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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制定)

(总校稿1)

主编单位:

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编写组

2012年8月

制定说明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程》(JTJ/T289--97)自1998年颁布实施以来,在指导我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随着我国港口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水平也有很大提高。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根据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要求和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交水技发[2001]286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对该规程进行了制定,编制形成《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编写过程中,编写组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广泛汲取了各地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的相关标准,征询了各方意见,并安排了部分工程验证。

力求能反映出近年来港口设施维护管理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成果。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长江航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集团设计院和大连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本规范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设[2002]273)具有同等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8章和4个附录。

各章主要编写人员如下:

第1章总则赵立鹏杨艳 张建国 陈浩宇

第2章术语陈浩宇赵立鹏刘富强胡宁张强

第3章基本规定赵立鹏杨艳张建国丁乃庆胡宁李俊毅

第4章技术状态分类标准赵立鹏王友元范卫国胡宁李俊毅陈浩宇

苏林王石挺丰李森林

第5章安全使用规定杨艳刘富强戴玉琴陈文典王龙华陈浩宇

第6章检测与评定赵立鹏陈浩宇李俊毅王友元董海军范卫国

苏林王周发凯

第7章维修养护赵立鹏陈浩宇周发凯王龙华胡宁莫兴文李森林

张建国马化雄李俊毅张强苏林王刘岩范卫国

戴玉琴伍华陈文典石挺丰

第8章技术档案张建国石挺丰周发凯戴玉琴赵立鹏 陈浩宇周云

附录A港口设施基本状态管理台账刘富强杨艳张建国胡宁陈浩宇

李俊毅赵立鹏周云

附录B港口设施巡查记录表胡宁张建国李俊毅陈浩宇赵立鹏

附录C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赵立鹏陈浩宇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

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

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地址:

北京安外大街甲88号610,邮政编码:

100011)、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大沽南路1002号,邮政编码:

300222)。

以便修订时参考。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3)

4技术状态分类…………………………………………………………(4)

4.1港口主要设施技术状态分类…………………………………(4)

4.2港口附属设施技术状态分类…………………………………(12)

5安全使用规定…………………………………………………………(13)

5.1一般规定………………………………………………………(13)

5.2码头……………………………………………………………(13)

5.3防波堤、引堤和护岸…………………………………………(14)

5.4港池与航道……………………………………………………(14)

5.5港区道路与堆场………………………………………………(15)

5.6港区铁路与装卸机械轨道……………………………………(15)

5.7油与液体化工品储罐及管线…………………………………(16)

5.8仓库……………………………………………………………(16)

5.9消防设施………………………………………………………(17)

5.10环保设施………………………………………………………(17)

6检测与评定…………………………………………………………(18)

6.1一般规定………………………………………………………(18)

6.2定期检查………………………………………………………(18)

6.3定期测量与观测………………………………………………(20)

6.4定期检测………………………………………………………(21)

6.5特殊检测………………………………………………………(28)

6.6技术状态分类评定……………………………………………(29)

7维修养护………………………………………………………………(31)

7.1一般规定………………………………………………………(31)

7.2码头……………………………………………………………(31)

7.3防波堤、引堤与护岸…………………………………………(33)

7.4港池与航道……………………………………………………(34)

7.5港区道路与堆场………………………………………………(34)

7.6港区铁路与装卸机械轨道……………………………………(35)

7.7油与液体化工品储罐及管线…………………………………(35)

7.8停靠船设施与防护设施………………………………………(35)

7.9混凝土和钢结构防腐蚀………………………………………(36)

8技术档案……………………………………………………………(37)

附录A港口设施基本状态管理台账……………………………………(38)

附录B港口设施巡查记录表……………………………………………(41)

附录C用词用语说明……………………………………………………(42)

条文说明…………………………………………………………………(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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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加强港口设施维护的技术管理,提高港口设施维护的技术水平,保障港口设施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港口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1.0.3港口设施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适时维修”的原则,加强对港口设施的检查、检测、评估和维修,保持港口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努力提高港口设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1.0.4港口设施的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港口设施是指港界内的水工建筑物、陆上建筑物及所有装卸机械等的总称。

港口主要设施包括:

码头、防波堤、引堤和护岸、港池、进出港航道、锚地、港区道路与堆场、仓库、油与液体化工储罐、港区铁路与装卸机械轨道及其他生产与生产辅助设施等。

港口附属设施包括:

系靠船设施、消防设施和防护设施等。

2.0.2保养

对港口设施进行预防性养护,或对其轻微损坏部分进行修补,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2.0.3小修

对港口设施的局部损坏、一般性缺陷和病害进行修理,以保持设施技术状态类别。

2.0.4中修

对港口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局部综合修理,提高设施的技术状态类别,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核定的使用标准。

2.0.5大修

对港口设施的严重损坏进行全面综合修理,提高设施的技术状态类别,以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核定的使用标准。

3基本规定

3.0.1港口设施维护一般包括港口设施的使用管理、检测评定、维修养护和档案管理等。

3.0.2港口设施必须按照设计或核定的使用功能、使用标准和使用要求使用。

3.0.3港口主要设施技术状态可分为五个类别,一类(好)、二类(较好)、三类(较差)、四类(差)和五类(危险)。

3.0.4码头系靠船和防护等附属设施的技术状态可分为二类(较好)和四类(差)两个类别。

3.0.5港口设施应根据设施的技术状态进行维护。

3.0.6港口设施的维修养护可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和大修。

一、二类设施应以保养和小修为主;三类设施应进行中修;四类设施应进行中修或大修;五类设施应进行大修,或经检测评定后报废、拆除。

3.0.7对于因偶然事故造成设施的局部较大损坏,应进行现场调查、检测评定,根据检测评定结果进行处理。

3.0.8对于技术状态为四类和五类的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单位对其结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评估。

检测评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J302)执行。

3.0.9对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施,必须对其结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

3.0.10对于经评定为无修复价值的设施应申请报废。

3.0.11港口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应建立维护管理制度,负责设施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测与评定、维修养护等管理,并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0.12港口设施维护应建立技术档案。

4技术状态分类

4.1港口主要设施技术状态分类

4.1.1港口主要设施技术状态类别划分标准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港口主要设施技术状态分类表4.1.1

技术类别

技术状态

评定标准

一类

①重要部位及构件完好;

②次要部位及构件个别轻度损坏;

③结构无明显沉降、位移和变形;

④承载力不低于设计值

二类

较好

①重要部位及构件有个别轻度损坏;

②次要部位及构件有少量中度损坏;

③结构无明显沉降、位移和变形;

④承载力不低于设计值

三类

较差

①重要部位及构件有少量中度损坏;或出现轻度功能性损坏,但发展缓慢,尚能维持正常使用;

②次要部位及构件有大量中度或少量严重损坏,功能降低,进一步恶化将不利于重要构件的安全或正常使用;

③结构有沉降、位移和变形,但不影响整体稳定;

④承载力不低于设计值

四类

①重要部位及构件有大量中度损坏或劣化,或出现功能性损坏,但发展缓慢,尚能维持使用;

②次要部位及构件有大量严重损坏或劣化,功能明显降低,不利于重要构件的安全或正常使用;

③结构沉降、位移和变形较大,影响整体稳定;

④承载力低于设计值

五类

危险

①重要部位及构件有大量严重损坏或劣化,出现功能性损坏且发展迅速,不能维持使用;

②次要部位及构件有大量严重损坏或劣化,失去应有功能;

③结构沉降、位移和变形严重,整体不稳定;

④承载力低于设计值

注:

①“完好”---表示结构或构件没有出现损坏或劣化;

“损坏”---表示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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