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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度市区服务业目标考核办法

2011年度市区服务业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根据市区服务业发展现状,重点考核服务业综合目标和服务业项目目标两个方面。

三、评分方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

四、奖励办法

年终根据考评结果,设综合奖和项目奖两个奖项,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一)综合奖

根据综合目标得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

(二)项目奖

根据项目目标得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

以上两个奖项奖励对象为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服务业办工作人员。

对于在服务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服务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考核实施

市区服务业目标考核工作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牵头,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形成方案后,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

1.2011年度市区服务业综合目标考核评分表

2.2011年度市区服务业项目目标考核评分表

附件1:

2011年度市区服务业综合目标考核评分表

指标

分值

地区

备注

通州

崇川

港闸

开发区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15

14

14

14

14

三项指标低于计划目标不得分;超过计划目标按实绩计算,得分上限为30分。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15

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服务业投入增量(亿元)

15

18

36

16

2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10

17.5

17.5

17.5

17.5

三项得分=(报告期数值/计划目标值)×该项分值,得分上限为该项分值

服务业地税收入增速(%)

10

25

25

25

25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净增数(家)

10

20

25

15

15

重点工作任务

25

1、全面推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各区完成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任务的企业不少于10家。

(5分)

附加分:

1.服务业工作创新或工作成绩全国领先,加3分;省内领先,加2分;市内领先,加1分,加分上限为6分。

2.做大做强服务业企业,每新获评1家市级“商贸流通业50强企业”,加1分。

2、编制招商项目指引,举办服务业专题招商活动2次以上。

(5分)

3、研究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及创新性工作举措。

(5分)

4、按时报送服务业发展季度分析材料、重点项目和集聚区进展情况材料。

(5分)

5、按时完成市服务业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5分)

注:

重点工作任务得分上限为该项分值。

附件2:

2011年度市区服务业项目目标考核评分表

指标

分值

地区

备注

通州

崇川

港闸

开发区

续建项目

当年完成投资额及进度

20

完成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确认的投资额及建设进度。

投资额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未完成计划目标,省级项目扣5分,市级项目按完成实绩计分;进度要求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省级项目未完成扣5分,市级项目未完成不得分。

新建项目

当年完成投资额及进度

40

完成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确认的投资额及建设进度。

前期项目

形象进度

20

完成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确认的进度要求。

集聚区项目建设(个)

10

在中国南通家纺城新开工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经营性服务业项目(5分);加快空港物流园建设,新开工1~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物流项目(5分)。

在中央商务区新开工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经营性服务业项目(5分);成功招引2家企业总部入驻中央商务区(5分)。

在南通火车站站前区新开工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经营性服务业项目(5分);加快火车站北物流园建设,新开工1~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物流项目(5分)。

在能达商务区新开工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经营性服务业项目(5分);加快通富路物流园建设,新开工1~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物流项目(5分)。

除计划目标外,每新增1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加3分;每新增1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加2分。

争取市级以上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数(个)

10

5

5

5

5

省级以上扶持项目必须有1个,否则扣3分;每新增1个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分别加3分、2分和1分。

2011年度县(市)服务业发展评价办法

一、评价对象

各县(市)政府,重点镇政府。

二、评价内容

(一)各县(市)评价指标:

主要由服务业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两个方面组成。

(二)重点镇政府评价指标:

主要评价县(市)政府所在镇及其他重点镇(海安县城东镇、如皋市长江镇、如东县岔河镇、海门市三星镇、启东市吕四港镇)政府。

评价指标包括:

新开工项目个数、总投资、当年完成投资额三个方面。

三、评分方法

评价采用百分制。

各县(市)具体计分办法见附表。

重点镇评价计分办法:

(一)新开工项目个数(35分)。

新开工项目是指在2011年新开工的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经营性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社会事业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得分按各镇完成实绩排序,排名第一得满分,从第二名开始以各自完成实绩占第一名完成实绩的比重计分。

(二)新开工项目总投资(30分)。

项目总投资认定标准为该项目的核准备案文件确认的投资额;计分标准同上。

(三)新开工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35分)。

每个新开工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资金)占该项目总投资的比重均须达到10%以上;当年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资金)以项目投资明细认定;若有1个项目未完成目标要求,则按该项目在项目总数中的比重扣分,得分上限为该项目分值。

