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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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皓宇检字(YSJC16)第009号
项目名称:
产10万吨建筑用板岩建设项目
委托单位:
浏阳市洞阳镇田庄采石场
长沙市皓宇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
承担 单 位:
长沙市皓宇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法 人 代表:
鄢广宇
报告编写:
余微
审 核:
签 发:
现场监测负责人:
王隆基
参加人 员:
熊健、刘志红、李聪
验收监测报告说明:
1、本报告无本公司公章、计量认证专用章及骑缝章无效.
2、报告内容需填写齐全,无审核、签发者签字无效。
3、报告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除签名外,其余内容手写无效。
4、监测委托方如对监测报告有异议,须于收到本监测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公司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6、复制本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长沙市皓宇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荷花办事处荷塘路29号 邮编:
410300
联系人:
王隆基
电话:
8 传真:
8
附图:
1、浏阳市洞阳镇田庄采石场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板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点位示意简图
2、项目生产区及环保设施相关照片
附件:
浏阳市环保局关于《浏阳市洞阳镇田庄采石场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板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浏环复【2015】65号
前言
浏阳市洞阳镇田庄采石场为了开发浏阳洞阳镇区内广泛分布的板岩资源,以生产建筑材料用块、碎石,投资在浏阳市洞阳镇九溪村田庄开发板岩资源.该矿于2002年5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浏阳市国土资源局划定的矿区范围内:
X1=3116776,Y1=38445272;X2=3116748,Y2=38445360;X3=3116575,Y3=3116360;X4=3116360,Y4=38445132;X5=3116480,Y5=38444992;面积0.062km2,开采深度为+260m~+150m标高,生产规模为4万吨/年。
矿种为板岩,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由于矿区范围需调整,经请示浏阳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变更矿区范围,变更后的矿区范围为X1=3116513。
59,Y1=38445013。
30;X2=3116636.59,Y2=38445127.30;X3=3116559.59,Y3=38445157。
30;X4=3116460.59,Y4=38445044.30;面积0。
0108km2,开采深度为+260m~+150m标高.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
矿种为板岩,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证书号:
C43120010964.该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2015年2月,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5年7月28日浏阳市环保局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浏环复【2015】65号)。
2016年7月,为完善环保手续,该公司向浏阳市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委托长沙市皓宇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验收监测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第13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规定,长沙市皓宇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赴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踏勘并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于2016年9月17日~9月18日对该公司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现场验收监测,在现场勘察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表。
本次竣工验收监测及调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1)该项目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
(2)该项目废气排放及处理情况;
(3)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情况;
(4)厂界噪声达标情况;
(5)环境管理检查。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浏阳市洞阳镇田庄采石场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板岩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浏阳市洞阳镇田庄采石场
项目地址
浏阳市洞阳镇九溪村田庄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 建技 改迁建 补办√(划√)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箱)
实际生产能力(箱)
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板岩
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板岩
环评时间
2015年2月
开工日期
2002年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03年
现场监测时间
2016年9月17日~9月18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浏阳市环保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6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60万元
比例
10.0%
实际总投资
60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60万元
比例
10.0%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1年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
(4)《浏阳市洞阳镇田庄采石场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板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2月
(5)浏阳市环保局关于《浏阳市洞阳镇田庄采石场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板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浏环复[2015]65号)
(6)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表二主要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及能源年消耗情况
表2-1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表2—2工程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表
表三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主要工艺说明:
矿山的生产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采用人工剥离、 汽车运输的方式,凿岩、钻孔、爆破的方式将矿石震散,大块矿石进行二次破碎,开采时采取先自上而下剥层法开采、分台分机开采顺序。
按台阶高度10m进行设计,共设计台阶175、185、195、 205、215、225等六个.露天开采设计参数为:
台阶高度10m,沿石台阶坡面角70°,覆盖层台阶坡面角 50°,最终帮坡角 60°,平盘宽度 20~30m,最小底盘宽度20m,安全平台 3m.采取深孔爆破作业台阶一次推进,台阶高度为20米,每个台阶开采时分段;采取多排孔爆破,工作线长40米;采用斗容2m3,最大挖掘高度9。
5m覆带式单斗挖掘机进行采装作业,采得的矿石利用10吨的自卸汽车和装载机运至破碎站,采用一级破碎、多级筛分工艺对矿石进行破碎加工,按不同粒径堆放于矿石转运场,以便装车外卖。
表四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排放流程及排污情况
1、废水排放与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源露采区、排土场淋滤水和员工生活废水。
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措施见表4-1。
表4—1废水污染物排放及其控制措施
序号
排放源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1
露采区淋滤水
排放量
生产区内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排土场淋滤水
2
生活废水
COD
动植物油
氨氮
SS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的浇灌,不外排。
2、废气排放与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污染主要为采矿区产生的废气,加工区破碎筛分系统、堆存区产生的粉尘,运输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等。
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措施见表4-2。
表4-2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其控制措施
序号
排放源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1
采石场
粉尘
洒水降尘,无组织排放
2
爆破
粉尘、CO、NOX
自然沉降,直接排放
3
加工区破碎
粉尘
喷淋洒水降尘,无组织排放
4
堆场区
粉尘
洒水降尘,无组织排放
5
运输
粉尘
对运输车辆采取一定的封闭措施。
6
厨房
油烟
通过排气扇外排
3、噪声排放与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主要为采区爆破、生产设备噪声以及车辆运输噪声等。
项目噪声源及其控制措施见表4-3
表4-3主要噪声污染源及其控制措施
来源
处理措施
采区爆破、生产设备噪声以及车辆运输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处理;爆破采取先进的爆破技术、严格控制好装药量,并实行限时作业;禁止夜间装车运输,进入居民区要减速行驶、禁鸣喇叭。
4、固体废物排放与治理措施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废石、沉淀池污泥、除尘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处理情况见表4-3。
表4-3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处置方式及设施
矿区
废石
32427m3
用于修路和矿区复垦
生活区
生活垃圾
9.0t/a
集中收集,定期委托清运处理
沉淀池
污泥
1.5t/a
除尘收集
粉尘
17.82t/a
作为建筑原料,定期外运
ﻬ表五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及环境影响批复的要求
一、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及建议
(一)主要结论
项目营运期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当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总之,只要建设单位强化管理、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严格按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防止飞石、边坡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发生。
2、采取砌墙挡土与低洼处修建沉积池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对水利设施及农田的污染。
3、采矿产生的废土、废石不得随意倾倒,必须规范的堆放在废土、废石堆放场,杜绝因堆放不当造成水土流失而污染地表水体。
4、爆破作业避免在阴天雾重和雨天进行,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尽量减小冲击破和振动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应及时监控爆破震动对居民房屋的影响。
5、项目废水的治理措施必须认真落实,确保废水治理达标后回用或用于林地、菜地浇灌。
6、干燥天气加大矿区和运输道路的洒水降尘的频率,确保不造成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7、禁止夜间作业,运输车辆进入居民区要减速行驶并禁鸣喇叭。
8、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相关规定对炸药和雷管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进行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9、加强管理,建立严格的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10、按照(环发【 2005】109 号)文件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确保破坏的土地复垦率在2015 年达到 85%以上.
11、认真落实生态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计划,确保服务期满后,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和重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要求
浏阳市环保局关于《浏阳市洞阳镇田庄采石场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板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浏环复[2015]65号)附件1.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监测分析方法及执行标准
一、浏阳市洞阳镇田庄采石场年产10万吨建筑用板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内容包括以下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