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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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

采购XIII标—长淮站自动化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一般规定

1.1概述

1.1.1工程概况

方邱湖及临北段行洪区位于淮干中游蚌埠以下至临淮关以上河段,行洪区面积为105.6km2,河道左岸建有淮北大堤和临北段行洪区堤防,地处五河县境内,右岸建有方邱湖行洪区堤防,分属蚌埠市龙子湖区和滁州市凤阳县。

本标段涉及方邱湖行洪区内的长淮站,该站设一座户内式35kV变电所,并设置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具体包含计算机监控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

1.1.2环境条件

本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属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地带,气候特点为夏热多雨,秋旱少雨,冬寒晴燥,气温自北向南递增。

暴雨天气系统主要是涡切变和台风,大多出现在6~9月,期间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0%~80%,降水量年际变化和地区差异很大,自南向北递减。

本区域年平均气温14.7~15.2℃,极端最高气温超过40℃,极端最低气温低于-20℃。

无霜期在210天左右。

受季风影响,本区风向多变。

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偏南风,春秋季多东风、东北风,年平均风速2.5m/s~3.4m/s。

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工程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1.1.3对外交通条件

本工程涉及地区主要为蚌埠市的龙子湖区。

工程对外交通便利,陆路交通方便,南洛高速从工程区内穿过,省道S101、S306、S307从旁经过,县、乡公路和村村通公路四通八达,以上道路和淮北大堤堤顶道路构成工程对外交通的主干道,各种陆运物资可通过上述道路进场。

水上运输亦较为发达,该河段为3级航道,上达正阳关、王家坝,下游可与京杭运河、长江沟通,设备可水运至工程附近的码头,由汽车转运至安装现场。

1.1.4泵站运行管理模式

泵站运行模式:

在设计工况下5台立式轴流泵机组同时运行,每次只启动1台机组。

泵站管理模式:

按工程管理设计确定的管理模式,长淮站建成后,由同期兴建的泵站管理所在现场进行管理,并接受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

1.1.5通讯

工地对外联系有程控电话供承包人租用,承包人也可考虑使用移动电话。

1.1.6尘埃

设备应考虑防尘措施,应采用密封机柜和带过滤器的通风孔。

1.1.7电磁环境

现场范围内有35kV户内变电所一座,承包人应确保设备在此电磁环境下安全运行。

1.1.8电源

现场可以为设备提供下列电源

(1)三相交流380V±10%50Hz±2%中性点接地

(2)单相交流220V±10%50Hz±2%

(3)承包人提供的不间断电源(UPS)。

1.2工作范围

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如下:

(1)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制造、供货、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

(2)视频监视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制造、供货、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

(3)承载计算机监控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的上位机与现场监控(视)设备间数据通信的局域通信网络的设计、开发、集成、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

(4)上述系统设备间的线缆敷设和系统与合同外设备间的线缆敷设,包括部分电缆钢管预埋、电缆沟施工、电缆直埋、电缆安装连接等,并做好联合调试工作;

(5)配合本工程其他承包人做好技术接口、安装、调试等工作。

1.3技术标准

本技术条款仅列出了相关标准的一部分,实际不限于此。

因所有标准都会随着技术进步而被修订,故使用本技术条款的各方应探讨采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引用标准所包含的有关条文,通过引用而成为技术条款特别强调的内容,承包人应予以充分重视。

总之,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设备(含零部件)应符合该设备所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如DL、SL、GBJ等)或当前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的要求,当GB、IEC及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相矛盾时,以要求严格的标准为准。

若承包人采用其它标准,则其必须满足或优于上述两种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报监理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设备的生产。

1.4软、硬件设备的替代

由于目前市场上各类软、硬件产品在价格、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差异极大,为方便投标人开展投标报价工作,本次招标所示软、硬的型号、规格是招标人提供的一个参考依据,并不表示其唯一性,投标人投标时可选择其它产品替代招标文件中所示电气元器件,但替代产品品牌及各项性能参数指标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所示产品,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针对每一替代产品填写技术参数差异表,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替代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相关权威机构认证证书等,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中止其投标人资格。

