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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隐患整改参考意见

序号

整改内容

责任人

落实人/部门

完成时间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配电房部分

配电房

1

配电房门口、通风口、电缆进线口未设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防护设施。

配电房门、窗、孔、洞等应加设挡鼠板或其它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防护措施(如:

防护网、消防沙等等)。

2

现场未配备绝缘靴(鞋)、绝缘手套。

现场应配备绝缘靴(鞋)、绝缘手套、绝缘棒,并应定期试验合格。

3

配电房内物品堆放零乱(电缆线乱堆乱放)。

电缆线(未用的)应及时清理出配电房,确保配电房内外整洁。

4

配电房排风电机未处于工作状态,且未设置防护密网。

排风电机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且应加设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防护措施(如:

防护网等)。

5

配电房、发电房手提式灭火器配备不足,且放在地上。

配电房、发电房各配置2-5具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应放置于灭火器箱或悬挂,悬挂灭火器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6

配电房、发电房无配电、发电安全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编制并在配电房、发电房的显眼位置张贴或悬挂配电、发电安全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车间内墙壁上多处电缆线盒无盖,电源开关盒无盖,线头裸露;

配电箱、电控箱、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等电气设备设施应保证干净、整洁、完好、安全可靠,定期检查维护,电源线头不允许裸露,以防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

仓库、化验室电源插座无地线;

电气设备设施、电气回路均应接保护地线,并保证接地良好;

配电箱内电源开关未设置屏护措施,配电箱箱体与箱门未接地跨接;配电箱下摆放杂物;

1、配电箱内应设置保护面板,以防发生人员触电事故;

2、配电箱、电控箱、电源开关、电源插座下方禁止放置其它物品等,并确保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以防发生电气事故时不能快速切断电源;

3、配电箱的箱体与箱门应做接地跨接,且应接地良好;

配电柜

7

配电柜上未设置“有电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

应在配电柜的显眼位置设置“有电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

8

配电柜、开关未编号,未标识。

配电柜、开关应按规范要求在醒目位置对其进行正确的编号和名称标识,以防发生误操作事故。

9

配电柜前地面不平,未放置绝缘垫。

配电柜前地面应平整,不应有坑、洞等,且应放置长度大于配电柜宽度的绝缘垫。

10

配电柜未安装防护板。

配电柜应加装防护板。

11

配电柜前后地面上未放置绝缘垫,墙壁上线槽无盖板。

配电柜前后地面上应放置绝缘垫,其绝缘垫的长度应大于配电柜的宽度。

所有未设置盖板的线槽均应加装盖板,并应确保其完好。

12

配电柜的柜门与柜体未接地跨接。

配电柜的柜门与柜体应做接地跨接,并应确保接地良好。

电缆

13

配电柜进、出电缆线未设置电缆槽、电缆沟。

配电柜进、出线均应设置进、出电缆槽;

所有未设置盖板的线槽均应加装盖板;

配电房内的电缆线应放置在电缆沟内,并应加设盖板。

电源电缆线敷设应按要求横平、竖直、规范、整齐;

14

配电房的电缆从地面上通过。

电缆应放置在电缆沟内。

其电缆沟应有防水、防火措施。

15

电缆孔未封堵。

电缆孔应用沙或其它填充物封堵,以防止小动物进入。

16

整流器与杂物设置于同一室。

整流器与仓库应分开设置。

整流器室严禁存放任何物品。

电气部分

配电箱、电源控制箱、电源开关盒、电源插座

1

配电箱(电源控制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外壳未接地,其箱体与箱门未接地跨接。

1、配电箱(电源控制箱)应安装与总电源、设备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且应构成两级或以上的串接保护系统。

(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主回路额定电流值、剩余电流动作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如果用电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电源控制箱内可不安装)

2、在配电箱(电源控制箱)的醒目位置设置“当心触电”等安全警示标志。

3、配电箱(电源控制箱)的外壳应良好、可靠接地。

4、配电箱(电源控制箱)的箱体与箱门应进行良好、可靠的接地跨接。

裸露导线应套管保护并保持接地良好;未接入设备、设施的裸露导线应及时将其拆除,以防发生电气短路和触电事故。

2

车间配电箱安装高度超过2.5m,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箱体与箱门未接地跨接,接线零乱,锈蚀严重。

1、车间配电箱安装高度为1.3-1.5米;

2、车间配电箱应安装与总电源、设备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应构成两级及以上的漏电保护系统。

(车间配电箱或有多台设备的总保护应安装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0mA及以上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