四、奖励办法

年终根据评价结果,对县(市)设立综合奖,对重点镇设立发展奖,由市政府表彰奖励。

(一)县(市):

根据综合得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

奖励对象为县(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服务业办的工作人员。

对于在服务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服务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二)重点镇:

按照综合得分前六名,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奖励对象为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

五、评价实施

县(市)服务业评价工作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牵头,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形成统一方案后,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

2011年度县(市)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评分表

附件:

2011年度县(市)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评分表

指标

分值

地区

备注

海安县

如皋市

如东县

海门市

启东市

服务业

增加值

增速(%)

10

14.5

14.5

14.5

14.5

14.5

三项指标实绩低于计划目标不得分;超过计划目标按实绩计算,得分上限为20分。

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0

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

服务业投资

增速(%)

10

30

30

30

30

3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增速(%)

5

18

18

18

18

18

三项得分=(报告期数值/计划目标值)×该项分值,得分上限为该项分值。

服务业

地税收入

增速(%)

5

25

25

25

25

25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

净增数(家)

5

20

20

20

20

20

续建项目

当年投资额

及建设进度

15

完成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确认的投资额及建设进度。

投资额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未完成计划目标,省级项目每个扣5分,市级项目按完成实绩计分;进度要求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省级项目未完成每个扣5分,市级项目未完成不得分。

新建项目

当年投资额

及建设进度

25

完成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确认的投资额及建设进度。

重点工作任务

5

1、召开地区服务业大会,分解落实服务业目标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出台推动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创新性工作举措。

得分上限为该项分值

重点工作任务

5

2、加快集聚区建设,健全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大项目、大企业入驻。

5

3、全面推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各地完成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企业不少于10家。

5

4、健全服务业项目库,编制招商项目指引;全年举办服务业专题招商活动不少于两次。

5

5、完成市服务业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

1.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标准参见市区考核标准;2.新增1个新建项目(必须是经营性服务业项目)且该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资金)占该项目总投资的比重必须达到15%以上,加5分,加分上限为10分;3.新增1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加3分,新增1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加2分。

2011年度市直部门(单位)服务业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重点任务目标和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工作两方面。

三、评分方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重点任务目标(见附表)、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工作分别占80分和20分。

四、奖励办法

根据市直部门(单位)年度服务业工作重点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年终评选10家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3万元的奖励。

对于在服务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服务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评价实施

市直部门(单位)服务业工作考核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牵头,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形成方案后,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

2011年度市直部门(单位)服务业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1年度市直部门(单位)服务业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重点任务与目标

1

市政府办

1、做好全市服务业组织推进服务工作。

2、完善服务业重点工作考核机制,督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

发改委

1、出台《南通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2、抓好全市服务业的组织、协调和目标考核工作。

3、加强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4、修订《南通市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5、推进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6、推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

3

经信委

1、制定出台《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推动我市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出台《关于加快促进南通市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3、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

4

教育局

1、提高公办幼儿园覆盖率,新增省优质幼儿园20所以上。

2、提高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和教育信息化水平,5%以上的学校要达省一类装备标准,拥有比较完善的课程实践室(场)及设施设备,其余学校均达省二类装备标准。

3、创建特色普通高中20所以上,每所普通高中至少要有1个特色项目。

4、做好南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工作,引导高校积极与乡镇(街道)、企业和行业联合开展项目合作、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服务企业100家以上,培训各类人才1万人。

5

科技局

1、出台《科技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新增国家级、省级孵化器3-4家,重点推进海洋工程和高技术船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封装、电力设备、生物医药、光电线缆等领域建设省级以上重大研发机构,促进平台创新能力提升。

3、提升发明专利比重,开展南通市“十佳”专利金奖评选活动。

5

科技局

4、重点吸引中科院系统的研究院所、“211”工程系列大学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世界500强企业的研发机构落户南通。

6

公安局

1、打造服务业聚集区平安品牌,在商务区繁华服务业聚集区建立四色警情巡逻指令工作机制。

2、创建最佳服务窗口品牌,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3、营造良好的交通管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服务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

7

民政局

1、推进新型社区服务体系创新,完善社区服务,推行社区“一站式”服务。

2、全面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标准化建设,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60%以上,社会满意度在80%以上。

8

财政局

1、配合市发改委共同做好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2、配合市发改委开展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形成引导资金使用年度评估报告。

