不符合处罚200元

第(3)项不符合处罚50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粉尘

1.粉状原料、粉状半成品、成品堆放处必须有防风、防雨等措施;

2.粉状原料、粉状半成品、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篷布遮盖或运输车厢密闭等措施;

3.对粉状原料、粉状半成品、成品的搬运,搬运人员应尽量做到“轻拿轻放”,避免产生灰尘。

4.镍铁厂原料车间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禁止运出厂区外部,必须回收利用。

第1项不符合处罚500元;第2、3项检查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员工

 

土壤

1.不得将废水、废渣排入、堆放、填埋在厂区或厂区周边一律送入物资公司渣场,交物资公司处理。

2.如厂区或厂区周边地区受到污染、土壤颜色发生改变,各单位必须进行翻新。

第1项违规一次处罚50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绿化

1.厂区绿化面积应达到>10%以上

2.厂区植物存活率要达到90%以上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作业现场警示标识

1.作业现场的污水排放口、污水入口、废气排放口、固体废物储存堆放场所、噪声排放源及环保设施设备设置警示标识符合要求。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附表2

XXXX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分项内容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奖励与处罚标准

奖励与处罚对象

备注

环境运行控制

作业规范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环保要求;

2.各岗位人员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违章作业处罚每次500元

违章作业人员

违章指挥人员

 

教育培训

1.制定年度环保培训及效果评估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环保活动;

3.班组环保活动符合要求;

4.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环保培训。

第1、2、3项不符合处罚100元,第4项按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设施设备

1.环保设施与生产设备的同步运行率要求达到90%;

2.环境保护设施检修时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

3.环保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环境监测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定期进行校验;

5.环保设施设备严防跑冒滴漏现象;

6.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环境因素确认及作业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任何车间、岗位不得擅自停运、拆除、闲置环保设备。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环保检查和

隐患治理

/

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环保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对上级下达的环保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由于主观原因不按期整改隐患。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0元

分厂负责人、

车间/部门负责人

 

附表2

XXXX团公司环保管理分项内容考核细则

应急管理

应急机构和职责

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明确职责。

按照事故处理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

每项不符合罚款100元

分厂负责人/分厂安环部部长

 

应急物资和资源

准备足够适用的应急资源,按要求对环保防护设施及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车间主任/分厂安环部部长

 

应急预案和演练

1.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

2.制定年度应急培训演练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3.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分厂安环部部长

 

贯彻上级部门及安环部下发有关文件

/

1、认真组织学习下发的有关文件,有相关记录。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分厂安环部部长

 

2、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每项不符合处罚100元

分厂负责人/分厂安环部部长

 

3、按要求组织环保检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每项不符合罚款100元

分厂负责人/分厂安环部部长

 

环境管理体系

/

各部门环境管理工作符合ISO14001体系要求

依据《内部审核管理制度》执行

分厂负责人/分厂安环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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