3、在配电箱的显眼位置设置“有电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

4、配电箱的箱体与箱门应做接地跨接,且应接地良好。

5、导线应按规范要求敷设,端子应编号标识;

6、配电箱除锈刷漆,定期保养。

3

配电箱(电源控制箱)锈蚀严重,导线乱拉乱接。

及时更换锈蚀严重的配电箱(电源控制箱),并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配电箱应按规范要求组线,导线正确敷设,严禁乱拉乱接。

4

配电箱(电源控制箱)导线乱拉乱接。

配电箱(电源控制箱)应按规范要求组线,导线正确敷设,严禁乱拉乱接。

5

电源开关盒、电源插座盒外盖脱落。

电源开关盒、电源插座盒应加装外盖并固定。

6

电源插座安装在木板上。

电源插座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

配电箱、开关盒内的插座、开关漏电保护器等安装在木板上。

配电箱、开关盒内的插座、开关漏电保护器等应安装在绝缘材料上,严禁将电气设备设施安装在可燃材料上,防止过负荷引发火灾事故。

7

电器设备设施安装在木板上。

电器设备设施应安装在不燃物体上。

8

电源插座下方堆放木箱、木板、纸箱等可燃物品。

电源插座下方禁止存放木箱、纸箱等可燃物品,以防发生电气火灾事故,且应确保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电源开关、配电箱、电源插座下方严禁放置原材料、设备及其它物品,以防发生电气火灾事故不能快速切断电源,且应保证电气操作的有效空间。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1992)

9

配电箱、电控箱、电源开关、电源插座下方堆放杂物。

配电箱、电控箱、电源开关、电源插座下方禁止堆放杂物,以防发生电气火灾事故,应确保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10

配电箱、电控箱、电源开关、电源插座下方放置电镀药水槽。

配电箱、电控箱、电源开关、电源插座下方禁止放置电镀药水槽等设备设施,以防发生电气火灾事故,应确保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11

配电箱、电控箱、电源开关、电源插座下方放置硫酸(或盐酸或氨水桶等)。

配电箱、电控箱、电源开关、电源插座下方禁止放置硫酸(或盐酸或氨水桶等),以免腐蚀性气体腐蚀电气设施设备,发生电气火灾事故,并确保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硫酸(或盐酸或氨水桶等)应存放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或生产区设置的临时存放点。

地线,漏电保护器

12

临时用电电源插座未接地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器,导线裸露,未套管保护。

电源插座应接地线,并安装安装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导线应套PVC管保护,以确保其屏护、绝缘良好,

13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设备(砂轮机、台钻),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设备,应按规范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护,砂轮机、台钻应安装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14

工作台(低于2.4m)照明灯具、电源插座回路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低于2.4m照明灯具、电源插座回路均应安装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5

低于2.4m照明灯具、移动电风扇、电源插座回路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无地线,电源插座浮装悬挂。

低于2.4m照明灯具、电源插座回路、移动电风扇均应安装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电源插座回路、移动电风扇应加设接地线,并应确保其接地良好。

电源插座应固定安装。

16

电源插座回路、移动电源插座、移动电风扇未接地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电源插座回路、移动电源插座、移动电风扇均应加设地线,并应安装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食堂内冰箱上方的壁挂式风扇电源线无插头保护外壳,两个插脚裸露在外。

全厂所有配电箱、电控箱、电源开关、电源插座、插头等电气设备设施应保证干净、整洁、完好、安全可靠,定期检查维护,以防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

17

电气设备设施未接地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电气设备设施均应加设地线,电压42V以上的厂区所有生产用电气设备设施和室外电气设备设施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18

烤箱外壳未接地,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无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警示。

1、烤箱外壳应接地,且保持接地良好。

2、烤箱应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电流30mA以上,100mA及以下、一般性(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在烤箱的显眼位置张贴烤箱安全操作规程及在烤箱显眼设置“小心烫伤”等安全警示标志。

19

空气压缩机未接地,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无安全操作规程。

1、空压机外壳应良好可靠接地。

2、空压机应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电流30mA以上,100mA及以下、一般性(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编制并在作业现场的显眼位置张贴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水泵外壳未接地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水泵外壳应接地线,并应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电流30mA以上,100mA及以下、一般性(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1

冲床、钻床、车床、铣床等车间所有电气设备外壳未接地、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冲床、钻床、车床、铣床等车间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并应确保接地良好;所有生产用电气设备和室外电气设备均应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2

圆盘锯未接地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圆盘锯应接地线,并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电流30mA以上,100mA及以下、一般性(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3