1.5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发包人在招标期间向投标人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具体详见第三卷《招标图纸》。

但投标人如认为还需要其它资料,可向发包人书面提出,发包人经研究后将予以答复是否提供。

1.6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1.6.1设备图纸和资料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资料主要分投标时和中标后两阶段,各设备在相应阶段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如1.6.1.1~1.6.1.4款所示,两阶段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不应有重大变更。

所有图纸和资料的表达方式、文字格式、提供份数等应符合技术条款1.6.2款要求。

1.6.1.1计算机监控系统

承包人提供的涉及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图纸及资料主要如下,但不限于此。

(1)投标时需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系统内主要元器件绝缘电阻、介电强度、浪涌抑制能力、抗无线电干扰能力、防静电干扰能力等的承诺值。

b.系统实时性、可靠性、可维修性、可用性(或可利用率)、系统安全、可扩展性、可变性等的承诺值。

c.计算机监控系统结构图。

d.工业交换机、PLC、工控机、工业触摸屏等硬件产品样本及生产厂的产品授权。

e.各网络设备接线图;

f.软件系统清单,包括操作系统软件、支持程序和实用程序、数据库、数据采集软件、人机接口软件、通信软件、诊断软件、应用软件等。

清单中应给出软件名称、供货商产品授权、功能描述、对硬件的要求等。

g.软件系统各类型软件间的关系及数据流程图。

h.中控室上位机硬件配置及接线图、中控台外形尺寸及荷载分布图、中控台内设备布置图、中控台台面布置图、上位机UPS配电接线图、GPS同步时钟系统配置及接线图、GPS设备安装图、各类服务器柜外形尺寸及柜内设备布置、接线图等;主要设备材料详细清单。

i.现地各LCU柜外形尺寸图、荷载分布图、硬件配置图、监控对象示意图、监控原理图、屏面布置图、柜内设备布置图、接线图;各LCU柜内PLC配置图及输入输出模块接线图、UPS配电接线图;主要设备材料详细清单。

j.中控室装修方案、效果图、投资报价。

k.投标人为更好地展示本企业而自行提供的其它图纸和资料。

(2)中标后需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承包人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与投标时的承诺应一致)。

b.控制二次接线原理图及主要设备材料详细清单、端子排图、安装接线图。

c.综合布线及要求图,包括系统内设备之间及系统与其它承包商接口之间的线缆敷设走向图及管路预埋图。

d.中控室装修施工图、效果图、材料清单。

e.操作系统、支持程序、实用程序、数据库、数据采集软件、人机接口软件及通信软件使用说明。

f.应用软件流程图、源程序代码及说明。

g.所有外购设备所附文件。

h.设备安装、开孔图;设备接地连接图;储存、运输说明书及安装说明书。

i.系统操作文件、正常维护说明书、故障检查及修复说明书。

j.系统设备工厂试验说明书及产品试验报告。

k.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1.6.1.2视频监视系统

承包人提供的涉及视频监视系统的图纸及资料主要如下,但不限于此。

(1)投标时需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图像质量、各类信噪比、水平清晰度、画面灰度、系统各部分信噪比指标分配等的承诺值。

b.视频监视系统结构图及主要材料表。

c.系统设备配置图及设备连接系统图、监控软件描述及对硬件的要求。

d.摄像机初步安装位置图。

e.系统主要设备产品样本及产生商产品授权。

f.投标人为更好地展示本企业而自行提供的其它图纸和资料。

(2)中标后需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a.承包人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图纸和资料(与投标时的承诺应一致)。

b.操作系统、支持程序、实用程序、数据库、数据采集软件、人机接口软件及通信软件使用说明。

c.系统操作、维护流程图。

d.设备安装、开孔图;设备接地连接图;储存、运输说明书及安装说明书。

e.所有外购设备所附文件。

f.系统设备工厂试验说明书及产品试验报告。

g.系统设备调试、运行、检测说明书。

h.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提供的图纸及资料。

1.6.1.3其它图纸和资料

在工程设计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若需要与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相关的其它图纸和资料时,承包人应无条件提供,并满足技术条款1.5.2款的有关要求。

