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劳务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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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营业执照
1.1证书号码:
1.2发证机关:
1.3专业及等级:
1.4复审时间:
2、工作内容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分包范围:
桥梁工程
2.4分包内容:
劳务费用清单4.1
3、工作期限
3.1开始工作日期:
年月日;
3.2结束工作日期:
年月日;
3.3总日历天数:
天.
3.4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4、劳务报酬
4.1详见“桥梁施工劳务费用清单”。
桥梁施工劳务费用清单(单位:
元)
序号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工作内容
1
机械挖基础土方基坑深≤6m
m3
5
挖运至基坑外500米,包括基础底0.5米范围内人工挖运,基坑边坡整修,大体积基坑开挖。
2
机械挖基础土方基坑深≤9m
m3
7
挖运至基坑外500米,包括基础底0.6米范围内人工挖运,基坑边坡整修,大体积基坑开挖。
3
机械挖基础土方流砂
m3
11
4
基坑回填原土
m3
4
装、运、卸、夯实,运距20m
5
挖孔桩(土)
m3
60
开挖、吊运。
孔外10米内运输,支撑防护,整修桩孔,通风管路铺、拆、通风。
6
挖孔桩(石)
m3
110
7
钻孔桩钻孔直径1.0米可塑的粘性土
m
170
钻孔桩单价包含工作内容有挖泥浆池、沉淀池,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钻机及钻具安拆、移位、造浆、钻进、提钻、换浆、清孔、清除废浆渣等沉淀物。
钢护筒安拆、泥浆外运、下钢筋笼、砼浇筑、清理场地等费用。
(含吊车费用、含粘土,含电;不含砼、钢筋加工运输及材料费用。
)钻孔长度按桩长加2米(空钻平均按2米)。
8
钻孔桩钻孔直径1.0米硬塑、坚硬的粘性土
m
220
9
钻孔桩钻孔钻孔直径1.0米软石
m
360
11
钻孔桩钻孔直径1.25米软塑的粘性土
m
190
钻孔桩单价包含工作内容有挖泥浆池、沉淀池,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钻机及钻具安拆、移位、造浆、钻进、提钻、换浆、清孔、清除废浆渣等沉淀物。
钢护筒安拆、泥浆外运、下钢筋笼、砼浇筑、清理场地等费用。
(含吊车费用、含粘土,含电;不含砼、钢筋加工运输及材料费用。
)钻孔长度按桩长加2米(空钻平均按2米)。
12
钻孔桩钻孔直径1.25米可塑的粘性土
m
220
13
钻孔桩钻孔直径1.25米硬塑、坚硬的粘性土
m
240
14
钻孔桩钻孔钻孔直径1.25米软石
m
380
17
钻孔桩钻孔直径1.5米软塑的粘性土
m
210
钻孔桩单价包含工作内容有挖泥浆池、沉淀池,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钻机及钻具安拆、移位、造浆、钻进、提钻、换浆、清孔、清除废浆渣等沉淀物。
钢护筒安拆、泥浆外运、下钢筋笼、砼浇筑、清理场地等费用。
(含吊车费用、含粘土,含电;不含砼、钢筋加工运输及材料费用。
)钻孔长度按桩长加2米(空钻平均按2米)。
18
钻孔桩钻孔直径1.5米可塑的粘性土
m
280
19
钻孔桩钻孔直径1.5米硬塑、坚硬的粘性土
m
410
20
钻孔桩钻孔钻孔直径1.5米软石
m
730
23
钻孔桩钻孔直径1.8米软塑的粘性土
m
260
钻孔桩单价包含工作内容有挖泥浆池、沉淀池,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钻机及钻具安拆、移位、造浆、钻进、提钻、换浆、清孔、清除废浆渣等沉淀物。
钢护筒安拆、泥浆外运、下钢筋笼、砼浇筑、清理场地等费用。
(含吊车费用、含粘土,含电;不含砼、钢筋加工运输及材料费用。
)钻孔长度按桩长加2米(空钻平均按2米)。
24
钻孔桩钻孔直径1.8米可塑的粘性土
m
350
25
钻孔桩钻孔直径1.8米硬塑、坚硬的粘性土
m
500
26
钻孔桩钻孔直径1.8米软石
m
850
27
钻孔桩钻孔直径1.8米次坚石
m
1050
28
钻孔桩钻孔直径1.8米坚石
m
1300
29
钻孔桩钻孔直径2.0米软塑的粘性土
m
300
钻孔桩单价包含工作内容有挖泥浆池、沉淀池,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钻机及钻具安拆、移位、造浆、钻进、提钻、换浆、清孔、清除废浆渣等沉淀物。
钢护筒安拆、泥浆外运、下钢筋笼、砼浇筑、清理场地等费用。
(含吊车费用、含粘土,含电;不含砼、钢筋加工运输及材料费用。
)钻孔长度按桩长加2米(空钻平均按2米)。
30
钻孔桩钻孔直径2.0米可塑的粘性土
m
410
31
钻孔桩钻孔直径2.0米硬塑、坚硬的粘性土
m
550
32
钻孔桩钻孔直径2.0米软石
m
1100
33
钻孔桩钻孔钻孔直径2.0米次坚石
m
1270
34
钻孔桩直径2.0米坚石
m
1500
35
钻孔桩直径2.5米
m
1400
各种土质综合单价,工作内容同上。
36
钻孔桩钢筋
元/t
420
制作、安装。
加工费用中含大型机械设备费用及1公里以内运输费用。
含电及小料,不含主材钢筋材料费用
37
钻孔桩钢筋笼运输陆上运输1km内
元/t
16
1)挂钩、起吊、装车、固定构件;2)等待装卸;3)运走、掉头及空回。
38
钢筋笼运输1km以上
元/t
16
1)挂钩、起吊、装车、固定构件;2)等待装卸;4)运走、掉头及空回。
39
凿桩头(1.0m)
个
180
含人工机械费用。
40
凿桩头(1.25m)
个
205
含人工机械费用。
41
凿桩头(1.5m)
个
265
含人工机械费用。
42
凿桩头(1.8m)
个
330
含人工机械费用。
43
凿桩头(2.0m)
个
390
含人工机械费用。
44
凿桩头(2.5m)
个
480
含人工机械费用。
45
承台钢筋
元/t
420
制作、安装,包括场内倒运
46
墩台身钢筋
t
500
制作、安装,加工费用及所有机械和电费、辅料费用。
47
道碴槽、顶帽、托盘和台顶钢筋
t
550
制作、安装,加工费用及所有机械和电费、辅料费用。
48
基坑抽水弱水流≤15m3/h
1m3湿土
7
49
承台砼
m3
80
模板及安拆、泵送、捣固、养生、施工缝处理,(不含基底处理、降水)拉接器材料,施工机械费等。
(不含砼拌制、运输及料费)
50
实心墩身砼(墩身高度≤20米)
m3
90
模板安拆、脚手架搭拆、混凝土泵送、捣固、养生、施工缝处理。
墩身高度以20米(含20米)为界,每增加5.0米费用增加20元/立方米。
(不含混凝土、模板外的全部费用)
51
空心墩身砼(墩身高度≤20米)
m3
160
模板安拆、脚手架搭拆、混凝土泵送、捣固、养生、施工缝处理。
(不含砼料费、拌制、运输、外模,含内模)
52
框架桥(涵)混凝土
m3
120
模板安拆、脚手架搭拆、混凝土泵送、捣固、养生、施工缝处理。
(不含砼拌制、运输、料费,含模板摊销)
53
涵洞挖基(机械挖土方基坑深≤6m无水)
m3
7
挖、运至基坑外20m,包括近坑底标高0.5m以内的土方以人工挖运,坑壁及坑底修整。
54
涵洞挖基(机械挖土方基坑深≤6m有水)
m3
