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局本科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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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卫生局本科工作总结
嵩明县卫生局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关键之年。
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全县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兢兢业业、勤奋工作,结合县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和年初工作计划及卫生工作实际等,各项卫生工作取得了实效。
现将今年我县的卫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卫生工作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5年11月1日启动减免报销以来,新农合制度运行平稳,成效显著,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1.减免报销成效显著。
截止2006年10月31日,全县参合群众已报销住院人次1.06万人次,住院报销率为3.88%,报销金额429万元;门诊减免人次2.62万人次,门诊减免率为9.59%,减免金额54.4万元。
门诊住院减免报销金额合计为:
483.4万元,占我县2006年度可支配新农合基金的59.14%。
2.健全制度措施,严格审核确保公平。
为保证合作医疗基金的公平性、安全性,加强对各报销窗口的管理,制订下发了合作医疗监督审核制度、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新农合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同时,为体现便民利民、公开等原则,建立了即付即补制度、“五查五核实”、公示制度等各项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
(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今年是省、市初保委对我县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考核之年。
为落实初保工作各项指标,提高全县农民基本卫生保健水平,使我县自2003年以来启动的初保工作,通过省、市考核,县初保办针对初保工作周期性长、要求高、涉及的部门和工作内容众多的实际情况,一是抽调系统内各单位14名工作人员,将初保工作的13项指标进行分解,使每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个人;二是争取市级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举办初保工作培训班,对各卫生院长、防保专干进行培训,使各乡镇对初保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方式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各项指标工作资料进行查缺补漏,健全各类表、卡、册等工作资料。
四是于8月份开展初保自评自查工作,自评为95.48分,已达省、市要求的合格县标准。
目前全县初保迎检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待12月省、市初保委进行验收。
(三)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为解决我县部分村委会卫生室无业务用房,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今年,争取市级项目资金40万元,在全县8个乡镇,20个村委会新建村卫生室。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市卫生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和各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印发〈2006年嵩明县新建村卫生室工作计划〉的通知》,对建设工程的时限、质量、经费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并与各乡镇签订了《嵩明县二00六年村卫生室建盖合同书》,要求各乡镇加强对工程的动态监管。
制作了统一的建盖图纸,要求各村委会按照图纸统一进行建盖,保证新建村卫生室的实用性。
为使今年新建村卫生室工作实现“当年开工,当年投入使用”,卫生局领导及基层科工作人员多次与乡镇分管领导、卫生院长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督导。
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截止11月25日,全县共有9个村卫生室完成建盖任务,投入使用,其余11个村卫生室年底也可完工投入使用。
(四)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及村卫生室管理工作
1.培训工作:
为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水平,基层科组织乡、村两级卫生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各类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班,一是组织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参加省卫生厅举办的为期14天的“云南省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
二是配合“好医生教育中心”举办村卫生机构人员培训班,对全县106个村委会卫生所所长进行农村急诊急救知识培训。
三是选派7名具有3年以工作经验的中青年临床技术骨干医师参加市为期半年的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骨干医师培训活动。
2.管理工作:
一是制定《嵩明县村委会卫生室管理制度》,对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医德医风、值班、例会及医、防、保等各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制作下发统一的村卫生室标志牌,解决了村卫生室标志混乱,不易识别的问题。
三是继续实施乡医年度考核,将乡医每年履行的医疗、防预、保健等工作任务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与津贴发放挂钩。
