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环境行政处罚量罚计算方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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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环境行政处罚量罚计算方法doc

台州市环境行政处罚量罚计算方法

 

第一部分行政处罚量罚标准……………………………………3

计算公式及要求……………………………………………4

第二部分各行业执行参数……………………………………11

一、电镀行业…………………………………………………11

二、固废拆解行业……………………………………………11

三、印染行业(染色、水洗)……………………………………11

四、造纸行业(再生纸)………………………………………12

五、化工行业……………………………………………………12

六、医药行业……………………………………………………13

七、拉丝、拉管行业……………………………………………13

八、制革行业……………………………………………………14

九、工艺品行业…………………………………………………14

十、合成革(人造革)行业……………………………………15

十一、无纺布行业………………………………………………15

十二、砂洗行业…………………………………………………15

十三、服装加工行业……………………………………………16

十四、模具行业…………………………………………………16

十五、皮鞋、胶鞋、鞋底加工行业……………………………16

十六、电脑绣花加工行业………………………………………16

十七、家具行业…………………………………………………17

十八、橡胶制品行业……………………………………………17

十九、船舶制造维修行业………………………………17

二十、印刷行业…………………………………………………17

二十一、危废处理行业………………………………………18

二十二、抛光行业………………………………………………18

二十三、喷漆、喷光、喷塑加工行业…………………………18

二十四、铝氧化(电解)、电泳、眼镜着色、酸洗、热沉锌、发黑、热处理等表面处理行业……………………………………19

二十五、铸造、翻砂、小冶炼、熔炼、废轮胎(废油)炼油行业…………………………………………………………………21

二十六、压铸(塑料注塑、造粒、粉碎)行业…………………21

二十七、石材加工行业…………………………………………22

二十八、机械、阀门加工行业…………………………………22

二十九、锻打锻压加工行业……………………………………22

三十、汽车行业(美容洗车、修理)……………………………22

三十一、加油、加气销售场所…………………………………23

三十二、卤制品行业……………………………………………23

三十三、餐饮行业………………………………………………24

三十四、旅馆住宿业……………………………………………24

三十五、娱乐场所(KTV、酒吧)………………………………24

三十六、洗浴、游泳场所………………………………………25

三十七、美容、美发、足浴场所………………………………25

三十八、污水处理行业…………………………………………26

三十九、酸类销售行业…………………………………………26

四十、建筑噪声…………………………………………………26

四十一、露天焚烧………………………………………………27

 

第一部分行政处罚量罚标准

为规范我市环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透明度,在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范围内,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别设定环境行政处罚量罚标准,以便公正、公开、合理地实施“阳光”处罚,更好地体现“罚过相当”的法律原则。

首先确定罚款基数为根据所引用法律条款处罚范围的下限值,例如引用《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28条对未批先产进行处罚时,额度为5-50万元,则罚款基数M1为5万,上限M2为50万。

得到罚款额度如下:

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额度S1=M1+(M2-M1)*Limit[X1]

处罚决定书罚款额度S2=M1+(M2-M1)*Limit[X2]

Limit[X]=

公式中S1为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额度,S2为处罚决定书罚款额度,M1为根据所引用法律条款处罚范围的下限值,M2为根据所引用法律条款处罚范围的上限值,X1、X2分别为告知处罚因数、决定处罚因数,limit[X]为限值函数。

其中M1、M2、X1、X2根据下列几种情况分别调整:

一、对违反“环评”审批、三同时、试生产等规定的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行业规模B、年处罚次数C、违法时间D、环境敏感性I、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9因素,设定上限、下限、处罚因数为:

M1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处罚额度的下限,为具体数值

M2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处罚额度的上限,为具体数值

X1=R*A*(0.4B*D+0.15C+0.2I+0.25L)

X2=X1*(1-K-N)

式中:

1、X1、X2可以通过limit限值函数来实现最终输出结果为0到1之间的一个系数,但必须X2≤X1。

2、R为区域调整系数,目前都暂定为1。

若要调整R值,县(市)环保局须每年1月前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直接编入软件。

3、A为行业系数,不同行业系数详见行业列表。

4、B为行业规模系数,部分行业以生产规模能力为主参数,部分行业以排污量为主参数,详见行业列表。

未列入行业列表的,可以参照对应(类似)生产工艺执行;不能参照或其他情况的,在电子平台“其他违法行为”运行。

行业规模系数公式如下:

B=

 