冷压机未接地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冷压机应接地线,并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电流30mA以上,100mA及以下、一般性(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4

贴片机未接地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贴片机应接地线,并安装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5

移动电器插座无地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器,导线裸露、导线过长。

移动电源插座应加设地线,裸露导线均应套管保护到位。

厂区所有生产用电气设备和室外电气设备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单台电气设备,应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电流30mA以上,100mA及以下、一般性(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未接入设备、设施的裸露导线应及时将其拆除,以防发生电气短路和触电事故。

移动电器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6m内,导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

26

电热水器未保护接地,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电热水器应保护接地,并应安装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7

金属工作台未接地。

金属工作台应良好、可靠接地。

配电箱的“当心触电”警示标志牌安装位置不符规范;配电箱未安装保护面板,箱体与箱门未进行跨地连接;

“当心触电”警示牌应安装在箱门上;配电箱内应安装保护面板,并在面板上标明各开关的名称,应将箱体与箱门用接地线跨接,并确保接地良好;

园盘锯、刨床、压刨机、台锯、冷压机等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无“当心机械伤害”安全警示标志,无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设备外壳未接地。

1、编制并在每台设备的显眼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2、在每台设备的显眼位置张贴或悬挂“当心机械伤害”“注意安全”等安全警示标志;3、在所有设备的显眼位置张贴或悬挂设备维护保养记录;4、所有设备的外壳必须接地;

导线裸露

28

配电箱、电控箱、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的进线处导线裸露。

进线处裸露导线应套PVC管保护,应确保其绝缘屏护良好。

29

(多处)电源插头的进线处导线裸露。

电源插头的进线处裸露导线应套管保护且应套管到位。

30

(多台)电机接线端子无外盖,导线裸露。

电机接线端子盒应加装外盖,导线严禁裸露,其电机进线处的导线应套管保护,并应确保绝缘、屏护良好。

31

(多台)设备、照明灯具导线裸露。

裸露导线应套管保护且应套管到位,以确保其绝缘、屏护良好,并保持接地良好;未接入设备设施的裸露导线应及时将其拆除,以防发生电气短路和触电事故。

32

移动电风扇导线过长,导线裸露。

移动电风扇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6m内,导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

33

打磨机导线进线处导线裸露。

裸露导线应套管保护且应套管到位,以确保其绝缘、屏护良好,并保持接地良好。

34

腐蚀环境的导线裸露。

腐蚀环境所有设备设施的导线均应套管保护,以防酸、碱蒸汽腐蚀,致使导线绝缘老化,发生电气事故。

35

墙体漏水,滴落在电源导线管上。

及时处理墙体漏水,以防发生电气短路事故。

空气压缩机

1

空气压缩机未接地,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无安全操作规程。

1、空压机外壳应良好可靠接地。

2、空压机应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电流30mA以上,100mA及以下、一般性(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编制并在作业现场的显眼位置张贴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2

压力表、安全阀、空气储罐未定期检测。

压力表(半年)、安全阀(一年)、空气储罐等特种设备应定期经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2’

压力表、安全阀、空气储罐、叉车未定期检测。

压力表、安全阀、空气储罐、叉车等特种设备应定期经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3

储气罐未固定稳。

储气罐应固定安装(地脚螺栓应以砼为基础)。

气瓶(氧气瓶、乙炔瓶、二氧化碳瓶等)贮存不符合规范。

(存放在临时搭建的铁皮房内,四周用铁丝网隔离,氧气瓶、乙炔瓶同库贮存。

气瓶应分类存放在符合规定要求的专用仓库,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1、乙炔瓶贮存规范:

(1)乙炔瓶的使用现场,存放不得

超过5瓶;贮存量超过5瓶但少于20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贮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贮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3)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6)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7)乙炔瓶库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乙炔站设计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2、氧瓶、二氧化碳贮存规范: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

(3)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4)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灭火器。

(5)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6)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具有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等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必须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志。

消防器材

疏散标志

1

办公区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且无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标志。

1、应在办公区增设一个紧急疏散出口,并在已设置和增设的紧急疏散出口门的上方安装应急照明灯、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2、“安全出口”标志牌、应急照明灯设置方法:

(1)“安全出口”标志牌应设置在门的上部或门框的边缘,标志牌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m;

(2)应急照明灯应安装在“安全出口”标志牌的正上方,高度不应超过2.5m;

2

安全出口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牌,未安装应急照明灯。

“安全出口”标志牌应设置在门的侧面或门的正上方门框的边缘,标志牌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m。

