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206300 上传时间:2023-01-29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57.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docx

《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docx

九江新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

九江新光学校

财会制度设计

 

班级

组员机构设置、会计制度设计

设计思路与单位简介

财务制度设计

岗位职责、会计制度设计、感想

财务制度设计

 

2015年12月15日

第一章设计思路与学校简介

第一节设计思路

查阅民办中小学学校的相关资料,了解其他民办中小学学校的结构。

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制度设计。

第一,要遵循会计和财务制度设计的原则,然后要考虑到民办学校的会计活动的制度环境。

其次是对学校的组织机构进行设置,其中要在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且要有分工,不能身兼多职。

另外还要有一些辅助性会计工作要得到明确,比如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设计,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工作的设计等,它们有助于会计制度效率的总体提升。

最后就是确定会计制度的内容。

在确定会计制度内容的之前要先查阅一些资料。

因为我们是民办中小学,所以在规模上属于小企业,所以我们本次制度设计的内容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来编写的。

第二节九江新光学校简介

九江新光学校,坐落于九江市开发区京九路3号。

是一所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全日制小学教育及中学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民办学府。

学校以独特的办学理念、崭新的育人模式、优秀的校园文化、良好的读书环境、雄厚的师资力量、卓著的办学成果而闻名。

创办于1999年,占地面积20余亩。

校园里花团锦簇,芳草萋萋,空气清新,四季葱茏。

建筑风格与布局独特,拥有塑胶跑道,内设图书阅览室、各种兴趣教室等。

先进高档的教学设施,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宽阔美观的活动场所,是求知成才的学园,修身养心的乐园,和谐温馨的家园,实现梦想的校园。

学校还定期组织在校生外出参观游玩活动,开拓学生视野。

  新光拥有一支责任感强、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稳定教师队伍,目前在校教职工80余人。

按科学的教育模式安排课程,课量充足,各考试科都安排专门的作业课,由任课老师辅导完成,其效率和效益是普通学校不可比拟的。

不会出现学生丢作业本或无法完成等现象。

学生的作业都由老师认真批改,充分激发孩子求知应考的能力,让老师及时发现孩子对新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时辅导,补漏扶差。

让孩子在校的求学过程得到了保障,德智体全面的发展。

自办学以来学校荣殊誉满,办学成果辉煌,连年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办学合格单位”和“社会力量办学达标单位”2010年再次被市教育局评为“优秀民办学校”等荣誉,《九江日报》曾以《高质量的英才小学》为题作了专题报道。

只为在孩子人生的起跑线上,在他们求之路的起点助他一臂之力,使他能领先一筹,占尽先机,并最终收获辉煌。

学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校董事会成员为5人,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由出资单位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董事会人员具有5年以上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学校首届董事由举办者推选。

每届任期4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

2.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

3.本人提请要求解职的;

4.教育行政部门建议罢免的。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应于会议召开7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须载明委托权限。

学校董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参加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1、聘任、解聘校长;

2、修改学校章程;

3、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4、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5、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6、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1.学校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学校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决定。

3.学校法定代表人任期为4年。

期满离任。

经董事会决定连任的,可以连任。

4.学校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

法定代表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第一节机构设置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二节岗位职责

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或者解聘校董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3、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4、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5、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6、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7、决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8、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9、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学校校长的职权

校长由董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6、学校董事会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

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9、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

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五、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2、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按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财务与会计制度设计

第一节财务制度设计

一、学校预算管理

  1、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2、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3、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

学年度预算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

上报学校董事会

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

】,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4、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二、收入支出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2、学校收入包括:

  

(1)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2)其他办学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3、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收费管理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科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XX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科。

  (3)、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科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科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科的相关规定办理。

  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

  

(2)、对于本学校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收费流程:

  

(1)、老生:

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统计表并报教务一份——>教务制作就读卡片——>教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

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教务制作就读卡片——>财务汇总学生统计表并报教务一份——>教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其他:

  

(1)、财务科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教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财务科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

