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明7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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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明7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吴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吴文明〔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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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各镇党委,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吴江市滨湖新城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织,市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近年来,我市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很快,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职工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科普志愿者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比较活跃,他们已经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以及省、苏州市文明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今后我市将着力实现志愿服务队伍由青年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志愿服务活动由阶段性活动为主向经常性常态性转变,志愿服务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构建文明吴江、乐居吴江、和谐吴江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

志愿服务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人们自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志愿服务活动能够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有效弥补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志愿服务以自愿、无偿为前提,以弘扬志愿精神为核心,能够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有利于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

志愿服务形式多样、方式灵活,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人们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展示特长的愿望,有利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要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战略任务,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着力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有更大的发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做到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坚持志愿服务与实现个人发展相统一,让人们在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坚持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既尊重人们的服务意愿,鼓励人们自主参与,又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努力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坚持社会化运行模式,把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组织动员起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大力宣传、弘扬志愿精神,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创新宣传形式,全面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文化环境。

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激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有利于志愿者服务的舆论文化环境。

必须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要切实加大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依托吴江文明网开设志愿服务宣传栏目,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

要通过生动感人的文艺作品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良好文化环境。

以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为重点,广泛普及宣传志愿服务的理念。

发挥学校在开展志愿服务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要把志愿精神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体现到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

在全市社区开设志愿服务宣传专栏,加大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力度,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为全社会作出示范。

以品牌项目和阵地建设为支撑,在实践中培养志愿服务意识。

着力开发、培育一批品牌性志愿服务项目,把志愿精神融入活动的全过程,使人们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加深对志愿精神的理解。

强化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以公共活动场所和社区为重点,建立一批志愿者服务实践基地和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方便志愿者就近就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要发现和培养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使志愿服务理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接受和认同,吸引和感召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

三、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

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不断拓展志愿服务的领域,丰富志愿服务的内涵。

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更好地传播文明理念,倡导团结互助精神,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

组织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志愿服务,普及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开展法律援助、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志愿服务,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治安防范,完善群防群治网络。

组织开展窗口行业志愿服务,为人们提供各种延伸服务和便民服务。

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大力推动义务植树、绿化美化、清理脏乱、整治污染等行动,逐步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着眼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志愿服务。

发动“五老”志愿者开展“护蕾”行动,发挥义务监督员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中的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广泛动员全市中小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让志愿精神在中小学生中得到广泛传承和发扬。

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志愿服务,为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特色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着眼于扶危济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坚持从办得到、群众又迫切需要的事情做起,把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留守儿童作为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广泛开展居家养老、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以关爱帮困、便民利民为重点,大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让居民在参与中感受友谊和谐,看到社会美好,享受幸福生活。

着眼于大型社会活动开展志愿服务。

切实组织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赛事的志愿服务,着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人文环境。

组织开展公共交通、公共秩序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到公共场所、道路交通和赛会场馆等重点部位,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劝导不文明言行,努力创造规范有序的社会公共秩序。

组织开展赛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参加接待、咨询、联络、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为大型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着眼于应急救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广泛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安抚等工作,提高社会和公民的应急处置能力。

要把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纳入政府应急反应体系,依托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专门学会,组织有相关知识、经验和资质的志愿者成立专业救援服务队,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保证志愿者关键时刻能服务、会服务。

四、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完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体系。

加强吴江市志愿者总会建设,推进各镇(区)成立志愿者服务协调中心,把各镇(区)及有关单位原有的志愿者组织作为团体会员纳入到总会的组织体系。

建立全市性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和志愿者身份认证制度,建立全市志愿服务人才库。

根据志愿服务的需要,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经常性招募和应急性招募,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规范招募和注册,构建高效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志愿者数字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志愿服务和志愿需求有效对接,实现各类志愿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引导志愿者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从今年起,凡市级文明单位必须全员注册成为市志愿者总会会员,并参加所在镇(区)、街道、社区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要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依托行业协会、专门学会和基层宣传教育阵地,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要重视志愿者骨干的培养,使他们成为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

要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衔接。

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工作的考评和激励机制。

在志愿者组织内部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

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者,并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

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创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城市文明指数综合测评体系,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健全志愿服务表彰激励机制,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组织。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制定和实行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时,充分体现志愿服务的要求,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的行为,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防止因具体政策不当挫伤人们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

把志愿服务的要求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体现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职业规范之中,使志愿服务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生活方式。

五、切实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推动志愿服务机制化、常态化。

完善坚强有力的工作领导体制。

成立吴江市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按照全市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总体规划,分解志愿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制度,了解掌握活动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