V为生产规模,V1为规模档位初值,V2-V1为规模档位差值,Vmin、Vmax分别为规模最小值和最大值;N1为规模系数档位初值,N1-N2为规模系数档位差值,Nmin、Nmax分别为规模系数最小值和最大值。

5、C为年违法行为处罚次数系数,在年周期内查获违法行为次数,采用下列数值:

年违法次数

1次

2次

3次

4次及以上

系数C

0

0.5

0.9

1.5

6、D为违法时间系数,采取以下数值:

违法时间

1个月内

3个月内

3-6个月

6-12个月

1年以上

系数D

0.2

0.5

0.8

1.0

1.2

7、I为环境敏感系数,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周边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分别取值如下:

环境敏感区

不涉及

涉及少

一般

敏感

很敏感

系数I

0

0.4

0.7

1.0

1.6

8、L为危害后果系数,根据危害后果不同程度,及社会反响程度,分别取值如下:

危害后果

很轻微

轻微

一般

严重

很严重

系数L

0

0.4

0.7

1.0

1.6

9、K为主观动因系数,根据主观有否故意及积极配合程度,分别取值如下:

主观动因

非常积极

积极

较积极

一般

恶劣

系数K

0.5

0.3

0.1

0.0

-0.1

10、N为整改效果系数,根据整改结果,分别取值如下:

整改效果

非常理想

理想

较满意

一般

未改

系数N

0.5

0.3

0.1

0.0

-0.1

二、对不正常使用、超标排污和拒缴排污费等废水违法行为,除综合考虑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行业规模B、年处罚次数C、违法时间D、环境敏感性I、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9因素外,尚需考虑超标倍数E、环境功能区系数H,罚款额度范围M1~M2由年度应缴排污费P及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的罚款倍数范围Q1~Q2决定。

X1=R*A*E*(0.4B*D+0.1C+0.1H+0.2I+0.2L)

X2=X1*(1-K-N)

M1=P*Q1

M2=P*Q2

1、P为年应缴排污费,是指月应缴废水排污费×12。

2、Q1、Q2分别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的罚款倍数下限和倍数上限。

3、H为环境功能区系数,根据建设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分别取值如下:

环境功能区系数

五类

四类

三类

二类

一类

系数H

0

0.4

0.7

1.0

1.6

4、E为超标倍数系数,分别取值如下:

超标倍数系数

一倍以下

2-3倍

3-5倍

5-10倍

10倍以上

系数E

1

1.05

1.1

1.2

1.5

5、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行业规模B、年处罚次数C、违法时间D、环境敏感性I、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系数的使用和取值同上。

三、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固废等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年处罚次数C、违法时间D、固废总量F、环境敏感性I、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9因素,罚款额度范围M1~M2由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的罚款数额范围决定。

M1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处罚额度的下限,为具体数值

M2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处罚额度的上限,为具体数值

X1=R*A*(0.15C+0.4F*D+0.15I+0.3L)

X2=X1*(1-K-N)

1、其中F为固废总量系数,具体数值由下表决定:

固废总量系数

100kg以下

100-500

kg

500-2000

kg

2-50吨

50吨以上

系数F

0.5

0.75

0.9

1.1

1.3

2、式中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年处罚次数C、违法时间D、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取值同上。

3、当存在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又不承担处置费用、无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活动这两种危废违法行为时,处罚上下限为:

M1=P*Q1M2=P*Q2,其中P为处置费用或者违法所得。

四、对于废气超标排放、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行业规模B、年处罚次数C、违法时间D、废气总量G、环境功能区系数H、环境敏感系数I、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因素,公式如下:

M1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处罚额度的下限,为具体数值

M2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处罚额度的上限,为具体数值

X1=R*A*(0.15B+0.1C+0.35G*D+0.1H+0.1I+0.2L)

X2=X1*(1-K-N)

1、废气总量系数G与车间产生的废气总流量有关,具体数值如下表:

废气总量(单位:

立方米/小时、M3/h)

20以下

20-100

100-1000

1000-5000

5000以上

系数G

0

0.5

0.75

0.9

1.1

2、式中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行业规模B、年处罚次数C、违法时间D、环境功能区系数H、环境敏感系数I、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系数取值同上。

五、对于噪声超标等环境违法问题,处罚额度综合考虑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行业规模B、年处罚次数C、违法时间D、噪声分贝系数O、环境敏感系数I、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系数,具体公式如下:

M1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处罚额度的下限,为具体数值

M2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处罚额度的上限,为具体数值

X1=R*A*(0.15B+0.1C+0.35O*D+0.2I+0.2L)

