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营乡绩效考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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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营乡绩效考核
赵发﹝2012﹞5号
中共赵营乡委员会赵营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赵营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的
通知
乡机关各部门:
现将《赵营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中共赵营乡委员会
赵营乡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0日
赵营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推动我乡经济快速发展,在全乡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乡机关内部实行绩效考核办法,具体意见如下:
一、对机关干部的绩效考核实行千分制。
二、对包村干部的考核分为平时工作、创业竞赛、考勤情况、评议情况四个方面,分值分别为400分、300分、200分、100分。
1、创业竞赛分值由所包村的创业竞赛分值减去站上未承担工作的分值换算取得,(包两个及两个以上村的得分为所包村的平均分换算所得,两人及两人以上包同一个村的均获得该村分值)。
2、平时工作分为阶段性中心工作、日常工作和参加会议情况三项。
平时工作的得分情况在该工作结束的第二个工作日及时公布。
(1)阶段性中心工作由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减30分(如:
秸秆禁烧工作,若有明确起火的,扣起火点所在村的包村干部的分,若没有明确起火点,扣所有着火村的包村干部的分)。
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能量化排名的前6名村的包村干部依次加6—1分;对涉及部分村的中心工作,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加30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减30分。
(2)日常工作(是指所承担的站上工作和每天安排的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减包村干部3分。
由主抓领导考核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
(3)参加会议情况(是指全乡性的大会)。
包村干部本人及所包村的村干部不能按时(含早退)按要求参加的减10分。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支书和村委主任要向书记或乡长请假并由包村干部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办公室负责考核,主抓办公室领导签字后存档)
3、考勤情况:
请假以请假条为准,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主管领导点名前说明情况,两日内补齐手续,月底统计请假条。
请假一次减3分,缺勤一次减20分;本人因病请假(乡级以上医院证明)确实不能上班的经书记或乡长批准后不扣分;超过一周需请长假的,需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扣发当年年终奖,年终末位淘汰;直系亲属因病(乡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请假的,每月另加2天假期,超过2天的开始扣分。
(白天和夜间分别计算,夜间查岗不到者,视为缺勤。
办公室负责考核,主抓办公室领导签字后存档)。
4、值班情况。
值班人员需24小时在岗,因事请假的罚50元并扣10分,因病或红白事确需请假的,报带班领导同意后报书记或乡长批准不罚钱不扣分;找人替班罚款50元,并扣5分;旷班的罚款100元并扣20分,凡抽查不在岗的一律按旷班处理。
5、平时工作和考勤情况在及时公布的基础上,下月初汇总公布。
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75+基本称职×25
评议情况:
得分=
总票数
三、对承担单项工作的干部考核分为平时工作、目标考核、考勤情况、评议情况四个方面,分值分别为400分、300分、200分、100分(计分办法为部门所有人员每人计算)。
1、目标考核按照年初设定目标进行
财税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民政工作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抗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乡纪委保质保量完成乡党委及县纪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党政办工作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组织建设工作位于全县前8名;信访(综治)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在综治信访考核中,力争信访进入一类乡镇,综治进入二类乡镇;村镇建设中心保质保量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经济发展办公室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全县前10名,招商引资力争上级表彰;计生服务中心确保人口出生率12.45‰,自然增长率6.9‰;人社所确保各项工作进度的及时落实;安监所争创县级先进所,创建县级先进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不低于全县前八位,林业、畜牧业工作争取全县先进乡镇。
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把目标量化到人,完成目标的得满分,完不成的按有关规定扣45分。
2、平时工作:
信访办:
(1)乡排消例会每月5日前召开,材料7日前整理上报。