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班主任、教务主任)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6、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7、学校的支出包括:

  

(1)、主营业务成本:

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2)、管理费用:

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3)、财务费用:

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4)、营业外支出:

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8、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

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9、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

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10、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三、资产负债管理

  1、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2、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3、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借款、应收及暂付款项等。

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1)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2)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3)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4、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1)、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2)、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3)、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本校采用直线折旧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

每年折旧费=(成本-残值)/估计有效使用年限

5、固定资产业务处理程序设计

(1)固定资产更新申请批准程序

由资产所在部门编制更新计划交由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主任审批后,申请部门编制购买通知单并一式三份

申请部门根据购买通知单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购买通知单交财会科留存,以作结算附件用。

(2)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付款程序

供货单位将设备购买发票和提供货单函寄交申请部门

申请部门根据原购买通知单及合同对发票和提货单进行审核,并开出入库单一式三份,然后通知运输部门提货和学校仓库接货

运输部门提货后交由申请部门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登记资产库存账

申请部门持发票、入库单等到财会部门办理结算,财会科以合同副本、购买通知单、发票、入库单核对后办理货款结算。

(3)固定资产清理报废程序

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申请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后审核批准

申请部门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并登记固定资产簿

申请部门注销固定资产卡片,清理部门清理报废的设备,财会科登记有关账户和注销有关明细账或卡。

7、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8、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9、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10、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等。

  

11、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四、财务清算

  1、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2、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3、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资薪金制度核算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工作月数+基本工资*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其他奖励

1、月工资

组成项目: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

发放办法:

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年级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调整。

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科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每月10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基本工资:

(起点标准)小学700元,初中750元。

核定办法:

(1)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2)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转为正式。

岗位工资:

(核定公式)实际工作量×岗位工资

岗位

小学部

初中部

语文、英语、数学

750(850)

900(1000)

物理、化学

850

900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750

850

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常识、思品等

800

核定办法: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岗位,根据岗位的职责确定岗位工资,一种岗位一种工资。

(2)初三毕业班教师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同学科教师增加100—300元。

(3)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教务主任参照各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

(4)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200元。

(5)各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浮动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

(1)学历职称因素:

0—500元;

学历

中师

大专

本科

研究生

0—80

80—150

150—280

250—300

职称

小二/中三

小一/中二

小高/中一

中高

特级

0—50

50—100

100—150

150—200

180—200

(2)教龄及获奖情况:

0—500元;

教龄

1—5年

6—10年

11——25年

25年以上

0—300

150—400

200—500

150—450

(3)综合素质:

0—200元;

综合素质

尚待考证

良好

优秀

0—50

50—150

120—200

(4)工作考核因素:

±500元;

(5)其他因素:

0—500元;

核定办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

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

(2)非新上岗教师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原有浮动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动工资,调整幅度范围为±20%。

试用期满核定浮动工资不满半年者暂不重新核定。

(3)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特聘教师或稀缺专业学科的教师适用。

津贴:

标准:

(1)班主任津贴:

250—550元;

(2)年级组长津贴:

150—300元;(3)教研组长津贴:

100—200元。

职务津贴核定办法:

(1)学期初由教务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教研组人数核定上述三项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2)由教务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教务主任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

(3)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教务主任共同核定。

校龄津贴标准办法:

自上岗之日起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可享受校龄津贴100元,校龄增加可依此类推,500元封顶。

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

服装费津贴:

体育老师每学年补贴350元,用于购置运动服。

2、节日福利:

(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2000元左右(现金、实物福利形式)。

发放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科主任核定福利总额预算。

(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调整发放。

小学部(1—6年级):

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级):

700+(n1+n2)×900;

3、学年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

在学期考核中,每次优秀为5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1分,基本合格为0分,特殊贡献者可加1—3分。

设n1为上学期考核等级,n2为下学期考核等级,则:

发放办法:

(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学期的9月底。

(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应得奖励。

(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

(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教务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4、诚信奖:

(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如下:

签订一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2500元的奖励;

签订两年合同的教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韩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