9

人社局

1、加快实施“江海英才”计划,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比例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引进精细化工、现代生物医药、船舶海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支柱产业所需高层次人才2000名,国际型的商务、法律、会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人才500名。

2、按年度编制下达现代服务业紧缺职业培训和专业能力水平认证的计划任务。

3、按月向市服务业办和市统计局报送全市服务业就业分地区和分行业分析材料。

10

国土局

1、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用地环境,对列入《加快市区服务业发展2009-2012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给予优先安排。

2、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用地跟踪服务制度。

11

建设局

1、着力推进快速路网建设,城市立体交通建设取得新突破。

2、濠河风景区5A级景区创建工作,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

3、加快推进“西气东输”市区利用工程,确保年内市区供气。

4、加强对全市监理、检测、设计等中介服务业统计工作,按季形成分析资料。

12

规划局

1、为服务业重点项目选址布局提供及时、前瞻、有效的规划服务。

2、着眼于城市环境提升,做好通吕运河两岸景观方案的研究工作,1895一河两岸景观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

3、继续做好新区推进工作,引导优质项目向新区集聚,确保中央商务区年度新建项目开工。

13

交通局

1、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入40亿元以上。

 

2、开工建设通洋高速、锡通公铁两用大桥北接线、汽车客运东站。

继续加快崇启大桥、临海高等级公路、连申线航道整治工程、先锋互通、平海公路建设。

3、完成物流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

4、按季分析并报送交通运输业发展情况。

14

农委

1、加快农业服务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服务业体系。

2、大力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打造集吃、住、行、游、购、娱、生产、体验、科普于一体的都市生态旅游和休闲观光胜地。

3、做好农业信息服务工作,探索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15

商务局

1、制定出台《南通市商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南通市服务外包发展“十二五”规划》。

2、全年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8亿美元,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力争新增服务外包企业100家,服务外包执行额同比增长30%,力争获批1~2家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增长20%;市场成交额增长8%;市区高星级酒店客房数新增1000间。

3、加快推进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全年完成8个农贸市场的改造任务。

4、全年举办地方特色性展会不少于2次,争取举办国家级会展。

16

文广新局

1、制定出台《南通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继续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南通市图书馆新馆、南通市凤凰国际书城、江海民俗风情园、飞越XX文化广场、深圳华强方特城等项目建设进程。

3、县(市)广播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年新增数字电视用户20万户。

4、推进广播影视内容生产,完成1部电影、1部广播剧、1部动画片的制作任务。

17

卫生局

1、进一步加强对饭店、宾馆、理发、洗浴等服务行业的卫生监管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2、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继续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定期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抽检结果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3、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新建等重点项目工程。

18

环保局

1、为服务业项目落户和建设提供环保保障。

2、优化服务流程,推行环保服务定期报告制,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19

房管局

1、按季分析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2、市区配建廉租住房100套,发放廉租住房补助金补贴1200户,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套;开工建设市区公共租赁住房10万平方米;新开工市区拆迁安置房280万平方米,竣工交付140万平方米;确保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商品房(限价商品房)33万平方米;确保商品房(含各类保障性住房)开、竣工面积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10%以上。

3、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推行二手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

4、继续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记账到户和网上公开查询工作,研究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管理办法。

20

体育局

1、制定出台《南通市<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三期工程(2011-2015年)实施计划》,重点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

2、全年争创省级城乡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2个,市级俱乐部30个以上;命名市级晨晚练健身点30个以上,新增健身点100个以上,及时发布南通市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3、做好体育运动学校综合楼规划立项工作,市区面向较大新建小区新建30个健身工程点。

21

统计局

1、继续开展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

2、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和网上直报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质量和服务业数据质量。

3、完善服务业统计季报制度,及时提供《南通服务业主要指标》手册,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4、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GDP增速1个百分点,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22

旅游局

1、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狼山风景区及濠河风景区5A创建工作。

2、继续协调推进城市绿谷、大桥公园、南通1895等重点项目的有序建设;组织指导南通海底世界、通州南山寺创建3A级景区;建成1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省级乡村旅游点、1家省级自驾游基地以及1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点。

3、继续与档次高、影响大的媒体开展合作营销和推介南通旅游产品;加大网络营销力度。

23

安监局

1、进一步明确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指导、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服务业的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4

