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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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对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调研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对照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现就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设5个内设机构,所辖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公证处和副科级行政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有7个基层司法所;下属4个法律服务单位,县司法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0名,事业编制3名。
现有工作人员61人,其中,局机关14人,公证处5人,基层司法所4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6人)。
局机关及公证处有副科级以上干部9人,配有副科级所长6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目标责任书落实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
印发了《20x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大力宣传宪法、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带头推进抓好“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措施,按照市上文件要求及时起草印发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扎实开展了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全县青少年学生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配合县综治委建设了虚拟专门学校集中班,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推进了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建设,利用普法微博、微信开展法治宣传,共推送法治资讯、普法信息40多条。
扎实开展“三送一建”、“牵手传爱”、“三零”底线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双联”和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及县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2.加快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县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对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有效推动作用。
二是建立人民调解工作与检察机关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办案对接联动机制,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促成人民调解与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的有效对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发挥行业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全县10个行业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50件,化解成功46件,化解率达92%。
积极发挥“网上名人咨询调解室”的作用,达到了很好效果,上半年共开展网上咨询服务100多人(次)。
四是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推广实施矛盾纠纷“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委托调解、公调对接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效性。
上半年,全县各级民调组织和县直有关单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8次,排查矛盾纠纷919起,调处897起,调成率达97.61%,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3件。
3.聚焦防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筑牢维稳防线。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档跟踪排查化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分类梳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撒手、工作不到位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撒手,确保了节日和“两会”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服务、为民办实事等活动,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营造了全社会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开展法律援助对象数据库更新,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结合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法律体检”专项活动,全县16名法律工作者及时为76村(社区)的干部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共审核村规民约13篇,为村经济组织提出法律意见7条,为联系村村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67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4次。
律师上半年办理案件315件,法律服务所办理案件达341件;大力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执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共办理各类公证799件,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32件次。
积极参与服务于全县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沙柳公路征地补偿及困难人群减免公证费用157件次。
四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提前预防到位。
加强对全县102名社区服刑人员、220名刑满释放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手续和出外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定时开展走访排查活动,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踪,做到情况明、行踪清;建成了集“监管、教育、培训、帮扶”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并投入使用。
认真组织开展公益事业活动,提高教育矫正效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增强了特殊人群的遵纪守法意识,杜绝了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4.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在工作中层层分解任务签订责任书,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加大培训力度,邀请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工作人员,利用4天时间对42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进行了业务工作指导培训。
全县举办民调业务培训班15场次,参加培训人员2800余人次,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工作业务顺利开展。
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换届选举和司法所人员岗位调整,调整充实配齐工作人员,及时兑现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50元的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力量,配强配齐有关设施设备,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止目前,基层司法所配有工作人员42人,基本满足了工作需求。
全县7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建成市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其中,全国先进司法所1个,全省规范化司法所、标兵司法所4个。
5.整合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局机关领导深入各镇、各基层司法所进行广泛深入调研,在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搭建县、镇、村三级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根据县政府20xx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确定的新建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我局及时进行了协调汇报沟通,上报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服务(含法律援助受理和法律咨询)和公证服务等窗口,入驻领导1人,工作人员6人,其中,法律援助办理及法律咨询共2人(采取律师轮流值班制),公证服务4人。
对办理服务事项流程进行细化优化,明确标准和时限,为人民群众及时提供了方便快捷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依托各镇政务服务大厅建立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
依托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
按照“一村一室”模式,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服务点)建设。
目前,已建成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服务点)54个,占到全县村数的70﹪以上,有效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让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三、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 按照市委办《关于批转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行机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张掖市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文件内容,结合全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实际,起草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施方案》,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文;起草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稿于 5月12日 呈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 5月28日 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6月7日 县政府党组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送审稿)》提请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审定,现已印发实施。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还不够,个别岗位调整后的工作人员进入工作角色较慢;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工作中的典型示范培养不够,还需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加大工作力度。
五、下一步打算 1.启动实施“七五”普法,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结合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及早制定全县“七五”普法规划,提请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结合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实践宣传活动,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的良好氛围。
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全面参与、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
2.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研究解决制约律师事业发展的问题,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和管理,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
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服务于弱势群体。
依托新建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搭建县、镇、村三级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3.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加强换届后人民调解员队伍和普法队伍建设,及时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
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拓宽调解领域,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控工作,落实社区服刑人员见面教育制度,进一步规范衔接、管理、教育等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接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帮教责任,强化帮教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
4.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干部公正廉洁执法执业。
通过拓展培训途径,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应用“智慧司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的方式,以党建带队建,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司法行政干部不断转变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优质服务。
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带头践行《准则》,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