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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结合本中心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会审制度

1、为了规范财务管理,实施民-主理财,增加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学校成立3至5人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其人员通过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财务监督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学校的财务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和参与管理。

2、“财务监督小组”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单据实行“集体会审”,集体会审的政策依据为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3、学校校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财务报帐员、财务监督小组的成员共同组成本制度的执行主体,对执行会审的全部内容,人人都有监督、核查的义务和权力。

4、财务监督小组的所有成员必须以学校的利益为重,积极参加活动,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地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的参与监督和管理。

5、学校领导必须定期组织和主持财务会审活动,为“财务监督小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全力支持和督察财务监督小组的工作。

6、财务监督小组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①参与学校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

②监督收支预算的执行。

③监督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

④熟悉财务报表、协助解答疑问。

⑤监督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政策信息的公示

⑥收集并反馈教职员工及社会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意见。

⑦以主人主人翁的姿态对学校财务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7、学校报帐员凭学校发生经济业务时所取得的原始凭证,经证明人、经手

人签字后,顺序编号,按编号详细登录“学校财务原始单据会审单”。

8、集体会审时,财务监督小组依据“学校财务原始单据会审单”登录的内容,与原始单据逐一认真核对和审查,对疑点必须及时核查清楚,对支付有异议的在备注栏出具审核意见。

9、认真做好“财务集体会审”记录,对有延续性的财务收支活动,必须按记录做好连续的审核。

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发的收据。

2、发票内容要齐全:

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相符,无涂改刮擦现象。

3、印章要齐全:

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效期内(一般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市场购买商品的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发票上注明品名、数量与入库验收的商品相符)。

5、差旅费的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严格按报销标准附有当日当时的正规票据,若有超标部分在原票上注明核减金额和实报金额

6、每期末由学校理财小组集中审核并签名。

(二)、现金结算的要求

1、学校按计划拨付公用经费,按定额拨付备用金,实行逐步代理结算的办法。

每学期分两次对学校的备用金进行清点盘库。

2、存放现金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有大量的现金在财务室或报帐员手中存放。

3、所有工程项目专款的预付和结算,均由服务商在学校和中心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到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办理直接付款达服务商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新的保障机制运行,学校不允许给任何个人借款,若因特殊情况,经批2

准的小额借款,由经手借款人或批准借款人负责一个月内予以收回。

2、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周内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的不超过一个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3、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学校书面或口头通知一次,仍不归还的由学校委托中心学校协助予以扣回。

4、学校需作预付的各种款项必须有充足的预付理由和足够的保底金。

确保结算时能全额抵扣,不留“后遗症”,杜绝一切呆帐的发生。

5、学校之间的往来结算一律使用“内部往来结算单”,不允许使用收款收据,避免虚拟和扩大收支。

6、新机制运行的保障资金一律不允许偿还债务。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室报帐,必须携带全部凭证,包括:

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附件;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需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报销差旅费,必须在报帐员的指导下由出差人逐项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差旅费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必须与封面填写内容完全一致,粘贴整齐,并附“出差通知单”和有关会议通知。

3、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4、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等,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5、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小额教学用品或专用材料,统一由各处室填写“购物报告审批单”,由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购买。

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理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

6、教职员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长根据预算情况安排,凭会议通知或其他填制出差通知单,出差人凭此单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或报销手续。

7、出差人差旅费报销标准一律按文件标准执行。

8、学校要本着热情节简的原则做对外接待工作,控制接待限额和标准,接待清单要附有详细的附件说明(包括事因、人数)。

9、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都必须由总务处负责,工程结算时,由乙方出具地税局或建筑公司开出的正式建筑发票,超过5000元的必须附有正式合同

10、财务报销的时限:

原则上不允许跨学期、跨年度支出,有特殊情况的需附书面说明报中心校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跨季超过三个月期限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2011年9月

2015年雨花乡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723:

44|#2楼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及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及人员的配备

1、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学校校长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环节。

经常研究、审查财务工作的计划和执行情况。

2、各学校设总务主任1人。

学校总务主任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财务会计理论法规,廉洁自律,做到思想优秀,业务精湛,管理严格。

