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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南宁市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南地办〔2009〕3号

关于印发南宁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

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宁盐务管理局、市疾控中心,县、区卫生局:

根据自治区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地办〔2009〕1号)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南宁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如期完成考核评估任务。

附件:

南宁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本通知请在南宁卫生信息网下载)

 

南宁市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抄送:

县、区疾控中心。

附件:

南宁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

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南宁市是缺碘地区,据历年调查资料显示我市六县六城区碘缺乏病病情属于中度流行区域。

2000年我市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国办〔2004〕75号)、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214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地办〔2009〕1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南宁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一、目标

2010年全市95%的县、区达到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二、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内容四个方面,包括组织领导、碘盐管理、监测与防治和健康教育。

分别对每项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评分,具体内容见附件1的表1。

考评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为达标。

(二)技术指标。

1.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

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

2.尿碘水平:

8-10岁儿童尿碘含量中位数大于或等于100µg/L,且尿碘含量低于50µg/L的比例不超过20%。

(三)健康教育知识。

小学生碘缺乏病防治知识问卷平均得分率≥85%。

(四)碘盐销售网络。

1.乡镇级销售点食盐有碘率100%。

2.村级销售点食盐有碘率100%。

三、考评方法及结果判定

(一)县级考评。

1.以县为单位对消除碘缺乏病的达标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2.综合评估评分。

按附件1中表1的内容、组织相关责任部门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并将获得分数的原始资料(相关的文件、方案、报告、调查资料及检测记录等)归档保存,以备市级考评、自治区考评抽查和(或)国家考评验收。

3.填报相关表格。

按附件1中表2、表5、表6、表7的内容和要求如实填报数据,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市疾控中心(nncdcjfk@)汇总。

4.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

用2009年碘盐随机抽样监测的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

5.儿童尿碘水平。

每个县、区,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各随机抽取1个乡(镇、街道)(不足5个乡时全部抽取);在所抽取的每个乡(镇、街道)各随机抽取1所村小学(无村小学时,抽取乡中心小学);在所抽取小学各随机采集20名8-10岁儿童(男、女各半)的尿样,统一由市级疾控中心组织相关检验人员、按照WS/T107-2006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

6.健康教育状况。

在儿童尿碘采样所抽取的每所小学,采用问卷调查健康教育30名5年级学生的健康教育知晓情况,不足30名时全部调查。

调查问卷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

7.碘盐销售网络。

在儿童尿碘采样所抽查的每个乡(镇、街道)及小学所在村(居委会),分别调查碘盐销售网络建设、碘盐销售点数量和分布、碘盐货源和销售量等情况。

调查结果按附件1的表3、表4内容和格式进行填写,并以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市疾控中心(nncdcjfk@)汇总。

8.达标县和达标申报。

(1)各县、区达标考评工作完成后,各相关指标均达到国家考评标准的称为达标县,并向市级申报达标考评。

如有一项未达到国家考评标准的、则为不达标县。

不达标县可在考评后6个月内再次向市级申报达标考评。

(2)城区达标考评由市级组织考评。

城区政府组织卫生、教育等部门协助做好宣传、组织发动、相关表格填写、盐、尿样品采集、健康教育问卷调查等,完成达标考评工作。

(二)市级考评。

1.市卫生局组织按县级考评内容、方法进行考评。

2.市卫生局组织撰写达标考评报告,并按附件3《考核抽查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向自治区申请对达标县、区的考评抽查。

(三)迎接自治区考评抽查。

要求各县、区做好迎接自治区考评抽查工作。

自治区考评方法:

自治区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市级达标申请书,相关资料齐全后,采用随机的方法,选择一个达标县作为该市的“代表县”,组织自治区考评组进行考评。

1.综合考评。

同县级考评。

2.相关资料检查。

同县级考评。

3.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调查

(1)在“代表县”按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各抽取1个乡(镇、街道)(不足5个乡时全部抽取);在所抽取的每个乡(镇、街道),各随机抽取1个村(居委会)。

(2)在所抽取的村(居委会)随机抽取20户居民,采集每户食盐样品,记录每村居民户数,采用定量方法检测食盐含碘量,计算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

①每个村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调查村的合格碘盐户数/调查户数×100%

②总体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村1的合格碘盐食用率×村1的户数+村2的合格碘盐食用率×村2的户数+……+村5的合格碘盐食用率×村5的户数)÷(村1的户数+村2的户数+……+村5的户数)×100%

