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采购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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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采购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
采购项目编号:
***自动生成为准(详见采购公告)
关于对魏蒲产业新城一期道路建设项目、XX市凤凰大道西沿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项目工程采购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第二包:
XX市凤凰大道西沿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项目工程采购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服务类)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XX(XX)
磋商文件由采购单位共同编制
2019年11月
第一章磋商邀请4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7
二、总则12
三、磋商文件13
四、响应文件15
五、开标和成交19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0
七、投标纪律要求23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
九、其他24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27
一、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29
(一)磋商函29
(二)承诺函29
(三)供应商廉政承诺书31
(四)资格证明文件32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3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34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35
(八)商务应答表36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7
二、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38
(一)技术、服务响应表38
(二)服务实施方案、措施39
(三)供应商(产品制造商)设立的能为本项目40
(四)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41
(五)售后服务应答表42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43
三、响应文件-报价部分44
(一)投标报价承诺44
(二)报价函45
(三)报价明细表45
(四)报价表46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48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49
第四章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50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53
第六章评审办法56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66
第一章磋商邀请
XX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XX市XX区审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关于对魏蒲产业新城一期道路建设项目、XX市凤凰大道西沿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项目工程采购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第二包:
XX市凤凰大道西沿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项目工程采购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1、采购项目编号:
***自动生成为准(详见采购公告)
2、项目受理编号:
(C)〔2019〕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对魏蒲产业新城一期道路建设项目、XX市凤凰大道西沿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项目工程采购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第二包:
XX市凤凰大道西沿线(国粮至复兴接环城路段)项目工程采购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拟对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磋商文件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9:
00-17:
00(北京时间)在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系统登录”入口,通过“交易主体”使用CF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应与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响应文件上的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应与登录报名后下载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一致。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将经数字证书(CFCA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及数字证书(CFCA证书)送达开标现场。
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响应文件光盘及数字证书(CFCA证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开标地点:
XXXXX采购中心(XX市XX区XX路永祥街68号)开标1厅。
九、本磋商邀请在XX政府采购网站((****))和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以XX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在项目开标前所有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供应商的事项(含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采购单位均在XX政府采购网站和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通过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动提示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XXXXX区审计局
地址:
XXXXX市XX区永丰街51号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传真:
XX--
采购代理机构:
XX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XXXXX区XX路永祥街68号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1)基本审核费用:
以送审工程造价金额为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
即: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付费比率5%。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付费比率4.8%。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付费比率4.6%。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付费比率4.4%。
;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付费比率4%。
;1亿元以上部分,付费比率3.5%。
。
房屋建筑(含装饰和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上述付费标准80%计算;公路、铁路、绿化、农业、水利等工程按上述付费标准50%计算。
;
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对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
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
按照《XX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分惩戒。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仅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累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
一、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
项目类型
根据《XX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一般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合同分包
☑不允许□允许,应满足要求:
8
现场演示
☑无
□有,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9
响应文件递交及份数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将经数字证书(CFCA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送达开标现场。
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响应文件光盘的及数字证书(CFCA证书),视为放弃投标。
10
磋商保证金缴纳
1.金额:
¥3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当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用户注册登录”栏目进入系统,从采购业务栏目“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注意: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
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人需通过系统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并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
合法保函方式
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通过《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用户注册登录”栏目进入系统,从采购业务栏目“电子保函”模块中完成保函在线申请,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方视为有效,并将该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11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还履约保证金。
12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
13
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
14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采购人代表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授权评审委员会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标供应商
15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名单等将在XX政府采购网站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6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XX政府采购网和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发布后,同时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CFCA数字证书进入系统选择中标项目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
地址:
XXXXX区XX路永祥街68号
17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
18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
1.供应商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4、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
采购人:
XXXXX区审计局
地址:
XXXXX市XX区永丰街51号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传真:
XX--
采购代理机构:
XX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XXXXX区XX路永祥街68号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传真:
1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XXXXX目同级财政部门,即XX市XX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XX--
地址:
邮编:
635000
20
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除上述内容,其他内XXXX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XX市XX区审计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XXXX政府采购中心。
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产品的供应商。
2.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使用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编制后,加密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以及刻录成2份不加密光盘密封后送达开标现场的响应文件。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政府采购资格预审,但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只能由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后续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无效。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不同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得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成员或同一单位人员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6)评审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XX政府采购网站和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问”模块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7.4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在项目开标前所有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供应商的事项(含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采购单位均在XX政府采购网站和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通过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动提示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在XX政府采购网站和X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理由同前款7.5所述。
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签字和护照除外。
通用、习惯、日常外文等是否翻译成中文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并签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9.2外文资料与相对应的的中文译本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12.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等级确定供应商资质等级。
1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项规定)。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服务,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资格部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
14.2技术、服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指标、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实质性要求)。
14.3报价部分。
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14.4其他部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编写。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10项规定)。
16.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6.4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16.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
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
16.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