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值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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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值班管理制度
003
白水坑水库水力发电厂
运行值班管理制度
二○○三年二月
白水坑水库水力发电厂
运行值班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值方式、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纪律、检查与考核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白水坑水力发电厂运行管理。
本厂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运行值班人员、检修维护人员,本公司驾驶人员应熟悉本标准,并严格执行。
2、引用标准
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部《电力行业一流水电厂标准》
电力部电安全(1996)484号《水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班)的若干规定》(试行)
3、中控室值班机构设置
3.1白水坑电站主设备监视与控制在中控室进行,运行按无人值班(少人值班)管理,实行运行值班随叫随到制。
方案一:
3.2白水坑电站值班设2个班,每个班设值长1人,技术专职1人,值班员数人。
方案二:
白水坑电站值班设三班二例,每班设值长1人,技术专职1人,值班员数人。
方案三:
白水坑电站值班设5个班,每班设值长1人,技术专职1人,值班员数人。
方案四:
白水坑电站值班设四班三例,每班设值长1人,技术专职1人,值班员数人。
3.3运行人员的任务:
3.3.1运行值班人员在中控室内完成对机组的开停机及机组工况转,设备由运行改热备用(或冷备用)、由热备用(或冷备用)改运行等简单的操作,各项监视及调节,设备的机动性检查,打印各类报表,仪表分析等各类台帐,设备异常、事故处理、卫生专区的清洁工作等。
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应认真监视,发现设备异常或改变设备运行方式时,应及时与值长(或上一领导)联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做好运行值班日记。
3.3.2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完成:
设备的定期工作,有关设备监视、巡回检查及抄表、设备故障或检修时的隔离操作及复役操作,现场试验配合,工作票办理,通知和督促检修人员处理设备缺陷,设备验收,卫生专区清扫,设备异常、现场事故处理等日常工作,及时详细记录好运行值班日记。
4、运行值班方式:
方案一:
4.1白水坑电站值班分2组,采用48小时或72小时值班制(遇双休日72小时),每2天或3天轮换一次。
即每班值班48小时,休息48小时,遇双休日应值班72小时。
值班全体人员每周集中一次过班组活动,运行人员的值班方式由值长统一安排。
厂房值白班(8:
30——16:
30)至少5人,夜间(16:
30——8:
30)至少4人在厂区值班。
方案二:
白水坑电站值班分三班二例,采用48小时值班制,每6天轮换一次。
即每班值班48小时,休息96小时。
值班全体人员每周集中一次过班组活动,运行人员的值班方式由值长统一安排。
厂房值白班至少5人,夜间至少有4人在厂区值班。
方案三:
白水坑电站值班分五班三倒,采用8小时值班制,每10天轮换一次。
即2个夜班——2个中班——2个白班——4天休息。
值班时间为白班8:
00——16:
00,中班16:
00——24:
00,晚班24:
00——8:
00,厂房值班人员必须在厂区内。
方案四:
白水坑电站值班分四班三倒,采用8小时值班制,每12天轮换一次。
即3个中班——3个白班——3个夜班——3天休息。
值班时间为中班16:
00——24:
00,白班8:
00——16:
00,晚班24:
00——8:
00,厂房值班人员必须在厂区内。
4.2白班必须至少有1名值长或技术专职,夜间必须至少有1名值长或技术专职在厂区值班。
4.3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巡检人员每日9:
00全面巡回检查一次,15:
00、22:
00、5:
00机动性巡回检查各一次,重点对发电机层、水轮机层、排水泵、变压器、开关室设备进行机动性检查,并做好记录。
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留在厂区,听到厂房值长的召唤,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厂房,完成值长布置的各项任务。
5、运行人员各岗位工作职责:
5.1运行值长职责:
5.1.1业务上接受上一级的领导、指挥及监督,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组织本组运行值班人员完成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5.1.2组织带领值班人员,协助上一级负责本站各类设备异常、事故的处理,完成领导下达的各类停复役操作任务,重要操作、异常处理应亲自到现场监护。
5.1.3组织指挥倒闸操作,审批操作票,审核重要工作内容的工作票,对复杂的操作任务应亲自进行监护;负责第二种工作票、一般机械工作票及非一级动火工作票审核。
5.1.4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参与设备的起动试验,掌握检修设备的大小修试验的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1.5负责督促值班人员完成值班期间的各类技术台帐、资料的整理,异常情况分析的起草、编写。
5.1.6根据工作的要求落实各岗位人员的人事安排。
5.1.7负责本组值班人员上班期间的值班管理,负责值班工作记录,主持值班组之间的交接班工作。
5.1.8完成本组班组管理的各项工作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2运行值班技术专职职责:
5.2.1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与其他班员协助值长共同完成各项值班工作任务。
负责组织本班人员进行各类定期安全活动、培训工作及技术管理工作。
5.2.2负责重要、复杂操作任务的操作票拟定,对一般操作票进行审核。
5.2.3负责组织指挥倒闸操作,审批操作票,审核重要工作内容的工作票,负责第一种工作票及重要工作内容的工作票许可、终结和设备验收工作,在运行值班人员的能力范围内进行设备缺陷、异常事故处理;负责组织执行机电设备重要的定期切换试验工作。
5.2.4负责值班期间技术台帐的记录、管理,以及缺陷通知、消缺等管理工作,及时填写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分析。
5.2.5完成值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值班期间未经同意不得离开值班区域,当值长不在时,可代理值长职责。
5.3运行人员职责:
5.3.1在值长的领导下,完成值班期间各项工作任务。
5.3.2按照巡检制度规定,负责运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每日进行二次全面巡检和机动性巡检,发现设备异常、缺陷及时应急处理,并作详细记录,汇报值长。
5.3.3在巡视设备前应了解运行方式、工况,了解上一个执行操作任务的操作票具体内容,及时掌握运行设备的动态。
5.3.4负责运行设备的定期切换试验工作,记录运行设备的有关技术数据;负责运行设备表面及运行卫生包干区的日常卫生清扫。
5.3.5负责操作票拟定,完成各类操作及监护任务,负责工作票的许可、终结,并协同有关人员做好检修设备的试验、验收工作。
5.3.6完成值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值班期不得离开值班区域,在设备离线运行时,应首先进入现场值班,负责离线设备的现地控制、操作。
5.3.7当值长或技术专职不在时,高级值班人员可暂时代理值长或技术专职的职责。
5.4检修维护值班人员职责:
5.4.1业务上接受厂长、总工、生产部及检修公司领导、专工的指挥和领导,同时在值班期间,接受当值值长的生产指挥。
5.4.2值班期间是对应专业的设备主人,对运行设备的可靠性负责。
5.4.3当设备发生超越运行人员处理能力的各类异常、故障、事故时,应在规定期限内排除设备、查明故障原因,并写出技术分析、故障处理报告。
5.4.4.针对设备检修、维护的性质(包括事故检修),拟定设备起动试验方案,试验方案由有关生产技术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在运行人员配合下完成试验项目,同时及时做好试验数据资料的整理。
5.4.5每天应通过MIS网络或下现场查阅运行各类报表、记录,了解设备运行动态,掌握全厂生产动态;每周应对所管辖的设备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并作好详细记录。
5.4.6及时掌握设备常用易耗备品和事故备品的库存情况,定期检查、整理各类事故检修专用工器具在完好状态,发现备品备件有漏缺现象,应及时提出购置。
5.4.7未经本部门及以上主管领导同意,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值班区域,并在接到命令后应在十分钟内带好工具进入现场。
5.4.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5厂部值班人员职责:
5.5.1值班期间是值班人员的最高指挥和组织协调、决策的责任人,由厂领导、运行部、检修公司管理人员担任。
5.5.2在分管工作范围所发事件可直接指挥,领导厂属各职能部门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对指挥、决策的正确性负责;对非分管工作工作范围发生的事件,应负责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人进行应急处理。
5.5.3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事件,应亲临现场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协调运行值班人员,检修维护值班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并对重大事件应按有关规定作好逐级上报的准备。
5.5.4值班期间负责处理厂属各职能部门、各级值班、值班人员之间的日常事务协调工作,对一般性事务可按原则自行决定处理。
5.5.5及时掌握全厂值班工作动态,对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如发现有不能胜任值班工作的人员,可直接责令部门予以更换。
5.5.6值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离开厂区,确因工作需要暂时离开的,应携带随身通讯工具并告诉当值值长及有关人员,以保持正常的工作联系。
6、值班人员纪律
6.1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命令后,必须在十分钟时间内到达现场,检修维护值班人员接到命令后在十分钟内到达现场。
6.2值班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如工作需要应无条件服从值长的安排参与。
6.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喝酒和从事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其它活动。
6.4值班期间着装应符合安规要求。
6.5值班期间必须在规定地点、范围活动,不得超越值班活动范围。
6.6值班人员休息一天必须经值长同意,休息二天以上必须经上一级领导同意。
探亲假、年休假、事假必须经人事部同意。
7、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人事部和运行部组织检查,按本标准和厂部及运行部有关经济责任制一并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