物价局

1、继续抓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价费优惠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查处政策不落实的行为。

2、服务低碳经济、港口经济、旅游经济,制定促进南通重点服务产业发展的价格政策。

25

粮食局

1、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油任务,全市粮食经营企业购销总量达到150万吨,其中: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年购销总量超过130万吨;综合科学保粮率达85%以上。

2、着力抓好配送中心试点,“五放心”粮店覆盖率:

城镇主要社区达50%,乡镇达70%。

销售量增长20%以上。

3、新增10亿元级企业1~2个,新增亿元企业3~5个;销售、利税均增长10%以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润增长10%以上。

4、加速推进物流建设,启动南通粮食物流中心建设。

26

法制办

1、强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审核出台2个以上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专项监督。

27

国资委

1、整合国有资源,加大服务业投入,市属服务业企业实现服务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2%,利润总额增长8%。

2、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在服务业领域的布局与结构。

加大对金融、证券、保险、物流、文化娱乐、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的投入。

3、积极支持市场建设。

28

港口局

1、按季做好港口货物流量分析。

2、确保港口货物吞吐量确保突破1.6亿吨,力争1.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确保突破50万标箱,力争55万标箱。

3、深入推进腰沙—冷家沙海域的建港条件研究;开展《通海港区总体规划》报批工作,争取获得部、省联合批准;完成《天生港区总体规划(含横港沙)》的编制工作;完成沿海两条进港航道二期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推进一批港口项目建设,确保完成资金投入18亿元,力争20亿元;深入开展沿江港口结构调整和功能升级研究,启动一批老码头结构加固改造。

4、做好全市港口应急预案编制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服务好洋口港区LNG项目、赛德利差别化纤维,吕四港区东灶港通用码头、挖入式港池项目及沿江一些重大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建设。

29

铁路办

1、海洋铁路全面建成。

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工程线下工程全部完成。

争取完成投资15亿元。

2、做好沪通铁路的各项工作,推动沪通铁路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3、加快宁启铁路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4、积极做好通苏嘉城际铁路的前期工作。

30

供销总社

1、新建二星级以上为农服务社20家,改造升级80家;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8个,其中省级4个,市级5个,县级9个;农资连锁配送率达75%的连锁企业6家。

2、重点做好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农资出口监管库、果品公司钟秀西路地块开发利用、南通港库区改造等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做好海门大千商贸城物流配送中心、海安农批市场改扩建、如东供销大厦新建等项目推进工作。

 

3、举办第四届农村合作经济论坛;突出“新网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放心农资消费店创建工作,继续做好尿素淡储与应急储备工作。

31

产控集团

积极利用市属现有工业厂房,加快建设服务业项目。

32

国投公司

1、旅客吞吐量争取实现并突破38.5万人次,较2010年增长42%。

2、货邮吞吐量争取实现并突破8000吨,较2010年增长38 %。

3、必保新开3条航线,恢复、加密、改造部分航线航班,使航班数量逐步达到50班/周。

4、抓好不停航施工和飞行训练安全,确保全年安全运行无事故,实现通航第十八个安全年。

5、技改投入方面要完成南通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

33

国有置业

集团

1、配合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抓好方圆纺织地块项目前期工作,确保5月份动工建设,年底前全面封顶;同时预备生化厂、北街小学地块的连续开发。

2、加快城市绿谷项目建设速度,灵石天生项目年底前收尾,丛林野战项目尽早成形。

3、继续加快实施唐闸南工房的改造方案、1895广场张謇雕塑等配套项目。

34

南通工商局

1、加强经纪行业监管,壮大中介咨询机构,调整优化经纪人队伍,2011年持证经纪人新增1400人。

2、促进广告业快速发展,全年广告经营收入增长10%以上。

35

南通

国税局

1、抓好国家已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加强税收政策与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套,以形成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2、配合做好生产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

3、做好纳税服务工作,通过满意的纳税服务促进南通总部经济的发展。

36

南通

地税局

1、配合市服务业办完成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进一步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按季分析和报送服务业地税收入情况。

3、按应税销售收入情况制定2011年度全市服务业企业50强名单报送市服务业办。

37

南通质监局

1、在物流、旅游、金融、科技、社区、观光农业、文化、体育等领域推荐有条件的单位申报省级试点计划。

力争有1项省服务地方标准、1项服务标准化试点取得立项。

2、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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