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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

西安市“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

[市政办发(2011)133号]

为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化”社会,科学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推进全市建设行业节能降耗,积极促进建筑行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西安市“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完善规范标准、建立管理机制、加大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加强节能监管、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等一系列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建筑节能工作框架,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

  

(一)规范标准不断完善,建筑节能基础工作扎实

  在原有50%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2007年我市颁布实施了《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成为国内第四个、西部第一个执行65%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城市。

通过实施新标准,每年每平方米建筑节约了标准煤21.3公斤,年节约标煤21万吨。

2010年,我市又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了优于并高于全国标准的《西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建筑节能设计的标准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建筑能耗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抑制

  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建筑体系的建设是推进建筑节能向纵深开展的重要环节。

“十一五”期间,我市开发实施了西北地区首个能耗动态监测自动化管理试点项目;组织开展了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公示工作,完成了360.5万平方米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和公示,通过审计和公示,有效的遏制了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的过快增长。

  (三)新建建筑节能管理不断深化,节能设计水平不断提升

  2007年,西安市颁布实施了65%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使我市新建建筑的节能设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建立了西安市新建建筑从设计方案节能标准的审查到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工程主体完工阶段专项检查、节能部分工程备案检查、节能设计变更的管理以及供热计量温度控制管理等七项制度,这些管理措施从规划到备案检查阶段,实现了对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系统的全过程监管,并对全市新建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保证了新建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95%以上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西安市投入财政资金约8000万元,实施了78栋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工作,面积达33万平方米,超额10%完成省上下达的3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外围护结构改造任务,实现年节约标准煤5900吨。

同时为了促进自主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我市深入开展建筑节能激励机制研究,制定颁布了《西安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暂行奖励办法》,对民用建筑的自主节能改造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10家企业相继进行了既有建筑自主改造。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升级,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我市以示范项目为龙头,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至“十一五”末,全市组织实施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7个,示范65万平方米,投资额达1.48亿元,获得国家补助资金6300万元。

为实现节能降耗的工作目标,促进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升级和规模扩大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节能建筑材料管理不断细化,推广应用范围逐步扩大

  2006年起,我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产品与新型墙体确认备案管理制度,规定经确认登记备案的产品方可进入建筑市场,从源头上保证了节能材料的使用和质量。

目前,全市共有节能材料生产企业近200家,年生产标砖37亿块,砌块80万立方米,板材200万立方米,节能门窗900万平方米;节能材料应用比例逐年提高,全市城区新建建筑应用节能墙体材料使用率达到100%,节能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正在由城镇向农村延伸。

  尽管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十一五”期间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当前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下,建筑节能形势仍十分严峻,一是区县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有待加强,部分区、县及开发区尚未建立专门节能工作机构,致使区域发展不平衡,影响了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政策标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法规政策研究与制定较为滞后,欠缺适应西安市实际的地方规范、导则和技术标准;三是既有建筑节能信息资料欠缺,难以科学合理地制定改造计划、进行阶段性部署和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供热计量和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进程。

  二、“十二五”发展机遇与挑战

  建筑节能是未来建筑业发展的基本趋势,同时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随着国家对低碳经济的日益重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不断完善,促进建筑节能不断发展

  随着低碳经济发展思路的确定,国家明确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政策的不断完善将有力引导建筑节能市场的快速发展,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将成为我市未来建筑业的发展重点,这必将有利于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2.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2006年以来,我市GDP增长速度分别为13%、14.6%、15.6%和14.5%,始终高于全国9%的平均水平,且呈现出稳步攀升趋势。

此外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保持在20%以上,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投资等相关产业也快速发展。

综合有关机构的研究结果可以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市的经济发展仍然会保持健康平稳增长,这将为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

  3.节能降耗技术创新,建筑应用日益普及

  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为“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技术创新环境,自然通风、再生能源、智能控制等节能关键技术有望取得更理想的实现途径,传统的墙体保温、门窗保温、地板屋顶保温技术也将大大改进,这些节能降耗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将日益普及,将有效促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

  

(二)挑战

  1.能耗矛盾日益突出,传统增长模式面临严峻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将带来能源需求的快速攀升,能耗矛盾日益突出,传统增长模式面临严峻挑战,高速发展的经济与能源日益紧张的矛盾给我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