乡级信访工作例会每月月底召开,材料于次月5日前整理上报,村级信访工作例会召开情况统计及通报于次月5日前整理上报,乡信访工作专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材料于本季度末整理上报。
以上各会的材料因整理不规范或逾期上报被上级信访部门每通报一次,信访办所有人员各扣5分。
(2)重大决策事项信访评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应当进行信访评估,信访办未及时进行信访评估而导致重大信访问题发生的,所有信访办人员减20分。
(3)各类信访案件不能按期办结的,每案减1分,被上级部门通报的减3分,报结后被退卷的减20分。
(4)规范接访程序和手续,坚持陪访,推行信访代理。
“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的各种表册于次月10日前装订归档,因逾期或整理不规范被上级部门通报的减5分。
(5)及时规范填写各类信访表册,做好各类信访统计,因此在半年或年终考核中被上级部门扣分的减20分。
(6)坚持办公室日常值班,保证工作期间在岗,无故脱岗一次减20分,特殊时期无故脱岗一次减30分,未按要求进行零报告、日报告的减10分,被上级信访部门通报的减20分。
(7)县群工部每出现一案减少赵营乡积分的,对信访办工作人员分别加10分,按当月《滑县信访工作责任制量化积分情况通报》减少赵营乡积分的17%计算。
(8)坚持每天记录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综治、维稳部门进行日常报告;坚持每个工作日登陆综治工作平台,及时读取通知、信息,上传各类报表。
因值班记录、登陆平台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值班人员10分。
(9)每月20日前上报综治报表、工作信息,及时上报上级安排的各种材料,因材料上报不及时被通报的,扣每人10分。
(10)及时规范整理综治各类记录、台账、表册、版面、审核村级综治资料,在年度检查中因资料整理影响全乡成绩的扣20分。
党政办公室:
(1)做好日常值班,保证电话畅通,做到上传下达,及时准确到位。
每出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上传下达不及时造成工作被动的减值班人员5分,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每人扣45分。
(2)按时点名,严格执行乡考勤制度,每出现一次不按时点名或执行考勤制度不力的减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10分。
(3)每周两次到县委文件交换柜取文件并及时传阅,不能按时收取并传阅的,出现一次减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5分,被通报的每人减10分。
(4)县乡文件及各种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对不能及时整理归档的每次减3分。
(5)筹备、服务好乡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确保不出漏洞,出现一次,减办公室所有人员10分,服务好乡日常会议的会务工作,每出现1次漏洞减3分。
(6)年内上报信息不少于30篇,被上级采用不少于10篇。
每采用一篇调研文章加10分,信息任务每超1篇加10分,每少1篇减10分;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每少报1次扣10分,因部门负责人未与办公室结合,被通报的扣该部门每人20分;信息被市采用1篇加20分,被县媒体采用的加10分,被市媒体采用的加20分,安阳日报头版加30分,被省媒体采用的加50分,被河南日报头版采用的加100分,同时被多家媒体采用的,按最高级别计算。
(7)做好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和舆情监控,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扣20分。
(8)坚持办公室日常值班,保证工作期间8小时在岗,无故脱岗一次减20分,特殊时期无故脱岗一次减30分。
(9)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由相关部门汇同办公室及时上报,上报不及时的扣相关部门10分,办公室5分;相关部门没有通知办公室的,办公室不扣分。
民政所:
(1)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类民政对象要底数清楚,做到动态管理,对底数不清,不能按要求进行动态管理的出现1户减5分。
(2)民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发放,服务到位,对不能专款专用,发放不及时的减5分。
(3)确保各类民政对象的资料档案保存完好,否则减30分。
(4)坚持办公室日常值班,保证工作期间8小时在岗,无故脱岗一次减20分,特殊时期无故脱岗一次减30分,
财政所:
(1)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准确做好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工作。
对不能落实到位的,每发现1户减3分。
(2)按照政策规定管理使用村级经费,监督各村民委员会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指导村会计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下账,对不能及时下账的每村少1次减3分。
(3)坚持办公室日常值班,保证工作期间在岗,无故脱岗一次减20分,特殊时期无故脱岗一次减30分。
计生办:
(1)中心工作:
指上级安排的春秋两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及迎接省、市、县计生检查工作。
(2)平时工作:
指组织育龄妇女康检,报送报表等。
(3)坚持办公室日常值班,保证工作期间在岗,无故脱岗一次减20分,特殊时期无故脱岗一次减30分。
经济发展办(安监所):
(1)制定乡域经济发展规划。
因工作不到位被非公经济业主投诉的,每起减经济发展办5分。
(2)在重大节日、特殊时期以及每个月都要对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将资料归档备查,每少一次减安监所5分。
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否则减安监所人员10分。