9
挖、运至基坑外20m,包括近坑底标高0.5m以内的土方以人工挖运,坑壁及坑底修整及支护人工费用。
55
盖板箱涵钢筋
t
500
制作、运输、绑扎、安放、定位、校正等全部工序。
(除钢筋主材外一切费用)
56
框架涵钢筋
t
500
制作、运输、绑扎、安放、定位、校正等全部工序。
(除钢筋主材外一切费用)
57
附属浆砌片石
m3
70
砂浆制作、选修洗石、抹浆安砌、填塞空隙、整理及养护。
(不含片石及砂浆材料)
58
泵送费(适用于长臂泵车)
m3
25
59
泵送费(适用于地泵车)
m3
15
60
混凝土拌制、运输
元/立米
60
含搅拌站及10km内砼运输,含搅拌站大临等一切费用(不含征地)。
61
连续梁挂蓝施工混凝土(L<80m)
m3
600
挂蓝安拆、走行、模板安拆及内模板费用、堆载预压、预埋件制安、支座垫板安设、砼浇筑、养生、临时支座安拆等全部工序费用。
包含电费及吊车费用(不含砼供应、挂蓝模板及千斤顶)
62
连续梁挂蓝施工混凝土(L≥80m)
m4
580
63
连续梁预应力钢筋制安及张拉。
t
1400
波纹管、锚具安装、预应力钢筋制安及张拉,张拉设备的校正,压浆封锚(不含主材费用)
64
连续梁普通钢筋
t
560
钢筋加工、绑扎、运输、安装等除钢筋主材材料费以外的所有费用。
以上单价均含税,乙方末次结算前需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制度,合法、合格的财务发票。
如乙方不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内按3.35%代扣代缴。
4.2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本合同的不可预见费为贰万元,作为乙方的工程款的一部分,如中途乙方退场,按施工合同总价的1%计提。
乙方进场前,需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末次验工完成后,甲方根据合同内容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4.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从事与本桥、涵承包内容以外的工作,按照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发的用工记录,按60元/工日计价。
4.4现场打更看守费用由乙方自行派设人员,甲方不负责工费。
5、工程量的确认
5.1甲方每月按规定程序核算确定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并作为结算依据。
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
超出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作量,甲方不予计量。
5.2甲方在开工后的每月20日至25日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当月验工计量,按甲方所需提供资料一式四份(外协队伍费用结算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验收记录相关资料)。
5.3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所完成的验工费用结算资料审核完毕,并返还一份给乙方,乙方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定后的计量结果为最终结果。
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当月最终计量结果和价款支付依据。
5.4工作量确认,技术部门应在乙方工作任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末次验工费用结算单(在验工费用结算单上注明“末次结算”字样)及相关资料,同时提交本合同内容工作的原始记录,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若乙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则进行封帐,以审核结果为末次验工费用;若有异议,则按5.3条款的程序办理。
5.5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和图纸进行工作,造成的超设计数量,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6、质量标准与验收
6.1按总(分)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已签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发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杭长铁路质量评定标准。
详见业主总承包合同约定条款。
6.1.1施工规范:
按《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2-2005)。
6.1.2验收标准:
按《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标准验收。
6.1.3质量等级:
达到杭长铁路质量评定标准。
6.2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及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无偿修复,返工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
6.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此前,不得隐蔽。
6.4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派驻现场人员旁站、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应满足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7、甲方的权利、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7.2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作业指导书、基线等)。
对业主下发的关于本项目工程有关文件及时转发乙方,并给予乙方一定的宣传解释。
7.3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
7.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5及时进行验工费用结算工作,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7.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7.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7.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工作。