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3、各学校要做到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使学校领导、教职工对学校经费开支真正了解、放心。

二、经费管理制度

1、中心学校及所辖学校的财务收支,由中心学校财务室归口管理,各校要建好帐,经费实行“指标包干,合理安排,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2、认真编制预算,严格审查决算,严禁学校举债。

各中小学校年初要编制好预算,期末组织财经清理小组清理结算,并将情况向教职工公布,年末在教职工大会上报告决算情况。

3、严格执行“三局”文件的收费标准。

任何学校不得超标、另立项目、巧立名目收费,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并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坚决抵制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

4、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支出实行校1

长“一支笔”审批。

对现金、实物要定期盘点,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

5、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备用金。

中小学现金的收付由总务经手。

总务收款时,必须当日开出正式收款收据,不能以白条代收据。

现金要及时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挪用,严禁公-款私存(中心学校的现金收付由出纳执行,备用金控制在8000元以内)。

在现金保管中出现的问题,按“谁出问题,谁负责赔偿”的办法处理。

6、所有收入(含教辅书刊、学前班、幼儿园、劳务费、勤工俭学、商店承包款、公物赔偿、捐赠等收入)必须及时上缴入库。

食堂要建立伙食费专账,独立核算,按时结算,并向师生公布伙食费结算情况。

若有结余,也要及时入库。

严禁拖欠、挪用公-款,坚决禁止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

对于拖欠挪用公-款的给予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不参与评优晋级并撤销其职务、在年度考核中作“不合格”对象考虑。

情节严重者,交上级或有关部门处理。

7、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专款专用,经批准购置设备和物品,要严格履行采购(购物在500元以上者,必须由两人以上前往采购)、验收(验收人要在发票上签字确认)、审核、审批手续。

8、各学校的大型维修项目,报中心学校及上级批准后,经费按批准方案解决。

各学校通过努力争取的捐赠以及勤工俭学收入等要全部缴入非税局。

指标属于学校,凭票按实报销。

9、坚决禁止将中小学公用经费用来发放教职工福利。

勤工俭学收入用于教职工福利也必须严格控制。

10、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救济款或助学金要及时按审定对象按标准足额发放到位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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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销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发的收据。

所有原始凭证必须保证合法、有效、真实。

严禁弄虚作假,坚决杜绝白纸发票。

2、发票内容要齐全:

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相符,无涂改刮擦现象。

不同会计科目的不能开在一起。

超市购物还必须附上电脑小票,餐饮发票要附上盖有财务印章的菜单或清单。

发票上必须有三人(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以上签名,经手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开支事由。

3、印章要齐全:

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效期内(一般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购买商品投资在2000元以上、维修项目投资在5000元以上的支出发票必须附有《采购计划审批表》或由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确认表》。

5、报销差旅费者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严格按报销标准附有当日当时的正规票据(一人的车票不能出现连号),若有超标部分在原票上注明核减金额和实报金额。

6、交通费的报销。

如果是在税务局开具的发票,则必须有附件,上面写明时间、去向、用途、金额和经手人。

如果是租的士,则必须是“城市客运统一车票”,且一次的车票必须连号。

7、各种凭证、单据及签字除复写的外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3

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二)、财务报销程序及要求

1、中心学校财务报销由中心学校总务主任审核,中心学校校长审批;中小学财务报销由学校总务主任核实、整理后交学校财经小组审核、学校校长审批,再由学校总务主任复印(留存备查),分类整理、登记(EXCEL格式电子文档),填写《事业收入支出明细表》,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连同原始凭证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交中心学校出纳初审、总务主任复核、中心学校校长审批,才能办理报销。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校购置各类小额教学用品或专用材料,统一由各处室填写《购物报告审批单》,由负责人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购买。

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

验收、登记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办理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

属于“政府采购”的物资采购发票报销,还必须有《物资采购审批单》;属于固定资产的还需将固定资产登记入库。

3、教职员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长根据预算情况安排。

出差人差旅费报销标准一律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

报销差旅费,必须由出差人逐项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名。

《差旅费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必须与封面填写内容完全一致,粘贴整齐。

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的须有《通知》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等。