四是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村卫生室,对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医疗安全、医疗操作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抓好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按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嵩明实际,制定了《嵩明县社区卫生服务十一五规划》和《嵩明县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
加强对嵩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管理,强化其“六位一体”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逐步探索建立社区卫生运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六)继续实施“平价药品”惠民工程工作
今年为进一步做好县“平价药品”惠民工程,建立了工作检查和监督机制,规范了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用药、执行惠民价情况进行检查,把承诺的惠民内容落到实处,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据统计,自“平价药品惠民”工程启动以来至今年9月30日,全县各医疗机构(县医院除外)已通过网络采购平价药品总值达1095.48万元,占用药比例的86.6%,享受平价药品就诊的患者达387961人次,药品的零售价比国家现行招标零售价下降了25%,实现让利群众229万元,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
(七)不断规范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
按市乡村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的具体要求,全县以村为单位。
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财务、药品、制度,“两制”已达100%,行政统一、药品统一、制度统一达100%,财务统一达40%。
二、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一)认真做好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1.传染病防治及免疫规划工作。
⑴霍乱防治:
设立义务报病点22个,确定、培训义务报病员28人次;1—10月共督查108家次,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所、社会办医、义务报病点督查巡诊1874家次,均未发现02号病疑似病例。
⑵禽流感防治工作:
切实加强对养殖大户,特别是老疫点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落实了各项预防措施。
督促有关单位每天按时上报疫情,做好“零病例”报告,增强预警防范能力。
⑶疫情报告与传染病管理:
1—10月,全县累计报告乙类传染病11种489例,死亡4例(艾滋病3例、乙脑1例),发病率为140.41/10万,死亡率为1.15/10万,病死率为0.82%;发病率比去年同期上升44.68/10万,死亡率比去年同期上升296.55%,病死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82.76%。
发病率居于前三位的是病肝、痢疾、肺结核。
发病比去年同期上升的病种有;艾滋病、病肝、麻疹、乙脑、痢疾、肺结核、猩红热、淋病、梅毒、疟疾。
⑷隔离消毒:
1—10月份共发生应做个案调查和病家消毒处理的传染病298例,已发消毒处理通知298份,现已收回调查处理表252份,调查处理率为84.56%。
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扩散。
⑸计划免疫:
全年3—11月完成冷链运转56次,基础免疫接种情况:
3—8月运转,报告接种率,卡介苗为95.8%,脊灰疫苗服苗率为91.2%,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为94%,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0.83%,乙肝疫苗三针次接种率为96.4%,首针及时接种率为90.42%。
加强免疫接种情况:
报告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为93.74%,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为92.52%,麻疹疫苗接种率为87.44%。
强化免疫,7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轮脊灰应急扫荡免疫活动,共投服疫苗18671剂次,我县常住儿童服苗率达96.25%,流动儿童应种1797人,实种1797人,接种率达100%;9月份开展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共接种麻苗30751人,接种率达90.99%,其中常住儿童接种30008人,率为90.79%,流动儿童接种743人。
2.艾滋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防治艾滋病“一办法六工程”、昆明市政府《预防控制艾滋病实施意见》,根据嵩明县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实施方案和嵩明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防制工作,通过加大全民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完善HIV初筛实验室认证、提高了检测水平。
⑴宣传和培训工作:
参与了以“关爱妇女健康”为主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发放资料1000余份;今年到17个村委会对农村妇女及计划生育干部进行艾滋病基本知识和预防知识培训,接受培训人员近2000人,发宣传材料1500多份;对滇源镇村小组组长以上领导干部200多人进行了艾滋病知识培训;对嵩阳镇村以上计划生育及妇女干部(中德妇女健康项目)256人进行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和生育健康培训。
⑵艾滋病监测检测工作:
截至10月31日,全县各医疗单位共筛查4075份血清;疾控中心自愿咨询检测200份;监管场所份检测1395份。
HIV已初筛阳性标本22份,送省市疾控中心确认阳性18份。
对确认的18人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实行实名登记并上报疫情。