要加强统筹,把各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各负其责、各展所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民政部门要积极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教育部门要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积极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工会组织要广泛开展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共青团组织要不断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妇联组织要扎实推进巾帼和家庭志愿服务活动,科协组织要认真抓好科普志愿服务活动,残联组织要继续深化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红十字会要广泛开展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活动,老龄组织要积极动员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大力发展各类志愿者组织,培育一批特色志愿服务团队。

重视发挥各类民间组织特别是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建立政府投入和社会募集结合的经费保障体系。

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采取适当方式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依托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募集基金。

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公募性基金会和公民个人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资助,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筹资机制。

通过政府专项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集必要的资金,用于全社会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重大活动组织与开展,志愿者权益的保障、专业志愿者的培训,以及有突出贡献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基地、品牌服务项目的考评奖励等等,把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附件: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

 

吴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6月3日

 

主题词:

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意见

抄送:

存档。

中共吴江市委宣传部办公室2012年6月6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

为把《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任务作如下分工(列在分工项目责任单位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一、大力宣传、弘扬志愿精神,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创新宣传形式,全面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文化环境

1、切实加大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依托吴江文明网开设志愿服务宣传栏目,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德行讲堂”等形式,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文广新局、吴江日报社、吴江电视台、吴江人民广播电台、各镇(区)

2、通过生动感人的文艺作品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风貌和高尚情操,寓教于乐、寓教于文,形成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良好文化环境。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各镇(区)

(二)以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为重点,广泛普及宣传志愿服务的理念

1、把志愿精神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体现到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红十字会、各镇(区)

2、通过在社区开设志愿服务宣传专栏,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文化站等多种途径,加大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力度。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各镇(区)

3、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为全社会作出示范。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各镇(区)

(三)以品牌项目和阵地建设为支撑,在实践中培养志愿服务意识

1、着力开发、培育一批品牌性志愿服务项目,把志愿精神融入活动的全过程,使人们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加深对志愿精神的理解。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各镇(区)

2、强化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以公共活动场所和社区为重点,建立一批志愿者服务实践基地和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点),方便志愿者就近就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区)

3、继续发现和培养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典型,组织志愿者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把志愿精神的种子播撒到人们心中。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各镇(区)

二、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

(一)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各镇(区)

2、组织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各镇(区)

3、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4、组织开展窗口行业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各级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单位

5、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国土资源局、各镇(区)

6、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办、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各级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单位、吴江日报社、吴江电视台、吴江人民广播电台、各镇(区)

7、组织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镇(区)

(二)着眼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志愿服务

1、发动“五老”志愿者开展“护蕾”行动,发挥义务监督员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中的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吴江工商局、各镇(区)

2、广泛动员吴江市中小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让志愿精神在中小学生中得到广泛传承和发扬。

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志愿服务,为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特色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红十字会

(三)着眼于扶危济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站大力开展扶危济困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各镇(区)

2、广泛开展居家养老、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残联、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各镇(区)

3、大力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

市残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各镇(区)

(四)着眼于大型社会活动开展志愿服务

1、组织开展公共秩序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各级文明行业、各镇(区)

2、组织开展赛会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

团市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红十字会

(五)着眼于应急救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动员志愿者广泛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安抚等工作,提高社会和公民的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

市民防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各镇(区)

2、把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纳入政府应急反应体系,依托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专门学会,组织有相关知识、经验和资质的志愿者成立专业救援服务队,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各镇(区)

三、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一)完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体系

1、加强吴江市志愿者总会建设,推进各镇(区)成立志愿者服务协调中心,把镇(区)及有关单位原有的志愿者组织作为团体会员纳入到总会的组织体系。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委党史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关工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各镇(区)

2、建立全市性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和志愿者身份认证制度,建立全市志愿服务人才库。

根据志愿服务的需要,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经常性招募和应急性招募,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志愿者总会、各镇(区)

3、规范招募和注册,构建高效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志愿者数字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志愿服务和志愿需求有效对接,实现各类志愿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引导志愿者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志愿者总会、各镇(区)

(二)加强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1、依托行业协会、专门学会和基层宣传教育阵地,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重视志愿者骨干的培养。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志愿者总会、各镇(区)

2、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志愿者总会、各镇(区)

(三)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工作的考评和激励机制

1、在志愿者组织内部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志愿者总会

2、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者,并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

责任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志愿者总会

3、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创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城市文明指数综合测评体系,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

4、健全志愿服务表彰激励机制,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组织。

责任单位:

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志愿者总会

(四)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1、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制定和实行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时,充分体现志愿服务的要求,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的行为,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防止因具体政策不当挫伤人们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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