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电梯采购统一专业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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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梯采购统一专业技术标准

住宅电梯采购统一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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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梯采购统一技术标准

1、使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君华地产所有住宅电梯设备战略(或招标)采购。

2、依据

2.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Ø《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1997

Ø《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Ø《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

Ø《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1997)

Ø《电梯曳引机》(GB13435-92)

Ø《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12974-91)

Ø《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58-2003)

Ø《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325-2001)

Ø《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GB/T7025-1997

2.2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君华地产提出,由君华地产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3、电梯的功能选择

3.1必选功能

1、全集选控制运行功能;2、超载保护功能;3、超载报警功能;4、超速电气保护功能;5、超速机械保护功能;6、安全触板;7、门过载保护功能;8、开关门时间异常保护功能;9、开门异常自动选层功能;10电机空载保护功能;11、电动机过热保护功能;12、对讲机通话功能;13、警铃报警联络功能;14、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15、停车在非门区提示功能;16、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17、停电应急照明功能;18、轿顶检修操作功能;19、轿内检修操作功能;20、主机及控制柜检修操作功能;21、满载直使运行功能;22、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23、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24、起动补偿功能;25、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26、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27、运行次数显示功能;28、轿厢照明自动控制功能;29、轿厢通风自动控制功能;30、故障自动检测功能;31、故障自动存储功能;32、待机定期自检功能;33、层高自测定功能;34迫梯功能;35、轿内语音提示功能;36、防恶作剧功能;37、轿内误指令取消功能;38、三方通话功能;39、预留视频监控接口;40、取消迫梯功能;41、厅外楼层指示;42、预留井道内的三方通话、背景音乐及视频线路。

3.2其他功能要求

3.2.1应选择光幕保护功能、三方对讲功能。

3.2.2消防电梯应选用消防员专用功能,客梯应具备消防迫降功能,降至基站。

3.2.3同一栋楼内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梯时应选用无呼自返基站功能,单台电

梯可以不使用此功能。

3.2.4同一栋塔楼同一候梯厅有两台以上电梯时,应选用群控功能。

3.2.5电梯应具备监视楼层显示功能,具体可由智能化施工单位取信号通过

电梯监视器实现。

3.2.6当建筑物有地下停车场时,楼栋内的所有电梯宜全部下至地下室各层。

3.2.7住宅公共电梯的载重量不应低于800kg。

3.2.8电梯轿箱需要二次装修时,须预留以下条件(具体在订货前由需方书面确定以下数据):

A、预留装修重量(该重量不包含在额定载重量内)为:

1、200Kg,2、250Kg,3、300Kg;B、装修前轿箱净空高度为:

1、2.5m,2、2.7m;C、装修前轿箱内可拆卸的控制按钮面板边线与侧面轿箱壁间距为:

1、25mm,2、30mm,3、40mm;D、轿箱内地表面预留装修厚度为:

1、25mm,2、30mm,3、35mm;E、轿箱内的通风口形式和轿箱内通风机数量为:

1、单风机,中间出风,2、单风机,后壁出风,3、双风机,中间出风(与轿箱门平行),4、双风机,中间出风(与轿箱门垂直),5、双风机,后壁出风,6、双风机,两侧出风,7、双风机,前后出风。

4、电梯供货

4.1电梯的包装与运输:

4.1.1产品的包装运输应符合有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

4.1.2电梯零部件应按类别及装箱清单完好地装入箱内,箱内零部件应垫平、

卡紧、固定,对重块允许不包装。

4.1.3对于精密加工、表面装饰的部件,装箱时应防止相对移动。

电气部件及

其他易损件应作防震处理。

电动机、控制柜等各种电气部件应装入防潮

箱。

4.2电梯应具备以下随机文件:

i.文件目录;

ii.装箱清单;

iii.产品出厂合格证;

iv.机房井道布置图;

v.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表);

vi.电梯功能表;

vii.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viii.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电气接线图;

ix.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

x.安装说明书;

xi.易损件目录;

xii.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

4.3电梯的存放

4.3.1产品应存放于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及防潮措施。

存放于露天时,对包

装箱应另设防雨措施,底部应垫以支承物,防止浸于水中。

4.3.2电气设备箱必须存放在室内。

4.3.3当存放时间超过6个月时,应检查零部件的完好情况。

7、土建交接检验

7.1机房内部、井道土建(钢架)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条件图的要

求。

7.2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7.2.1井道移交前,应将井道内多余的钢筋、钢管以及砼施工涨模引起的沙浆、水泥块等杂物清除干净,并将支模板所留的螺栓孔及搭脚手架留下的钢管洞内堵严并外修补整齐。