4.儿童尿碘水平调查。

在上述所确定的5个村各抽取1所小学(无村小学时,抽取乡中心小学),其他同县级考评。

5.健康教育状况。

同县级考评。

6.碘盐销售网络。

同县级考评。

7.达标市。

(1)经自治区考评组对“代表县”的考评检查,如“代表县”的相关指标均达标,则认可该市申报达标的所有县、区为达标县;如“代表县”的相关指标均未达标,则认为该市申报达标的所有县、区为未达标县。

(2)市所辖95%以上的县、区达标则称为达标市,否则为不达标市。

(3)不达标市要进一步加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力度,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积极进行整改,在考评抽查后6个月内,再次向自治区申报达标考评抽查。

四、进度安排

(一)县级考评。

2009年12月底前完成考核评估,向市级上报考评材料。

(二)市级考评。

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城区考评。

2010年1月30日之前完成县级考评,2月底之前完成县、区级考评汇总报告,并向自治区申报考评抽查。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政府行为,如期实现目标。

碘缺乏病的主要危害是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消除碘缺乏病关系到提高人口素质,实现民族昌盛、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研究制定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广泛筹集并统筹安排防治工作所需资源,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合理安排监测防治与达标考评所需经费,为我市如期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履行部门职责,共同做好达标的相关工作。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国办发〔2004〕75号)、《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卫办疾控发〔2008〕214号)及《广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桂地办〔2009〕1号)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人员具体负责。

特别是在达标的综合评估评分方面,要提供相关的文件、计划、方案、工作报告及数据等依据,力争不丢分或少丢分。

1.卫生部门负责达标考评工作的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制订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策略、规划、计划、方案,组织开展防治、监测、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估等工作,不断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将监测信息通报各有关部门。

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检验人员对县级考评的尿碘样本检测工作。

2.盐业部门负责对碘盐生产、流通、贩运、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

加强碘盐生产、流通环节的管理,加强碘盐的质量监管,保证合格碘盐稳定供应,进一步理顺盐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碘盐销售网络。

与卫生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资料及现场考核组织准备工作。

3.广电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好每年一次的“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并结合部门职责,每年通过电视、广播开展2次以上的宣传活动。

按表1—4综合指标考评计分表要求,向卫生部门(市、县疾控中心,以下同)提供近3年(2007年—2009年,以下同)每年2次相关的电视、广播宣传记录等资料,并归档备查。

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4.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对学生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碘缺乏病防治知识。

按表1—4综合指标考评计分表要求,向卫生部门提供近3年碘缺乏病健康教育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案及教材等资料,并归档备查。

协助考评组做好小学生碘缺乏病健康教育现场问卷调查及尿样采集检测尿碘组织工作。

5.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假冒碘盐冲销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食盐市场的经营秩序。

按表1—2综合指标考评计分表要求,向卫生部门提供近3年对碘盐市场监管报告总结等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查。

6.质检部门要加大对碘盐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日常监管和执法打假,严把产品质量关。

按表1—2综合指标考评计分表要求,向卫生部门提供近3年每年碘盐季度质检报告,并归档备查。

7.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合理安排监测防治与达标考评所需经费。

(三)成立达标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及达标技术指导小组。

1.成立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达标考核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国忠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卫民、市卫生局局长汤晓斌、南宁盐务管理局局长苏桂江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广电局、教育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杨晓钊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杨力担任。

成员由卫生、盐务、教育等部门抽调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达标考核评估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做好县级考评及迎接考评的准备工作,特别是综合指标评分中涉及有关部门的分数,必须由相关部门提供开展工作的相应材料,确保不丢分。

2.成立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达标技术指导小组。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主要部门是卫生部门和盐务部门。

为了保证达标工作顺利进行,市、县、区卫生部门、盐务部门应分别成立达标技术指导小组,卫生部门达标技术指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林新勤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

杨力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李少凡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长

成员:

流行病学专家

潘利花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医师

凌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师

黄宁青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医师

何立平武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医师

卢山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医师

邓赞民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师

何庆民上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医师

黄海洪马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医师

劳受德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师

实验室专家

陆日贵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师

阮朝根武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师

林加义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师

周迪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师

古廷思马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师

赵新宇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技师

盐业部门达标技术指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苏桂江邓栋梧

副组长:

唐荣尧胡仕蘅潘永进

成员:

覃海峰陈晓波罗伟雄张鹏马哲尹振坚施翠英

达标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同级达标领导小组做好自查、抽查和考评等相关工作,解决达标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指导达标工作开展。

(四)按时完成考评工作,及时汇报考评结果

各县、区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落实人员、认真实施。

县级考评和市级考评工作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完成。

考评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考评结果,并及时向上一级申报考评。

附件:

1.广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报表(表1-8)

2.健康教育问卷及评分标准

3.广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省级考评抽查申请书

附件1广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报表(表1-8)

