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10标安全监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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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10标安全监理方案
天津地铁6号线工程土建监理第10合同段
安全监理方案
编制:
批准: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联合体总监办公室
2014年5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编制依据3
三、专业工程特点4
四、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5
(一)安全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5
(二)安全监理方案编制依据5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和主要控制点5
1、安全管理目标6
2、本工程的主要安全控制点:
7
五、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7
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8
(一)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8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8
(三)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9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控制管理11
(五)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11
七、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方法和程序13
(一)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3
(二)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方法13
(三)安全管理监理工作程序17
(四)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20
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20
2、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见下页)20
3、各级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20
一、工程概况
天津地铁6号线工程土建监理第10合同段工程包括大毕庄车辆段(含)~新外环东路站(含)~南河庄站U型槽(不含),共1站2区间、1座车辆段以及全线铺轨工程,包括正线轨道、辅助线轨道、出入段线轨道和大毕庄车辆段场区轨道工程。
大毕庄车辆段场区轨道及出入段线铺轨长21.1km,辅助线铺轨长2.33km,正线铺轨双线长57km。
总建筑面积约为250000㎡,最大单体238000㎡。
其中:
大毕庄车辆段~新外环东路站~南何庄站U型槽,共1站2区间,车站总建筑面积约10251㎡,区间长度约1293.6m,大毕庄车辆段上盖平台面积约191601㎡,最大高度13.5m,最大单体跨度27m,无地下结构工程,大毕庄车辆段铺轨工程长约21.1km。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以上工程的土建、装修、水电、暖通、消防工程及铺轨工程。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5、《关于印发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38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通知》津地铁安质字[2013]143号;
6、《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7、《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0652-2011;
8、《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
9、《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技术规程》DB29-143-2010;
14、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技术说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变更设计等)
15、合同文件(包括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
16、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三、专业工程特点
1、车辆段上盖结构采用满堂支架施工,部分区段高度及跨度较大施工安全风险大。
2、高架区间及车站采用满堂支架施工,箱梁制作施工安全风险大。
3、施工工序繁杂,涉及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
4、施工场地相对狭小,人员比较集中,要做好消防及文明施工工作。
四、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1)杜绝工程特别重大、大事故、险性事故;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确保施工安全。
2)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关于印发天津地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38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通知》(津地铁安质字[2013]143号)要求。
3)安全文明符合合同要求。
(二)安全监理方案编制依据
1、国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93号)
《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建城字〔2011〕153号。
根据与地铁公司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根据与地铁公司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业主委托我方实施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2、设计文件
3、监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管理办法。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和主要控制点
1、安全管理目标
“三杜绝一确保”:
杜绝工程特别重大、大事故、险性事故;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确保施工及周边环境安全。
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1)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率达到100%;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2、本工程的主要安全控制点:
(1)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塌方、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伤害,施工中造成的各类地下电缆、管线损坏和其它原因带来的停水、停电、火灾、爆炸事故。
(2)开工和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扰民、民扰和其它情况引起的告状、上访、游行、围攻、拦截、堵塞交通事件,危险物品泄漏、打架斗殴、刑事案件,以及矛盾激化和其它原因造成的政治破坏,重要文物发掘。
(3)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中暑、食物中毒、非典型肺炎疫情等传染性疫病。
(4)狂风、雷击、台风、大雨、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
(5)施工用电安全及工地防火、防汛安全;
(6)工地提升设备使用安全;
(7)施工范围内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安全;
五、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属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一)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根据工程实际编制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文件要求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i.工程概况;
ii.危险源状况;
iii.控制目标、标准;
iv.专项安全监控方案、程序和控制措施;
v.现场监测、信息、报告、预警与报警要求;
vi.应急预案;
vii.监督与检查;
viii.其他。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并对其审核;
(7)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8)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9)督促施工单位组织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10)审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条件以及特种设备使用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合格证等。
(1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执行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规定。
(三)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3)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危险源控制工作和工程监控量测及数据分析工作;
(4)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6)组织和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7)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8)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作业和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
(9)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10)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设施未经自检、报验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8)现场监理人员认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否则将会酿成事故的其他情况。
(1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12)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汛、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13)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14)按照业主和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及时编报《安全监理月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控制管理
(1)驻地监理应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目标控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监控程序,实施程序监督。
(2)监理部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控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负责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在组织实施阶段履行规定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实施过程的信息监控进行监督检查;
(五)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
(1)安全监理采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中规定的表格。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监理组长、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初审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由监理部存查,竣工后报总监办归档;
(3)凡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签认的资料,施工期间由驻地监理组保存,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随机抽查,竣工后报总监办归档;
(4)监理部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档案。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危险性较大工程基本情况;
2)监理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3)方案的论证、审批记录;
4)实施准备情况记录;
5)实施过程记录(施工、监理记录);
6)实施过程中的方案变更记录;
7)监控量测情况;
8)总结评价。
(5)其他安全资料的管理执行业主的规定。
(6)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
(7)监理组应编制安全监理月报表(见附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