完成了省市安排的高危行为规模估计工作,采用“普查法”完成了性服务场所及女性性工作者的规模估计,经计算嵩明县共有性服务场所53家,女性性工作者264人;采用“提名法+乘数法”完成了吸毒人群的规模估计,经计算嵩明县吸毒人群规模估计数为711人、静脉吸毒人群规模估计数为391人。
完善了嵩明县HIV初筛实验的建设,经过省市专家验收、云南省卫生厅批准,取得了初筛实验室资格并受牌。
到目前为止筛查实验室已经用ELISA法进行了425多人份的HIV检测。
3.地方病防治工作。
⑴鼠疫防治: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全面开展防治鼠疫联防工作,加强鼠疫疫情三报和“零”病例报告。
按月完成固定监测点和流动监测点的鼠情、鼠蚤、鼠疫血清学监测任务。
截至10月31日,在全县19个自然村开展室内外鼠密度监测,室内布鼠笼3766个,捕鼠54只,鼠密度1.43%;室外布鼠夹790个,捕鼠15只,鼠密度1.90%。
全年未发现自然死鼠。
⑵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
加强食用碘盐的监测工作,采样288份,合格碘盐237份,合格率89.43%,不合格28份占9.72%,非碘盐23份占7.99%。
⑶死因常规监测工作:
制定了嵩明县居民死亡原因回顾性调查方案,对调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现场演练,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转入正常运行。
2006年1月—10月份已经调查876例死亡原因,并且进行了疾病分类ICD-10死因编码和计算机录入,按规定上报了市疾控中心。
4.结核病防治工作。
⑴宣传及培训:
配合县妇联、计生局,在全县开展“结核病、防艾知识、妇女健康”讲座17场,直接培训1000余名农村妇女,发放“防治结核病、健康你我他”宣传折页1000多张、宣传粘贴画250张。
“3.24”结核病宣传日发放结核病宣传材料7360份。
对全县282名乡村医生进行了结核病现场督导知识培训。
⑵结核病人管理:
截止今年10月30日,共发现管理肺结核涂阳病人56例,其中复治涂阳5例、新初治涂阳51例,完成指标的83.61%;仅有1例因在市三院住院治疗,拒绝再接受项目管理丢失,其余均未出现漏服药、断药现象;我县疑似肺结核病人的追踪率达100%,到位率达90%,转诊率达100%。
5.卫生检验、监测工作。
⑴每月做好县第一自来水厂出厂水末梢水的六项指标监测,共监测水样36份,合格7份、合格率81%。
⑵对全县30所中小学校约2万名中小学生进行了一年一次的健康监测,同时积极开展常见病防治。
⑶调查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1起(小街镇东屯村委会东屯村王桂珍家庭吸入磷化铝中毒事件),及时进行了网络直报。
⑷1—11月共完成鼠内脏监测24份,鼠血清监测24份,鼠蚤监测6份,无阳性标本检出。
⑸共完成霍乱监测样品120份次,无阳性标本检出。
⑹完成各类体检人员HbsAg检测4191人次。
肠道菌检测1150人次,无阳性标本检出。
肝功能检测389人次,二对半检测458人次。
6.麻风病、性病防治。
⑴全县进行了麻风病线索调查,报告、检查6例,查出麻风病2例,调查率100%。
⑵今年上联合化疗8例,每月坚持送药看服96人次,并做体检、涂片,发生麻风反应1例,给予及时处理未发生畸形升级。
⑶对存活残疾病人161例进行眼、手、足康复123例,督促病人加强眼、手、足自我保护教育174例,防止畸残加重。
⑷今年1~10月诊治及收集性病306例、诊治各种皮肤病人18500人次。
(二)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1.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⑴全年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26户,全年进行进行卫生监督1926户,覆盖率100%,监督检查4237户次,合格和基本合格3728户次,监督合格率87.99%。
审验、换发卫生许可证1830户,换证率95.02%。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3024人,体检率98.02%,查出、调离“五病”30人。
建档1848户,建档率95.95%。
违法案件查处57起,没收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251公斤,罚款合计金额15760.00元,责令限期改正86户,警告184户次,取缔无证经营63户。
⑵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06户,覆盖率100%,监督检查453户次,合格和基本合格398户次,监督合格率87.86%,审验、换发卫生许可证196户,换证率95.15%,从业人员体检培训324人,体检率98.18%,查出调离“五病”2人。
违法案件查处12起,罚款12起,合计金额3050.00元,责令限期改正57户,警告97户次。
2.加强学校卫生检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在全县学校全面开展了2006年春季、秋季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
两次均对我县139所学校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我县共有教师3132人,学生49290人,住宿学生17429人,141个学校食堂。
换发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138个。
食品从业人员382人,持有效健康证369人。
涉及二次供水和统一供应桶装水21家,持有效许可证19家,各学校均实行校长负责制,并制定有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学校4所。
3.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
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并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
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1户;严厉打击非法无证行医,对3户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执业资格进行非法诊疗活动依法予以取缔,罚款1户,金额2000元。
4.做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⑴制定下发了《县卫生局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检查。