应急照明灯应安装在“安全出口”标志牌的正上方。

3

安全出口未安装应急照明灯。

应急照明灯应安装在“安全出口”标志牌的正上方。

4

安全出口处设置的带箭头的“安全出口”标志牌。

安全出口处设置的“安全出口”标志牌不应带疏散方向指示箭头。

5

疏散楼梯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牌,未安装应急照明灯。

厂区所有疏散楼梯的拐弯处设置“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其“安全出口”标志牌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m,并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6

车间内部疏散通道墙上未设置“安全出口”指示牌。

1、应在出入口处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牌,安装应急照明灯。

应急照明灯应保证完好,始终在充电状态;

2、应在车间疏散通道两侧部及拐角处的墙面上,设置带指向的“安全出口”标志牌,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也可以把标志直接设置在地面上,上面加盖不燃透明牢固的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超过20m。

安全通道上摆放办公桌。

禁止在安全通道上堆放任何物资、材料,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保证人员紧急疏散时安全快速通过。

另一侧安全出口门上锁;

危险作业场所必须保证两个以上紧急疏散出口,且保证畅通,以防发生突发事件时,作业人员能快速从任一通道撤离;

半成品室、老化房、包装组等办公室安装内开玻璃门;

所有生产现场隔离墙应为实体墙、安装外开防火门;

消防器材

7

消火栓柜内消防水带折叠方式不正确。

消防水带卷盘正确方法为:

先把水带拉直,然后对折,两个金属套管折在一头,然后从水带的正中间部位朝水带头卷盘,其2个水带头应在盘的外围,并呈S型地挂在消防栓箱里面的铁棍上。

8

消火栓玻璃门脱落。

及时安装玻璃门。

消火栓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随时可用,且现场应有记录。

9

消火栓下方摆放置杂物。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消火栓内外及其下方严禁放置任何物品,应确保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以防发生火灾时能快速使用。

消火栓严禁被埋压、圈占。

10

消火栓旁放置办公桌。

移走消火栓旁的办公桌。

消火栓禁止被埋压、圈占。

11

灭火器直接放置于地上。

灭火器应放置于灭火器箱或悬挂,悬挂灭火器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1、灭火器、消火栓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且现场应有记录;

2、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12

配电房、发电房手提式灭火器配备不足,且放在地上。

配电房、发电房各配置2-5具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应放置于灭火器箱或悬挂,悬挂灭火器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13

仓库配置灭火器数量不够。

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要求,应配置2-5具干粉灭火器。

14

危化品临时存放点未配备灭火器、未设置危害告知和安全警示标志。

1、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要求,应配置2-5具干粉灭火器。

2、在危化品临时存放点的显眼位置设置所存放的危化品的危害告知牌和“禁止烟火”、“当心腐蚀”、“佩戴防护用品”等安全警示标志。

15

消火栓、灭火器上灰尘多;部分消火栓、灭火器无维护保养记录。

消火栓、灭火器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消火栓、灭火器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且现场应有记录。

(记录要求美观)

部分灭火器悬挂高度超过1.5米;部分灭火器落地摆放;灭火器、消火栓箱下堆放杂物;

1、灭火器应放置于灭火器箱或悬挂,悬挂灭火器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全厂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消火箱)的前方或下方禁止放置其它物品,并确保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区域大小为800mm(最小值)*500mm,边线采用黄色,边线宽度为100mm,区内采用斜线,各斜线的夹角为45度),以防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能快速投用;

生产场所未画应急疏散通道线,部分设备、货物侵占、堵塞通道。

1、应在各车间、各楼层、仓库的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疏散路线图。

2、在生产场所画应急疏散通道线,宽度不小于1.5米,并始终保持畅通,不得有设备、货物侵占、堵塞。

作业场所

1

各楼层、各车间、仓库未张贴或悬挂疏散路线图。

应在各车间、各楼层、仓库的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疏散路线图。

2

上下交叉作业场所未设置“小心坠物”等安全警示标志。

在上下交叉作业场所、有挂件高空输送现场的显眼位置设置“小心坠物”等安全警示标志。

3

工作平台无防护栏。

踏梯和高度超过500mm的工作平台应加装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挡板,其栏杆和挡板高度不应小于1100mm,并应确保其可靠、完好。

4

踏梯和高度超过500mm的工作平台未设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挡板。

踏梯和高度超过500mm的工作平台应加装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挡板,其栏杆和挡板高度不应小于1100mm,并应确保其可靠、完好。

5

未在使用乙炔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应在使用乙炔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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