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东闸送水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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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东闸送水闸
扬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扬州闸技术管理细则
(初稿)
二〇一七年三月
1总则
1.0.1为了对本工程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确保工程安全与完整,延长使用年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水闸技术管理办法》(2004年印发),并结合本工程目前的实际情况修订本细则。
1.0.2本工程管理机构名称为扬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扬州闸管理所(以下简称扬州闸管理所),隶属于扬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
本细则由扬州闸管理所制定,报管理处审批后执行,并报扬州市水利局备案。
1.0.3本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控制运用、养护修理、安全工作、其它工作等内容。
1.0.4本工程的任务与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
(2)根据控制运用原则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做好本工程的控制运用;
(3)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做好防汛防旱及其它服务工作;
(4)定期对工程检查观测,并及时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工程状态;
(5)对工程进行定期养护、适时修理,消除工程缺陷和隐患,确保工程安全与完整,延长工程使用年限;
(6)依法管理,做好水行政执法、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做好技术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
(8)做好通航工作,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因地制宜地利用技术、设备、水土资源等优势,开展综合经营工作,发挥水利经济。
(9)结合工程管理业务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0)加强职工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11)协同有关部门防治水污染。
1.0.5本工程扬州闸管理所应根据《江苏省水闸技术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控制运用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本细则及各工程具体的技术管理细则,报管理处审批,并报市水利局核备。
1.0.6本工程扬州闸管理所应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本细则,熟悉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情况,熟悉工程各部位结构,按照本细则的具体要求做好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工程管理工作的新方法,为今后工程管理细则的进一步修订积累经验。
1.0.7本工程扬州闸管理所要根据所管工程的情况和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程,主要应包括:
1正副所长、技术人员、会计、闸门运行工等岗位责任制。
2水闸工程日常巡视检查制度。
3启闭机操作规程。
4控制运用原则。
5工程缺陷管理制度
6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7闸门启闭制度。
8闸门启闭运行操作规程。
9闸门养护检修规程。
10水闸监控操作规程
11水闸监控机房管理制度
12启闭机养护维修制度。
13启闭机养护检修规程
14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配电房操作规程
16柴油发电机组操作规程
17汛期值班制度
18汛期工作制度。
19冬季工作制度。
20运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21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2学习制度。
23例会制度。
24财务制度。
25物资和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6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制度。
27环境保护制度。
28奖惩制度。
29劳动考核制度。
30职工教育与培训制度
1.0.8本工程扬州闸管理所应建立《工程大事记》,对管理中发生的重大技术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1.0.9本工程为船闸,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和《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的要求,开展考核工作。
1.0.10本工程管理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工程概况
