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班前安全教育secre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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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班前安全教育secret
班
前
安
全
教
育
建设有限公司
2007年01月15日
工人班前安全教育
一、安全方面: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
2.工作期间严禁饮酒;
3.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带小孩儿进入施工现场;
4.在木工作业区及有易燃物品的区域严禁吸烟;
5.严禁在高空乱仍杂物及工具;木工拆模时,在地面要设专人指挥,并疏导过往行人;在高空作业区及吊车工作范围内要防止高空坠物;
6.机电设备由专人管理并使用,其他人员严禁动用;在机电设备需要移动时,必须找电工切断电源后方可移动,移动后由电工重新接好电源;
7.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偷拿工地和个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严禁和社会闲散人员勾搭,不准私自留外人在工地住宿。
二、现场管理:
1.各班组必须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好施工现场,做到施工现场整齐有序;
2.严禁在楼内大便,一经发现,将令其每天清楼,直至抓到下一个为止;否则,将处以罚款1000元;
3.木工、钢筋工所用的钉子、铁线及绑线等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否则将处以罚款;
4.生活区(包括食堂、宿舍)必须搞好环境卫生,剩饭、剩菜不准随地乱倒,要倒于指定地点,杜绝传染疾病的发生。
三、质量管理:
各工种要认真熟悉图纸,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中一旦发现有不合格现象,要坚决返工,并按返工所造成的材料价格的5倍处以罚款。
接受交底人:
施工现场全员职工(见后表)。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生产: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二)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各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目标:
实现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
(三)
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安全负责人
各施工班组长
施工全员职工
(四)安全措施:
1、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保意识。
2、实行安全交底制度:
针对现场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杜绝盲目施工。
3、实行班前检查制度:
现场安全员和施工员对安全防护措施实行班前检查。
4、实行脚手架、大型设备验收制:
检查安装方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实行安全例会制度:
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总结、评价,解决和预防不安全隐患。
6、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
各级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保证书,层层负责,形成完整的安全网络。
7、实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8、实行安全奖罚制度。
(五)安全技术措施
1、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由安全员加强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活动。
4、现场吊装、运输设专人指挥,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5、做好“四口”防护工作,对于主要出入口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危险处应有明显标志。
6、加强“三宝”利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脚手架设安全网。
(六)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施工使用明火要办理有关手续,设专人看管,严格防火消防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无火患。
2、现场设置临时消防机构,配备必须的消防设施和器具。
3、
场使用电气焊时设专人看护,并将易燃品与火源进行隔离。
4、木加工和易燃、易爆品库设在远离施工集中区。
5、经常对工人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巡逻,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七)施工临时用电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3、做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4、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5、正常情况下,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等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
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悬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由专人负责。
8、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9、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0、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临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1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12、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
15、开关箱中装设漏电保护器。
16、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7、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地方。
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8、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五、各工种岗前培训内容
5.1暂设电工
1一般规定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外埠来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
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
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
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
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9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
不得留有隐患。
2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㈠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
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
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
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
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
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
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
其中1、2、3表示序号。
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
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3.开关箱。
直接控制用电设备。
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
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
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
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
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
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7.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
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
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
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
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
箱内应设有线路图。
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8.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
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
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
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㈡两级漏电保护。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
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3施工照明
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
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
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
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
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
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
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4施工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线路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型。
㈠架空线路:
1.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
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2.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
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
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
操作时,互相配合,
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3.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
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
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4.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
木质杆不得劈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
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1)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2)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
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
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
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栓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3)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
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
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架空绝缘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
导线不得有接头。
(2)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
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
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
(3)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
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
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4)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
架空线路地区
线路负荷
1kV以下
1~10kV
居民区
6
6.5
交通要道(路口)
6
7
建筑物顶端
2.5
3
特殊管道
1.5
3
(5)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距离(m):
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1~10kV时,为1.5m。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1kV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6.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
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
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扎牢固。
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7.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
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㈡电缆线路: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
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
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
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
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
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5.2普通工
㈠一般规定
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
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
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
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
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㈡挖土
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
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
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
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
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
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6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
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7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
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
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
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8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
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9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
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㈢装卸搬运
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
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2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3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
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
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
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
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5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
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
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6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㈣人工拆除工程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2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于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
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
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
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7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
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
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8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9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10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5.3电焊工
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
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施焊。
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
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
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9焊接铜、铝、铅、锌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
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0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
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11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2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更换保险装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