  表1:

“十二五”建筑使用过程能源需求预测

时间能耗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建筑能源需求(万吨标准煤)

280.24

306.83

332.43

360.02

386.62

 2.城镇化进程加速,建筑节能形势紧迫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伴随着城镇化率的加速提升,城乡建筑规模不断增大,建筑能耗将持续攀升,因此如何有效控制建筑能耗过快增长,实现低碳环保发展战略是“十二五”时期我市建筑节能面临的挑战。

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城乡建设方式,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技术进步,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尊重自然和以人为本相结合原则

  建筑节能必须高度重视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在空间上的有效配置和均衡发展,科学合理地使用能源,在规划的理念上由过去以物为本转向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宜居环境,使建筑与自然和谐,让建筑为人服务,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实现建筑的使用者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和。

  2.遵循全生命周期节能理念的原则

  建筑节能要以其全生命周期(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材料生产、施工、运营维护及拆除、回收过程)中实现高效率地利用资源、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为重点,深入研究各个环节中的节能策略,寻求资源再生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从多个方面进行创新实践,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土资源、水资源和原材料,促进我市的循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依靠节能科学进步与技术创新的原则

  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落实技术标准为保证,以加强考核评价为手段,完成一批建设工程节能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成套技术开发推广和产业化项目,研究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满足建设工程节能标准要求的先进产品,建立节能建筑标识认定体系和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做好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成果转化工作,为我市建设工程节能工作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强化政府监管与激励机制并举的原则

  以健全法规制度为基础,以经济激励政策为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作用,推动建设工程节能市场和节能产业化的发展。

对应用新节能技术、新墙体材料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制定财政扶持等政策,引导建设单位、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等自觉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和生产节能产品。

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通过采取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支持、提供专门融资渠道等优惠政策和相关办法,调动市场主体各方建筑节能积极性。

  5.城乡一体化节能工作统筹发展的原则

  按照统筹发展、科学发展、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产业支撑、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城乡建设工程节能工作,引导农村地区升级传统能源供应消费模式,加快推进以太阳能、地源热泵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多种方式并举,改善新农村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不断优化全市建设工程节能的格局。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继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管理水平;研究制定适合我市节能改造的相关激励政策,扩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规模;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和推广,强化以太阳能光热技术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逐步建设完善能耗监管体系,加强对建筑施工和运行过程中的能耗监管;加强新农村的建筑节能引导工作,为促进资源和能源节约,保护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做出新贡献。

  2.主要目标

  

(1)新建建筑节能管理目标:

全市(除农村地区)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西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现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

  

(2)既有建筑外围护节能改造目标:

在充分考虑西安市城市特点,结合提升建筑形象的前提下,至“十二五”末,实施既有建筑外围护节能改造面积300万平方米。

  (3)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目标:

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电光热、地下热源等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至“十二五”末,新建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面积达到260万平方米。

  (4)“十二五”期间建筑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6%。

  (5)能耗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主的能源分析、诊断、评价体系。

至“十二五”末,完成180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6)农村建筑节能目标:

在农村新建居住、公共建筑中逐步发展和推动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建筑节能材料,力争重点扶持20个新农村示范建设项目,有效带动新农村建筑节能的发展。

“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新建节能保温农宅工程、既有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工程1500户。

  四、重点任务

  

(一)继续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

  编制发布《西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实施规划方案阶段、设计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制度,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和稽查,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实现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

  

(二)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对全市既有建筑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统计,建立各类既有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竣工时间、建筑用途、供热情况、能耗情况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调查和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改造对象、进度计划、资金筹措方案和保证措施。

  研究出台《西安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西安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等与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相关规范、规程,完善节能改造的标准支撑体系。

  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组织运作机制和模式、资金筹措渠道、激励方式等相关政策问题,引导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运行机制,修订完善《西安市非财政拨款单位自主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奖励办法》,破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筹措难问题;探索制订《西安市新建建筑供热分户计量改革意见》,建立新建建筑供热分户计量改革配套费用,确保新建建筑严格实行分户计量、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同时明确责任单位,制定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激励政策,落实激励资金,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作,确保至“十二五”末,全市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严格实行按用热量计费。

