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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吊装安全监督.docx

爆破吊装安全监督

爆破作业现场监督程序

一、警戒设置

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3、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

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

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二、爆炸物品分发

1、爆破监管员与企业爆破员共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情况,清理人员,释放警戒线,安排警戒人员。

2、当车辆到达后,监管员首先和押运员办理交接;押运员持《配送单》(发放联)将该作业现场的爆炸物品如数卸下,监管员根据《配送单》的发放联认真登记交接,确认货物品种、数量、规格无误后按爆炸物品《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装卸。

3、监管员、押运员和爆破员共同监督货物的存放,按照《安全规程》对卸下的爆炸物品分类堆放。

4、监管员要检查配送车辆是否带有防火帽,提醒关闭手机,严禁现场吸烟;要求运送的机动车必须熄火。

5、领取爆炸物品的爆破人员要服从监管员的指令,先填写领取表和相关手续。

履行完手续,监管员进行发放,顺序为先发放炸药,再发放雷管。

6、领取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发放,分开领取,严禁由一个人同时领取、搬运炸药和雷管。

7、监管员在像爆破员发放时,必须做到票据和实物相符;炸药、雷管编码要登记准确;需要交给用户的单据及时交付,将自己留存的单据及时整理好,不能丢失和散乱。

三、现场监管

1、爆炸物品准确无误的交给爆破员后,监管员对爆破员装填药过程全程监督,装填爆炸物品要按照《安全规程》操作

2、监管员检查作业现场秩序,巡查警戒线和警戒人员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爆破人员实施作业,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

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

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

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

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

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

除爆破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四、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1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2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标志。

3每次爆破后,监管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4爆破作业完毕出现盲炮的,监管员监督爆破员按照《安全规程》进行妥善处理,直至危险排除并监督销毁报废的爆炸物品。

5、清退剩余爆炸物品,逐一登记装箱,并与押运员交接运回。

6、清理爆炸物品残渣,不能清退的安照《安全规程》进行现场销毁。

7、爆破作业全部完成后填写监管现场记录,爆破员和监管员都认为没有问题后签字。

8、结束监管返回,上报监管记录并备案

吊装作业安全监督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监理规划”中对风力发电机、塔筒吊装工程有关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明确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作业中的职责和权利,确保所监理工程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1.1.1本专业工程特点:

起重吊装工程危险性大,事故发生具有随机性、隐蔽性、突然性,受现场条件、人员条件、气象条件、技术条件影响大。

因本工程向高、大、难方向发展,起重高度大、起重量大、起重构件体形庞大复杂,技术难度大。

因而监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在事前控制,施工实施过程中坚持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施工的原则,加强巡查,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2使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华能满洲里市东湖区风电场一

49.5MW工程风机、塔筒吊装单项工程监理方案。

1.3引用标准及编制依据。

1.3.1本工程施工合同、设备订货合同、物资供应合同、设计合同、调试合同等有关本专业部分;

1.3.2经过会审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

1.3.3主要设备、材料制造厂家提供的出厂技术证件、技术文件;

其他应具备的厂家出厂技术证件、技术文件;

1.3.4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程、规定、导则、条例等;

1.3.5外委件、外购件现行质量标准;

1.3.6本工程监理规划;

1.3.7经业主批准(发布)的工程管理制度;

1.3.8设计、设备修改签证、附加说明或会谈协议文件;

1.3.9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3.10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3.11风机、塔筒吊装施工合同。

1.3.12本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1.3.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3.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4—2001)。

1.3.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1.3.1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T5007-2004)。

1.3.17《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2005

1.3.18塔筒厂家的设备组装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及验收标准。

1.3.19《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若干规定》(2002—01-21实施)。

1.3.20《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DL/T5191-2004)。

1.3.2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1)

1.3.2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3.2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24《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电建(1995)410号;

1.3.25《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

1.3.26《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83;

1.3.2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1998;

1.3.2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1.3.29《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1.3.30《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

1.3.3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3.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1.3.3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1.3.34《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1.3.3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用)[2005]83号;

1.3.36《风力发电机组装配和安装规范》GB/T19568—2004。

1.3.37《风力发电机组装配和安装规范》GB/T19568—2004;

2、内容及要求

2.1工程概况:

内蒙古紫光化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风能资源配置文件批复,由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开发150MW风能资源。

本期为满洲里达永山风电场一期工程,规划装机49.5MW,布置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机。

3.监理范围,监理目标及主要工作内容

3.1监理范围

3.1.1监理工程范围:

风机塔筒吊装,组装全过程监控

3.1.2监理作业范围:

对吊装.组装所用材料,构件和加工制作安装以及工建设的施工工序,工艺建设等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投

资控制,协调施工方与建设方的互相沟道,协调安装与

土建施工单位的工序交接及相互间的施工配合。

3.2监理目标

3.2.1监理总目标在建设单位,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监理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通过监理工程师勤奋而谨慎的工作,对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实施有效的控制扮,实现合同规定的工程监理目标,以优质服务赢得业主的满足,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3.2.2进度控制目标,保证作业计划及时完成,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3.2.3质量控制目标: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争取优良。

