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检查题库判断.docx
《消防监督检查题库判断.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监督检查题库判断.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消防监督检查题库判断
黑龙江省消防监督岗位练兵题库
(消防监督检查部分)
三、判断(共计178题):
1.除了含有碳和氢的化合物以外,其他物质均不是可燃的。
(×)
2.具备了燃烧的必要条件,燃烧一定能够发生。
(×)
3.可燃气体或蒸气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时,才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
4.各种物质发生燃烧,均需有本身固定的含氧量要求。
(×)
5.所谓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措施就是去掉一个或几个燃烧所需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
6.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将火灾定义为,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
(×)
7.灭火的基本原理只有冷却、窒息和化学抑制。
(×)
8.冷却、窒息灭火作用主要是物理过程,化学抑制是一个化学过程。
(√)
9.对于一般可燃固体,将其冷却到其燃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
(√)
10.对于可燃液体,将其冷却到其燃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
(×)
11.如果把可燃物与引火源及氧隔离开来,燃烧反应就会自动中止。
(√)
12.物质的有焰燃烧中的氧化反应,都是通过链式反应进行的。
(√)
13.在液体(固体)表面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火焰燃烧现象称闪燃。
(√)
14.以超音速传播的爆炸称为爆燃。
(×)
15.可燃物在没有外部明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行燃烧现象称为阴燃。
(×)
16.液体同系物的闪点随其分子量的增加而升高,随其沸点升高而升高。
(√)
17.低闪点液体和高闪点液体形成的混合液,其闪点低于这两种液体闪点的平均值。
(√)
18.液体同系物中异构体比正构体的闪点高。
(×)
19.各组分混合液,如汽油、煤油等,其闪点随沸程的增加而升高。
(√)
20.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
21.一切可燃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
(√)
22.在规定条件下,固体材料在氧、氮混合气流中,维持平稳燃烧所需的最低氧含量称为氧指数。
(√)
23.可燃液体的燃烧实际上是可燃液体蒸气的燃烧。
(√)
24.液体在燃烧过程中产生沸溢和喷溅的现象称为突沸。
(√)
25.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分级是根据其燃点来划分的。
(×)
26.熔点较低的可燃固体,受热后熔融,然后与可燃液体一样蒸发成蒸气而燃烧的方式称为表面燃烧。
(×)
27.分子结构复杂的固体可燃物,在受热后分解出其组成成分与加热温度相应的热分解产物,这些分解产物再氧化燃烧,称为分解燃烧。
(√)
28.热传导是影响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
29.导热系数愈大、厚度愈小、传导的热量愈多。
(√)
30.热通过流动介质,由空间的一处传播到另一处的现象,叫热传导。
(×)
31.燃烧区的温度愈高,与环境温度的温差愈大,热对流速度愈快。
(√)
32.任何物体都能把热以电磁波的形式辐射出去,也能吸收别的物体辐射出来的热能。
(√)
33.热辐射必须通过气体、液体、固体等介质,才能进行辐射。
(×)
34.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使温度、压力增加或使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燃。
(×)
35.由于液体变成蒸气或者气体迅速膨胀,压力急速增加,并超过容器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称物理爆炸。
(√)
36.遇火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浓度,称为爆炸极限,通常用体积百分比表示。
(√)
37.可燃性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传播的最低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也称燃烧下限。
(√)
38.可燃性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传播的最高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上限,也称燃烧上限。
(√)
39.初始温度越高,爆炸范围越大。
(√)
40.初始压力升高,爆炸极限范围变小。
(×)
41.混合可燃气体中加入惰性气体,使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对爆炸上限的影响更大。
(√)
42.混合物含氧量增加,爆炸下限降低,爆炸上限上升。
(√)
43.充装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容器管径越小,爆炸极限范围越小。
(√)
44.颗粒越粗大比表面积越大,氧吸附越多,爆炸危险性越大。
(×)
45.任何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都会发生爆炸。
(×)
46.空气的含水量越高、可燃粉尘含量越少、引爆能量越高。
(√)
47.可燃粉尘随着含氧量的增加,爆炸浓度范围扩大。
(√)
48.由燃烧或热解作用而产生的全部的物质,称为燃烧产物。
(√)
49.悬浮在大气中可见的固体和(或)液体颗粒总称为烟。
(×)
50.在火灾中燃烧放出的烟,大多是完全燃烧所生成的。
(×)
51.一般单质在空气中都是不完全燃烧,如:
碳、氢、硫等。
(×)
52.化合物燃烧产物中,一氧化碳是最典型的未完全燃烧产物。
(√)
53.合成高分子材料燃烧产物,会产生许多有毒或有刺激性气体。
(√)
54.CO2是火灾中致人中毒死亡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
(×)
55.水在常温下具有较高的粘度、较高的热稳定性、较大的密度和较高的表面张力,是一种天然灭火剂。
(×)
56.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当经过消防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
57.沥青火灾属于固体物质火灾。
(×)
58.火灾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
59.在液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
60.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称为自燃。
(√)
61.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表面能产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
62.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引起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段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
63.在规定条件下,固体、液体材料在氧、氮混合气流中,维持有焰燃烧所需的最低氧含量称为氧指数。
(×)
64.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使温度、压力增加或使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
(√)
65.粉尘爆炸属于化学爆炸。
(√)
66.爆炸极限是指易燃、可燃的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的浓度。
(√)
67.易燃、可燃性气体、蒸气或粉尘和空气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传播的最低浓度,称为该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爆炸下限,也称燃烧下限。
(√)
68.粉尘的浓度越大就越容易发生粉尘爆炸。
(×)
69.可燃气体爆炸下限越低则火灾危险性越大。
(√)
70.闪点是衡量物质火灾危险性的重要参数。
(√)
71.只有液态可燃物才会产生闪燃现象。
(×)
72.热辐射不需要通过任何介质传播。
(√)
73、材料的氧指数表示材料燃烧的难易程度,氧指数高表示材料容易燃烧,氧指数低表示材料不易燃烧。
