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决裁规程ALL0306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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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决裁规程ALL030601
目录索引
决裁愿处理基准
种类:
基本规程
制定日:
2003年5月22日
制定者:
MC总经理
公布日:
2003年5月22日
公布者:
MC总经理
M C 决裁规程
第一章总则
规程的目的本规程是针对MC的各部门和各分社决裁以及决裁运营基本而制定的。
本决裁规程是公司运营管理的基本。
通过对决裁规程的体系化整理,确定制定修改废除以及公布等必要的事项,以达到业务流程的正规化和效率化的目的。
决裁事项在需要执行『决裁规程运用基准』所规定的事项时,需事前向决裁者提交决裁并取得决裁。
代行决裁决裁事项当中,由决裁人指定的案件,决裁人可以委托代理决裁人去行使决裁责任。
决裁起草人决裁愿的起草人应按照『决裁规程运用基准』,在决裁对应案件实行之前的适当日期之内负责整理并起草决裁。
合议决裁起草人在提交决裁之际,应当在主管担当部门的协助下,就决裁事项事前与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协调。
决裁的合议方(人)原则上以所需要的最小限度控制在『决裁规程运用基准』所规定的范围之内。
决裁者按照『决裁规程运用基准』中规定。
决裁人应在充分尊重合议(方)人意见基础上进行最终判断,并对其判断负责。
被报告者起案人以及决裁人应针对对应的决裁内容向『决裁规程运用基准』所规定的被报告人进行报告。
对应决裁内容的报告要及时,在需要的情况下根据对应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中间报告。
规程的改订废除此决裁规程由经营企画部进行起草,改订废除的决定权由MC总经理所有。
第二章MC公司的目标与职能
目标作为「G&G本社代行」在中国·北东亚地域发挥作用。
基本职能具有下列职能:
1)地域内的法人代表(地域管理者:
在该地域内的形象代表)
——代替本社进行出资和回收
——地域行政(评价·监察·牵制·风险管理·人事·企画·财务等)
2)地域成长战略〈市场战略〉
——地域共通营业·CS平台的提供
——在地域内对事业领域的「开发·生产·销售一元化」进行促进
3)在地域内的事业领域支援职能
——提供「共通服务平台」(人事、公共关系、涉外、知识产权、法务、品质、环境、宣传、R&D、信息系统、物流、金融、保险等)
4)促进复品公司的经营
第三章MC的组织体制
体制MC整体的事业体制参照『MC的任务·组织体制图』
关系·位置MC担当董事与分社总经理(事业领域别分社)以及地域总代表同级。
事业领域别在MC公司内部设置事业领域别分社。
以自主责任经营为基本,在地域统括
分社制公司的评价·监察·牵制之下进行运营。
平台制(PF制)指的是营业/CS共通平台·委托业务支援平台·地域共通管理平台。
其采用的是分社、中心、部等组织形态。
组织组织内容如下:
董事长董事长作为MC公司的法人代表(承担经营活动所造成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负责召开董事会、以及对董事的任免和评价。
日常的经营执行委任给总经理。
总经理作为受董事会委托的最高执行负责人(总经理责任制、统括经营整体),执行董事会决议事项,代表公司处理企业业务,具备对内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和执行各项制度。
对MC公司整体的活动具有管理·监督责任。
担当董事MC社内的各平台(后述)设置担当董事。
具体执行委托给各部门负责人。
担当董事在其担当范围内进行指导、监督、确认。
并对执行结果负最终责任。
担当内容范围参照『MC的任务·组织体制图』
分社总经理接受MC总经理的委托,作为分社的最高执行负责人(总经理责任制、统括经营整体)、代表分社处理企业业务。
具有分社内的对内人事任免权、制定和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对分社整体活动具有管理·监督责任。
地域总代表在北部、中部、南部地区作为松下电器的地区代表履行职责。
对MC总经理有报告的义务。
部·所长作为担当部门的总括负责人负责执行担当业务,并对担当董事有报告义务。
地域代表在MC分公司所在地、履行作为MC地域代表的职能和责任。
地区代表归属于MC总公司,对地域总代表负有报告责任。
其他在组织当中“正副”职位的关系是:
“副职”具有仅次于“正职”的权限和责任。
应积极辅助“正职”的业务执行。
而“正职”对“副职”应提供适当的信息,并应充分尊重其意见。
另外,“正职”在无法亲自执行职务时可委托“副职”代理执行。
第四章决裁规程运用基准
原则为了实现高速度高效率的经营,以自主责任经营为前提进行积极的权限委让,做到粗·短·廉的决裁规程。
本规程的运用对象范围包括MC总公司各共通部门、以及不含分社在内的各部门。
分社规程在总公司规程基础之上另行制定。
基本分社·担当部门应以MC总经理所批准的事业计画为基础进行活动,并对其负责。
细则分社以及职能担当部门应以『决裁规程运用基准』为基础,制订分社内部以及职能别的内部规程,并取得MC相关部门的合议和MC总经理的批准。
处理基准处理基准参照『决裁愿处理基准』。
管理·解释本规程整理修订由经营企画部负责,而『决裁规程运用基准』各项目的解释由各对应职能部门进行。
付则
此规程从2003年6月1日起实施。
决裁规程运用基准(全社整体)
说明:
1、在“区分”标明“全社”的表示全公司共同遵守,空白并且分社总经理处有“☆”,请参照各自分社的细则。
2、”◎”表示决裁人,”○”表示合议人,”□”表示被报告人。
3、规程中不同分类的解释、研讨部门,均在主管担当部门中标明。
决裁规程运用基准(家电公司)
决裁规程运用基准(移动通信公司)
决裁规程运用基准(物流公司)
决裁规程运用基准(CISC中国)
决裁规程运用基准(PBC)
附页
一、基本人事制度:
✧职工就业规则、行为规范。
✧人事业务检查规程。
✧全公司部·所长(含副职)级经营干部的培养、招聘、待遇、任命、免职等。
✧关于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规定。
✧全公司基本总务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制度、5S制度等)
✧全公司其他基本规章制度
✓年休制度;
✓退休制度;
✓工伤、死亡制度;
✓异地工作规定;
✓出差(国内、海外)补贴标准;
✓提案奖励制度;
✓公司印章使用规定;
✓福利制度(婚丧、独生子女医疗等)
(注:
以上基本规程适用于MC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