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232354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

《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docx

广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广元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着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入开展“双安双创”活动,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促进食品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打牢监管基础

(一)健全监管体系。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

推进县区全面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检测和执法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综合协调。

加强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市食品安全办及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制度规范。

深化许可制度改革,优化食品及相关产品许可流程,落实有关规定,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四)加强源头治理。

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滥用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兽用抗菌药和饲料非法添加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

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许可和销售备案制度。

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推进产地环境污染治理。

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突出重点整治。

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饮料、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学校周边销售低价劣质食品行为。

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以及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及互联网食品经营行为。

加强对清真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地沟油”、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管,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宗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屠宰监管。

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和添加违禁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加强生猪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和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贩运病死畜禽及制品、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和畜禽产品及制品等违法行为。

关停取缔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屠宰摊点,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工作。

(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整治虚假宣传。

开展“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宣传”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生产环节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加大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查处力度,严厉整治生产销售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假冒伪劣问题。

开展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严厉查处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违法发布广告等行为。

(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餐桌污染”治理。

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餐桌污染”治理,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推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严防问题食品流入餐桌。

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管理,督促和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改善硬件条件、落实制度规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建房和住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农村扫雷行动。

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农村集体聚餐等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打击“一非两超”(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隐患,着力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十)严格隐患排查。

重点对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高速服务区、火车站等就餐重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核查整治。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防范事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成铁广元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风险管理。

加强风险监测网络建设,监测点覆盖90%以上,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覆盖100%。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推进部门(单位)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加大风险交流分析研判力度,坚持每2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风险研判。

统筹抽检计划,扩大食用农(林)产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强化抽检监测核查后处置,依法公布抽检信息,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制度。

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飞行检查、监督检查和许可前的抽查力度,对监督检查问题较多,监督抽检问题严重或多次、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责任约谈。

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快检室规范化建设,做好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快检筛查。

完善保障措施,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市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应急管理。

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跟踪、督查、处理、回访和较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修订发布广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食品安全应急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提升舆情监测处置效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生产经营,着力落实主体责任

(十三)强化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推动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授权人、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控措施。

完善“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确保口粮市场粮食安全。

推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网站)备案管理。

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信息,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保险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严惩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行业“潜规则”。

(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行刑衔接。

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侦办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和抽检情况通报机制,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加大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统筹协调力度,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加强网络经营食品监测能力建设,开展违法信息排查,探索建立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机制。

(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保障投入,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十六)落实财政预算。

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检等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投入占政府支出比重稳定增长保障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市财政局负责)

(十七)推进信息化建设。

推进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完善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指挥平台。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台追溯试点,逐步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体系。

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清真食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标识使用,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提高消费者对质量标识与认证的甄别能力。

(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民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基层基础。

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基层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

加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提升监管效能。

(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进示范创建。

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支持苍溪县、昭化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试点,适时召开“创建”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市食品安全办、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二十)优化发展环境。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服务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提升质量安全。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坚持正风肃纪,坚决查处破坏食品产业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促进转型升级。

加大种养结构调整力度,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推进“三品一标”基地建设。

严格行业准入,鼓励发展健康生态食品产业,推广“公司+农户+基地”、“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发展以果蔬为原料的无公害绿色健康养生食品。

(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推动社会共治

(二十二)畅通投诉举报。

加强“12331”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执行食品安全投诉24小时受理制度。

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引导行业自律,鼓励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启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

(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广泛开展宣传。

加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走基层”、“食品安全大家行”等活动。

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等开通食品安全专栏,运用微信、微博、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大教培力度。

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卫生教育课程。

组织开展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培训,全年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兑现举报奖励。

严格执行《广元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规定,落实奖励资金,确保及时兑现奖励,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深化信用建设。

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科学评价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信息,促进行业自律。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广元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督查考评,着力落实责任制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推进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两责”落实到位。

(市食品安全办、市监察局及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强化督查考评。

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办法、奖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考评力度,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

(市委组织部、市食品安全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严格责任追究。

健全各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有效落实属地管理及监管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

(市食品安全办、市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力水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