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215175 上传时间:2023-01-2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2.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docx

《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docx

注册会计师市场准入制度

注册会计师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04级:

张传高

摘要:

完全依靠内部自律不可能解决注册会计师的诚信问题,必须加强外部监管,使注册会计师在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时承担相应的成本。

外部监管包括行政监管和司法监管,其中最重要的是司法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更重要,因为注册会计师会因受到司法起诉而承担很高的犯法成本。

安达信因可能遭到美国司法部的司法起诉而面临倒闭的危险,它的客户已经大量流失,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因此,司法部门的积极介入、严格执法可以在监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方面发挥很大的作用。

而且,对违法的注册会计师处罚,其意义不仅在处罚本身,对后来者也可以起到警戒和教育作用。

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

恰当的惩处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问题,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行为应该根据舞弊过程及其造成的后果恰当地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在追究法律责任形式上应确定这样的原则:

行政责任的追究更多地考虑审计舞弊过程;民事责任的追究更多地考虑审计舞弊的后果;刑事责任的追究综合考虑审计舞弊的过程和结果,在界定与追究法律责任的轻重程度上应有一个合理的范围,不能忽轻忽重失去惩戒应有的严肃性。

另外,相关部门还应该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股份制企业股东大会加大对企业管理当局的监督,特别是加大对相关财务部门的审计工作,从企业的源头杜绝虚假审计报告的产生。

 

关键词:

虚假审计;审计舞弊;考试制度;审计招标

目录

 

引言

一、发生虚假审计报告的主客观原因·······································································1

1、虚假审计报告的主观原因··················································································1

2、发生虚假审计报告的客观原因是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存在内在矛盾··········1

3、注册会计师受到的惩戒程度较轻······································································2

二、提高注册会计师诚信度是主要的对策·······························································2

1、内部自律的必要性和措施··················································································3

2、审计招标制是企业以招标方式选择会计是事物所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4

3、外部监管的必要性和措施··················································································4

三、注册会计师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4

1.从报考条件来看····································································································5

2、注册会计师的考试范围分析··············································································5

3、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来看··········································································6

4、从注册会计师工作本身来看··············································································6

1、将主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分为三个等级,三级、二级、一级。

三级为基础级,一级为最高级  7

2、设置各级考试的范围··························································································7

3、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的考试限制··········································································7

4、有关后续教育的考试内容··················································································7

5、教材方面的改进··································································································7

结束语

参考文献·······················································································································8

    

注册会计师是作为一个中介者的身份出现的,他的作用是保护投资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利益。

为此,注册会计师必须以独立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身份出现的,这种独立既是形式上的,也是实质上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做到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如果注册会计师和某一方有利益关系,为了自身利益,他可能会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偏向这方,另一方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可以说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基础和灵魂。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的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要做到注册会计师完全的独立性是不可能的,本文将就注册会计师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发生虚假审计报告的主客观原因

1、虚假审计报告的主观原因

注册会计师制度要求注册会计师以独立身份,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但事实上,由于注册会计师制度有内在矛盾,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职业道德、客观公正都不可能完全做到发生虚假审计报告的主观原因是注册会计师有追逐自身利益的动机,他们本能地从自身利益出发去决定自己的好恶,心理学家称这种现象为“自我产生的偏差”。

这种偏差存在于任何人的心理中,是人类的本性。

正是这种偏差使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时,自发的在公正地基础上通过影响公正性属性的重要性来使自己的好恶合理化。

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做出职业判断时,不可能不受自身利益的影响。

只要人类的这种本性存在,发生虚假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就必然存在。

2、发生虚假审计报告的客观原因是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存在内在矛盾

在现代股份制企业中,名义上是股东大会拥有聘请注册会计师的权力,但实际上,真正拥有这项权力的是管理当局。

管理当局的报酬和升迁是和企业的财务状况好坏联系在一起的,受利益驱动,他们会将公司的财务状况描述得尽可能好,他们需要会计师为他们这份财务会计报告贴上“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标签,以便获得更大的利益。

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选择注册会计师时,首先考虑的是能为自己利益服务的注册会计师。

如果注册会计师坚守职责,正确指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粉饰企业财务状况的问题,管理当局的利益显然受到损害。