表1-1综合指标考评计分表

项目

内容

考评方法

得分依据

责任

部门

评分原则

应得分

组织领导30分

防治工作组织、管理

查阅相关文件

有主管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机构者2分;

政府及相关部门

提供相关文件:

政府下发的得2分;卫生行政(或盐务管理或其他相关部门)下发的得1分;无文件不得分。

2

专业机构、人员配置能够满足当地防治工作需要者2分。

卫生部门

提供相关文件:

有地方病科设置或有指定业务人员负责地方病工作得2分;无文件不得分。

2

制定防治规划、工作计划

查阅相关文件

由政府下发规划、计划者4分;由部门下发者2分。

政府及相关部门

提供相关文件:

由政府发文的得4分;由相关部门下发的得2分;无文件不得分。

4

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查阅相关文件、责任书

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者8分;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者4分。

政府及盐务、卫生部门

提供相关文件:

由政府下文纳入目标管理并签订相关责任书的,得8分;有盐务部门下文纳入目标管理并签订相关责任书的得4分;无文件、无责任书的不得分。

8

资金保障情况

查阅近3年的专项资金划拨文件

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经费足额拨付到县级相关部门者4分;县级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安排资金者2分;未安排者0分。

卫生部门

由疾控中心提供相关的资金或经费到位凭据的复印件。

1、近三年,有中央补助项目、且每年经费足额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经费每年足额到位的得4分;有一年不足额到位的得2分;有2年不足额到位的得0分;有一年经费不到位的得0分。

2、近三年,县级财政每年安排的卫生防病经费中包含碘缺乏病的得2分;安排2年的得1分;安排1年的得0.5分;未安排不得分。

6

政府适时组织召开研究、落实防治工作的会议

查阅近3年会议通知、会议纪要

每年召开者3分;期间有2年召开者2分,有1年召开者1分

政府部门

提供当地政府组织召开卫生或盐务等相关部门会议的通知或函件及会议纪要等。

会议内容包括有研究、落实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相关内容,按“得分依据”评分。

不能提供不得分。

3

防治工作能力建设

查阅近3年相关文件资料、财务凭据,结合现场查看防治机构

有加强人员培训的相关政策、规章和实施计划者1分;

卫生、盐务部门

卫生或盐务部门能提供有加强人员培训的相关政策、规章和实施计划等资料的得1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1

近3年,每年派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会议者2分;期间有2年或1年派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会议者1分;

卫生或盐务部门提供2007年以来参加自治区、市级举办的培训、会议的相关材料,按“得分依据”评分。

2

防治机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能满足防治工作需要者2分。

县区级卫生部门的实验室有相关的仪器设备、能开展碘盐定量检测的得2分;缺乏仪器设备的或不能开展检测的不得分。

2

表1-2综合指标考评计分表

项目

内容

考评方法

得分依据

责任

部门

评分原则

应得分

碘盐管理28分

相关部门对碘盐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

结合现场调查,查阅相关部门近3年的文件、计划、报表等

盐务管理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者3分;

盐务部门

查阅盐业部门统计报表及销售发票,不执行国家食盐分配调拨计划扣2分,违反国家食盐价格政策扣1分。

3

市场销售碘盐的包装、价格适宜当地群众消费水平者3分;

盐务部门

结合现场考评入户调查,被询问群众90%表示接受得3分,80-90%接受的得2分,70-80%接受的得1分,70%以下接受的不得分。

3

质监部门开展碘盐质量日常监管者3分;

质监部门

由质检部门提供:

近3年每年的碘盐季度质检报告,3年共12个季度,每少一季度扣0.25分。

3

工商、盐业主管部门每年开展对碘盐市场监管活动者3分。

工商、盐务部门

由工商、盐务部门提供:

每年对碘盐市场监管的报告、总结等相关资料,每少1年的扣1分。

3

碘盐销售网络

结合群众访谈,现场查看5个乡、5个村

每个乡设有碘盐销售点者3分,网点数量、布局合理者加2分;

盐务部门

结合现场考评现场查看,按“得分依据”评分。

5

每个村设有碘盐销售点者3分,网点数量、布局合理者加2分。

盐务部门

结合现场考评现场查看,按“得分依据”评分。

5

碘盐供应、市场销售管理

现场调查并查阅近3年碘盐调运和销售计划

每年按计划完成碘盐年度供应量者6分,每年每少10%扣1分。

盐务部门

由盐务部门提供近三年碘盐计划完成情况资料,按“得分依据”评分。

6

表1-3综合指标考评计分表

项目

内容

考评方法

得分依据

责任

部门

评分原则

应得分

监测与防治

24分

碘盐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查阅文件、报告、报表,结合现场核查

近3年,每年能够按《碘盐监测方案》要求及时完成监测者8分;期间有2年完成监测者5分,有1年完成监测者3分。

卫生部门

县区疾控中心提供每年的监测方案、报表、报告、总结等,按“得分依据”评分。

尚未设立疾控中心的城区,由相应的市级疾控中心提供相关资料。

8

监测管理与信息利用

查阅有关文件、工作通报、会议纪要

近3年,每年及时将监测信息通报到有关部门、单位者3分;