(×)
74.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机理主要是物理作用和化学作用。
(×)
75.液体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是根据其燃点来划分的。
(×)
76.一切可燃液体的闪点都低于其燃点。
(√)
77.可燃液体的燃烧实质上是可燃液体蒸气的燃烧。
(√)
78.燃烧产物是指燃烧后剩余的物质。
(×)
79.储有氯气的钢瓶与储有氢气的钢瓶可同车运输。
(×)
80.压缩气体、氧气不可与一级氧化剂混存。
(√)
81.棉、麻、煤、草、湿木材等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或含水分较重时会阴燃。
(√)
82.火灾产生的烟气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如CO、HCH、S02、N02等,而CO是火灾中导致人员死亡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
(√)
83.根据GB4968—85《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为A、D.C、D.E五类。
(×)
84.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其爆炸下限随初始温度和初始压力的升高而升高。
(×)
85.氯酸钾与浓硫酸可以同车运输。
(×)
86.物质的燃烧需要氧化剂,氧化剂就是含氧的化合物。
(×)
87.一切物质的燃烧都是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的。
先是氧化剂和可燃物质的分子互相接触而开始的缓慢氧化反应,温度不断地升高而达到自燃;然后便是连续的燃烧阶段。
(√)
88.可燃液体或固体燃烧时,从火焰结构来看,内焰比焰心和外焰的亮度强,所以,内焰的温度最高。
(×)
89.自燃点是可燃物质与空气接触后,不需要明火源的作用,就能自动发生燃烧的最低温度。
可燃物质的自燃点只与物质本身属性有关,而与浓度、压力等因素无关。
(√)
90.一般情况下,含氧量高的有机化合物燃烧时,其火焰不显光或发出蓝色的光,很少有烟熏现象。
(√)
91.一级自燃物品是指化学性质比较活泼,在空气中易氧化或分解,从而产生热量达到自燃的物品。
(√)
92.可燃固体表面积越大,与空气中的氧接触的机会越多,氧化的速率越快,燃烧也就越容易。
(√)
93.一般的规律是,可燃气体和蒸气在氧气中的爆炸浓度极限范围比在空气中的大,因此,可燃气体和蒸气在氧气中的危险性更大。
(√)
94.按照最小点火能量的高低,将能够燃烧的液体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
(×)
95.石油、化工、粮食加工、粉末加工、纺织企业用管道输送气、液、粉体、纤维的作业中,不能产生静电。
(×)
96.静电火花能否成为火源,一是要看被可能引燃的对象的最小点火能量;二是要看静电的放电能量。
(√)
97.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核准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
98.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可以共用一个安全出口。
(×)
99.公共娱乐场所可以设置在地下建筑内的任何位置。
(×)
100.已经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宾馆、饭店,可以开业或使用。
(×)A.正确B.错误
101.宾馆、饭店的灭火、疏散预案等应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各单位负责组织员工演练。
(×)
102.采用机械排烟系统时,其排烟口平时应处于开启状态。
(×)
103.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
104.集贸市场内的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由主办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灭火器材。
(√)
105.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
(√)
106.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单位,应当事先将其选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实施防火审核。
(√)
107.集贸市场属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
(√)
108.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部署消防工作、制定落实规章制度、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总结奖惩消防工作等几个方面。
(√)
109.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110.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
111.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
112.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
(√)
113.仓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将火柴、打火机等主动存放门卫值班室。
(√)
114.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但库房外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
115.仓库区的消防车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
(√)
116.易燃易爆气体的爆炸浓度下限一般都在10%以上。
(×)
117.液化石油气比甲烷、乙烷更容易扩散。
(×)
118.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
119.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
120.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
121.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
(√)
122.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的物质。
(√)
123.毒害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
124.氯酸盐、硝酸盐均可与烃类、醇类、油脂等物质混合接触。
(×)
125.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的注意事项。
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
(√)
126.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127.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
128.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根据GBl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
129.液化石油气灌瓶间、气瓶库、烃泵房等部位的地面,应采用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
(√)
130.汽车加油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
131.乙炔的爆炸极限为1.5%~82.0%,是目前爆炸浓度范围最宽的易燃气体之一。
(√)
132.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133.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
134.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135.对建筑物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
136.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
13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归口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138.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
13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
