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讲义65讲第20讲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2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普通合伙人入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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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讲义65讲第20讲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2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普通合伙人入伙

 

4.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1)程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约定→一致同意)

(2)责任:

①对外:

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对内: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考题·单选题】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2009年)

A.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企业会计账簿

D.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

【答案】A

【解析】

(1)选项A: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2)选项B: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选项C: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4)选项D:

合伙企业聘用的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点5】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2016年判断题、简答题、2017年单选题)

1.内部权利限制效力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6年简答题)

2.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

(2)合伙人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

(3)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

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普通合伙人的债务清偿(2016年简答题)

两个“不得”

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两个“可以”

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法院强制执行处理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考题1·判断题】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可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2016年)

【答案】×

【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考题2·单选题】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施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17年)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选项CD: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考点6】普通合伙人入伙与退伙(★★★)(2008年单选题、2009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6年单选题、2017年判断题、2018年单选题)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约定→一致同意)

(2)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题1·判断题】普通合伙企业入伙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入伙约定比原合伙人享有较大的权利,承担较少的责任。

(   )(2017年)

【答案】√

【解析】普通合伙企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考题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8年)

A.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新合伙人根据入伙协议的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C.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新合伙人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

【解释】退伙包括自愿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法定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1)自愿退伙

协议

退伙

前提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

情形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通知

退伙

①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②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③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008年单选题)

(2)法定退伙

当然退伙

①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提示1】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提示2】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

①普通合伙人: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转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未能一致同意,退伙

②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②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

③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④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除名退伙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提示1】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提示2】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比】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退伙

情形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死亡”、丧失协议约定的资格

全部财产份额被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丧失偿债能力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否则退伙

×

(4)退伙责任

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14年简答题)

【相关链接】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题1·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下列不属于有限合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2013年)

A.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有限合伙人死亡

C.有限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D.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

【解析】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选项B);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选项C);(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D)。

选项A: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考题2·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

(2016年)

A.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B

【解析】

(1)选项ACD:

属于除名退伙的情形;

(2)选项B: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选项B属于第②种情形,当然退伙。

【考题3·单选题】赵某、钱某、孙某各出资5万元开办一家经营餐饮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期限为5年,甲企业经营期间,孙某提出退伙,赵某、钱某表示同意,并约定孙某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后甲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甲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对于孙某是否承担退伙前甲企业形成的债务发生争议,下列关于孙某对于该债务是否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16年)

A.孙某不承担责任

B.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孙某承担补充责任

D.孙某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将其除名,甲接到除名通知后不服,诉至人民法院,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伙企业对甲除名的生效日期为(   )。

A.甲的不正当行为作出之日

B.除名决议作出之日

C.甲接到除名通知之日

D.甲的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之日

【答案】C

【解析】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财产继承

身份

继承人

程序

结果

普通

合伙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协议约定或一致同意

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致同意

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未能一致同意

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有限

合伙人

不看“行为能力”

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例题·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死亡,其未成年子女乙、丙是其全部合法继承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可以继承甲的财产份额,但不能成为合伙人

B.乙、丙因继承甲的财产份额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

C.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D.应解散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乙、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答案】C

【解析】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考点7】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011年多选题、2012年判断题、2015年多选题、2017年单选题、2018年多选题)

1.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相结合

(1)对外

如果是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对内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是合伙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题1·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某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

正确的有(   )。

(2015年)

A.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B.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D.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AD

【解析】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考题2·单选题】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在执业中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下列关于合伙人对此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17年)

A.王某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王某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王某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D.王某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考题3·多选题】某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李某为合伙人,关于李某在执业活动中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8年)

A.李某造假引起合伙企业债务,由李某本人承担无限责任

B.李某造假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李某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赔偿合伙企业的损失

C.李某造假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李某非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BCD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

(1)选项A:

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选项B:

对合伙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选项C:

对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4)选项D:

对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和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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