共抽查22家医疗单位,对9家医疗机构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改正;7家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罚款7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⑵举办我县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培训班。
培训17家医疗机构,考核合格98人。
14家医疗单位已按要求向市卫生局审领了购用印鉴卡。
⑶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用品进行隔离消毒的抽检监测。
采集样品504个,抽检使用中的消毒液、消毒器械、手术用器械和敷料、一般诊疗用品、医护人员手、物体表面等。
同时,对监测的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医护人员资质、医疗废物处理、隔离消毒、传染病管理、临床用血、放射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⑷全县共有医疗机构211家,建档率100%,检查医疗机构175户,监督覆盖率82.94%,审验、换发《消毒合格证》192个。
⑸受理医疗纠纷6起,其中已协调处理3起,1起正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1.妇保工作。
⑴今年全县共有产妇数3550人,活产数3555人。
孕产妇系统管理3425人,系统管理率为96.34%;孕产妇保健覆盖人数3457人,保健覆盖率97.38%;新法接生3550人,新法接生率99.86%;住院分娩3401人,住院分娩率95.67%;围产儿死亡44人,围产儿死亡率12.30‰;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28.13/十万;高危孕产妇筛出人数469人,筛出率13.21%;高危孕产妇管理人数469人,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460人,高危住院分娩率98.08%;出生缺陷发生人数19人,出生缺陷发生率5.59‰。
⑵2006年共申请、同意救助59人,已救助43人,救助金额共计10500元,其中抢救救助5人,抢救使用经费2500元。
在“关爱妇女健康行动”中,对4个乡(镇)的育龄妇女进行妇女病免费普查1039人,普查率达60%以上,查出妇科病患病人数614人,患病率达59.10%。
同时举办了妇女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并发给相关宣传材料。
3月份对嵩明监狱为女职工进行妇女病查治238人,普查率达90%。
8月份对幼儿园的121名女教师进行了健康体检。
2.儿保工作。
2006年3岁以下儿童实有11330人,系统管理9632人,系统管理率为85.01%;7岁以下儿童实有28377人,保健管理24729人,保健管理率为87.14%;新生儿访视3465人,新生儿访视率为97.47%;新生儿防佝投药人数为3442人,投药率为96.82%。
重点加强对高危儿童的管理,对每一例高危儿进行立案、建册、追踪、随访,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
全县5岁以下儿童实有19096人,共筛出高危儿童2114人,高危儿筛出率11.07%;高危儿管理2114人,管理率100%。
全面开展“两病”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质量,管理覆盖面达100%,减少了因“两病”引起的死亡。
今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为61人,死亡率为17.16‰;婴儿死亡45人,死亡率为12.66‰;新生儿死亡28人,死亡率为7.88‰;1-4岁儿童死亡16人,死亡率1.03‰。
3月份在14个村委会开展0-7岁儿童健康体检1787人。
同时利用电脑进行现场评价并通知家长对患儿进行及时矫治。
全县12所幼儿园1755人进行了体检,体检率达94.20%。
三、努力完成医政、科教等各项工作
(一)医政管理工作
⑴强化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医疗、护理、控感工作达到各项质量控制指标要求。
⑵落实危重病人管理制度,对危重病人实行全程有效管理。
县级医院达到以上要求。
⑶确保医疗安全,杜绝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建立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报告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嵩明县医疗事故防范及责任规定暂行规定》,严格按有关要求处理辖区医疗纠纷。
⑷加强护士整体队伍建设,提高护士整体素质,具有大专学历护士不低于20%,护士长达50%以上,专科护士培训率达标。
我县县级医疗单位护士大专以上学历比例为54.9%.护士长全部达大专以上学历.⑸规范医疗机构及人员执业管理行为。
按要求使用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软件。
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组织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执业行为检查,完成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注册及变更注册工作。
⑹加大血液质量管理的监管力度,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按要求完成我县储血库建设工作,血液管理网络建设工作正在建设中;相关管理规定、人员培训已完成,目前运行状态良好.⑺完成辖区医疗机构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
⑻“远程可视医疗县县通”工程各项工作基本就绪,正待使用。
⑼拟定了《嵩明县2006-2010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科教工作
⑴加强对我县第二批评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45名的培养和管理。
⑵选派了7名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参加第三期培训班;选派了7名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参加市级为期半年的培训;举办全县预防接种人员专题培训班参加人数289人;举办防保医基本知识师资培训班参加共20人;举办了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班2期每期参加人数45人;举办了嵩明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使用培训班,参加人数102人;召开社会办医疗机构法人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80家医疗机构参加培训;举办嵩明县储血库设置临床用血工作培训班,辖区涉及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20家参加培训;举办2006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培训班,辖区医疗机构院长、妇产科主任、妇幼专干51人参会;组织辖区医疗机构护士长、护理骨干120人参加护理技术操作巡回示范培训。