X2=X1*(1-K-N)

1、噪声分贝系数O与噪声超过标准分贝数有关,具体数值如下表:

噪声超标分贝(单位:

分贝)

5以下

5-15

15-30

30-50

50以上

系数O

0

0.5

0.75

1

1.2

2、式中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行业规模B、年处罚次数C、违法时间D、环境敏感系数I、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系数取值同上。

六、对于其他违法种类诸如拒绝现场检查或检查时弄虚作假、重点排污单位未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处罚额度综合考虑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行业规模B、年处罚次数C、环境敏感系数I、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系数,具体公式如下:

M1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处罚额度的下限,为具体数值

M2为所引用法律条文允许处罚额度的上限,为具体数值

X1=R*A*(0.3B+0.15C+0.25I+0.3L)

X2=X1*(1-K-N)

1、式中区域调整系数R、行业种类A、行业规模B、年处罚次数C、环境敏感系数I、危害后果L、主观动因K、整改效果N等系数取值同上。

2、当无证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违法所得10万以上)、未按证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违法所得10万以上)这两种辐射违法行为时,处罚上下限为:

M1=P*Q1M2=P*Q2,其中P为处置费用或者违法所得。

七、对于“罚款额度”核定超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范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

八、《台州市环境行政处罚量罚计算方法》由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发现不妥或问题,请及时反馈建议意见。

对个别标准及系数的修订,市局政策法规处将适时直接修改完善。

九、市局有关行政处罚罚款额度的规定与《台州市环境行政处罚量罚计算方法》规定不一致的,以《台州市环境行政处罚量罚计算方法》规定为准。

十、台州市环境行政处罚电子平台由纪检监察室监督实施并负责牵头,政策法规处、监察支队、信息中心等配合落实。

 

第二部分各行业执行参数

一、电镀行业(行业系数A:

1.0):

生产能力以吊镀槽溶液升数为主参数,滚镀槽溶液升数以1.5倍折算,可同时考虑镀种和污染状况,折合成相应的主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万升)

0.3

1.0

5.0

2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对于三同时、限期治理、不正常使用、超标排污、拒缴排污费等违法行为,依照上述公式分别计算罚款额度,下同。

二、固废拆解行业(行业系数A:

1.0):

生产能力以年处理固废量为主参数,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废水、大气污染状况等因素,折合成对应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年处理量(万吨)

0.1

1

10

1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三、印染行业(染色、水洗):

1、染色(行业系数A:

1.0)

生产能力以染缸、漂洗缸容量(Kg)为主参数,染、洗为同一缸的,一只缸按1.5单元计算;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高温高压、废水排放方式等因素,折合成相应的主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Kg)

300

1000

5000

100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2、水洗(行业系数A:

0.8)

牛仔服水洗生产能力以水洗缸550磅为主参数,被单、桌布和衣服洗涤的,在以下罚款基数上×0.7。

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高温高压、废水排放方式等因素,折合成带小数点的只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单位)

1

3

6

2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四、造纸行业(再生纸)(行业系数A:

0.8):

生产能力以直径1.5米烘缸与型号1575的积为主参数,其它烘缸除以1.5米得出的数据为只数;若是蒸气烘干的,蒸气烘干设备折算为3只;若是液压晒干的,1台液压机折算为1只。

型号以1575型为基数,其它型号除以1575得出的数据为条数。

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污染状况等因素,折合成带小数点的只数或条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只数×条数为单元数。

规模能力(单元)

2

5

10

3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五、化工行业(行业系数A:

1.0):

包括化工原料药和农药,生产能力以反应釜(锅)的容量(升)为主参数,对轻危害和基本上无毒性、无化学反应(化学胶水)的,在其规模基数上×(0.5——1)。

可同时考虑污染物危害、毒性情况和环境敏感等因素,折合成相应的主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万升)

0.5

2

5

2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六、医药行业(行业系数A:

1.0):

包括医药原药制造、制剂制造、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兽用药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等,生产能力以原药制造的年产量(吨)为主参数,其他种类折算成相应主参数,其中医药原料药、中间体制造等产量小、产值高、污染严重的行业种类可将规模能力乘以1000。

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废水、大气、危废污染状况等因素,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折合成相应的主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吨)

50

500

5000

1000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七、拉丝、拉管行业:

1、拉丝(行业系数A:

0.8):

生产能力以拉丝机型号为主参数,以型号350为基准单元,350以下按1单元计算,400-600按1.5单元计算;650-850或连拉机按2单元计算;型号900以上拉丝机按3单元计算。