2.0.1扬州闸工程位于扬州市城北古运河上,距京杭大运河西岸约1.3km处,属于中型水闸,Ⅱ级建筑物。
工程主要作用:
1、挡御淮河洪水,避免洪水侵袭扬州城区;2、引邵伯湖水入仪扬河,解决仪扬丘陵山区灌溉水;3、引邵伯湖水入古运河,为扬州城区清水活水工程提供水源;4、利用淮洪尾水,结合通江口门瓜州闸对城区主要排水河道古运河实施冲污换水;5、京杭大运河行洪排涝时,古运河水位高于京杭大运河水位时,开闸排涝;6、通航。
2.0.2本工程于1970年12月开始兴建,1973年10月投入使用。
扬州闸包含并列的船闸和节制闸,上设三跨各净宽为14米的双曲拱公路桥,桥面宽10米,设计标准为汽-10,校核标准拖-60,船闸位于节制闸南侧,底高程1.00米,闸门净宽10米,闸室宽12米、长100米。
节制闸位于船闸北侧,闸底高程0.00米,总净宽为20米,中孔为通航孔,净宽为12米,两边输水孔为钢筋混凝土箱涵,各4.0米。
节制闸通航孔和船闸上、下闸首均采用素混凝土反拱地板,矢跨比1:
8,闸门全部是钢筋混凝土框架,钢丝网水泥砂浆面板。
2.0.31985年对原节制闸人字门进行改建,将原轻型薄壳砼人字门改建成平面钢结构人字门。
2.0.41989年对扬州闸进行除险加固,加固主要内容有:
在原船闸上(东)闸首北侧的老河槽中,顺原节制闸通航中心线位置(距老节制闸上游96.2米)新建总口宽20米节制闸,与原节制闸组成套闸,新建节制闸通航孔采用升卧式平面钢闸门,QPQ2×10吨卷扬式启闭机,通航时,利用两边孔输水(直升式平面钢闸门),用QPQ2×8吨卷扬式启闭机;
原船闸上、下闸首反拱底板拱塘填平,将砼人字门更换为升卧式平面钢闸门,改建门槽,改建门槽,加工作桥,更换原人字门油压启闭机用QPQ2×10吨卷扬式启闭机;
原节制闸油压启闭机更换为4吨推杆启闭机;
原节制闸下游增设消力池,套闸与船闸之间增建导流墙。
2.0.52014年至2015年对扬州闸进行了加固改造,主要内容有:
拆除重建扬州闸工程南侧套闸上闸首、闸室、下闸首以及上下游助导航设施;
北侧套闸加固,上闸首更换闸门启闭机,拆除重建启闭机工作桥、排架,增建启闭机房、控制室;下闸首拆除;
太平北路交通桥拆除重建;
金属结构工程:
包括工程所有闸门和埋件的制作及安装,所有启闭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主要内容包括:
南侧套闸上闸首平面升卧式钢闸门、配QH-2×250KN固定卷扬式启闭机1台套,下闸首底轴驱动式下卧钢闸门、配2×500KN液压启闭机,输水闸门及螺杆启闭机4台套;北侧套闸上闸首中孔及两侧边孔启闭机更换;导流箱涵平面钢结构输水闸门及配套启闭设备配2台套;
电气工程:
主要内容包括:
南侧套闸上下闸首、北侧套闸上闸首电气设备全部更换;
启闭机房及其附属设施:
主要包括启闭机房等房屋项目;
导流工程:
新建C25钢筋砼导流涵洞约394m。
2.0.6工程管理范围及警戒区:
除本工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生产生活区外,闸上游350米,闸下游250米。
2.0.7扬州闸设计水位组合及历史特征值见表2.1
表2.1
设计标准
设计水位组合
校核水位组合
上游水位
(米)
下游水位
(米)
流量
(米3/秒)
上游水位
(米)
下游水位
(米)
流量
(米3/秒)
稳
定
8.00
5.00
8.70
5.00
3.50
6.00
通航
7.30
5.00
历史特征值
日期
相应水位(米)
上游水位
下游水位
上游最高水位(米)
7.47
19710713
6.40
上游最低水位(米)
下游最高水位(米)
6.65
19910711
7.16
下游最低水位(米)
最大水位差(米)
最大流量(米3/秒)
3控制运用
3.1一般规定
3.1.1扬州闸的控制运用由扬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根据扬州市水利局的指令进行统一调度,扬州闸管理所遵照执行,不得接受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指令。
3.1.2对管理处的调度指令应详细记录、认真复核。
开闸前应按规定通知上下游警戒区的船只,指令执行完毕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指令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3.1.3在保证工程安全、满足调度指令要求的前提下,开闸时应采取适当的运行方式,防止或减少岸坡坍塌、河床淤积及水质污染。
3.2控制运用原则
3.2.1在淮河入江水道行洪时,大运河水位超过5.0米时,关闸挡洪。
3.2.2当大运河水位超过7.5米时,船闸禁止通航。
3.2.3当上、下游水位差超过3米时,利用套闸、船闸分三级水位关闸,确保建筑物稳定。
3.2.4若上下游河道如发生水质污染,有关部门需要治理时,在不影响工程安全前提下,有关部门需向扬州闸管理所提出申请,报管理处甚至扬州市水利局防汛防旱指挥部门批准后,方可开闸。
3.2.5扬州闸通航控制运用要求:
(1)扬州闸无排涝任务时,可正常通航。
(2)通航宜充分利用白天时间进行,应以保证通航和建筑物安全为原则。
(3)遇有大风、大雪、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通航。
(4)因防汛、抗旱或工程维修等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应随时停止通航。
3.3闸门操作运用
3.3.1开闸前,应做好下列准备:
(1)检查上下游警戒区内有无停泊的船只。
按规定通知上下游警戒区的船只,使警戒区内船只迅速撤离至安全水域;
(2)检查上下游水面,重点是闸门门槽附近有无影响闸门启闭的漂浮物或其它行水障碍,并予以清除;
(3)观测上下游水位,并做好闸门调整前相关数据的记录;
(4)检查启闭机械、三相电相序是否正常,电压是否在380伏±10%范围内,并进行点运行试机。
若遇电网停电,应立即启用自备发电机组供电;
(5)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启闭现场。
3.3.2闸门操作的基本要求
(1)闸门操作应由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遇大流量运行或特殊运行工况时管理所所长及技术人员应到场指挥;
(2)过闸流量必须与下游水位相适应,使水跃发生在消力池内。