管理当局反过来会解雇这些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于是这些注册会计师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但这种审计报告的受益者却是模糊的,没有一个明确的受益者会对此给予注册会计师直接的回报。

相反,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偏向于管理当局,管理当局显然是受益者,他们会回报注册会计师,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两方都受益。

所以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有一个利益汇合点。

这个汇合点是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内在矛盾。

正是这个矛盾决定了虚假审计报告一定会产生。

应当说包公是有的,而且有一大批,但作为一个注册会计师群体,要求人人是包公,显然是不现实的。

据审计署2001年对16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质量检查,发现有14家会计事务所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就是一例。

3、注册会计师受到的惩戒程度较轻

我国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舞弊的程度有过轻之嫌,我国针对注册会计师舞弊行为监管部门主要采取警告、暂停执业、罚款等行政方式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的较少。

根据1993年到2005年中国证件监会的处罚公告,在对会计师事物所的处罚中,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警告、通报批评和内部通报批评占绝对比重为85.72%总罚金4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总计380万元,较为严厉的处罚包括撤消证券业务资格和暂停证券业务资格,仅占14.28%,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中罚款、警告、通报批评和内部通报批评占绝对比重为80.46%,而市场禁入、撤消证券业务资格占19.54%。

据有关资料统计,从1985年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至今,有关方面对从业人员实行“终身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处罚的不过10于人。

由于监管力度严重不足,违规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称对违规者起不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另外,尽管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是“只对已被证券监管部门做出生效处罚的案件不接受集团诉讼”等前置条件恶毒存在使得注册会计师被诉讼的风险还是很小,可见单一的行政处罚手段降低了法律的威慑效应,在某种程度上使参与舞弊的注册会计师们怀有侥幸心理,纵容了注册会计师的舞弊行为。

二、提高注册会计师诚信度是主要的对策

只要产生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条件存在,这种制度的弊端就会继续存在下去,取消注册会计师制度是不现实的。

而且,经过几个世纪的建设,注册会计师制度日臻完善,在现代经济中确实发挥了“经济警察”的作用。

事实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总比没经审计的报告更可靠,毕竟注册会计师还有一定的独立性,也不可能完全与企业管理当局勾结起来,他们要受到舆论和法律的监督,也要考虑到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后果。

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注册会计师还是遵守职业道德的,他们出具的审计报告还是可靠的。

由于注册会计师制度固有的弊端,发生注册会计师联合企业经营者蒙骗依赖审计报告的人的事件是必然的,而且只要这种制度本身的弊端还存在,将来还会发生类似的事件。

这需要我们以客观的态度对待这种问题,针对发生虚假审计报告的主客观原因我们应从三方面入手,来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1、内部自律的必要性和措施

作为中介方的注册会计师,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判断能力对审计报告的质量影响很大,尤其是现代经济业务变化迅速,金融衍生工具不断产生,传统的会计方法往往无法跟上这种变化,经济业务和会计准则之间经常脱节,企业往往会利用这些漏洞粉饰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必须依赖其职业道德和职业判断能力对企业的这些会计处理做出合理的职业判断,签发公允的审计报告。

前些年美国发生的世界著名安然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安然公司并不是做假帐,而是将经济业务搞得很复杂,使用传统会计方法无法处理这些业务,而安达信的注册会计师在这时表现出来的低下的职业道德水平,没有客观地披露按常理应该可以预见的风险,结果发生了世界著名的安然事件。

经济业务和会计准则的脱节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必须有很高的职业道德。

因此,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业判断能力是保证审计报告质量的基本。

注册会计师要做到客观公正,必须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

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要对事不对人,认真审查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注册会计师还要提高自身的职业水准,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客观性;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担负起行业自律的责任,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教育和处罚;减少道德低下或有违规记录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机会,其主要措施如限制其市场准入甚至是吊销其职业资格证书,不分派其执行审计风险较高的审计项目或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其符合职业标准的道德水平开展诚信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开展职业后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判断能力。

2、审计招标制是企业以招标方式选择会计是事物所的一种项目管理制度

审计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主要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物所公开投标,由评审委员会按一定的标准选择负责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物所。