⑶学历教育工作:
做好155名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对成绩较差的大哨、新街学习点进行督导2次,帮助他们克服学习困难;完成初报名参加昆明医学院成人大专函授临床医学91人,护理18人;参全科医师转型培训班3人,全科医师函授培训班42人,社区护士函授培训班18人。
⑷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
对2005年所有继教对象实施学分登记和统计,学分审验合格率达标。
⑸拟定《嵩明县重点学科、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县重点学科建设申报、评审、建设、验收、管理等工作步骤。
促进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及医疗技术骨干迅速成长,从而带动业务健康发展。
(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风新形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分工负责。
要求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提高服务意识,在服务中做到耐心、细心。
完善行风信访处置机制、加强收费监管、开展便民服务。
四、认真做好中医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两条例”,加强中医工作,县中医院开展了骨科、痔科、糖尿病专病等工作,对乡镇、村卫生室中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积极加强各级各类医院中医科的各项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规划,不断提高我县中医药人员业务素质。
定期对我县民间中医药单验方进行收集、整理成册,使农村的中医药技术得到推广使用。
根据《云南省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实施方案》及市卫生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嵩明县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方案》,启动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年内完成全员进行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任务(2006年11月-12月内,办培训班一期,234名乡医全部参加,共10天:
其中县乡培训3天,其中1天市级专家培训,乡级培训7天)。
五、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1.组织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重新调整充实、成立了以吴军代县长为主任委员、副县长杨琼华、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柴继红、县卫生局局长普菊珍为副主任委员,工商、农业、环保、粮食等11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委员的“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调整了以代县长吴军为组长的“嵩明县创建成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调整了由政府副县长杨琼华为组长的“嵩明县灭鼠防病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印发了《嵩明县2006年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2.工作目标及任务:
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爱委会副主任委员杨琼华与各乡镇签订了《嵩明县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选目标责任书》,各级各单位把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卫生县城、卫生先进单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人负责具体抓落实。
⑵制定了我县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除“四害”工作方案”、“开展春季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全国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⑶为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农村卫生村创建活动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轨道,制定了《嵩明县卫生村检查考核管理办法》及《嵩明县卫生村检查评比实施细则》。
⑷在嵩阳小学、嵩明新纪元大酒店开展创建昆明市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市爱卫办已考核验收,待命名。
3.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容市貌有新的变化。
⑴先后投入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66余万元,完成县城287盏路灯安装改造亮化工程及玉明路、水真路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道路改造,城市道路由过去的20.6平方米增至31.21平方米。
⑵县城公共绿化面积达到17384.28平方米,绿地率18.6%,绿化面覆盖率18.8%,人均县城占有绿地化面积4.8平方米。
⑶县城综合治理初显成效。
在“四月爱国卫生月”活动中,各级各单位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要求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城建部门出动1100人次,车辆580余台次对县城绿化带、卫生死角及城郊结合部进行垃圾彻底清运,补栽行道树20余棵,清理整个县城绿化带杂草5千余米。
补苗15000余株,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