(3)每发现或被举报一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炮竹、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未取缔的减安监所10分。
(4)完成上级安排的安监人员培训目标,每少一人减安监所3分。
农业服务中心:
(1)年内争取农口的各类项目(如农业开发、水利、林业、畜牧、农技、农机等)至少1个,否则减10分。
(2)年内建成百亩园一个,畜牧养殖小区两个,每少一项减农业服务中心10分,多一个加10分。
(3)做好农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病虫害防治、日常报表等),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否则每次减农业服务中心3分。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土地所、环保所、城管所):
(1)按照卫片执法的要求,对违规占地的案件处理到位,否则每案减村镇建设服务中心5分。
(2)对符合土地管理规定发展用地,积极做好协调,否则每宗减村镇建设服务中心10分。
积极协调符合政策规定的发展用地土地变更,每变更一宗(5亩以上)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加10分。
(3)处理好交办的土地、环保方面的信访案件。
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上访的,减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分。
(4)确保乡政府驻地街道整洁、畅通。
每发现一处垃圾未清理到位的,减村镇建设服务中心1分。
(5)保证工作期间在岗,无故脱岗一次减20分,特殊时期无故脱岗一次减30分,
乡纪委:
(1)完成县纪委下达的案件办理任务,每少一件减乡纪委10分。
(2)对乡政府机关及乡直部门在职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纪律加强管理,对中午饮酒、无故脱岗等现象进行处罚,处罚不到位的减乡纪委10分。
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批评的扣纪委10分。
(3)按时对乡机关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把汇总结果进行公示,超过一天减乡纪委5分。
(4)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民政低保政策的在职人员进行处理,处罚不到位的,每例减乡纪委10分。
人社所:
(1)养老保险发放不及时减人社所10分。
(2)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小额贷款调查、落实、申报不及时的减人社所10分。
(3)确保完成县局下达的工伤保险任务,完不成任务的减人社所10分。
(4)坚持办公室日常值班,保证工作期间在岗,无故脱岗一次减20分,特殊时期无故脱岗一次减30分。
(5)考勤情况、评议情况同上。
四、加减分项目
1、凡出现一次到乡政府直接找书记或乡长上访的,不予追究;同一人、同一事若再次到乡直接找书记或乡长的,对上访人所在村的包村干部减5分,但按规定已处理到位,无理缠访的不扣分;凡出现一次赴县个人访的,上访人所在村的包村干部扣10分;凡出现一次赴市个人访或赴县集体访的减50分;凡出现一次赴省个人访或赴市集体访的减100分;凡出现一次赴省集体访或赴京个人访的减200分(对涉法涉诉或未纳入稳控范围的特殊人员、特殊案件涉及上级部门的扣分比例参照上级信访规定),赴县及以上上访的,凡是提前获取信息并上报仍被登记的减半扣分,未被登记的再减半扣分;由计生、环保、土地、民政等单项工作引发的上访案件,减计生、环保、土地、民政等单项工作包村人员的分值,无包村人员的情况下扣部门全体人员的相应分值。
2、考勤按月计算,凡满勤的加5分(公差视为出勤)。
3、所包村受县表彰的加10分,受市表彰的加20分,受省表彰的加30分(系统表彰按级别确定)。
本人受县级表彰的加5分,受市级表彰的加10分,受省级表彰的加20分。
4、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被县评为先进的,部门负责人加20分,其他人加10分。
对全县排序为前三名的分别奖30分、20分、10分;被市评为先进的,加30分;受省表彰的加50分(系统表彰按级别确定,同时受到两级以上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分值计算)。
对在县排序后三名部门的所有人员分别减10分、20分、30分。
5、各项工作在我乡召开先进工作现场会的给该部门加5分;各项工作在我乡召开落后工作现场会的扣该部门5分.
6、对工作中造成负面影响的扣分。
写书面检查的扣10分、被通报批评的扣20分、进行诫勉谈话的扣30分、被处以警告或记过的扣50分、被处以严重警告或记大过的扣100分。
7、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指非工作日迎接上级检查、开会并由乡主要领导安排的),每加班1天加3分,须有主抓领导同意带班领导确认,3日内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加分。
8、保持好办公场所卫生,做到整洁,脏、乱、差的扣所有人员5分。
9、一年内部门单项工作或临时性工作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部门负责人2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通报两次扣部门负责人40分并给予停职检查处分。
10、部门单项工作在年终考核评比中,被上级部门评为倒数第一,扣部门负责人100分,倒数第二,扣部门负责人80分,倒数第三,扣部门负责人60分,部门工作人员减半扣分。
11、部门所承担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扣部门全体人员各100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年终奖。
五、奖惩
对年终绩效考核积分在前七名的人员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500元,对积分在700分以下且排在后三名的实施处罚,最后一名的予以末位淘汰,并处罚金1500元。
凡被淘汰对象,在机关内部自找工作岗位,如一月内找不到岗位的停发工资,第二名、第三名除诫勉谈话外,分别处罚金1000元、500元。
六、本办法自2012年3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