7.9施工过程中,末次验工费用结算前,乙方未及时清算为履行本合同而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7.10发现乙方未按时支付其下属员工和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在应付劳务报酬中代为扣除,代其发放。
7.11与乙方签订并遵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廉政责任协议》。
7.12甲方负责给定控制桩橛,供乙方施工。
7.13提供工地正常运转资金。
8、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
8.2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作业人员投入工作。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有关部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在甲方按合同向工程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时,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出示相应资料给甲方,乙方应自觉收集工程变更资料,并及时提交甲方。
8.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更换劳务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
8.6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
8.7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行为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8.8乙方应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其下属员工和民工工资的义务,未履行该义务时,接受甲方所采取的相应解决措施。
8.9按甲方要求提交完整的原始施工技术记录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8.10严格服从甲方合理的指令,如果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有疑义,必须当时予以沟通双方确定后按确定意见予以实施。
8.11与甲方签订并遵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廉政责任协议》。
8.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
8.13乙方派人指挥承台基坑开挖。
9、双方驻工地代表
9.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职务:
,负责现场施工管理,,职务:
,负责审批验工费用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相关指令,现场技术指导及施工放样、质量验收。
9.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 ,职务:
,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相关事宜。
9.3双方约定:
按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验工费用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10、支付
10.1本合同工作内容无预付款。
10.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支付,包括扣减或冲帐方式。
10.3甲方应付款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总额。
如工程量增减,双方应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0.4双方约定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甲方扣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该保证金在砼工程拆模验收合格并达到56天的养生期后进行支付。
10.5所有款项支付,甲方应与乙方委托的代理人或乙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付款对象、方式和金额后7天内,即每月28日向乙方支付。
10.6乙方工作完工办理完结算并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劳务费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11、安全施工、劳动保护、事故处理
1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和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伴随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环境中工作或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7天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备案。
11.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个人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11.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酌情安排处理方案和处理办法。
12、材料、设备供应
12.1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应满足现场工期的要求,设备、住房水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12.2乙方进场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所需甲供材料清单,甲方经确认后,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12.3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2.4甲方提供的材料应满足施工现场工期要求。
13、奖罚条款
13.1乙方负责现场每车实测坍落度,在确认满足施工要求后出现的砼外观质量问题,按500元/每处进行处罚,因机械故障造成的外观质量与乙方无关。