审计招标制通过引入一个独立的第四方(相对于委托人、受托的注册会计师之间及被审计公司管理层)来行使审计委托权,割断了公司管理当局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联系,从根本上隔离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的不当干涉,是对现有不合理的审计委托模式改革的有益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独立审计制度的缺陷。

3、外部监管的必要性和措施

完全依靠内部自律不可能解决注册会计师的诚信问题,必须加强外部监管,使注册会计师在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时承担相应的成本。

外部监管包括行政监管和司法监管,其中最重要的是司法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更重要,因为注册会计师会因受到司法起诉而承担很高的犯法成本。

安达信因可能遭到美国司法部的司法起诉而面临倒闭的危险,它的客户已经大量流失,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因此,司法部门的积极介入、严格执法可以在监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方面发挥很大的作用。

而且,对违法的注册会计师处罚,其意义不仅在处罚本身,对后来者也可以起到警戒和教育作用。

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

恰当的惩处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问题,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行为应该根据舞弊过程及其造成的后果恰当地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在追究法律责任形式上应确定这样的原则:

行政责任的追究更多地考虑审计舞弊过程;民事责任的追究更多地考虑审计舞弊的后果;刑事责任的追究综合考虑审计舞弊的过程和结果,在界定与追究法律责任的轻重程度上应有一个合理的范围,不能忽轻忽重失去惩戒应有的严肃性。

另外,相关部门还应该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股份制企业股东大会加大对企业管理当局的监督,特别是加大对相关财务部门的审计工作,从企业的源头杜绝虚假审计报告的产生。

三、注册会计师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会计咨询业务发展规划(草案)》的要求,未来CPA的数量将呈日益扩大的趋势。

因而,这些增加的人员是否都应来自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已成为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

我认为,自古至今,考试不失为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一种实务性极强的工作,仅凭通过了几科考试课程就担当起社会公众赋予的重任,是有些欠妥当的,其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报考条件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考试办法的规定,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

根据这一规定,原来没有从事过会计工作,有可能从未接触过凭证、帐簿,分不清借或贷的人士通过一段时间的突出复习,强化记忆,便能顺利及格,但一段时间过后,便又将许多内容抛之九霄云外。

倘若从考查条件来看,他们至少可

成为非执业会员。

协助查帐业务,从没有记过帐,立即要反过来查帐,提出高质量的审计意见,谈何容易!

而另一方面,有一些的确通过多年的实践工作,熟悉审计业务的专业人员却有可能因应试能力较差。

无法在注册会计师领域一显身手,从而出现了精通业务的人不是注册会计师;而是注册会计师的人在一大堆财务资料面前,却显得力不从心的反常现象。

2、注册会计师的考试范围分析

从考试范围来看,1991年、1993年、1994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法。

1995年考试科目改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五门。

即使如此,考试的内容也过于单一,并未能全面考察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而只是抽查了其中的一部分。

并且缺乏会计课程以外的相关专业知识的考查,如宏观经济组织理论,信息系统和决策过程等。

仅考虑到当今电算化会计的迅猛推进,被审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全部存于同张软盘,而且由于无纸凭证的出现,为失真会计信息的出现增加了另外一些途径。

倘若注册会计师不懂计算机知识,在计算机面前一筹莫展,是无法对财务信息进行鉴证的。

另一方面,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与国际间的交往日趋密切,国际间的合作也要求财务信息的国际性,企业的对外财务报表,不仅要提供给国内公众,也要提供给国外的信息使用者,作为财务信息的鉴证者——注册会计师,缺乏相应的外语专业知识,是不能圆满完成使命的。

3、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来看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分为审计业务、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审计业务按目的可分为一般目的和特殊目的。

一般目的的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特殊目的审计包括验资、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资信证明、经济案件证据的鉴定,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以及中外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而需委托的审计等。

其中的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主要要求审计人员熟悉基建预决算业务。

而考试的五科内容根本没有涉及这方面知识。

在审计证书的考试中,就有基建审计证的考试。

这说明只懂财务不懂基建知识的注册会计师是不可能开展此项工作的。

再如三资企业验资业务,即使在事务所工作了两年取得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能熟悉在创办三资企业过程中,外方出资时可能采用的作弊手段。