初始开闸时仍应采取分次开启办法,以防对下游两岸的冲刷。
当大流量引水时,应派专人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机处理;
(3)过闸水流应平稳,避免发生集中水流、折冲水流、回流、漩涡等不良流态。
(4)关闸或减少过闸流量时,应避免下游河道水位降落过快。
(5)应避免闸门开启高度在发生振动的位置。
3.3.3闸门操作程序:
(1)合闸送电,按规定通知上、下游船只,直到所有船只退出警戒区;
(2)当使用套闸通航时,内外河有较大水位差时,此时节制闸关闭;船舶由内河进入外河,上闸首关闭,船舶进入闸室后,下闸首关闭,打开两侧输水闸门,待闸室与外河水位相平时,开启上闸首升卧门,船舶驶出闸室;船舶由外河进入内河,操作顺序与此相反。
(3)闸门开启过程中,应谨慎操作,认真巡视,如发现闸门歪斜,机械设备有不正常响声,启闭失灵等,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严禁强开强关;
(4)闸门启闭时,要确保过闸水流平稳,避免发生集中水流、折冲水流、漩涡、回流等异常现象。
如运用要求开启高度正好位于闸门震动位置,可适当调节闸门开高,避免震动;
当闸门运行到最大开高或至关闭位置时,应特别注意及时停车,避免闸门及启闭机械的损坏。
遇有闸门关闭不严现象,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闸门严禁一次开启过高,以免影响闸身安全;
(5)闸门启闭后,应仔细核对开启高度,观察上下游水位流态,切断电源。
(6)启闭结束后,必须将启闭时间、操作次序、开高、启闭前后上下游水位、水流情况、开关巡视人员、启闭过程中的不正常的现象等详细填写在启闭记录上,妥善保存。
由相关技术人员向管理处汇报指令执行情况。
3.4防汛工作
3.4.1每年汛前(5月1日前),扬州闸管理所应针对工程状况和可能发生的水情,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进行汛前工程检查观测,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2)制定(修订)各项汛期工作制度和汛期工作计划,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
(3)根据工情、水情变化情况,制定(修订)本工程防洪预案、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演练。
对可能发生的险情,拟定应急抢险方案;
(4)检查和补充机电设备备品备件、防汛抢险器材和物资;
(5)检查通讯、照明、备用电源、起重、运输等设备,确保完好;
(6)清除管理范围内上下游河道的泄水障碍物,保证水流畅通;
(7)按批准的岁修、防汛急办项目计划,完成度汛应急工程。
3.4.2汛期(5月1日~9月30日),扬州闸管理所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汛期工作制度,落实防汛值班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加强24小时防汛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准确及时地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度指令,充分发挥好工程效益;
(3)加强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工程隐患(或设备故障)的初期变化,掌握工程动态。
对影响工程安全度汛的隐患,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修复。
闸门开启后,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工程重点部位(闸门、启闭机械及上下游岸坡等)的检查和流态观察,防止闸门异常震动、岸坡坍塌、流态不正常等异常情况的发生;
(4)加强水质观察,防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水质调节和生态保护工作;
(5)及时记录工程在调度运用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和设备存在的缺陷,以便制定下一年度的岁修计划。
3.4.3汛后(9月30日以后),扬州闸管理所应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工程汛后检查观测,及时提交汛后检查报告,并做好设备检查保养工作,完成建筑物垂直位移、上下游河床断面的观测项目;
(2)检查核实机电设备备品备件、防汛抢险器材和物资消耗情况,编制物资补充计划;
(3)根据工程在汛期调度运用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汛后检查中发现的情况,编制下一年度工程养护修理计划;
(4)按批准的岁修、水毁项目计划,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及时进行防汛工作总结,制订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5冰冻期间运用
3.5.1扬州闸管理所应在每年11月底前制定冬季管理计划,作好防冻、防冰凌的准备工作,备足所需物资。
3.5.2冰冻期间应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防止建筑物及闸门受冰压力损坏和冰块的撞击。
一般可采取在闸门及建筑物周围凿一米宽不冻槽,内放软草、柴捆的防冻措施。
闸门启闭前,应采取措施,消除闸门周边和运转部位的冻结。
3.5.3封冻期间,应保持闸上水位平稳,以利上游形成冰盖。
3.5.4解冻期间一般不宜泄水,如必须泄水时,应小开度泄水。
3.5.5雨雪后,应及时清除建筑物表面和机械设备的积雪、积水,防止造成设备冻坏和操作人员滑倒受伤等意外。
3.5.6柴油发电机组在冬季不使用时,应做好保暖和防冻措施。
4检查观测
4.1一般规定
4.1.1扬州闸检查观测的主要任务应包括如下内容:
(1)监视水情和水流形态、工程状态变化和工作情况,掌握水情、工情变化规律,为正确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及时发现异样现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验证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科研成果,为发展水利科学技术提供资料。
4.1.2检查观测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观测应按规定的项目、测次和时间执行;
(2)检查观测资料应详细记录,成果应真实、准确、精度符合要求,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
(3)观测设施应妥善保护;观测、检测仪器和工具应定期校验、维护。
4.2检查工作
4.2.1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4.2.2经常检查:
扬州闸管理所应经常对建筑物各部位、闸门、机电设备、观测设施、通讯设施,管理范围内的河道、堤防、护坡和水流形态等进行巡视检查。
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若情况较为严重,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检查周期:
因扬州闸通常处于正常引水状态,只有当排涝、通航时需加强检查,非汛期:
引水状态1次/周,通航、排涝状态1次/日,;汛期:
引水状态2次/周,通航、排涝状态1次/日,超标运行1次/2小时。
当本工程处于大流量运行状态或遭受不利因素影响时,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应加强检查观察。
4.2.3定期检查:
每年汛前(5月1日前)、汛后(10月1日后),应对扬州闸各部位及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⑴汛前检查:
着重检查岁修工程和度汛应急工程完成情况,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工程各部位和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并对闸门、启闭机、及备用发电机组等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对影响工程安全度汛而一时又无法在汛前解决的问题,应制定好应急抢险方案。
汛前检查应结合汛前保养工作同时进行,每年在3月底前完成。
检查报告应于4月初上报管理处工程管理科。
⑵汛后检查:
着重检查工程和设备度汛后的变化和损坏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人员修复或作为下一年度的岁修项目上报,并为冬春季节工程运行作准备。
汛后检查工作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并将检查报告上报管理处工程管理科。
⑶水下检查:
着重检查水下工程的损坏情况,如遇接近或超过设计流量运行时,运行结束应组织进行一次水下检查。
4.2.4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管理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环境应保持整洁、美观;
⑵土工建筑物有无雨淋沟、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白蚁、害兽等、检查空箱内淤泥深度;
⑶检查石工建筑物护坡有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陶空、垫层散失;翼墙有无倾斜、滑动、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有无堵塞、损坏等现象;
⑷检查砼建筑物有无裂缝、磨损、剥蚀、碳化、露筋等情况;检查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漏水及填充物流失等情况;
⑸水下工程的底板、闸墩、铺盖、护坦、翼墙水平止水和垂直止水等有无损坏;门槽、门底预埋件有无损坏,有无块石、树枝等杂物影响闸门启闭;底板、翼墙、闸室墙、消力池、消力槛、护底等部位表面有无裂缝、异常磨损、混凝土剥落、露筋等;消力池内有无砂石等淤积物;护底有无松动、塌陷;上、下游引河有无淤积、冲刷等情况;
⑹闸门有无表面涂层剥落,门体有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松动;支承行走机构是否运转灵活;止水装置是否完好等;
⑺启闭机构是否运转灵活、制动是否准确可靠,有无腐蚀和异常声响;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锈蚀、接头不牢、变形;零部件有无缺损、裂纹、磨损及螺杆有无弯曲变形;油路是否通畅,油量、油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⑻通过电气预防试验和检查,检查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是否正常,接头是否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是否指示正确,接地是否可靠,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规定,防雷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备用电源是否完好可靠;自动监控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动作可靠,精度是否满足要求等;
⑼引河水质有无污染;
⑽照明、通讯、安全防护设施及信号、标志是否完好。
4.2.5特别检查:
当扬州闸遭受特大洪水、风暴潮、强烈地震和发生重大工程事故时,扬州闸管理所应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对工程进行特别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修复方案和计划。