1.6.2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文件等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应有合同编号、图纸与文件编号,并盖有承包人已做过检查的标记。

各项设备图纸上还应有相关设备供货商的名称。

(3)所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均应清晰、完整且符合上述两条要求,否则监理人有权拒收。

承包人应承担重新提交这些图纸与文件的费用。

(4)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每套16份,其它与发包人有关的资料,应提供4份。

(5)只有被监理人确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承包人才可用于合同的实施。

若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修改时,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征得发包人同意认可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实施。

(6)监理人将不批准不符合技术规定要求的图纸和文件,以致减少或推迟设备费用的支付。

在收到监理人的审查意见后,承包人应修改这些图纸和文件直至监理人满意。

(7)若技术资料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7天内免费补齐这部分资料。

(8)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经监理人确认后,并不由此减轻承包人对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9)其它:

与图纸及资料有关的其它要求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

1.7设备制造及供图计划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制定详尽的设备制造计划和供图计划,以满足长淮站的设计和施工进度要求。

1.7.1制造计划

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有效的商业合同后,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期间应会同发包人根据长淮站工程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将其投标时作出的进度承诺进一步落实到某一具体时间点。

如果制造进度因承包人原因未按计划执行而延误,每延误一天,发包人将惩罚性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设备制造计划未有效地执行,承包人应负责举证,并取得监理人的书面证明后可要求发包人赔偿。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进度计划不能有效地执行,双方按有关规定解决。

1.7.2供图计划

为满足长淮站工程设计进度,保证系统设备安装用预留预埋件的准确性,保证系统设备与合同外设备供货商间衔接正确性,避免工程设计及施工返工,承包人在投标时应根据技术条款1.6款所列分类制定详尽的供图计划,并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期间会同发包人按长淮站总体设计进度要求商定具体的供图时间点。

若承包人故意拖延时间导致发包人委托的工程设计方设计进度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每延误一天,发包人将惩罚性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1.8系统设备监理

发包人在批准承包人的标的物制造计划及供图计划后,将视情况需要派出监理人到承包人生产厂,对硬件设备的配置和柜体材质、加工、试验、装配等每一个重要环节按招标文件和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监理。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监理人的工作,不得设置障碍。

1.9系统设备试验及验收

1.9.1工厂试验

系统设备在出厂前应按本标技术要求有关条款进行工厂试验,试验项目详见技术条款中3.10款、4.6款、5.2.5款等有关要求,工厂试验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承包人应在工厂试验的一周前,提交一份详细的工厂试验计划供发包人审定。

工厂试验应有监理人见证,除非发包人书面说明放弃该见证。

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有缺陷的产品,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所有测试、试验、检查及其结果和结论,都应详细记录并由承包人的有关当事人正式签字(手签)。

单个设备的型式试验和性能试验由承包人负责完成并提供试验条件和结果的全部资料。

1.9.2出厂验收

系统设备出厂验收前需进行的工厂试验全部结束且合格后,承包人应在10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系统设备出厂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将组织设计代表、监理人及其它相关单位代表赴承包人处对系统设备进行出厂验收,验收内容具体如下(但不限于此),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和相关设备生产厂会同发包人、设计代表、监理人及其它相关单位代表共同签署准于出厂验收报告。

(1)查验证件:

主要查验设备原材料来源是否有合格证明、试验记录,设备制造各环节的试验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如有设计更改导致设备与招标阶段有误差的,承包人需出示发包人发出的设计更改通知单作为验收报告的有效组成部分。

(2)抽样试验:

按规程规范要求对设备或元器件进行随机抽样试验,试验样品应由发包人或监理人随机抽取,承包人不得干涉。

(3)鉴定:

对承包人提供的产品生产记录和试验记录进行鉴定,当对某些记录有怀疑时,承包人应无条件组织相关设备制造商按规程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试验,以验证记录的正确性。