3.2.4投资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款项支付控制在承包合同价内。

3.2.5安全控制目标:

保证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率为零,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发生损坏及安全事故为零。

3.3监理工作内容

3.3.1根据《监理规划》编制专业监理作业实施细则。

3.3.2检查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安装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3.3.3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

参加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3.3.4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作业指导书。

3.3.5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特殊工种上岗证。

3.3.6审查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申请。

3.3.7对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实行控制,进行合同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3.3.8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和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的正式验收。

3.3.9审查施工单位的月、季、年的完成工程量表,并审批相应的拨款通知,仔细审查施工方案,减少合同外价款的发生。

3.3.10检查吊装安全方案,并检查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监督执行。

4.监理工作流程及主要监理措施

监理工作流程:

4.1进度控制及监理措施

4.1.1承包方提出作业计划→监理审核→监理监督作业计划的实施→进度盘点修正。

4.1.2进度监理措施

4.1.2.1审查施工作业计划能否满足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4.1.2.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核定形象进度和完成主要工程量。

4.1.2.3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差异,并影响并键线路时应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落实补救措施。

4.1.2.4行使形象进度确认权,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计划任务。

4.1.2.5检查劳动力,施工材料,半成品及施工机械能否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2质量控制流程

4.2.1质量控制流程及监理措施

4.2.2质量监理措施:

质量监理措施主要从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来实现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

4.2.2.1质量的事前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和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健全。

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核查设计变更并提出监理意见。

审查工程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能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能否满足工程需求。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手册和程序文件在本工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所有计量仪器及起重设备必须有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计量检定合格证明。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和环保方面的内容;

施工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落实;

必须制定现场安全措施报监理部和现场指挥组审查批准;

每天开始吊装前必须由现场指挥组对吊装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

-吊装人力充足,结构满足工作需要;

-参与吊装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吊装使用的安全用具充足合格;

-吊装使用的大型吊重机械设备证照齐备并经报审合格,现场实际使用的规-格、性能应与报审的相一致;

-检查合格后由指挥组长向现场吊装总指挥签发开工令。

严格审批施工单位报批的开工报审材料,特别是《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部分内容;吊装现场平面布置应严格审查,确保主、副吊车行走和工作过程中均不得将重力荷载加在风机基础范围上;严格检查基础施工成品质量,尤其是基础环上平面的水平误差,不得超过2毫米;与塔筒的接触面平整,无划痕和毛刺等缺陷,如有必须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塔筒到货卸车过程中严格检查塔筒身部表面防腐漆不得有剥落、划痕等损伤,如有,要分清责任的,吊装前必须做补漆。

严格检查各段塔筒两端接接触面,应平整,无划痕和毛刺等缺陷,如有必须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叶片到货卸车过程中严格检查,不得有任何破损,如有,必须分清责任,通知厂家来人处理或更换。

风机和与风机相配套的配件、零部件到货卸车过程中都必须检查包装完好,如有损坏必须分清责任,被包装物如有损坏应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妥善处理;风机机舱、轮毂、箱变及其它配套零部件运至现场在安装前要妥善保管,指派专人24小时看守,要采取防风、防雨、防盗、防破坏措施;叶片属于大柔性构件,在向轮毂上吊装前应始终放置在叶片支撑架上,且叶片任何部位均不得因接触地面而受力。

4.2.2.2质量事中控制

严格工序交接手续,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要进行自检,并填质量验收评定记录,并在三级自检验收合格上报监理进行四级验收。

施工所用材料必须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利用质量认证权和技术签证权,监理工程师在月工程进度款支付时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4.2.2.3质量事后控制

参加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及评定工作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监督施工单位质量缺陷处理并负责验证。

技术文件,内部资料整理及归档。

4.3安全控制流程及监理措施

4.3.1安全控制流程:

承包方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理方审核→监理方监督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4.3.2安全管理措施

4.3.2.1检查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3.2.2各专业监理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视和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应跟踪监控。

4.3.2.3施工单位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吊装开始后,在整个吊装过程中,现场吊装作业必须由施工总指挥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其他任何人(包括现场指挥组和各方各级领导)都不得干扰,不准越过、抛开总指挥擅自向正在吊装施工的人员发号施令。

4.3.2.4在吊装过程中,各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如发现重大问题可以向施工总指挥提出,供其参考;

4.3.2.5所有进入吊装施工现场的人都必须戴安全帽,都必须听从现场吊装总指挥的指挥,非施工单位的吊装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和在危险地带逗留;

4.3.2.6登塔进行高空作业人员登塔前必须装备好安全带、防护鞋、防护手套、安全帽、连体服、反光背心…等安全用具,在高空作业过程中任何时候均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

4.3.2.7登塔进行高空作业人员在迄今为止一年内应进行过身体健康检查,未发现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妨碍高空作业的疾病;