140.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
141.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动火的,动火部门和人员落实保障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人后可以动火施工。
(×)
142.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消除动火区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
14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
144.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不大的单位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在调查程序结束后,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A.正确B.错误
146.公安消防机构在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
(√)
147.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每月应不少于一次。
(×)
148.《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
(×)
149.《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适用于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50.公安消防机构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
151.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其他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
152.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
(√)
153.公安部消防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统一组织监督抽查。
(√)
154.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组织监督抽查时,只能分行业或者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单位。
(×)
155.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抽查的单位数量,根据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的数量和监督检查的工作量化标准确定。
具体量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
156.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
(√)
157.公安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时,应对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全部进行检查。
(×)
158.公安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时,可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情况,采取抽查检查部位和数量的方式进行。
(√)
159.对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对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进行全部检查验收。
(×)
160.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叁人,应当着制式警服,并出消防监督检查证。
(×)
161.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必须由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阅后签名。
(×)
162.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对《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有异议的可以拒绝签名,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
163.公安消防机构受理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填写《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举报、投诉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
164.对于依法投入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建筑物),发现其安全疏散设施未达到要求,不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应当责令单位在十五日内整改完毕;需要改动建筑结构的,应当在一年内整改完毕。
(×)
165.对于依法投入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建筑物),发现其应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未设置的,应当责令单位在半年内整改完毕。
(×)
166.公安消防机构对限期整改的单位,应当考虑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整改期限和整改方式。
(√)
167.公安消防机构对于送达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需自检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
168.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的,可以由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不进行整改。
(×)
169.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决定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
(√)
170.公安消防机构对隐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
171.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或者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
172.公安消防机构对擅自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有火灾隐患且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停止举办。
(√)
173.公安消防机构发现依法投入使用或者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经营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逾期不改,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当撤销原同意其使用或者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
174.公安消防机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决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报请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决定。
(×)
175.公安消防机构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采取措施、申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
176.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传唤有关责任人员时,应当使用《传唤证》。
(√)
177.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制定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审批程序和管理规定。
(√)
178.公安消防机构对于给予拘留处罚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