4.2.6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结束后,应根据成果作出检查、鉴定报告,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4.3设备评级
4.3.1扬州闸管理所应每年对扬州闸闸门、启闭机进行设备评级,一般结合每年汛前检查进行。
4.3.2评级工作按照评级单元、单项设备、单位工程逐级评定。
4.3.3评级单元为独立项目,如操作规程、值班记录及设备可分解的部件(如闸门的门叶、启闭机的电机)等,按下列标准评定一、二、三类:
(1)一类单元:
主要项目80%(含80%)以上符合评级单元标准规定,其余项目基本符合规定;
(2)二类单元:
主要项目70%(含70%)以上符合评级单元标准规定,其余项目基本符合规定;
(3)三类单元:
达不到二类单元者为三类单元。
(4)评级单元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240-1999)的规定执行。
4.3.4单项设备为由独立部件组成并且有一定功能的结构或设备,如闸门、启闭机,按下列标准评定一、二、三类:
(1)一类设备:
结构完整,技术状态良好,能保证安全运行,所有评级单元均为一类单元;
(2)二类设备:
结构基本完整,局部有轻度缺陷,可在短期内修复,技术状态基本完好,不影响安全运行,所有评级单元均为一、二类单元;
(3)三类设备:
达不到二类设备者为三类设备。
4.3.5 单位工程为以单元建筑物划分的结构和设备,如节制闸的闸门或启闭机,按下列标准评定一、二、三类:
(1)一类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中的单项设备70%(含70%)以上评为一类设备,其余均为二类设备;
(2)二类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中的单项设备70%(含70%)以上评为一、二类设备;
(3)三类单位工程:
达不到二类单位工程者为三类单位工程。
4.3.6单项设备被评为三类的应限期整改;单位工程被评为三类的,在限期整改的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安全鉴定。
4.4安全鉴定
4.4.1本闸应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
4.4.2 安全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⑴在历年检查、观测的基础上,对工程和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并利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和仪器,对扬州闸主体结构、闸门、启闭机等进行专项检测;内容包括:
材料、应力、变形、探伤、闸门启闭力检测和启闭机能力考核等,查出工程中存在的隐患,获得有关技术参数;
⑵根据检测成果,结合运用情况,对扬州闸的稳定、消能防冲、防渗、构件强度、混凝土耐久性能和启闭能力等进行安全复核;
⑶根据安全复核结果,进行研究分析,作出综合评估,确定扬州闸工程安全类别,并提出加强工程管理、改善运用方式、进行技术改造、加固补强、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意见。
4.4.3 安全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安全鉴定工作应根据《江苏省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要求,按照《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规定的程序进行;
⑵扬州闸管理所应根据工程使用年限和存在问题制定安全鉴定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⑶本闸的安全鉴定计划和专家组成员名单应报扬州市水利局批准,安全鉴定成果和结论应报扬州市水利局审核和认定;
⑷如果经安全鉴定认定为三类闸,扬州闸管理所应编制除险加固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5观测工作
4.5.1观测工作的基本要求:
观测工作应保持系统性和连续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测次和时间进行现场观测,并做到“四随”(随观测、随记录、随计算、随校核)、“四无”(无缺测、无漏测、无不符合精度、无违时)、“四固定”(人员固定、设备固定、测次固定、时间固定),以提高观测精度和效率。
4.5.2本工程的观测项目:
垂直位移、河床变形观测。
4.5.2.1垂直位移观测:
(1)仪器:
必须使用精密水准仪及铟钢尺;
(2)扬州闸沉陷标点?
个,其分布为上闸首?
个,下闸首?
个,墩墙?
个;
(3)工作基点位于扬州闸?
,其高程为?
米,每隔5年须与国家水准点校测一次,并进行考证;
(4)观测精度要求:
二等水准;
(5)每年汛后进行一次垂直位移观测,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必须分析原因,增加测次。
4.5.2.2河床变形观测的要求:
(1)冲淤断面与测点布置应制平面图。
本工程上游布置?
个断面(距闸中心线分别为?
),上游布置?
个断面(距闸中心线分别为?
)。
(2)本工程下游各观测断面两岸均埋设固定断面桩,其桩顶高程每五年按四等水准以上要求进行考证,闭合差限差为±20
毫米(K为测线长,单位公里)。
(3)测量方法:
沿已定的断面,用测深锤或超声波测深仪测量水深,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测定各测点位置;观测时,冲刷槽附近应加密测点。
(4)观测成果整理后,如发现观测数据异常,产生突变或与上次比较变化较大时,应加密断面与测点进行复测。
4.5.3每次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对记录资料进行计算和整理,并对观测成果进行初步分析,如发现观测精度不符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