  2011年-2012年,累计实现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完成对全市建筑节能及能耗基本信息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基本完成集中供热的政府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大于2万平方米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完成部分既有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初步制定供热系统能耗考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2013年-2015年,累计实现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我市集中供热的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作,基本实现按热流量计价收费的目标;进一步确定供热系统能耗考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三)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跨越式发展

  以太阳能、浅层地热为主,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法规体系,编制《西安市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一体化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加大太阳能推广应用力度,对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规模以上的大型居住小区,将采取强制性的设计规范,促进太阳能光热技术在建筑一体化的应用;引入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技术力量,探索研究适合西安市实际情况的地源热泵建筑应用技术,以新建政府办公建筑和科研院校为试点,逐步推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地源热泵技术在建筑一体化的应用;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建设一批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应用的试点工程,积累总结经验,逐步扩大推广范围。

  2011年-2012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面积120万平方米,基本形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体系及激励机制。

  2013年-2015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面积140万平方米,进一步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体系及激励机制。

  (四)加快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

  从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入手,加快完善符合我市特点的评价标准体系,强化评价机制,推广评价标识制度,组织申报节地、节水、节材绿色建筑。

“十二五”期间建设省级、市级绿色建筑示范小区20个。

  加快绿色建筑和低碳技术开发和推广,逐步完善再生水回用的技术应用标准,逐步推进西安市再生水回用小区建设,加强对再生水回用实施情况的监管检查。

  (五)加强建筑能耗监控体系的建设

  逐步完善西安市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监测点和市级建筑能耗动态监测与控制系统,完善能源分析、诊断、评价和公示等各项制度,促进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和改造。

  2011年-2012年,完成70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2013年-2015年,完成110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同时,不断扩展能耗监控范围,从建筑运行能耗监控延伸至建筑工地降耗监控,探索建立建筑工地以耗电监控为主的节能降耗远程监控系统,实现监控手段革新,同步完善建筑施工节能降耗长效机制,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降耗监管制度,对凡未采取相关节能措施和不执行节能降耗相关规定的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检查情况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建筑业施工用电能耗不断下降。

  (六)强化建筑节能材料的准入和市场监督体系

  为加强我市节能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凡西安市节能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和外埠进入的节能墙体材料、节能产品,要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备案审查、市场管理。

对未经认定、推广、备案的节能墙体材料、节能产品以及未申请进行分部专项验收的建设项目,责令整改,同时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至“十二五”末,通过各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节约标准煤100万吨左右,减排二氧化碳约26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2万吨,减少粉尘约1万吨。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目标,将采取下列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激发机制体制活力

  在市政府和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区县、各开发区积极性,并协调各区县、各开发区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和机构到位,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均衡发展。

  

(二)完善法规标准,创新激励机制

  根据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西安市建筑节能条例》,明确建筑节能工作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重点用能及节水设备管理、供热采暖计量收费等方面的原则、鼓励政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同时建立健全适合西安气候特征、资源条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增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建筑节能的标准化水平。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开展建筑节能实施和配套政策研究,继续运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扶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计量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农村节能墙体材料等改革发展工作,提高专项基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强化政府监管,严把节能审查

  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和《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试行)》(2005-12-0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等建设工程设计节能标准,强化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强化全过程管理。

对建筑节能管理中如工程项目存在的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施工操作违反规范要求、无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等问题,依法查处,一律不得竣工验收、销售和使用。

切实加强节能监管,坚持执行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确保建筑节能工作有序稳步开展。

  (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技术革新

  通过加大建筑节能领域的科技投入和管理工作力度,依托西安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开展建筑节能科技研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科技攻关,提高建筑节能科研、开发、推广和应用水平。

  建立建筑节能专家库,汇集一批建筑节能的学术带头人、资深技术和管理专家,为提高本市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出谋划策。

  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和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研投入的主体。

  (五)统筹城乡发展,提升节能水平

  农村节能空间巨大,改变目前粗放型的用能方式,不仅对构建节约型社会有重大的意义,而且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在总结“十一五”经验的基础上,以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为突破口,以农村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为龙头,积极引导我市农村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从而提升全市的建筑节能水平。

  (六)加强宣传培训,增强节能意识

  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培训,一是切实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从业人员以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能力和自觉性。

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工人的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全市建筑节能实施能力。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会展等多种平台,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发展重要性和其对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更好的实施建筑节能的舆论环境,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实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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