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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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的《乡⼟中国》读后感(精选 9篇)

费孝通的《乡⼟中国》读后感(精选9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本书,⼀篇⽂章,⼀段话,⼏句名⾔,⼀段⾳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写成的⽂章叫做读后感。

下⾯是⼩编整理的费孝通的《乡⼟中国》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费孝通的《乡⼟中国》读后感篇1

韩寒的⼀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

“世界上有两种逻辑,⼀种是逻辑,⼀种是中国逻辑。

”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的思维⽅式有时另我们⾃⼰都感到费解。

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套⾃⼰独有的

⽂化体系,表现在社会⽣活的⽅⽅⾯⾯中。

中国的⼈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有不同的处世⽅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感到困惑。

⽽西⽅⼈的⼀视同仁也让中国⼈觉得有些缺乏⼈情味。

作为中国⼈,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疑惑,为何中国⼈会有这些特点?

《乡⼟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种特具的、⽀配着⽣活各个⽅⾯的体系。

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懂。

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的那些⽂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情社会有时也会令⼈感到苦恼。

⾛出社会靠⼈脉,办事注重⼈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丝压⼒,光靠个⼈的奋⽃还不⾜以使⾃⼰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为什么⽆法像西⽅⼈那样公平地靠个⼈实⼒竞争。

《乡⼟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的道德》两⽂中,作者费孝通先⽣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与西⽅⼈对待他⼈的不同道德观念。

费孝通先⽣认为,中国⼈与他⼈发⽣了关系,是以⾃⼰为中⼼,如波纹般⼀圈⼀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处于不同的圈⼦内,与中⼼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

因⽽,中国⼈⽆法对与⾃⼰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的⼈⼀视同仁。

⽽西⽅⼈的观念中,个⼈是

依托⾃⼰属于的团体⽽与这个团体内的⼈发⽣相互联系的。

同时他们信奉“上帝⾯前⼈⼈平等”的原则,因⽽他们认为对每个⼈⼀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

相⽐之下,中国⼈对待他⼈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关系更密切的⼈给予更多关照。

⼈情社会有时令⼈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来说它⼜是合理的。

“亲亲相隐”和“⼤义灭

亲”这两种⾏为相⽐,⼤多数⼈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为也偏向于此。

我认为“⼤义灭亲”是残酷的,

⼈的私⼼使⼈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与陌⽣⼈。

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

⼈与⾃⼰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员及其他相关⼈员必须回避,从⽽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员免受 “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中国》⾥的《⽆诉》⼀⽂令我印象深刻。

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

读《⽆诉》⼀⽂,⽂章的第⼀句“在乡⼟社会⾥,⼀说起‘诉师’,⼤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之类的恶⾏。

”便令我意外。

⼀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

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有⼀套约束⼈们⾏为的“礼”。

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社会中的“礼”是每个⼈都熟习的⼀种道德。

克⼰复礼,⼈们靠内在的良⼼来约束⾃⼰的⾏为,⽽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

由此看来,“礼”在乡⼟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

从费孝通先⽣在书中表达的

⼀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个个⼩乡村为单位组成的。

乡村的流动性很⼩,⼈们彼此熟识,

因⽽变动性也⼩,⼈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

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

因此,年纪越⼤的⼈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

当有冲突发⽣时,往往年纪⼤,有威望的⼈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评理。

由于⼈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以另他们信服,从⽽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个具有⾼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费孝通先⽣的话

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组成的社会”。

于是乡⼟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的作⽤,取⽽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

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

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

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

⼈⼀般很难做到像乡⼟社会的⼈们信仰“礼”⼀样信仰法律。

因为“礼”在乡⼟社会的⼈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们理应熟记的规则。

⽽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样深⼊⼈⼼,为⼈所信仰。

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

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

《乡⼟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定的了解。

费孝通的《乡⼟中国》读后感 篇2

近⽇,读了费孝通先⽣的《乡⼟中国》,受益良多。

不仅对当时的农村⽣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统治”等⽅⾯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费孝通先⽣曾说过:

“社会学是⼀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

⽅⾯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们对⼈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

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个⽣在社会⾥

的⼈,怎样学会做⼈的问题。

这是对社会学⾼度和本质的概括。

⾸先费孝通先⽣从普通乡下⼈的⼟⽓⼊笔,⼀反常⼈对⼟⽓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字⽤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地。

曾听⼈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住下了,不管天⽓如何,还是要下些种⼦,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分不开的。

也正是因为有了⼟的滋养,才有了“⾯朝黄⼟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居、与世⽆争的传统⽣活,才有了中国⼈⽣⽣不息的传统⽂化根源。

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

⼤国。

在“乡⼟本⾊”中,费⽼说中国乡⼟的特⾊是不流动的熟⼈社会,由此产⽣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

对“熟⼈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认为,在乡⼟社会这样的“熟⼈社会”中,法律是⽆从发⽣的,因为“⼤家是熟⼈,打个招呼就是了,还⽤得着多说么?