(8)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9)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七、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方法和程序
(一)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中旬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各标段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工程师、各驻地监理参加。
会议对前月安全工作进行点评,对下月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并形成纪要供各方执行。
(2)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各监理组由驻地监理组织本组监理人员每周对所有在施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总监办每月组织两次安全检查,各监理组监理人员参加。
不定期安全巡视检查。
各专业监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
重大节日并节前各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分项工程开工前各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安全控制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3)安全月报制度
各驻地监理组按照业主和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要求的内容,每月向总监办书面报告监管标段的施工和周边环境安全情况,总监办安全工程师汇总当月《安全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向相关单位报送。
(二)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方法
(1)监理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教育。
总监要把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列入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监理责任,每个监理组设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本人主管项目的安全管理。
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安全保证制度
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要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督促检查项目经理部加强对作业人员、班组的安全教育。
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单位工程开工前,督促项目经理部将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向施工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交底记录要存档备查。
4)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议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每月、施工队每旬、班组每天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至少一次,监理工程师参加,及时交流情况,互相挑毛病、查安全隐患,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5)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应监督承包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6)施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施工单位的生产调度会、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工地例会或驻各标段监理组的监理例会均要将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列入会议议事日程,查找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分析原因,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会议纪要应有施工安全问题的内容。
(3)总监办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把施工安全作为评审的内容,特别是安全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和适用性,并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施工过程中对照检查其执行情况,发行偏离及时纠正。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时,将施工安全监控作为重点内容,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有针对性且便于实施;总监办严格按程序规定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审查;施工过程中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承包单位是否建立、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安全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通过总包单位进行,总包单位对施工安全负主要责任,责成其检查确认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后向监理报告,并与监理共同检查认可。
(6)抓源头、抓重点工程、抓交叉作业地段、抓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落实。
1)要求承包单位加强对高空作业人员、爆破工、各类司机、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的安全防范和操作技能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工地要有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经过培训合格后佩戴袖章值班。
督促承包单位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劳动保护标志和安全警示牌,对危险地区设立警戒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3)地下工程施工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安全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设专职安全员,昼夜跟班检查安全措施实施情况。
2)加强通风和消烟降尘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烟尘超标不得施工。
坚决杜绝违章违纪作业和盲干、蛮干、瞎指挥。
3)施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岗位责任制,定人定岗,不得违章作业。
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
4)监督承包单位逐件检查施工竖井楼梯、围护栏杆、脚手架、模板、拉杆吊脚手、跳板、螺栓、安全网等结构、设施的刚度、稳定度和牢固程度,并做好记录。
及时清除工作面上的多余材料和杂物。
5)高空作业所有人员都要系安全带,预防高空坠落事故。
6)监督承包单位定时检查消防设施完好程度,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无堵,消防器材完备不缺,无用火证不得在工地用火施工。
7)钢筋、模板、砼提升设备、液压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和维护,按规定检查其安全装置(刹车、限位等)的可靠性,信号员必须佩戴标记,指挥信号和手势必须明确。
8)监督承包单位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过载保护和严防漏电,确保施工用电线、电缆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9)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对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力争杜绝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10)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给特殊工种施工人员配置和发放安全防护用品,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
(7)发监理指令。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单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出现安全事故苗头时,立即口头通知承包单位和现场施工负责人限时纠正,情节严重时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情况紧急时责令停工,再由总监签发部分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业主。
(8)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监理要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故处理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9)监理月报中应有安全情况通报。
(三)安全管理监理工作程序
(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控框图(见框图1)
(2)施工安全监控程序框图(见框图2)
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控框图(执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框图1)
2、施工安全监控程序框图(框图2)
(四)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李才善
组员:
王维、王金星、陈海军、刘玉豪
李才善为监理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2、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见下页)
3、各级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总监办根据合同约定设置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各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各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办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除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按照总监办每月监理工作计划中的分工履行各自的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4)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5)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组织检查管辖区内各驻地监理组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2)参与编写监理项目安全技术文件,参与审核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参与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程序、管理办法和措施,汇总并提出监理审核的初步意见。
4)参与审定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提出监理审核的初步意见;负责技术文件、施工图纸的管理及各种安全施工规程、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政府、业主、企业最新安全管理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确认。
5)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监理组实施安全体系标准。
6)监督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考核实施效果。
7)负责督促承包单位和监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编制重点工程和关键工序安全方面的预防措施,监督实施。
(3)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1)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3)组织总监办及驻地监理人员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保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在总监办及各站有效运行。
组织总监办监理人员的安全学习,将安全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的安全要求及时传达到各级监理人员。
14)检查工地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15)检查施工方案企业内部审查是否符合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
16)根据各标段工程进展情况组织驻地监理组和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报告总监要求暂时停工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6)审核查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7)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8)审查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