4.3.2.8严禁饮酒后八小时内登塔进行高空作业;

4.3.2.9叶轮安装完毕必须立即将叶轮锁住;

4.3.2.10在吊装期内每天清晨都要有专人负责与当地气象台站联系,获取当地当天的风速资料,风速V≥10米禁止吊装塔筒和机舱;风速V≥8米禁止吊装叶轮;

4.3.2.11发现严重威胁现场安全时,监理工程师可令其暂停施工及时整改,必要时报总监下达《暂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消除威胁因素后,经监理工程师核实由总监签发《复工令》方可复工。

4.3.2.12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现象应及时制止,若无效,下达《监理通知单》,令其改正整改并履行签认手续。

4.4合同管理流程及监理措施

4.4.1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尽量避免及减少承包商的索赔,及时收集整理反索赔的证据。

4.4.2发生争议或索赔事件,监理工程师要及时调查取证,依据合同公平协调,保护双方利益,协调不成则按施工合同提交仲裁

4.4.3超出合同范围以外的争议,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可在项目法人和第三方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监理的职能和判断,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

5.监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质量控制的内容及方法如下:

5.1设计质量

5.1.1参加设计监理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保证施工图纸的完整性、正确性,设计选型、选材、结构合理,保证专业之间接口一致,做到未经过会审的施工图不用于施工,保证质量和安全。

5.1.2对设计变更进行控制,严格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5.2设备质量

5.2.1协助审查设备订货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主要设备运输、卸货、保管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5.2.2确定开箱检验项目(见附表1),参加重要设备的开箱检查,对随箱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文件一同清点,对主要质量问题进行确认和签证,并跟踪监督处理结果;

5.2.3对风机设备到货检验时,应检查运输途中受到冲击碰撞的记录;

5.2.4对于需要暂时进行保管的设备,按设备保管要求进行现场保管,并定期或经常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维护,做好记录;

5.2.5已经领用而尚未安装的设备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损坏、丢失。

对清洁度要求较高的设备应避免灰尘保持环境清洁;

5.3施工质量安全

5.3.1参与施工队伍技术资质的审查,了解承包单位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状况、规章制度及实施、业绩等情况并给以认可,对参与施工的人员的资质给予确认,检查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

5.3.2对大型起重设备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件的查验,并给予确认。

对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器具的技术条件、完好状态、精度进行确认,监理工程师亦应准备常用检测工器具,检验吊装所用的索具及相关的工器具的试验报告;

5.3.3道路必须能够承受重达400吨,道路宽度不小于9.5M,最大坡度不大于10%;

5.3.4履带起重机操作检查:

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

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新购置或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试吊,如静载试验(最大起重加25%)及动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10%),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特运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余量。

起重机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加油时附近严禁烟火,油料着火严禁浇水,应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或湿麻袋等物扑灭。

现场必须设专人指挥吊车;

5.3.6检验基础环水平,检查基础环的法兰,表面是否清洁。

检查基础环法兰与下节塔筒的法兰是否涂有密封胶。

吊装下节塔筒时严禁与基础环内的控制柜发生碰装。

在紧固塔筒法兰盘时,是否从四个方向预紧;

5.3.7吊装塔筒时,在风速增加情况下,由于涡流影响,塔筒可能产生共振,分成三段的塔筒不能全部吊装,,只能吊装前两段。

机舱和顶层塔筒的吊装必须在一天完成。

风速超过10米/秒时禁止吊装机舱和叶片;当风速超过15米/秒时停止所有吊装工作。

当天吊装完成的风机必须施加力矩,力矩检查见下表2;

5.3.8对本工程的吊装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参加重要工程项目施工技术交底;

5.3.9按合同规定和有关方面的要求,加强施工工艺过程控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商定质量控制点(C、S、W、H);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对重要施工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跟踪和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严格检验程序;

5.3.10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和监督,保证施工环境的质量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经常组织质量监督检查活动,检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资料、报告等,对工序质量进行控制。

正确行使质量监督权、质量否决权;

5.3.11按事先商定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项目划分表,明确检验评定范围。

认真检查和签定验评范围内每个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并进行验收及签证。

验评中应对有关施工技术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等资料进行审查,验证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正确性。

凡按规定需经监理工程师检验、验收签证的部分,应在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将记录提前12小时递交监理工程师,经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杂承包单位报送的记录后,12小时内未提出理由又不到现场检验,则被视为认可,并补办手续,但对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只负的责任。

按照《电力基建工程厂用电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及《机组整套启动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要求督促承包单位进行认真的检查,按阶段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安装记录,协助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监检;

5.3.12参加由质量监督部门主持的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对处理措施的审核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在完成后检查验收,并对处理质量作出评价;对工程一般质量事故,监理负责组织进行原因分析,负责处理后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评价;

5.3.13作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盘点本专业未完工程和消缺项目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清点备品、备件并组织移交、验收;审查竣工资料目录和清册;

5.3.14吊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应提出工程监理工作总结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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