而三资企业的外方虚假出资的情况,目前在中国恰恰又掀起了一个接一个的轩然大波。

这一值得重视的问题,便又使我们对目前的资格考试提出质疑。

还有,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中还包括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如:

资产评估、代理记帐、税务代理、投资咨询、管理咨询、设计财务会计制度、帮助委托人制定会计政策、培训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

根据CPA报考条件,一部分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也可以参加考试,而他们所经历的只是从校门到校门的学习,没有任何的投资决策、管理决策经验,也没有实际操作过现行的会计政策,也就很难设计出更有效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因此,这种一次性考试过关,便成为高层次的监督人员—CPA执业人员,显然过于速成。

4、从注册会计师工作本身来看

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自始至终离不开与客户打交道,工作的最终成果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所撰写的审计报告上。

因此,交际才能与文字表述能力也应是注册会计师必备的素质,而现行的考试却无法检验这种素质。

四、注册会计师准入制度的完善

针对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存在的上述弊端,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使其趋于完善和合理,以期在三、五年内形成一套适合中国国情,卓有成效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

1、将主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分为三个等级,三级、二级、一级。

三级为基础级,一级为最高级

凡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未从事过会计工作者,在通过了三级考试后,还必须在某一事务所接受两年的培训,实习做一些如代理记帐等较基础的业务,熟悉各行业会计的记帐工作,才能参加二级考试。

二级为分行业考试,如通过某行业考试,则所能承接的业务范围,只局限于他考试所通过的行业。

若今后要涉入其它行业,则仍须参加其它行业的考试获得相应的行业执业资格。

只要取得了二级考试中某一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就可参加一级资格考试,但其业务范围依然受二级考试所获行业执业资格的限制。

2、设置各级考试的范围

三级应包括财务会计、经济法、税法、审计、财务管理、公共关系学、财经应用写作。

二级包括基建行业审计、行政事业审计、农业审计、工交审计、金融保险行业审计、涉外企业审计,每个行业根据自身特点由中注协组织有关专家协助设置适合各行业业务特点的考试科目。

一级考试包括:

高级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会计制度设计、电算会计、国际会计、英语、经济应用数学。

3、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的考试限制

行业的全科课程必须一次通过,但再参加另一行业的考试时间不受限制。

一级考试的课程可以分两次通过。

每通过一次考试即可获得注协颁发的资格证书。

但一级证书必须通过省一级注协组织的论文答辩后方能颁发。

4、有关后续教育的考试内容

随着我国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执业公告,独立审计执业规范指南的逐步颁布,以及一些新的经济法规、税法法规的出台。

作为注册会计师应熟悉并且掌握。

因此,每年中注协须针对新实行的准则,新的法规在完成对注册会计师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后,加以详细的考试,考试不过关者,中注协可停止其继续执业的资格。

5、教材方面的改进

除三级考试应有指定教材外,其他级别的考试只需指出有关方面的教材,而不必再单独编制CPA考试专用的教材。

更不必编制专为考试而准备的习题集、试题集,这样才有可能考出考生的能力。

因为注册会计师目的是要实际运用知识,而不是为再一次入学深造作准备。

综上所述,要实现CPA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应该从注册会计师诚信度和注册会计师的市场准入制度两方面着手。

加强诚信教育,这是CPA行业的基本道德要求,诚信服务是CPA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失去诚信,必将失去客户,失去赖以生存的根本。

随着审计服务市场的国际化和开放化,CPA行业诚信建设日益凸现出它的重要性。

我们必须理性分析CPA行业一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探寻提高CPA行业诚信度的途径和方法,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改进。

在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关注人才的培养也是不可缺少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人力资源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资产和生产力,其专业技能的高低、道德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水平和诉讼风险。

建立起人才吸引、人才育成、人才激励、人才保留这一系统化的人才发展机制,有了优秀的人才,执业的质量才会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赵焱 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2]张学勤 注册会计师制度信任危机

[3]湖南财经学院科研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之我见

[4]夏明郑建娜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建设与制度安排

[5]赵保卿刘晓嫱注册会计师审计舞弊成因的行为学分析

[6]周琳对审计招标制的经济学思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机械仪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