4、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都必须由总务处负责,1000元以上的要报中心学校审批、签订合同后实施。

工程结算时,由乙方出具正式建安完税发票,超过5000元的必须附有《合同书》和教育局、财政局的审核意见。

一次性较大金额的(1000元以上)开支必须经中心学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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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原则上实行零接待,若因对口支援等特殊情况需要,也必须控制接待限额和标准,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0元(含酒水),并附有详细的附件说明(包括事因、人员、用膳菜单),不准喝高级酒。

不报销烟、娱乐发票。

6、财务报销的时限:

原则上不允许跨学期、跨年度支出,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说明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跨季超过三个月期限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7、中心学校负责监督和管理所辖各中小学的财务收支活动,对入帐报销的单据进行严格的内审,并出具审计意见。

8、学校凭原始凭证复印件和中心学校审核后的汇总报销单备查、记帐。

四、票证管理制度

1、收费票据由中心学校、学校总务处管理。

2、各种收据应从严控制,实行“领用、发放、缴销”制度,各单位应建立票证领用、发放、缴销登记簿,会计与出纳应定期核对清楚。

3、如发现票证丢失,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按票证管理办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五、校产管理制度

1、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均要建立校具校产登记册,新购或配送、接受捐赠的校具和仪器设备、图书等,均应及时编号、造册、分类存放。

必须健全保管、领借、报损、报废、赔偿制度,做到校具校产来路明确、去向清楚。

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所有电器,严禁领借给家庭使用。

2、各单位所有校具、校产实行班组(室)和个人保管相结合的保管责任制。

总务处根据管理范围,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⑴、单位的建筑物、土地及基建材料、公共场所所用的设备设施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⑵、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室、实验室、体育器械室、卫生室、音乐室的书刊、设备设施、仪器、器械等分别由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和指定的体育老师、音乐老师负责保管,如有丢失,要负责赔偿。

⑶、教室内的设备设施(包括课桌、讲台、黑板、门窗、玻璃、卫生用品)每期开学前由班主任到总务处签字办理领用手续,期末由总务处逐班进行清点,若有丢失或损坏,班主任要追究到人,照价赔偿。

⑷、主权属单位的教职员工宿舍由单位负责维修,作为家庭用的宿舍内的用具设施(包括水表、龙头、电表、灯光、门窗、玻璃等)由用户负责维修,单职工住房兼办公用房的由学校负责维修。

3、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合理分配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

若有特殊情况,要向学校借用校具者,需与总务处联系,经校长批准,再与保管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后,方能借出。

4、在单位居住的职工按上级规定,按月交纳水电房租费,所有家具应自备自用,单职工住房兼办公室的用具可在学校领用。

六、基建管理制度。

1、各学校的新建或维修项目必须事前向中心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经中心学校和教育局考察同意,经有关单位批准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才可发包。

中心学校为工程建设的发包方。

有工程项目的学校,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要编制好预算并交教育局、财政局审核后,将合同书初稿送财政局、法制办初审。

5万元以上的项目要进行招投标。

合同签订后,学校管理人员要督促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工,按期投入使用,尽早的发挥资金效益。

2、新建建筑物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接受质量监督。

学校的任何基建项目都必须与乙方签订《安全责任状》,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3、严格按单位平面规划图设计规划建筑物,换人不换规划,中学和中心小学要严格按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分开设计规划。

4、施工要按批准的计划和图纸进行,不得擅自随意增加项目和变更图纸。

如确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图纸的,须报市有关部门同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能更改。

5、所有基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派专人或兼职人员抓工程质量,从破土动工到竣工止,各道工序都要严格检查质量并作好记录,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

6、中心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对所有新建项目的合同、工程质量、进度到基建项目的竣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及验收。

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决算。

7、基建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出具下列手续方可办理工程结算付款。

①合同正本。

②预算及预算审核确认书(由有关部门认可的);

③结算书及《工程结算确认书》以及由有关部门认可的《签证》;

④乙方开具正式“建筑安装业发票”,学校在发票右上角签章并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中心学校总务审核、校长审批。