13.2砼墩身外观无装修的情况下按500元/墩台进行奖励。
13.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下发的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奖罚措施可作为本章补充条款。
14、违约责任
14.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视情况作退场决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4.1.1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
14.1.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4.2.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最高总的罚款限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报验结束后24小时内不计延期,超过24小时工期顺延。
因甲方机械设备故障、材料供应不及时经现场施工负责人签证认可后工期顺延。
14.2.2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
14.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甲方有权将未支付的款额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2.4其他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4.2.5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
15、变更与解除
15.1除法定和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
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15.2因发生不可抗力的,合同内容变更较大时,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劳务合同.
15.3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6、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法院仲裁执行。
17、补充条款:
钢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中的场地运输由乙方组织人员装卸,堆码整齐,由甲方提供运输设备。
起重吊装设备由甲方负责。
乙方凭领料单到甲方料库领料,并对领出去的设备,材料的保管、损坏负全责。
钢筋工程的单价中包含焊条费用,小型设备及工具由乙方自备。
钢筋损耗按2.0%计。
钢筋损耗量只是控制钢筋使用数量,计价按施工图理论重量计算。
遇有特别恶劣的自然天气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经双方签字工地代表签字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为每名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确保每名员工的休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合理安排作业,以确保工期及进度。
尊重甲方、监理、九局项目部、建设单位的检查人员。
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的事情。
甲方所有人员必须尊重每名员工,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争议。
乙方负责管理好内部劳务人员,不得违法。
乙方应听从甲方人员合理的指挥和指令,如不听从按每次500-1000元进行处罚。
承台底铺底垫层所用的材料由甲方提供。
对于乙方在工作中的涉及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事宜,甲方先口头通知乙方现场负责人;通知后没有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接到通知书后仍未整改,罚款人民币500-1000元。
工程数量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
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需要,提供足够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电焊工、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持证上岗。
在甲、乙方合作的劳务工期间,双方发生过的书面往来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完成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外的工作,数量由甲方主管工程师与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双方核对,签字确认。
价格确认方式按以下方式。
原分包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实际发生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实际发生工程项目的价款。
原分包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实际发生工程项目的价款,参照类似价格确定实际发生工程项目的价款。
原分包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实际发生工程项目的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模板脱模用的柴油和机油由乙方自行采购,模板密封胶条由甲方提供。
钢筋进场交由乙方保管,数量双方签证,领料需由乙方指定的固定有权领料人签单领料。
废旧钢筋由乙方保管,由分部提供搭建废钢筋库所用材料,废旧钢筋都存放在废料库中,不得外售,并作为钢筋使用数量结算依据。
养生用的毡布由乙方提供。
墩台身的砼数量按施工图理论数量计算。
所有奖罚均以现金形式进行缴纳,如不缴纳甲方有权不给乙方拨款。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19、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工程款清自行终止。
工程承包人(甲方):
(合同专用章)劳务分包人(乙方):
(合同专用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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