1.9.3现场调试试验及验收

承包人应履行将系统设备安全地运输到施工现场交付发包人的义务,在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系统设备现场接收会,接收时将按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确定系统设备(含元器件)的型号及数量满足设计要求,发包人接收系统设备时,承包人应给予其储存指导。

(1)发包人按招标文件及承包人投标文件核对设备装箱单,核对无误后按装箱单清点设备数量、型号及规格、设备毁损情况等。

(2)检查装箱单所列的每一台设备的生产合格证、贮藏及运输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维护说明书及其它与设备生产相关的证书或资料。

(3)查验工厂试验报告及出厂验收报告。

(4)系统调试大纲。

(5)若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资料有怀疑时,发包人有权提出以试验来验证结果的正确与否,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在施工现场具备安装的条件下,承包人应派员到场安装,外部连接线接好后,承包人应负责按调试大纲对整个系统进行调试,以保证整个系统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场调试所必需的全部试验设备由承包人自备。

承包人认为系统已调试合格,且发包人按技术条款3.10款、4.6款、5.2.5款等有关要求对其进行现场试验验证确实合格后,将颁发给承包人系统现场临时试验验收合格证,从临时验收合格证颁发之日起,系统各部分都应运行不少于一年时间,发包人才能对整个系统给以可用性验收。

现场调试试验及验收的各个环节均应有监理人、发包人代表和其它相关单位的代表在现场作见证,并共同签字后生效,相关各方应对试验及验收资料进行存档以备查。

1.9.4竣工验收

长淮站工程整体竣工时,承包人及相应设备供货商均应参加竣工验收会,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0不合格设备的处理

如在出厂验收、工地现场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损坏或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拒付款和索赔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若因发包人保管不善或现场安装过程中导致设备损坏或部分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无条件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更换(若为主要设备也应按上述程序组织验收),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11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承包人应推荐列出系统连续运行一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

备品备件需满足技术条款3.11款及4.7款相关要求。

承包人应推荐列出系统设备维护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器具清单,专用工器具需满足技术条款3.11款及4.7款相关要求。

承包人应将发包人确定采购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随系统设备一起运送到施工现场交发包人保管,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应书面告知发包人。

1.12设计联络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发包人认为必要时将组织设计联络会,并在会议前5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人设计联络会的地点、时间、讨论事项等,承包人承包人应无条件参加,并承担其派出人员在参加会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3设备包装、保管和装运

承包人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GB/T13384、GB191和GB/T6388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并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并结合相关设备的具体特点设置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装运的坚固包装。

包装应保证在装运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防霉、防锈、防腐蚀措施。

电气设备外包装在无暴力侵袭情况下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

设备经出厂验收合格后,在运输出厂前这段期间的保管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采取的保管措施应能保证设备技术性能不发生有害的变化。

承包人在运输设备过程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设备受到机械损伤,以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地运送到施工现场。

1.14设备安装调试

设备安装完毕且各设备间强、弱电电缆、光缆等正确连接后,承包人需对其供应的设备进一步调试,调试完毕后,按工程进度要求,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泵站联合调试工作,期间承包人应派出技术人员长驻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承包人应针对泵站联合调试所发现的问题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好,不得拖延。

否则,每拖一天将扣除1000元,直至扣完余款为止。

1.15施工配合

为保证工程安全、可靠地运行,承包人应无条件做好与设计人、土建施工人及其它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在设备进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联合调试等阶段,承包人应保证派出分别从事计算机监控、视频监视设计及制造满五年的技术人员各1人或商务条款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长驻现场,承包人所需费用应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1.16培训

承包人应提供称职的工程师为发包人培训运行及维护人员,使其具有正确操作、判断故障、分析原因、应对措施等能力。

承包人应在投标书中附有各类安装指导和培训服务内容。

培训在出厂验收后的10天内开始,承包人应将其派出的培训工程师资格文件及培训计划、教材在培训开始前7天内送交发包人审查,若发包人认为培训工程师不能胜任,承包人应更换称职的工程师。