8、基建工程完工后,乙方要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学校要抽调人员对项目建设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9、所有基建、维修工程要按照“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拍摄照片并录像,要能重点反映施工的过程和取得的效果。

七、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1、各中小学要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使勤工俭学实现最佳教育教学效益和经济效益。

2、勤工俭学所有收入都要进入学校会计帐目,有据可查。

3、校办商店等要要有手续完备的协议合同或责任书。

要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和霉烂变质物品出现。

4、勤工俭学要以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为目标,不得以直接收取学生的勤工俭学费的形式代替勤工俭学活动。

八、校园美化、绿化制度

1、各中小学无论办学规模大小均要安排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校园美化、绿化工作。

2、充分利用校园内的空坪隙地发动师生人人种花,个个栽树,做到月月有花开,四季有花香。

3、要教育学生: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爱护校园内花草树木,人人有责。

杜绝出现故意破坏、盗窃、攀枝摘花者。

九、加强中心学校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各类支出

1、严格控制租车费和招待费开支

⑴、中心学校成员下校检查、听课、办事不租车,外出办事搭车。

⑵、中心学校成员在食堂就餐,按实结算。

⑶、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

上级领导及来宾来中心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一般不下餐馆。

⑷、接待来客不发烟,中心学校的各类会议一般不开支酒。

2、严格履行请假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代课金支付。

3、严格控制中心学校行政人员补助费的发放。

⑴、执行市财政局规定,严格控制差旅费补助。

⑵严格按市政府文件规定,不超标、不乱发补助。

4、严格控制各类奖励、培训费用。

⑴、中心学校所设的各种奖励,严格控制在财政规定限额内。

⑵、所有学历进修一切费用自负。

年终考核优岗,只发证书,不发奖金。

⑶、校长培训按市局有关规定执行,骨干教师及其他培训中心学校只负责报销培训费。

十、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及人员的考核评比

为加强中心学校对中小学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下列内容作为对学校财务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聘用的依据并列入学校综合评估范围:

1、中心学校会议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取并做好记录,细心体会,及时贯彻落实。

2、收费、现金入库及时,不坐支挪用。

票据填写规范,汇总准确、清楚,按时上交核销。

3、各类表册填报数据准确、真实,报送及时。

4、书刊、资料、仪器及时领回、发放。

贫困学生扶助费等及时发放到人。

5、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财务人员业务熟练。

6、资产管理到位,经费开支合理,账目清楚、规范。

7、年初有预算、年末有决算,决算后略有节余。

雨花乡中心学校

2015年1月15日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016-06-2723:

43|#3楼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我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3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⑴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

通过对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在科学预测各种因素对收支影响的前提下,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全校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⑶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保证全校各种经济行为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规范化管理。

⑷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4条本校实行“统一领导、分校报帐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校长是全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对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

学校财会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5条根据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财会工作的特点,财务办公室设置的会计岗位有:

记帐会计1人、出纳会计1人、报帐员10人。

第6条记帐会计具体组织本校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经费预、决算,草拟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经费,督促财会人员依法开展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

负责登记明细及总分类帐簿,负责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防止发生呆帐,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要求票据领、缴无差错,保管安全,归档及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兼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整理、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兼管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做到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7条出纳会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第8条报帐员负责登记本校现金的收付。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编制本校经费预、决算,根据中心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合理使用经费。

第9条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本校校长是校全面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对本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职责是:

⒈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

⒉对财会人员加强政治、业务方面的培养,努力提高校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⒊提出财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学校财会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并对重点经济行为制定具体的财务控制和管理办法。

⒋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

⒌审批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了解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

⒍加强财会干部梯度建设,选拔和任用财会干部。

第10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

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

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

证,登记明细帐,及时分析、清理债权和债务,结算往来款项。

⒊正确核算和计算工资分发表,做好各项代扣款工作,协助出纳按时发放工资。

⒋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及现金管理规定,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协助做好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⒌登记保管各种票据,做好领用缴销登记。

⒍组织编制全校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按计划使用经费,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公布计划执行进度及经费使用情况。

⒎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准确、及时地登记帐簿,并按规定结帐,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⒏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办理。

⒐负责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⒑管理本校会计档案,负责装订及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

⒒按照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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