卫生部门

疾控中心能提供每年将碘盐监测信息报送同级主管和上级部门、通报同级盐务部门的相关资料的得3分,缺1年的得1.5分,缺2年的得0.5分。

3

近3年,有关部门及时将监测通报信息传达到有关单位、人员者2分。

盐务部门

盐务部门提供每年利用监测信息的资料。

少1年扣1分,少2年扣2分。

2

协助上级单位开展督导调查

查阅相关资料、报告

近3年开展过相关工作者3分,每年1分。

卫生、盐务部门

卫生、盐务部门提供相关协助上级督导的记录、报告等,每年1分。

3

盐碘检测质量控制考核

查阅相关考核记录及反馈报告

近3年,每年参加且通过国家或省级碘盐检测质控考核者5分;参加考核且未通过者0分;未被安排参加考核者2分。

卫生部门

由疾控中心提供相关资料、考核证明等,按“得分依据”评分。

5

适时采取应急强化补碘措施

查阅近3年工作记录

对监测、调查发现的高危人群及时采取应急补碘措施者3分。

卫生部门

广西各县区近三年来的监测、调查未发现高危人群,没有开展过应急补碘工作,不扣分。

3

表1-4综合指标考评计分表

项目

内容

考评方法

得分依据

责任

部门

评分原则

应得分

健康教育18分

宣传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

查阅节目播放记录

市、县级广电部门每年通过电视、广播宣传2次以上者3分。

广电部门

由广电部门提供相关的电视、广播宣传记录等资料,近三年每年2次,每次0.5分。

3

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情况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抽查3所小学,有相关健康教育计划且开展活动者3分。

教育部门

由教育部门或学校提供电缺乏病健康教育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案及教材等资料,资料齐全的、每所学校得1分。

3

小学生健康教育效果评估

问卷(附件2)抽查评估5所小学

满分为5分,每所小学各占1分;

卫生部门

按考评方案现场考评内容调查。

每所学校学生的碘缺乏病知识知晓率平均得分≥85的得1分,70~84分的得0.5分,<70分的不得分。

5

问卷评估实得分=(5所小学平均分之和)/5

碘盐销售场所设有固定宣传内容

选取3个村,每村抽查1个销售点

各村销售点均设有固定宣传内容者3分,每少1处,扣1分。

盐务部门

结合现场调查,按“得分依据”评分。

3

按要求开展5.15宣传日活动

查阅有关文件、总结、音像、图片资料

每年由多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宣传日活动者4分;单由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日活动者2分。

卫生、盐务部门

由卫生、盐务部门提供:

活动开展文件、音像及图片资料、总结等,近3年每年开展宣传活动的按得分依据评分。

少1年的扣一半分,少2年的扣完分。

4

总分

100

填表人:

___________填表日期:

年月日

表2碘缺乏病防治经费投入情况调查表

市县(市、区)

单位:

万元

年度

资金总额

经费来源

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省、市级

专项资金

县级

专项资金

其它

(注明来源)

考评前3年

考评前2年

考评前1年

合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表3乡级碘盐网点情况调查表

市县(市、区)

乡名

网点名称

购入价(元/公斤)

零售价(元/公斤)

半定量检测结果

备注

小包装

散装

小包装

散装

碘盐

非碘盐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表4村级碘盐零售点情况调查表

市县(市、区)

乡名

村名

自然村名

商店名称

碘盐零售许可证

零售价(元/公斤)

半定量检测结果

备注

小包装

散装

碘盐

非碘盐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表5碘盐市场管理情况调查表

市县(市、区)

项目

考评前3年

考评前2年

考评前1年

总人口数(人)

碘盐计划销售量(吨)

碘盐实际销售量(吨)

人均碘盐食用量(kg/年)

盐碘中位数(mg/kg)

缉查非碘盐量(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表6防治碘缺乏病健康教育情况调查表

市县(市、区)

年份

5.15宣传日活动

发放宣传材料

(份)

固定宣传内容

(村数)

全县小学数(个)

开展健康教育小学数(个)

广播、电视宣传碘缺乏病知识

开展

未开展

宣传过

未宣传

考评前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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