培训服务包括讲课、结合安装进行操作示范、事故预防、设备维护及其他必要的指导。

发包人派出的被培训人员如下表所示,承包人应按下表规定提供培训服务并报价,报价中应包括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当地交通费及资料费等。

培训计划表

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人数×天数

培训地点

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调试、故障分析及处理等

4人×10天

承包人所在地

视频监视系统运行、调试、故障分析及处理等

4人×5天

施工现场

1.17售后服务

本款所述包括设备试运行期~质量保证期~正常运行期~设备设计寿命终点时间段的售后服务。

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在完成联合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设备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通过联合调试至泵站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这一时间段。

泵站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设备进入质保期,质保期结束点至设备设计寿命终点时间段为设备正常运行期。

在试运行期和质保期,若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设备或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

在设备正常运行期间,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或事故时,承包人应在两日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

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均应有文字记录,一式三份,提供给服务需求方两份存档备查。

1.18计量及支付

投标人提供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单价应包含软、硬件本身价格、相关资料费、包装费、运输费、现场服务费、保险费、系统调试费(含系统安装后调试、与合同外设备接入系统调试和泵站联合调试等)、与工程其它承包人间的配合费、设备试验费、设计联络会议费(含设备验收考察发生的费用)、培训费、税金、利润等。

承包人推荐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费用不应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这部分费用单独计列,由发包人决定是否采购。

用于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线缆敷设用的电缆钢管、金属线槽、电缆沟及其它安装材料等的报价按施工现场实际发生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的数量计量,单价按投标报价时的价格进行结算。

2通用技术条款

2.1标准和规程

本节列出了与长淮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有关的部分标准,实际不限于此。

若标准之间有不同之处,则按标准较高的一个。

《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范》DL/T5081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定》DL/T5065

《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定》SL229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DL/T578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DL/T822

《数据通讯基本型控制规程》GB3453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程》DL/T5080

《网络技术标准》IEEE802.3

《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GB2887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

《彩色电视图象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

《供电电源标准》GB2887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745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与本系统有关的其它现行规程规范

以及IEC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标准、ISO国际标准化协会标准中的相关条款。

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器件都应符合相关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程。

2.2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主要任务和要求

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应能实现以下主要任务和要求:

(1)加强对泵站主要设备的安全监视,提高泵站运行的可靠性;

(2)实现泵站的经济运行,提高泵站的经济效益;

(3)改善运行人员的工作条件,减少值班人员;

(4)提高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

(5)提高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3一般电气特性要求

2.3.1绝缘电阻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交流外部端子对地电阻应不小于10MΩ,不接地直流回路对地电阻应不小于1MΩ。

2.3.2介电强度

500V以下,60V以上外部端子应能承受交流2000V电压持续时间1min。

60V以下端子与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500V电压持续时间1min。

2.3.3浪涌抑制能力(SWC)

本系统所有电源设备、数据和控制接口设备、通信接口设备的SWC应满足如下要求:

(1)1~1.5MHz衰减振荡:

2级1.0kV;

(2)1.2/50μs冲击波:

2级3kV。

2.3.4无线电干扰(RI)

(1)本系统中无线电干扰采用如下技术标准:

30~500MHz:

2级3V/m。

(2)对本系统设备电磁干扰(EMI)和电磁兼容性(EMC)按1级考虑。

2.3.5静电干扰(ESD)

(1)本系统ESD标准为:

ESD150pF—150Ω2级4kV/m。

(2)承包人应根据本系统设备所采用元件类型选择ESD标准进行设计和测试处理。

2.4屏、柜及控制操作台

屏、柜及控制操作台均安装在户内,其结构应能适合现场使用环境,电磁屏蔽特性应保证本系统正常工作,并且不影响其它设备正常工作。

2.4.1屏、柜

本系统所有屏、柜均为直立固定式,防护等级为IP4X,外形设计应依据人体学原理,能最大限度地吸引运行管理人员的注意力,外形整齐美观,其尺寸需满足现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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