生产设备包括退火炉和酸洗槽。

有退火炉、没有酸洗槽或有酸洗槽没有退火炉的,在其规模基数上×0.8;退火炉和酸洗槽都无的,在其规模基数上×0.6。

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废水噪声大气污染状况等因素,折合成带小数点的台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单元)

2

10

30

1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2、拉管(行业系数A:

1.0):

生产能力以拉床(轧机)为主参数,以4寸(轧机LG40H)为基准,7-8寸拉床(LG120H)按2.5单元计算,10-12寸(轧机LG230-280H)按4单元计算,生产设备包括退火炉和酸洗槽。

有退火炉、没有酸洗槽或有酸洗槽没有退火炉的,在其规模基数上×0.8;退火炉和酸洗槽均无的,在其规模基数上×0.6。

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废水噪声大气污染状况等因素,折合成带小数点的张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单元)

2

5

15

5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八、制革行业(行业系数A:

1.0):

生产能力以转鼓的容量(米3)为主参数,分干、湿二状态,以湿态为主,干态乘以系数0.7折算成湿态。

有“铬鞣工序”的,在以下规模基数上×1.3。

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废水大气污染状况等因素,折合成相应的主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米3)

15

50

200

5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九、工艺品行业(行业系数A:

0.9):

生产能力以年产值为主参数,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废水大气污染状况等因素,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折合成带小数点的条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万元)

10

100

800

20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十、合成革(人造革)行业(行业系数A:

1.0):

生产能力以合成革(PU)生产线为主参数,分湿法生产线和干法生产线,PVC革在以下规模基数上×0.8。

可考虑排气筒高度,废水和废气排放方式等因素,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折合成带小数点的条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条)

1

3

6

1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十一、无纺布行业(行业系数A:

0.8):

生产能力以生产线为主参数,可同时考虑锅炉吨位、烟囱高度,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折合成带小数点的条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条)

1

3

5

1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十二、砂洗行业(行业系数A:

0.9)

生产能力以年产牛仔裤条数为主参数,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粉尘、噪声排放方式、防治措施、投资总额等因素,折合成主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条)

2000

10000

50000

1000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十三、服装加工行业(行业系数A:

0.5):

生产能力以裁缝车为主参数,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锅炉蒸汽吨位、烟囱高度等污染状况因素,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折合成相应的主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台)

20

100

500

10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十四、模具行业(行业系数A:

0.9):

生产能力以年产值为主参数,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废水噪声污染状况等因素,折合成相应的主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万元)

100

500

1000

20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十五、皮鞋、胶鞋、鞋底加工行业(行业系数A:

0.8):

皮鞋、胶鞋以生产线为主参数,鞋底加工行业以喷涂线、PU线为主参数,参照噪声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折合成带小数点的台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条)

2

4

6

2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十六、电脑绣花加工行业(行业系数A:

0.1):

生产能力以电脑绣花机头数为主参数,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污染状况等因素,折合成相应的主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头数)

20

100

500

200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十七、家具行业(行业系数A:

0.1):

生产能力以裁板机为主参数,电锯可以折算成裁板机。

有喷漆工序的,在以下规模基数上×1.5。

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噪声大气污染状况等因素,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折合成带小数点的台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台)

2

10

30

8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十八、橡胶制品行业(行业系数A:

1.0):

生产能力以开炼机、轧胶机、密炼机为主参数,有喷光工序或有反应锅(硫化罐)等的,以下规模基数上×1.5。

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废水噪声大气污染状况等因素,折合成带小数点的台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台)

3

10

20

5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十九、船舶制造、维修行业(行业系数A:

1.0):

生产能力以年制造、维修船舶艘数为主参数,可同时考虑噪声、大气、环境敏感和污染状况等因素,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折合成带小数点的台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艘)

2

5

10

20

生产规模系数

0.4

0.8

1

1.2

二十、印刷行业(行业系数A:

0.7):

生产能力以胶印设备、凹印生产等为主参数,胶印设备、凹印生产1台为1个单位;吹膜机、复膜(盖光)机、压痕机、切纸机等印前或印后设备1台为0.5个单位,可同时考虑环境敏感和噪声大气污染状况等因素,折合成带小数点的主参数,对罚款额度作适当调整。

规模能力(台)

1

5

10

50

生产规模系数

0.6

0.8

1

1.2

二十一、危废处理行业(行业系数A:

1):

生产能力以危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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