”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们在较⼤的环境中活动,各⼈不知道各⼈的底细,都是陌⽣⼈,所以要讲个明⽩,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的必

要。

在此基础上,费先⽣概括了熟⼈社会的⼀些特点和要素,诸如:

维系着私⼈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讼、⽆为政治、长⽼政治、⾎缘和地缘等等。

同时,费孝通⼜认为,乡⼟中国不是⼀个法治社

会,“但是‘⽆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

法律凭借权⼒机构强加于个⼈,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

⽽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之声相闻,⽼死不相往来。

这种聚落形态,是⾃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

在南⽅,确实是过⼀⼭⽽语⾔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居是很⾃然的选择。

但在北

⽅,好像⾃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然因素才是根本。

这⾥的⾮⾃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

在中

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患不均。

寡,好管,不均,

⼀个容易乱,⼀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量。

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农民起义还彻底。

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

⽽安⼟重迁,就是⼀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类学研究的⼀个⼿段,简⾔之,即需要导致⽂化的产⽣,⽂化⼜反过来满⾜需要。

法治的功能令其⽆法在熟⼈社会中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认证了,熟⼈社会为什么不能产⽣法治,是因为不需要!

⽽陌⽣⼈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于陌⽣⼈社会中。

这虽然是⼀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

以中国⽬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

⽐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明国家的压⼒?

还是对外来⽂明成果的汲取?

还是本⾝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

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

费⽼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中国》更进了⼀步。

⽽“社会变迁”⽆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个宏⼤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都想探究与解决的⼤问题。

以,可以理解,当⼈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

功能主

义在中国的流⾏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社会被⼈诟病的地⽅,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规则。

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

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

将这些不成⽂规则成⽂化,将这些不成⽂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的吗?

任何社会,不管是熟⼈社会还是陌⽣⼈社会,都需要法治。

这是不证⾃明的公理。

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性等⼀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

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

换⾔之,是否在东⽅这种所谓的“熟⼈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

⽇本、新加坡、中国台湾、⾹港(尤其⾹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

费孝通的《乡⼟中国》读后感 篇3

中国,飞速发育中的古⽼国度,传统与现代在交融,青铜与碳纤在碰撞,道德这个东道主也在与远道⽽来的制度相互切磋。

中国的⽂化源远流长,不断推陈出新,但⾻⼦⾥还是有永远不会褪去的东西

——乡⼟。

中央电视台有⼀部纪录⽚,《⾆尖上的中国》创造了中国电视剧都难以企及的收视狂潮,其

中除了美⾷的诱惑,更多的,是庞⼤的外出⼈⼝对家的味道的怀念,家在⾆尖上,家在被褥间,家在笔墨⾥,正如费孝通⽼先⽣在《乡⼟中国》⼀书的前⾔中写道:

“乡⼟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提炼出的⼀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种特具的体系,⽀配着社会⽣活的各个⽅

⾯。

据费孝通先⽣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层维系纽带,正是乡⼟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也⾮⼟头⼟脑,⽽是⼀种情感,⼀种牵连,是⼈与⼟地有着关于⽣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思安,故⼟难离。

中国在传统上是⼀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千年来,家乡的

⼟地对中国⼈来说就是饭碗,就是⽣存,游⼦在外,飘零⽆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

长久下来,⼟地对⼈的影响越来越深⼊,越来越全⾯,渐渐地流⼊到中国⼈的⾎液中和⾻髓中,成为⼀种思维⽅式,⼀种⽂化,于是,中国⼈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所有中国⼈的⼼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地上,因⽽,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明流传,安定的⼈⽣追求,中国⼈于是有了深深的乡⼟⽓息。

⾃然条件与家族观念决定了中国的基本聚落形式——农村,是⼀个内向的,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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