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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邗江区及方巷等8个镇街道土地利用

扬州市邗江区及方巷等8个镇(街道)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三月

 

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及方巷等8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规划修改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项目编制单位:

扬州茂源土地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徐文斌

项目参与人员:

冉隆飞吕梅朱祥

校对:

徐亚俊

审核:

夏丽芳

目录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和缘由1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1

(二)规划修改缘由2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4

(一)规划修改的原则4

(二)规划修改的依据5

三、现行规划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指标执行情况8

(一)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情况8

(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情况9

(三)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10

四、规划修改方案11

(一)邗江区及涉及镇规划修改方案11

(二)中心城区控制线与审批线之间区域规划的修改方案16

(三)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方式及规模20

(四)有关镇规划修改方案21

五、规划布局调整方案评估30

(一)对土地利用各项目标的影响评估30

(二)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影响评估30

(三)对社会经济效益的影响评价31

(四)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31

(五)可操作性评估分析32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33

(一)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33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法律建设33

(三)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体系34

(四)加强规划实施技术保障34

(五)坚持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原则35

七、结论35

 

附件

附件1:

附表

附件2:

附图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和缘由

(一)规划修改的背景

扬州市邗江区位于东经119゜16′~119゜31′,北纬32゜13′~32゜40′之间,地处江苏省中部,东与扬州市江都、广陵两区毗连,南濒长江,西与仪征市接壤,北与高邮市相连。

邗江区辖10个街道、9个镇、2个乡,区域面积776平方千米。

邗江区有较强的综合实力,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均位居苏中15个县(市)前列,曾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

2015年,邗江区总人口71.99万人(户籍人口),其中城镇人口61.93万人。

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02.7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6%。

其中:

第一产业总值17.10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总值256.19亿元,增长11.9%;第三产业总值329.45亿元,增长12.4%。

2014年末邗江区常住人口82.86万人,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922元,比上年增加714.52元,增长7.3%。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3.5:

43.79:

52.71调整为3.16:

42.26:

54.58。

按常住人口计算,2014年末城镇化率为86.01%,比上年提高0.56个百分点。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抽样调查,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

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项重点的工作要求。

邗江区人民政府紧密围绕“两个率先”和“八项工程”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利益、改革创新”的工作目标,科学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满足邗江区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

近年来,邗江区城市综合功能不断增强,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城镇布局结构明显优化。

随着苏中崛起战略和宁镇扬同城化发展的逐步实施,邗江区将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发展路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水平,通过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互动,增强整体实力,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随着城乡一体化逐步推进,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调整必然要求土地资源在结构、布局和功能上做出相应的调整,以保障战略实施必要的用地空间。

(二)规划修改缘由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划的进一步实施以及“新型城镇化”对城镇总体规划提出的新要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局部布局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协调,但部分布局出现冲突。

为实现区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坚持创新引领发展,聚焦聚力基本产业,持之以恒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同时,坚持“兴城先兴人”,大力推进“大学生城”、“颐养之城”、“优生之城”建设,实现“新产业、新人才、新城市”互动并进、协调发展。

为更好的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江苏文化旅游名城,落实省教育厅和扬州市共建教育名城,突出加强内涵建设,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需求,邗江区人民政府重点加强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服务于区域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扬州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需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三大战略和“双提升”行动计划。

通过改革创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全面提升节约集约成效。

综上所述,我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为了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更好的适应扬州市“十三五”规划的实施,现对我区方巷镇、瓜洲镇、槐泗镇、西湖镇、杨庙镇、杨寿镇、八里镇、施桥镇、汊河街道、公道镇共10个镇(街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所涉及的瓜洲镇(部分)、槐泗镇、西湖镇、杨庙镇、八里镇(部分)、施桥镇(部分)、汊河街道共7个镇(街道)部分地块位于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同时,西湖镇、汊河街道未单独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故本次规划修改需对邗江区区级规划以及方巷等8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

(一)规划修改的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按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从保证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以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严守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红线,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科学安排建设用地

规划布局的调整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充分体现促进集中布局和集聚建设的基本原则,根据土地供应能力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和产业布局达到最优配置。

3、确保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调整,应在确保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对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规划空间布局形态进行调整,并通过允许建设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使建设用地布局更为合理。

4、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规划布局的调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环境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规划修改方案应延续现行规划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6、公众参与

本次规划修改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征求规划修改涉及区域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并进行了听证,努力提高规划修改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规划修改的依据

1、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7)《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11)《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12)《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13)《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1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15)《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2〕4号);

(16)《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

(17)《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5号)。

2、相关规划

(1)《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年)》;

(2)《扬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扬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4)《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扬州市邗江区八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扬州市邗江区施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邗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4)交通、水利、环保、城建等其他部门相关规划。

三、现行规划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适应邗江区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所辖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落实了扬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全区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管理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对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进行了安排,划定了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并进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确定了土地利用发展方向,是全区土地利用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调控和指导全区及各乡镇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扬州市邗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扬州市邗江区到202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为:

1.耕地保有量为18936.1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1543.3公顷(《邗江区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2013年)中实际划定11719.4公顷);

3.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4283.0公顷,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0400.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3674.1公顷,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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