7.2.2电梯的基坑应做防水处理,高层建筑中客梯下方或附近部位应设有电梯专用集水坑,集水坑容积不小于2立方米,并设有带自启动功能的排水设施。

消防电梯基坑下方预留UPVC排水管道至集水坑,管径≥150mm。

7.2.3相连两台电梯的距离应大于0.7米。

井道基坑设计深度大于电梯基坑深度要求的,应在电梯安装前及时填补。

7.2.4当相邻两层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米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

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

7.2.5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保护围栏,并应有足够强度。

7.2.6井道尺寸是指垂直于电梯设计运行方向的井道截面沿电梯设计运行方向投影所测定的井道最小净空尺寸,该尺寸应和土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时为0~+25mm;

⏹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m且小于等于60m时为0~+35mm;

⏹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60m且小于等于90m时为0~+50mm;

⏹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90m时为0~+25mm,允许偏差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7.2.7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l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个控制开关。

7.2.8每层楼面应有水平面基准标识。

7.3井道下方

电梯井道下方存在空间时,井道底坑的地面至少应按5000N/m2载荷设计,且应对下方空间作如下处理:

⏹对于井道下方用途不大的空间,应直接将此空间砌墙封住,以免人能够到达此空间。

⏹如井道下方空间安装有排水泵、控制箱或有其他用途,应在对重缓冲器的下方(具体位置由电梯安装公司提供位置图)砌实心桩墩一直延伸到坚固的地面上。

7.4机房

7.4.1电梯驱动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滑轮应设置在一个专业机房内,机房不得设置在住宅卧室的正上方,机房应设有外开防火门及专用锁具,只有经过批准的人员(维修、检查和营救人员)才能接近。

7.4.2电梯机房不应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应设置非电梯用的线槽、电缆或装置。

7.4.3机房应有适当的通风,同时必须考虑到井道通过机房通风。

每个机房必须有一个防水百叶作为进风口,安装一个风机作为排风设施,风机口应安装防水百叶,风机应能定时控制。

7.4.4机房地面要用经久耐用、不易产生灰尘且具有防滑功能的建筑材料(建议使用防滑地面砖)。

7.4.5通向机房的通道应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任何情况下均能安全方便的使用且不需经过私人房间。

7.4.6机房内应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照度不应小于200lx。

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应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7.4.7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分开,并且要有独立的接地线。

7.4.8机房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严禁在机房内设置水箱及管道检查口。

7.5电梯轿厢装修:

7.5.1电梯装修预留重量具体见电梯轿箱二次装修时须预留的条件。

7.5.2电梯装饰表面应平滑,无毛刺或凹凸,以免刮伤乘客。

7.5.3电梯吊顶时,应露出电梯通风口,保证电梯的通风效果,具体见电梯轿箱二次装修时须预留的条件。

7.5.4电梯装修时,应保证电梯轿厢的正常照明及事故照明达到原设计的光照度。

7.5.5轿厢不得使用易燃或可能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烟雾而造成危害的材料装修。

7.5.6装修后的轿厢净高不应小于2m。

7.5.7电梯轿厢预留二次装修厚度具体见电梯轿箱二次装修时须预留的条件。

8、电梯施工及验收要求

8.1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电源的主开关,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

如几台电梯共用一个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分开设置并易于识别。

其容量应能切断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回路:

1.轿厢照明和通风;

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机房内电源插座;

4.轿顶及底坑的电源插座;

5.电梯井道照明;

6.报警装置。

8.2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

8.3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除36V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罩壳均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8.4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1.控制柜、屏正面距门、窗不小于600mm;

2.控制柜、屏的维修侧距墙不小于600mm;

3.控制柜、屏距机械设备不小于500mm。

8.5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在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包括线槽)四周应筑一高50mm以上的台阶。

8.6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器轮外侧应漆成黄色,制动器手动松闸扳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8.7曳引机应有适量润滑油,油标应齐全,油位显示应清晰,限速器各活动润滑部位也应有可靠润滑。

8.8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0.7mm。

8.9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如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能用松闸扳手松开制动器,并需用一个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状态。

8.10每根电梯轨道至少应有两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

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体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m。

8.11层门地坎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水平度不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10~20mm。

8.12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8.13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最小爻啮合长度7mm。

8.14当距轿底面在1.1m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须在距轿底面0.9~1.1m的高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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